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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人士称,正在国内房产税风声鹤唳之时,传来了巴菲特力挺美国给穷人减税、给富人增税的消息,然而在中国减税似乎只是一个镜花水月的“童话”。
据媒体报道,“如果你不打算跟像我这样的人要这笔钱,那你为何要向那些餐馆侍者要呢?”正在房产税风声鹤唳的当口,“股神”巴菲特力挺美国“劫富济贫”,给穷人减税、给富人增税的消息,引来国人一片共鸣之声。然而,反观国内的税制和经济态势,减税似乎只是一个镜花水月的“童话”。
无税可减的“穷人”:增收才是关键
审视国内,在贫富差距同样日趋惊人的今天,我们是否也能给穷人减税?
孙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美国贫困线的标准比联合国标准高很多倍。而就我们国内的情况来说,穷人,只要是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他的个税都是不交的,对这个群体而言没有(减税)这个问题。对他们而言,增收,提高他们的收入才是更加迫切和重要的问题。
张德勇(社科院财贸所财政与税收研究室研究员):如果对低收入群体而言,不存在“减税”的问题,那么,2010年曾经被热议的“化税为薪”,即通过政府为企业减税,将这部分税收“让利”给普通职工,是不是一个好主意呢?我个人感觉可操作性不是特别大。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不可控的因素太多,企业这个“二传手”能否“传”是个问题。你把这些企业的税负给减了,但是你不能保证他们会把减下来的税让利给普通职工,这样做只是给企业增加了利润,职工增收的幅度不会很大,而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政府也无法进行干预。
尚需呵护的“中产”:福利给得不够?
每每讨论税收问题,民间自认税负过重的也恰是中等收入阶层,那么,对这个群体是否存在减税可能?
刘颖(首都外经贸大学财税学院税收教研室主任):现在,国内的中等收入阶层往往感觉实际负担较重,事实上,每一个国家在进行税制设计的时候都是这么考虑的,因为这个阶层数量最多,他们的税收也最便于得到。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就目前中国的情况来看,如果从税收上“勒紧”刚刚开始起步、还并不稳固的中产阶级,对社会安定和谐的状态,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张德勇:国内老百姓关注“减税”这个问题,主要是现在需要用钱的地方特别多,医疗、教育、住房……这些都要依靠工资。但是现在谈减税,从个税的角度看,空间不是特别大,即便起征点继续提升,减少的税款幅度也并不多。
孙钢:现在税收负担最重的还不一定是个人,而是一些既需要支付工资又需要加倍存缴社保、公积金的企业。对个人而言,单纯就税负的高低而讨论没有意义,因为税收是和福利相辅相成的,不能离开福利单独比较。现在之所以个人感觉税负水平比较重,主要原因是因为福利给得不够。
“逆向调节”出的富人:税收调“资产”?
富人的税率更低,在这一点上美国和中国似乎也有相似之处。美国400个最富有家庭的工资收入,只占他们收入的6.5%,他们最主要的收入来自资本增值,而政府对资本增值税征收的税率最高仅为15%。在国内,不断有研究表明,游离于统计和税收体系之外的巨额灰色收入大多也落入了富人手中。
孙刚:哪些是“灰色收入”,怎么界定,怎么查证……可以采取一种变通的方式。“收入”是指财产的增量,而我们可以着手对财产的“存量”进行调节,因为不管拿什么钱,从什么地方用什么渠道获得的收入,最终都会体现在资产上。如果我们能够把“资产”管理起来,比如对房产征税,就能够从另一个角度对收入这个增量进行调节。
刘颖:对于富人的税收,我们现在有严重的“逆向调节”现象:富人资源多、机会多,我们的税制设计难于对这个阶层进行管理。他们能借这个机会进一步加快财富集聚的速度;而本应获得税收支持的中小企业和小商贩,则必须承受重税,发展缓慢。本来目的在于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反而进一步导致了收入差距的扩大。但是近年来,也有另外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对富人财产在实施管理时出现了个别不依法办事的现象,这会增加社会的不安全感。
现在讨论税收的问题,我认为还是先完善征管,应收的要尽收,然后再进行结构性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
批注
2009年,美国的“穷人”标准为一个人一年的收入在10,830美元以下,两口之家的年收入在14,570美元以下,三口之家的年收入在18,310美元以下,四口之家的年收入在22,050美元以下,而联合国标准为个人年收入456美元以下;并且,这一数字只计入税前现金收入,不计算房屋产权等累积财富以及政府补贴的食品券等福利救济。
2010年两会期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如果简单地只靠提高起征点,不能达到分配功能的效果。在起征点提到2,000元之后,据税务部门统计,只有30%的工薪阶层纳税,“再提高起征点那70%的人不会得到任何好处,而真正得到好处的是高收入阶层。”
北京阿力:有谁见过加了税的商品会更便宜的?要是炒房还在乎一年几千块万把块的税?那些为加税叫好的家伙,最终也会为税买单。只有实实在在减税,才能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艾建萍:我一直在思考,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减税不比降息、以旧换新等等方式能更好地直接刺激实体经济增长、刺激消费吗?为何我们国家不敢像德国、英国、美国那样大幅减税呢?
股神论
“股神”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硬炒冷饭。2009年,美国富人和穷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创历史纪录,美联社援引美国人口普查局新近统计结果称,近一半总收入流入了20%的最富裕阶层,而14.5%的贫困人口只得到3.4%。因此,在最近美国政坛的“减税”政策辩论中,奥巴马政府设想了一个穷人减税、富人增税的方案:将年收入20万美元以上个人和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上家庭的投资税率上限上调至20%,而年收入两万美元以下的个人或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下的家庭继续享受减税。
在商言商,“股神”呼吁为穷人减税,绝不仅仅是为了怜悯穷人或者呼唤社会公平,巴菲特的解释清楚明白:不给中产和穷人减税,他们就不会积极消费,美国经济就不会最终走向健康。去年,年收入5万美元的中等收入家庭数量减少,这也许是另一个促使美国政府“减税”的动因。美国总统奥巴马本月10日表示,他坚信应该为中产阶级和小企业主减税。
虽然总是在全球富豪榜上名列三甲,但巴菲特这些年却一直不惜拿自己开刀。在股神看来,在过去20年里,美国的税收体系倾斜的对象是他这样的富人,而非中产阶级,是可憎的:“我能比清洁女工支付的税率还低……那不应是税收体系的工作方式。”早在2003年,美国现行的减税政策施行之初,巴菲特就曾经抱怨:他公司的前台小姐个人收入中用来缴纳所得税的比例,都远比股神本人高。
据媒体报道,“如果你不打算跟像我这样的人要这笔钱,那你为何要向那些餐馆侍者要呢?”正在房产税风声鹤唳的当口,“股神”巴菲特力挺美国“劫富济贫”,给穷人减税、给富人增税的消息,引来国人一片共鸣之声。然而,反观国内的税制和经济态势,减税似乎只是一个镜花水月的“童话”。
无税可减的“穷人”:增收才是关键
审视国内,在贫富差距同样日趋惊人的今天,我们是否也能给穷人减税?
孙钢(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税收研究室主任):美国贫困线的标准比联合国标准高很多倍。而就我们国内的情况来说,穷人,只要是月收入在2000元以下,他的个税都是不交的,对这个群体而言没有(减税)这个问题。对他们而言,增收,提高他们的收入才是更加迫切和重要的问题。
张德勇(社科院财贸所财政与税收研究室研究员):如果对低收入群体而言,不存在“减税”的问题,那么,2010年曾经被热议的“化税为薪”,即通过政府为企业减税,将这部分税收“让利”给普通职工,是不是一个好主意呢?我个人感觉可操作性不是特别大。因为在这个过程中不可控的因素太多,企业这个“二传手”能否“传”是个问题。你把这些企业的税负给减了,但是你不能保证他们会把减下来的税让利给普通职工,这样做只是给企业增加了利润,职工增收的幅度不会很大,而对于企业的经营管理,政府也无法进行干预。
尚需呵护的“中产”:福利给得不够?
每每讨论税收问题,民间自认税负过重的也恰是中等收入阶层,那么,对这个群体是否存在减税可能?
刘颖(首都外经贸大学财税学院税收教研室主任):现在,国内的中等收入阶层往往感觉实际负担较重,事实上,每一个国家在进行税制设计的时候都是这么考虑的,因为这个阶层数量最多,他们的税收也最便于得到。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就目前中国的情况来看,如果从税收上“勒紧”刚刚开始起步、还并不稳固的中产阶级,对社会安定和谐的状态,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张德勇:国内老百姓关注“减税”这个问题,主要是现在需要用钱的地方特别多,医疗、教育、住房……这些都要依靠工资。但是现在谈减税,从个税的角度看,空间不是特别大,即便起征点继续提升,减少的税款幅度也并不多。
孙钢:现在税收负担最重的还不一定是个人,而是一些既需要支付工资又需要加倍存缴社保、公积金的企业。对个人而言,单纯就税负的高低而讨论没有意义,因为税收是和福利相辅相成的,不能离开福利单独比较。现在之所以个人感觉税负水平比较重,主要原因是因为福利给得不够。
“逆向调节”出的富人:税收调“资产”?
富人的税率更低,在这一点上美国和中国似乎也有相似之处。美国400个最富有家庭的工资收入,只占他们收入的6.5%,他们最主要的收入来自资本增值,而政府对资本增值税征收的税率最高仅为15%。在国内,不断有研究表明,游离于统计和税收体系之外的巨额灰色收入大多也落入了富人手中。
孙刚:哪些是“灰色收入”,怎么界定,怎么查证……可以采取一种变通的方式。“收入”是指财产的增量,而我们可以着手对财产的“存量”进行调节,因为不管拿什么钱,从什么地方用什么渠道获得的收入,最终都会体现在资产上。如果我们能够把“资产”管理起来,比如对房产征税,就能够从另一个角度对收入这个增量进行调节。
刘颖:对于富人的税收,我们现在有严重的“逆向调节”现象:富人资源多、机会多,我们的税制设计难于对这个阶层进行管理。他们能借这个机会进一步加快财富集聚的速度;而本应获得税收支持的中小企业和小商贩,则必须承受重税,发展缓慢。本来目的在于调节收入分配的税收,反而进一步导致了收入差距的扩大。但是近年来,也有另外一个问题值得注意:对富人财产在实施管理时出现了个别不依法办事的现象,这会增加社会的不安全感。
现在讨论税收的问题,我认为还是先完善征管,应收的要尽收,然后再进行结构性的调整,调节收入分配。
批注
2009年,美国的“穷人”标准为一个人一年的收入在10,830美元以下,两口之家的年收入在14,570美元以下,三口之家的年收入在18,310美元以下,四口之家的年收入在22,050美元以下,而联合国标准为个人年收入456美元以下;并且,这一数字只计入税前现金收入,不计算房屋产权等累积财富以及政府补贴的食品券等福利救济。
2010年两会期间,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指出:如果简单地只靠提高起征点,不能达到分配功能的效果。在起征点提到2,000元之后,据税务部门统计,只有30%的工薪阶层纳税,“再提高起征点那70%的人不会得到任何好处,而真正得到好处的是高收入阶层。”
北京阿力:有谁见过加了税的商品会更便宜的?要是炒房还在乎一年几千块万把块的税?那些为加税叫好的家伙,最终也会为税买单。只有实实在在减税,才能让老百姓得到实惠!
艾建萍:我一直在思考,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减税不比降息、以旧换新等等方式能更好地直接刺激实体经济增长、刺激消费吗?为何我们国家不敢像德国、英国、美国那样大幅减税呢?
股神论
“股神”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硬炒冷饭。2009年,美国富人和穷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创历史纪录,美联社援引美国人口普查局新近统计结果称,近一半总收入流入了20%的最富裕阶层,而14.5%的贫困人口只得到3.4%。因此,在最近美国政坛的“减税”政策辩论中,奥巴马政府设想了一个穷人减税、富人增税的方案:将年收入20万美元以上个人和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上家庭的投资税率上限上调至20%,而年收入两万美元以下的个人或年收入2.5万美元以下的家庭继续享受减税。
在商言商,“股神”呼吁为穷人减税,绝不仅仅是为了怜悯穷人或者呼唤社会公平,巴菲特的解释清楚明白:不给中产和穷人减税,他们就不会积极消费,美国经济就不会最终走向健康。去年,年收入5万美元的中等收入家庭数量减少,这也许是另一个促使美国政府“减税”的动因。美国总统奥巴马本月10日表示,他坚信应该为中产阶级和小企业主减税。
虽然总是在全球富豪榜上名列三甲,但巴菲特这些年却一直不惜拿自己开刀。在股神看来,在过去20年里,美国的税收体系倾斜的对象是他这样的富人,而非中产阶级,是可憎的:“我能比清洁女工支付的税率还低……那不应是税收体系的工作方式。”早在2003年,美国现行的减税政策施行之初,巴菲特就曾经抱怨:他公司的前台小姐个人收入中用来缴纳所得税的比例,都远比股神本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