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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1966年博尔赫斯双目失明后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举行的口授讲座中的节选。作为诗人和图书馆馆长,一生痴迷阅读的博尔赫斯通古博今解析了书籍的职能和阅读的乐趣。全文篇幅较长,本文为节选。
在人类浩繁的工具中,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无疑是书,其余的皆为人体的延伸,诸如显微镜、望远镜是视力的延伸;电话则是语言的延续;犁耙和刀剑则是手臂的延长。而书则完全不同,它是记忆和想象的延伸。
在《凯撒大帝和克雷奥帕特拉》一剧中,萧伯纳曾说亚力山大图书馆是人类记忆的中心。书便是记忆,此外,还是想象力。什么是对往事的追忆?还不是一系列梦幻的总和么?追忆梦幻和回忆往事之间究竟有些什么差异呢?这便是书的职能。
书是神灵之作。或许这种看法比古人的想法更接近于我们现在的看法
安瑟伦曾说:把一本书置于一个无知者的手中,就像把一柄剑放在一个顽童的手中那样危险。古代的人们就是这样看待书的。
在古代,人们没有像我们这样崇敬书,尽管我们知道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在枕头下总放着两件武器:《伊利亚特》和剑。那时候人们非常尊敬荷马,但是,并不像我们现在这样把他看作是一位圣贤。那时候人们并不认为《伊利亚待》和《奥德赛》是神圣的书,那只是两部受到尊敬的书,人们可以对它们进行批评。
柏拉图将诗人们从他的共和国里驱逐出去,却又未被人们指责为排斥异己。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古代人反对书的例子,但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图书馆已受到人们的珍视。
对于古代的一些事我们是很难理解的,那里的人不像我们这样崇敬书,他们总把书看成是口头语言的替代物。后来,从东方传来了一个新的观念——关于“天书”的观念。
我们举个例子:《圣经》,或说得更具体一点,《犹太教典》和《摩西五书》。据认为,这些书都是圣灵口授的,把不同的作者在不同的时代写成的书都说成是出自同一圣灵之手,这的确是件颇为有趣的事情。《圣经》说,神是无处不在的。希伯来人想把不同时代的各种文学作品综合起来,合成一本书,其书名就是“Tora”(意即希腊文的《圣经》),所有这些书都被归于一个共同的作者:神灵。
一次,人们问萧伯纳是否相信《圣经》系圣灵之作,他回答说,所有值得反复阅读的书都是神灵的作品,也就是说,一本书的含义必定会超越作者的意图。作者的意图往往是浅薄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然而,书里总包含有更多的含义。
歌唱吧,诗神,阿喀琉斯暴怒了!荷马在《伊利亚特》这一史诗开篇时是这样说的。他说的诗神即为灵感。倘若人们想到神灵,那一定会想到某个更具体更有力量的东西,这个东西便是下凡到文学上来的上帝。上帝已写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绝无任何信口开河之词,连这本书的字数,每句诗的音节多寡都有一定之规。正因为这样,我们能用字母来做文字游戏,也能衡量每个字母的价值,原因便是这一切都是经过事先斟酌的。
书是神灵之作。或许这种看法比古人的想法更接近于我们现在的看法。
一本书最重要的东西是作者的声音,这个声音通过书本到达我们的耳中
关于书的问题,许多作家都有光辉的论述,我只想谈谈其中的几位作家。首先我要说的是蒙田,他在一篇谈书的论文中有这么一句至理名言:我若无兴便不命笔。蒙田认为强制性的阅读是虚假的观念,他说过,倘若他看书时看到一段费解的章节,便把书放下,因为他把看书当作一种享受。
我还记得许多年以前有人曾作过一次关于什么是绘画的民意测验。当人们问到我的姐姐诺拉的时候,她说:绘画是以形式和色彩给人以愉悦的艺术。我可以说,文学也是一种给人以愉悦的形式。如果我们看的书很费解,那么,书的作者就是失败的了。因此,我认为像乔伊斯这样的作家从根本上说是失败的,因为读他的书异常费力。
看一本书不应花费很大的气力,费力便令人感到不舒服。我想蒙田说的颇有道理。他还列举了几位他喜欢的作者,他谈到维吉尔,说对于《农事诗》和《埃涅阿斯纪》,他更喜欢前者,而我却喜欢后者。但这是无关紧要的。蒙田谈起书来总是充满了激情,他说尽管看书是一种享受,却带有优郁之情。
爱默生的看法与蒙田大相径庭。他对书也作了重要的论述。在一次讲座上,他称图书馆是一座神奇的陈列大厅,在大厅里人类的精灵都像着了魔一样沉睡着,等待我们用咒语把它从沉睡中解脱出来。我们必须打开书,那时它们便会醒来。他还说,看了书我们便能与人类的优秀分子在一起,但我们不能光听他们的话,最好是同时看看书评。
我曾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哲学系当了二十多年的英国文学教授。我总是告诫我的学生们要少看参考书,不要光看评论,要多看原著。看原著可能他们并不全懂,但他们听到了某个作家的声音,并感到欣慰。我以为,一个作者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音调,一本书最重要的东西是作者的声音,这个声音通过书本到达我们的耳中。
我一生中有一部分时间是在阅读中度过的。我以为读书是一种享受,另一种较小的享受乃是写诗,我们或将它称为创作,这是对我们读过的东西的一种回忆和遗忘相结合的过程。爱默生和蒙田都主张我们应该只看能使我们欢愉的东西,他们都认为看书是一种幸福。
我们对书都寄予厚望。我一贯主张要反复阅读,我以为反复阅读比只看一遍更重要,当然,反复阅读必须以初读为前提。
我们每读一次书,书也在变化,词语的含义在变化。每本书都满载着已逝去的时光的含义
我仍然没有把自己当成盲人。我继续买书,继续让书堆满我的家。前些日子有人送我一套布罗克出版社1966年出版的百科全书,我感觉到这本书在我家里,是一种幸福。这一套字体潇洒、共有二十余卷的百科全书在我家里,只是我不能阅读,里面有许多我看不见的地图和插图。尽管如此,这套书总在我家里,我感觉到书对我具有亲切的吸引力,我想,书是我们人类能够得到幸福的手段之一。
有人在谈论书的消失,我以为这是不可能的,可以谈谈书和报纸或唱片的不同。它们的区别就在于,一张报读后便会弃之脑后,一张唱片听后也会被人遗忘,因为那是比较机械的东西,没有严肃的内容,而读一本书能使人永志不忘。
关于书是神圣的概念——如《吠陀经》里面叙述了吠陀如何创造了世界的看法——可能已经过时了。然而书仍然具有我们试图不让它失去的某种神圣的东西。
人们取来一本书,打开它,这本身就有美学的含义。让词语躺卧在书中,让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僵卧着又有什么意义呢?毫无意义。倘若我们不打开它,书又有什么用呢?它仅仅是一卷纸或是一卷皮而已。但是,如果我们去读它,就会出现新奇的东西,我以为每读一次都会有新的内容。
赫拉克利特曾说,任何人也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这是因为河水是在不断地变换着,而我们并不比河水的变化更小。我们每读一次书,书也在变化,词语的含义在变化。每本书都满载着已逝去的时光的含义。
当我们看一本古书的时候,仿佛看到了从成书之日起经过的全部岁月,也看到了我们自己。因而,有必要对书表示崇敬,尽管有的书有许多错误,我们也可能对作者的观点不能表示苟同,但是它总含有某种神圣的令人尊敬的东西。对书我们虽不能迷信,但我们确实愿意从中找到幸福,获得智慧。
(摘编自浙江文艺出版社《博尔赫斯口述》)
在人类浩繁的工具中,最令人叹为观止的无疑是书,其余的皆为人体的延伸,诸如显微镜、望远镜是视力的延伸;电话则是语言的延续;犁耙和刀剑则是手臂的延长。而书则完全不同,它是记忆和想象的延伸。
在《凯撒大帝和克雷奥帕特拉》一剧中,萧伯纳曾说亚力山大图书馆是人类记忆的中心。书便是记忆,此外,还是想象力。什么是对往事的追忆?还不是一系列梦幻的总和么?追忆梦幻和回忆往事之间究竟有些什么差异呢?这便是书的职能。
书是神灵之作。或许这种看法比古人的想法更接近于我们现在的看法
安瑟伦曾说:把一本书置于一个无知者的手中,就像把一柄剑放在一个顽童的手中那样危险。古代的人们就是这样看待书的。
在古代,人们没有像我们这样崇敬书,尽管我们知道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在枕头下总放着两件武器:《伊利亚特》和剑。那时候人们非常尊敬荷马,但是,并不像我们现在这样把他看作是一位圣贤。那时候人们并不认为《伊利亚待》和《奥德赛》是神圣的书,那只是两部受到尊敬的书,人们可以对它们进行批评。
柏拉图将诗人们从他的共和国里驱逐出去,却又未被人们指责为排斥异己。我们还可以举出很多古代人反对书的例子,但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图书馆已受到人们的珍视。
对于古代的一些事我们是很难理解的,那里的人不像我们这样崇敬书,他们总把书看成是口头语言的替代物。后来,从东方传来了一个新的观念——关于“天书”的观念。
我们举个例子:《圣经》,或说得更具体一点,《犹太教典》和《摩西五书》。据认为,这些书都是圣灵口授的,把不同的作者在不同的时代写成的书都说成是出自同一圣灵之手,这的确是件颇为有趣的事情。《圣经》说,神是无处不在的。希伯来人想把不同时代的各种文学作品综合起来,合成一本书,其书名就是“Tora”(意即希腊文的《圣经》),所有这些书都被归于一个共同的作者:神灵。
一次,人们问萧伯纳是否相信《圣经》系圣灵之作,他回答说,所有值得反复阅读的书都是神灵的作品,也就是说,一本书的含义必定会超越作者的意图。作者的意图往往是浅薄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然而,书里总包含有更多的含义。
歌唱吧,诗神,阿喀琉斯暴怒了!荷马在《伊利亚特》这一史诗开篇时是这样说的。他说的诗神即为灵感。倘若人们想到神灵,那一定会想到某个更具体更有力量的东西,这个东西便是下凡到文学上来的上帝。上帝已写了一本书,在这本书中,绝无任何信口开河之词,连这本书的字数,每句诗的音节多寡都有一定之规。正因为这样,我们能用字母来做文字游戏,也能衡量每个字母的价值,原因便是这一切都是经过事先斟酌的。
书是神灵之作。或许这种看法比古人的想法更接近于我们现在的看法。
一本书最重要的东西是作者的声音,这个声音通过书本到达我们的耳中
关于书的问题,许多作家都有光辉的论述,我只想谈谈其中的几位作家。首先我要说的是蒙田,他在一篇谈书的论文中有这么一句至理名言:我若无兴便不命笔。蒙田认为强制性的阅读是虚假的观念,他说过,倘若他看书时看到一段费解的章节,便把书放下,因为他把看书当作一种享受。
我还记得许多年以前有人曾作过一次关于什么是绘画的民意测验。当人们问到我的姐姐诺拉的时候,她说:绘画是以形式和色彩给人以愉悦的艺术。我可以说,文学也是一种给人以愉悦的形式。如果我们看的书很费解,那么,书的作者就是失败的了。因此,我认为像乔伊斯这样的作家从根本上说是失败的,因为读他的书异常费力。
看一本书不应花费很大的气力,费力便令人感到不舒服。我想蒙田说的颇有道理。他还列举了几位他喜欢的作者,他谈到维吉尔,说对于《农事诗》和《埃涅阿斯纪》,他更喜欢前者,而我却喜欢后者。但这是无关紧要的。蒙田谈起书来总是充满了激情,他说尽管看书是一种享受,却带有优郁之情。
爱默生的看法与蒙田大相径庭。他对书也作了重要的论述。在一次讲座上,他称图书馆是一座神奇的陈列大厅,在大厅里人类的精灵都像着了魔一样沉睡着,等待我们用咒语把它从沉睡中解脱出来。我们必须打开书,那时它们便会醒来。他还说,看了书我们便能与人类的优秀分子在一起,但我们不能光听他们的话,最好是同时看看书评。
我曾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大学文学哲学系当了二十多年的英国文学教授。我总是告诫我的学生们要少看参考书,不要光看评论,要多看原著。看原著可能他们并不全懂,但他们听到了某个作家的声音,并感到欣慰。我以为,一个作者最重要的东西是他的音调,一本书最重要的东西是作者的声音,这个声音通过书本到达我们的耳中。
我一生中有一部分时间是在阅读中度过的。我以为读书是一种享受,另一种较小的享受乃是写诗,我们或将它称为创作,这是对我们读过的东西的一种回忆和遗忘相结合的过程。爱默生和蒙田都主张我们应该只看能使我们欢愉的东西,他们都认为看书是一种幸福。
我们对书都寄予厚望。我一贯主张要反复阅读,我以为反复阅读比只看一遍更重要,当然,反复阅读必须以初读为前提。
我们每读一次书,书也在变化,词语的含义在变化。每本书都满载着已逝去的时光的含义
我仍然没有把自己当成盲人。我继续买书,继续让书堆满我的家。前些日子有人送我一套布罗克出版社1966年出版的百科全书,我感觉到这本书在我家里,是一种幸福。这一套字体潇洒、共有二十余卷的百科全书在我家里,只是我不能阅读,里面有许多我看不见的地图和插图。尽管如此,这套书总在我家里,我感觉到书对我具有亲切的吸引力,我想,书是我们人类能够得到幸福的手段之一。
有人在谈论书的消失,我以为这是不可能的,可以谈谈书和报纸或唱片的不同。它们的区别就在于,一张报读后便会弃之脑后,一张唱片听后也会被人遗忘,因为那是比较机械的东西,没有严肃的内容,而读一本书能使人永志不忘。
关于书是神圣的概念——如《吠陀经》里面叙述了吠陀如何创造了世界的看法——可能已经过时了。然而书仍然具有我们试图不让它失去的某种神圣的东西。
人们取来一本书,打开它,这本身就有美学的含义。让词语躺卧在书中,让那些具有象征意义的符号僵卧着又有什么意义呢?毫无意义。倘若我们不打开它,书又有什么用呢?它仅仅是一卷纸或是一卷皮而已。但是,如果我们去读它,就会出现新奇的东西,我以为每读一次都会有新的内容。
赫拉克利特曾说,任何人也不能两次走进同一条河流,这是因为河水是在不断地变换着,而我们并不比河水的变化更小。我们每读一次书,书也在变化,词语的含义在变化。每本书都满载着已逝去的时光的含义。
当我们看一本古书的时候,仿佛看到了从成书之日起经过的全部岁月,也看到了我们自己。因而,有必要对书表示崇敬,尽管有的书有许多错误,我们也可能对作者的观点不能表示苟同,但是它总含有某种神圣的令人尊敬的东西。对书我们虽不能迷信,但我们确实愿意从中找到幸福,获得智慧。
(摘编自浙江文艺出版社《博尔赫斯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