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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当前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的时期,有些问题处理或解决不好,会出大问题。本文着重论述发展过程中、改革过程中利益格局调整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要把问题分析透,并注重从源头上解决,从源头上化解,积极解决旧矛盾,力争做到少产生新矛盾。
关键词: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30-01
当前,我国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中,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政法工作部门以及从事政法、内保工作人员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清醒认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事实证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安全稳定基础性的工作,是构建平安、构筑和谐的重要途径。具体工作中要自下而上、条块结合,使排查工作常态化、精细化,决不能敷衍了事,出现“空档”。要进一步整合调解力量、扩展调解范围,提高调解效率。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尽可能使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大、不升级,决不能把本地区、本部门应该解决的问题上推下卸。要保持高度政治警觉,分清矛盾性质,区别对待,决不能因工作失误,方法失当,使小纠纷酿成大矛盾,局部矛盾演变成连锁反应,坚决防止个性问题演变成共性问题,利益诉求演变成群众事件。要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的考核力度,将排查、化解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以推动排查工作见到成效,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
二、抓好突出问题的解决
领导要抓影响安全稳定突出问题,是维护稳定工作的一条经验。各单位政法委员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基本上都是与抓维护稳定突出问题有关连的职能部门,职责所在,责无旁贷。相关部门要主动承担第一责任,把解决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布署,亲自上手,亲自督办落实,防止“大事拖炸”。
三、抓好维稳风险评估机制建设
建立安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维护稳定工作的一条根本措施。其主要特点在于将安全稳定的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有效化解和规避稳定风险,增强维稳工作的前瞻性,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对此中央和各级政法组织对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高度重视。按照“符合实际、统筹谋划、科学实用”的原则,加大本单位安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推行和实施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特别是对制定重大改革措施,牵涉人多面广利益再分配、福利再调整的决策前的维稳风险评估,以更好地推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抓好情报信息工作
情报信息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处于先导位置,预知才能预防,预防才能主动。因此我们要本着“统一、快捷、准确、高效、安全”的总体要求,精心整合情报信息资源和力量,加强职能部门、部位和个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完善网络,畅通渠道。在情报信息的采集过程中力争在整合信息资源,规范报送程序,提高信息质量,综合分析判断等方面有新突破,新拓展。特别是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其重大情况报告,要主动做好分析判断和前期应对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五、抓好突发事件处置
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实现科学性、操作性、实效性的统一,绝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完善应急处置决策机构,积极做好组织协调、现场指挥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有序,果断、有力。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必须新临一线,靠前指挥,在第一时间处置好第一现场,防止矛盾激化,事态升级。
六、抓好社会舆情的引导工作
近年来,社会舆情已经成为影响维护稳定工作的一个重要风向标,凡有影响的重大不稳定,突发性事件,无一不与社会舆论息息相关。如云南发生的“躲猫猫”事件,贵州发生的“瓮安事件”等等,都是由于舆论掌控不及时,而从一个个案发展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可以说,信息时代,谁掌握了社会舆论,谁就掌握了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政治工作尤为显得重要。党委、政法委等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社会舆情的引导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做好宣传工作的能力,增强同媒体打交道的本领,对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事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适时向公众公布突发性、不稳定事件的情况,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引导群众辩是非,决不能小事酿成大事,个案炒成热点,对安全稳定造成冲击。
七、抓好隐蔽战线斗争
面对国内和国际形势,隐蔽斗争将更加尖锐复杂,各级政法部门要始终绷紧对敌斗争这根弦,始终把加强对敌斗争作为维护安全稳定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是要不断提高发现和控制能力。采用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摸清本辖区、本单位重点人的底数和活动情况,要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摸底,掌握预警性信息。二是要采取更有效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严密防范控制工作,区别不同情况,分层次落实监控措施。三是要开展“打邪制非”斗争。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要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铲除;对非法宗教活动,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协作依法查禁取缔,防止对国家安全和安全稳定造成危害。
八、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平安是稳定的基础。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加大企地共建力度,积极贯彻“预防为主,打防并举”的方针,重点治理治安混乱区域和治安突出问题,确保群众安全感的提升。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优势,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不断创新平安创建的形式和载体,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推进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九、抓好工作落实
我们的工作措施、工作计划、工作要求要达到预期目的,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狠抓工作落实。抓工作不能浮在上面,抓政法工作尤其是维稳工作更不能浮在上面,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动态,收集信息,研究对策,主动靠前工作,坚决克服回避矛盾、推诿扯皮、避重就轻、避难择易的行为。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引领工作,使政法工作取得实效,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键词: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3-0030-01
当前,我国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之中,人民内部矛盾凸显,政法工作部门以及从事政法、内保工作人员一定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出发,清醒认识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抓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事实证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安全稳定基础性的工作,是构建平安、构筑和谐的重要途径。具体工作中要自下而上、条块结合,使排查工作常态化、精细化,决不能敷衍了事,出现“空档”。要进一步整合调解力量、扩展调解范围,提高调解效率。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尽可能使矛盾纠纷不激化、不扩大、不升级,决不能把本地区、本部门应该解决的问题上推下卸。要保持高度政治警觉,分清矛盾性质,区别对待,决不能因工作失误,方法失当,使小纠纷酿成大矛盾,局部矛盾演变成连锁反应,坚决防止个性问题演变成共性问题,利益诉求演变成群众事件。要加大对矛盾纠纷排查的考核力度,将排查、化解的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以推动排查工作见到成效,最大限度减少不稳定因素。
二、抓好突出问题的解决
领导要抓影响安全稳定突出问题,是维护稳定工作的一条经验。各单位政法委员会、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基本上都是与抓维护稳定突出问题有关连的职能部门,职责所在,责无旁贷。相关部门要主动承担第一责任,把解决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管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布署,亲自上手,亲自督办落实,防止“大事拖炸”。
三、抓好维稳风险评估机制建设
建立安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是维护稳定工作的一条根本措施。其主要特点在于将安全稳定的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有效化解和规避稳定风险,增强维稳工作的前瞻性,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对此中央和各级政法组织对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高度重视。按照“符合实际、统筹谋划、科学实用”的原则,加大本单位安全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建立、推行和实施力度,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问题。特别是对制定重大改革措施,牵涉人多面广利益再分配、福利再调整的决策前的维稳风险评估,以更好地推动维护安全稳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抓好情报信息工作
情报信息在维护稳定工作中处于先导位置,预知才能预防,预防才能主动。因此我们要本着“统一、快捷、准确、高效、安全”的总体要求,精心整合情报信息资源和力量,加强职能部门、部位和个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完善网络,畅通渠道。在情报信息的采集过程中力争在整合信息资源,规范报送程序,提高信息质量,综合分析判断等方面有新突破,新拓展。特别是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以及其重大情况报告,要主动做好分析判断和前期应对工作,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
五、抓好突发事件处置
在处置突发性事件中最为关键的是要明确责任,完善机制,实现科学性、操作性、实效性的统一,绝不能出现推诿扯皮现象。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完善应急处置决策机构,积极做好组织协调、现场指挥等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高效、有序,果断、有力。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必须新临一线,靠前指挥,在第一时间处置好第一现场,防止矛盾激化,事态升级。
六、抓好社会舆情的引导工作
近年来,社会舆情已经成为影响维护稳定工作的一个重要风向标,凡有影响的重大不稳定,突发性事件,无一不与社会舆论息息相关。如云南发生的“躲猫猫”事件,贵州发生的“瓮安事件”等等,都是由于舆论掌控不及时,而从一个个案发展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可以说,信息时代,谁掌握了社会舆论,谁就掌握了维护稳定工作的主动权,政治工作尤为显得重要。党委、政法委等部门都要高度重视社会舆情的引导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做好宣传工作的能力,增强同媒体打交道的本领,对各类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事件,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适时向公众公布突发性、不稳定事件的情况,提高透明度,增强公信力,引导群众辩是非,决不能小事酿成大事,个案炒成热点,对安全稳定造成冲击。
七、抓好隐蔽战线斗争
面对国内和国际形势,隐蔽斗争将更加尖锐复杂,各级政法部门要始终绷紧对敌斗争这根弦,始终把加强对敌斗争作为维护安全稳定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是要不断提高发现和控制能力。采用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法,进一步摸清本辖区、本单位重点人的底数和活动情况,要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摸底,掌握预警性信息。二是要采取更有效的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强严密防范控制工作,区别不同情况,分层次落实监控措施。三是要开展“打邪制非”斗争。对“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要坚持露头就打,坚决铲除;对非法宗教活动,要取得当地公安部门协作依法查禁取缔,防止对国家安全和安全稳定造成危害。
八、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平安是稳定的基础。要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继续深入开展“平安企业”“平安社区”创建活动,加大企地共建力度,积极贯彻“预防为主,打防并举”的方针,重点治理治安混乱区域和治安突出问题,确保群众安全感的提升。充分发挥群防群治的优势,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不断创新平安创建的形式和载体,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推进平安企业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九、抓好工作落实
我们的工作措施、工作计划、工作要求要达到预期目的,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狠抓工作落实。抓工作不能浮在上面,抓政法工作尤其是维稳工作更不能浮在上面,必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掌握动态,收集信息,研究对策,主动靠前工作,坚决克服回避矛盾、推诿扯皮、避重就轻、避难择易的行为。以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引领工作,使政法工作取得实效,为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