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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农村楼房日渐增多,但占比有限,在以瓦房和平房为主的建筑布局下,楼房山墙窗户位置高,视野广,可俯视邻里院落、客厅、卧室等位置,而这些位置承载着村民的安全需求,是邻里隐私利益的屏障。楼房山墙留窗给他人正常生活带来不便,侵害隐私。法院在隐私认定标准、判决结论、救济措施等方面做法各异。为妥善平衡隐私权和建房自主权的关系,建议法院对院落等位置承载的隐私利益予以认定;裁判过程应当综合全面考虑;裁判结论适用"稍加限制型"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