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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些年,我国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农村养老服务的压力与日俱增,原来以家庭为主的那种传统模式的养老服务体系已经不再能够满足当代老年人的需求,因此,如何把养老机构、社会保险以及一些社会组织等融入到传统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中已经成为了社会学者们新的研究课题。本文将以农村养老服务为切入点,阐述农村养老的现状,对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养老服务协同建议,意在为多元化的養老机构的组建以及供给提供一定参考。
关键词:农村养老服务 供给模式 构建研究
一、引言
传统的农村养老服务主要是家庭因素占据主导地位,国家和社会因素起辅助作用的模式,而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主要有以下特点:(1)年轻子女大多数进城务工,留守居民大多数都是老年人。(2)独居孤巢老人所占的比例大幅度上升。(3)老年人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4)很多老年人身体状况不是很好,身边又没有人照顾。
所以,传统的养老服务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当今农村老人的生活所需,相关负责人员必须深化研究政府机关、保险机构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对于农村养老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的养老制度,从而形成多元化、多主体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二、农村养老的现状以及形成原因
在大多数农村家庭中,老年人主要是和子女一同生活,有些虽然年迈,但还需要参与务农,特别是对于那些青壮年进城务工的家庭,留守老人成为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以及经济支撑,这些老年人他们的晚年生活压力非常大,更不用提享受养老服务这一说了。其次,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说,他们和子女的生活习惯、人生理念都有代沟,不愿意或者不能和子女一起生活,随着年龄的加大,生活上有很多不便。另外,由于农村普遍存在孩子比较多的现象,老人的赡养问题就成了两个和尚没水喝的状况了,子女们往往也就攀比成风,最为常见的就是在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由多个子女共同赡养,老人被每个子女家轮流照顾,这种情况往往使老年人对生活缺乏归属感以及安全感。当然,如果儿女不够孝顺的话,那讥讽和白眼就是不可避免的了。总之,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很是令人堪忧。
三、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1.养老服务总供给量严重不足。就目前我国的农村养老服务状态而言,主要的目标还是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一些养老服务的构建还不是很到位,这主要可以概括为三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农村居民大多数以务农为生,经济收入十分有限,用于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就更是寥寥无几;另一方面,因为农村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分母基数太大导致平摊到每个人的养老扶持资金就所剩不多了。再有,由于国家减免土地使用税费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县、镇、村级这些基层政府本就不多的财政收入大批量减少,可想而知,除了一些国家硬性要求的支出外,基层政府对于农村养老服务的扶持能力和主动积极性就变得十分有限了。
2.农村养老服务体制不够完善。首先,由于我国政府的行政体制主要是以中央政府部门为主管领导单位,上级政府对于农村基本建设具有绝对的话语权,以致于基层政府领导班子大多数把注意力集中在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以及道路修缮等这些易于做出成绩来的基础设施的建造上,而往往忽略了群众的呼声,对养老服务的构建投入十分有限。其次,由于国家养老相关优惠政策涉及到的政府部门相对比较广泛,而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又没有做出成型的具体的指导文件,使很多鼓励性措施成为理论性政策,普遍存在落地难的现象。再有,国家对于养老范畴的规定具有一定局限性,公益的养老院只能是五保户才能入院,一些想要居住但是不满足相关规定的人员往往会被拒之门外,造成养老院资源浪费。最后,由于基层政府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审查部门对于村级干部的政治审核不够严谨,以致于有些村级政府机关的领导人员的胆子越来越大,用公款吃吃喝喝,甚至类似公费私挪、贪赃枉法的现象屡见不鲜,造成村级政府财政亏空,严重影响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3.农村对于养老服务供给的建设不够重视。我国农村的养老传统一般都是以家庭为主体,国家和社会福利机构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首先,农村居民对养老服务的认知存在误区,老人们通长会认为去养老院等机构是被逼无奈之举,认为敬老院那是儿女不孝或者是孤寡老人才会居住的地方,对养老机构存在不小的偏见。其次,农村政府对养老院等福利公益机构的建设不够重视,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比较低,他们一般没有相关专业的医疗陪护知识,使很多养老基本设施滞后于人们的需求,造成老人们对社会福利机构有反感,为农村养老供给模式的构建带来不小难度。
四、农村养老服务协同供给的建议
1.加大统筹规划力度。相关政府部门要对农村养老院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可以采取把养老服务融合到新农村建设当中的手段,对于与养老服务体系相关的资金投入、土地使用以及优惠政策要给予大力扶持。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要加大本地村民参与养老服务的比重,比如说可以增加养老互助服务站点、托老所以及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等服务项目的建设。
2.改革农村养老体制。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首先就要从相关养老体系制度上入手。具体来说,要对目前的福利院以及敬老院等机构进行体制改革。为了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扩展养老服务资金的来源,可以把农村敬老院变成为事业单位,由财政厅这些政府部门进行统一预算和拨款。再有,对于那些社会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投资入股、购买服务等形式给予一定的扶持。另外,村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健全的养老扶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养老资金的实施细节要进行足够详细地规定,为农村养老政策的顺利、有效地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3.拓展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农村敬老院和福利院等国家公益机构除了要接收五保户等老人之外,还要把服务对象扩展到社会其他寄养老年人,要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使养老机构的作用能够达到最大化。再有,养老机构要扩展服务内容,比如说增加精神陪护、医疗护理、临终关怀等项目,使其能够在满足不同层面的老人的需求的同时还能够增加经营效益。
4.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技能。为了使养老服务能够可持续性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要提高自身的专业性,要对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并对其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进行考核绩效,以便能够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专业化、职业化的护理以及陪护。其次,要对一切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并且进行合理利用,比如说可以加大与各医学院的合作力度,不仅能为学生们提供实习的机会,还能够缩减养老机构的开支,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五、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重点和难点,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构建是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想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中养老主体缺失、政府缺失、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缺失的问题,就一定要对现有的农村养老模式进行改革与完善,要加大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益机构对于农村养老服务的相关投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真正使老年人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拥有一个安详的晚年,从而达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终极目标。
参考文献:
[1]王增文:《农村老年人口对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社会认同度研究——基于宗族网络与农村养老服务政策的比较》,《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l O期.
[2]雷咸胜、崔风:《农村养老服务产品的合作供给》,《人口与社会》2015年第3期.
[3]祖云、田北海:《老年社会福利的香港模式解析》,《社会》2008年第1期.
[4]郭小聪:《政府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00—102页.
[5]谢秋山:《地方政府职能堕距与社会公共领域治理困境——基于广场舞冲突案例的分析》,《公共管理学报》2015第3期.
关键词:农村养老服务 供给模式 构建研究
一、引言
传统的农村养老服务主要是家庭因素占据主导地位,国家和社会因素起辅助作用的模式,而目前我国农村居民主要有以下特点:(1)年轻子女大多数进城务工,留守居民大多数都是老年人。(2)独居孤巢老人所占的比例大幅度上升。(3)老年人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来源。(4)很多老年人身体状况不是很好,身边又没有人照顾。
所以,传统的养老服务体系已经无法满足当今农村老人的生活所需,相关负责人员必须深化研究政府机关、保险机构以及社会公益组织对于农村养老体系的作用,建立健全的养老制度,从而形成多元化、多主体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
二、农村养老的现状以及形成原因
在大多数农村家庭中,老年人主要是和子女一同生活,有些虽然年迈,但还需要参与务农,特别是对于那些青壮年进城务工的家庭,留守老人成为了家里的主要劳动力以及经济支撑,这些老年人他们的晚年生活压力非常大,更不用提享受养老服务这一说了。其次,对于大多数老人来说,他们和子女的生活习惯、人生理念都有代沟,不愿意或者不能和子女一起生活,随着年龄的加大,生活上有很多不便。另外,由于农村普遍存在孩子比较多的现象,老人的赡养问题就成了两个和尚没水喝的状况了,子女们往往也就攀比成风,最为常见的就是在老人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由多个子女共同赡养,老人被每个子女家轮流照顾,这种情况往往使老年人对生活缺乏归属感以及安全感。当然,如果儿女不够孝顺的话,那讥讽和白眼就是不可避免的了。总之,农村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很是令人堪忧。
三、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存在的问题
1.养老服务总供给量严重不足。就目前我国的农村养老服务状态而言,主要的目标还是保证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对于一些养老服务的构建还不是很到位,这主要可以概括为三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农村居民大多数以务农为生,经济收入十分有限,用于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就更是寥寥无几;另一方面,因为农村人口老龄化比较严重,老年人口数量逐年增加,分母基数太大导致平摊到每个人的养老扶持资金就所剩不多了。再有,由于国家减免土地使用税费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使县、镇、村级这些基层政府本就不多的财政收入大批量减少,可想而知,除了一些国家硬性要求的支出外,基层政府对于农村养老服务的扶持能力和主动积极性就变得十分有限了。
2.农村养老服务体制不够完善。首先,由于我国政府的行政体制主要是以中央政府部门为主管领导单位,上级政府对于农村基本建设具有绝对的话语权,以致于基层政府领导班子大多数把注意力集中在自然灾害的预防工作以及道路修缮等这些易于做出成绩来的基础设施的建造上,而往往忽略了群众的呼声,对养老服务的构建投入十分有限。其次,由于国家养老相关优惠政策涉及到的政府部门相对比较广泛,而行政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又没有做出成型的具体的指导文件,使很多鼓励性措施成为理论性政策,普遍存在落地难的现象。再有,国家对于养老范畴的规定具有一定局限性,公益的养老院只能是五保户才能入院,一些想要居住但是不满足相关规定的人员往往会被拒之门外,造成养老院资源浪费。最后,由于基层政府相关法律制度不够完善,审查部门对于村级干部的政治审核不够严谨,以致于有些村级政府机关的领导人员的胆子越来越大,用公款吃吃喝喝,甚至类似公费私挪、贪赃枉法的现象屡见不鲜,造成村级政府财政亏空,严重影响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3.农村对于养老服务供给的建设不够重视。我国农村的养老传统一般都是以家庭为主体,国家和社会福利机构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首先,农村居民对养老服务的认知存在误区,老人们通长会认为去养老院等机构是被逼无奈之举,认为敬老院那是儿女不孝或者是孤寡老人才会居住的地方,对养老机构存在不小的偏见。其次,农村政府对养老院等福利公益机构的建设不够重视,养老服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比较低,他们一般没有相关专业的医疗陪护知识,使很多养老基本设施滞后于人们的需求,造成老人们对社会福利机构有反感,为农村养老供给模式的构建带来不小难度。
四、农村养老服务协同供给的建议
1.加大统筹规划力度。相关政府部门要对农村养老院的建设进行统筹规划,可以采取把养老服务融合到新农村建设当中的手段,对于与养老服务体系相关的资金投入、土地使用以及优惠政策要给予大力扶持。如果条件允许的话,还要加大本地村民参与养老服务的比重,比如说可以增加养老互助服务站点、托老所以及老年人活动中心等等服务项目的建设。
2.改革农村养老体制。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问题,首先就要从相关养老体系制度上入手。具体来说,要对目前的福利院以及敬老院等机构进行体制改革。为了进一步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水平,扩展养老服务资金的来源,可以把农村敬老院变成为事业单位,由财政厅这些政府部门进行统一预算和拨款。再有,对于那些社会性质的养老服务机构,政府部门可以通过投资入股、购买服务等形式给予一定的扶持。另外,村级政府要建立完善、健全的养老扶持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养老资金的实施细节要进行足够详细地规定,为农村养老政策的顺利、有效地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3.拓展养老机构的服务内容。农村敬老院和福利院等国家公益机构除了要接收五保户等老人之外,还要把服务对象扩展到社会其他寄养老年人,要充分利用公共资源,使养老机构的作用能够达到最大化。再有,养老机构要扩展服务内容,比如说增加精神陪护、医疗护理、临终关怀等项目,使其能够在满足不同层面的老人的需求的同时还能够增加经营效益。
4.提高养老服务的专业技能。为了使养老服务能够可持续性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机构要提高自身的专业性,要对农村养老服务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并对其专业技能和专业素养进行考核绩效,以便能够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专业化、职业化的护理以及陪护。其次,要对一切社会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并且进行合理利用,比如说可以加大与各医学院的合作力度,不仅能为学生们提供实习的机会,还能够缩减养老机构的开支,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化。
五、结语
综上所述,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是我国养老服务体系的重点和难点,其养老服务协同供给模式的构建是新农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想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养老服务体系中养老主体缺失、政府缺失、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缺失的问题,就一定要对现有的农村养老模式进行改革与完善,要加大政府部门以及社会公益机构对于农村养老服务的相关投入,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真正使老年人能够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拥有一个安详的晚年,从而达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终极目标。
参考文献:
[1]王增文:《农村老年人口对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社会认同度研究——基于宗族网络与农村养老服务政策的比较》,《中国行政管理》2015年第l O期.
[2]雷咸胜、崔风:《农村养老服务产品的合作供给》,《人口与社会》2015年第3期.
[3]祖云、田北海:《老年社会福利的香港模式解析》,《社会》2008年第1期.
[4]郭小聪:《政府经济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00—102页.
[5]谢秋山:《地方政府职能堕距与社会公共领域治理困境——基于广场舞冲突案例的分析》,《公共管理学报》2015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