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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耕地保护问题已成为现阶段我国土地资源管理中的重点问题,随着我国人口不断增加,土地利用保护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本文通过建立土地利用规划中耕地保护信息动态决策模型,对土地规划中耕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简单分析,并由实例入手,对如何正确、科学开展耕地保护任务分配进行讨论。
[关键词]土地利用 耕地保 任务分配
[中图分类号] F293.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4-393-1
耕地保护是当前我国社会的热点问题,从现阶段土地利用、耕地保护的实际情况来看,必须要对影响耕地保护任务的各个要素进行分析,通过建立体现各方面影响要素的管理体系模型,突出土地利用过程中多种因素的实际诉求。本文以此为基础,通过实际案例,对土地利用规划中的耕地保护任务分配问题进行研究。
1土地利用规划中耕地保护信息动态决策模型设计
1.1决策组织人员划分
从土地利用规划保护过程来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是负责组织决策人员的主要部门,具体为:
1.1.1中央政府
中央政府是进行土地保护规划的主要管理者,成为保护信息动态决策的主要角色。在我国,大部分耕地分布在各个农村,然而土地的所有者——农民集体不具备耕地保护意识与能力,需要中央政府对耕地进行保护;同时,农民集体不具备完整的土地保护概念,单方面认为合理使用土地就是耕地保护,导致我国存在耕地保护主体模糊的情况。
中央政府在耕地保护过程中,既要保证经济正常发展,也需要考虑粮食整体生产能力。在规划过程中,土地规划必须要体现经济发展建设的基本要求,保证土地规划供给与经济发展需求保持一致;也要保证粮食安全,在耕地规划中强调耕地保有量,满足人们正常粮食需求。而上述决策直接影响各级单位管理方法,因此,中央政府是决策组织人员中的重要角色。
1.1.2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地方政府代表中央政府管理地方资源。地方政府因此在决策组织人员中占据着位置。
地方政府与中中央政府之间存在一种“讨价还价”的研讨关系。导致出现“讨价还价”关系的原因为:(1)地方政府的耕地规划过程,更多的是土地经济建设,而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会获得大量的经济效益,进而推动其他方面建设发展;(2)现阶段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突出成就,地方各项基础建设需求量快速上升,对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工作带来压力,将耕地转化为经济用地,可切实解决经济建设过程中土地供需矛盾。
1.2决策模型建立
为保证决策模型能够有效体现现实生活土地矛盾,就要保证决策模型能体现决策人员的各项工作要求。因此,本文对以下几方面进行设定。
设:F——土地规划初期的耕地最低保有量;
M——中央政府在土地规划预测过程中最低土地保有量;
Q——地方政府在土地规划预测过程中必须要争取到的耕地面积;
m——通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协商,所最终决定的耕地保有量;
V——单位面积内的耕地价值。
则各个要素之间的模型关系见图1。
由图1可发现,在整个决策过程中,V是影响决策结果的重要因素,因此,“Q、m、V”决策必须要考虑耕地价值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模型各个要素进行简单设定。
1.2.1 F值的确定
在最初规划F值过程中,可对上一阶段的规划结果进行分析,讨论实际规划单位内的保有耕地数量。可以说F值是整个决策模式的基础性数据,也是整个耕地保护任务分配中的决策前提。
1.2.2 M值的确定
中央政府在确定Q值过程中,必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一是规划区域内的人口因素,通过分析人口的实际粮食需求,并结合当前技术、当前土地使用情况,判断粮食生产能力,计算出必保耕地数额;二是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土地需求,根据近几年规划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设定耕地占有最小值与最大值;三是预测未来几年内规划区域土地占用需求,设定耕地占有“缓冲区”。
1.2.3 Q值的确定
地方政府在确定Q值过程中,要充分体现耕地占有情况下的经济建设需求,预测本地区新增经济项目的土地需求;分析生态退耕条件下耕地减少对本地区经济建设的影响。同时要考虑社会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下必需的土地净减少量。
1.2.4 m值的确定
m值的确定体现M值最小值与Q值最小值之间的值差。
1.2.5 V值的确定
V值主要表现在土地转让条件下单位面积土地科得到的净收益,表现为实际效益与社会效益。实际效益主要是“增长”的体现,地方政府是实际效益的接受者,当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结束时,所带了的经济建设情况直接反映在实际效益中;社会效益的主要接受者是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必须要维护经济建设、地方政府、农民集体等多方面单位、集体的主要利益,这些利益最终回归到社会效益中。
2土地利用规划中耕地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土地利用管理条例频繁更换
土地利用管理条例更换是当前一种常见的问题。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为:不同阶段的经济发展对土地使用提出不同要求,传统的土地利用管理条例不能实行新的土地使用要求,相关部门只能根据当前情况重新编制管理条例。也可以说,频繁更换管理条例是保证土地利用管理能力的重要方法。
但在整个过程中,管理条例的改变会改变既有工程的外部环境,现有工程无法准确分析现有管理方法,造成资金浪费、人力资源浪费、土地资源浪费等情况。同时农民集体长期处于信息传播的不利地位,在管理条例频繁更换的背景下,农民集体的土地意识不能快速转变,很多农民长期处于传统的土地管理思想的影响下,一旦土地利用过程出现偏差,容易为实际利用带来一系列危险因素。 2.2土地规划过程中农民参与不足
资料指出,农民集体应该积极参与到土地规划过程中,但农民参与不足已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在现阶段土地规划制定过程中,通常是“上管下”模式,即上级提出土体规划要求,下级部门根据要求编制相关条例,整个过程中,几乎难以发现农民集体参与;同时,部分工作人员在农村土地调查中,只是统计农村土地所有量、人均土地占有量,未有效根据农民实际情况制作报表,导致土地实际规划与农民集体要求相偏离。
3土地利用规划中耕地保护信息动态决策模型下的实例分析
3.1 A区实际情况介绍
A区位于我国南方某省市,位于长江下游地区,全区总面积约为1450k㎡。在A区整体土地使用情况来看,林地面积最大,约为23850公顷;其次为耕地,面积约为12860公顷,本文对上述12860公顷耕地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具体结果见表1。
由表1可发现,旱地与灌溉水田在A区占据重要比例,而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这部分土地受到人口增长、耕地质量下降等情况,导致大部分耕地被用于经济建设,总体而言,A区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3.2 A区耕地保护过程中的中央、政府行为
在A区土地规划过程中,政府根据A区经济发展需求,尽量扩大规划末期的耕地保有量,保证A区基本粮食需求。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争取更多耕地使用目标,用于建设基本交通项目。
中央政府在规划A区耕地使用时,充分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1)A区人均耕地面积远低于国际水平,过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会到来粮食供应不足等问题,进而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2)A区经济发展长期处于我国先进水准,在经济建设的同时应适当兼顾周围地区的发展,实现“以东带西”。而地方政府在规划A区耕地使用时,考虑以下两点因素:(1)A区经济建设已处于瓶颈期,各项经济建设对耕地提出更高要求,必须要适当放宽耕地使用指标,不能保证土地投入,会影响未来该地区经济建设;(2)A区属于临海地区,且周围水产品产量充足,“海上取粮”也是解决粮食问题的新思路。
中央政府在充分结合A区地方政府所反映的经济信息后,对A区实际耕地数额进行确定。
4结束语
从上文分析中可发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分别在耕地保护任务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因此,耕地保护必须要体现社会各阶层的实际发展需求。对相关部门而言,在制定耕地保护管理条例中,必须要充分结合当地农民集体的实际需求,加强新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人人接受”,最终实现土地规划过程中能合理保护耕地。
参考文献
[1]顾泽强,蔡云龙.中国粮食资源安全与耕地资源变化的相关分析[J].自然资源学报,2011,16(04):313-319.
[2]余万军,关涛.基于可评价方法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决策研究[J].农业工程学报,2012,21(01):71-75.
[3]但承龙,周玉珍.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评价方法讨论--以江苏省海门市为例[J].中国农业济源与区划,2012,23(03):26-28.
[4]黄广宇.福建省耕地资源台式与粮食安全对策[J].资源科学,2012,24(01):45-50.
[关键词]土地利用 耕地保 任务分配
[中图分类号] F293.2 [文献码] B [文章编号] 1000-405X(2015)-4-393-1
耕地保护是当前我国社会的热点问题,从现阶段土地利用、耕地保护的实际情况来看,必须要对影响耕地保护任务的各个要素进行分析,通过建立体现各方面影响要素的管理体系模型,突出土地利用过程中多种因素的实际诉求。本文以此为基础,通过实际案例,对土地利用规划中的耕地保护任务分配问题进行研究。
1土地利用规划中耕地保护信息动态决策模型设计
1.1决策组织人员划分
从土地利用规划保护过程来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是负责组织决策人员的主要部门,具体为:
1.1.1中央政府
中央政府是进行土地保护规划的主要管理者,成为保护信息动态决策的主要角色。在我国,大部分耕地分布在各个农村,然而土地的所有者——农民集体不具备耕地保护意识与能力,需要中央政府对耕地进行保护;同时,农民集体不具备完整的土地保护概念,单方面认为合理使用土地就是耕地保护,导致我国存在耕地保护主体模糊的情况。
中央政府在耕地保护过程中,既要保证经济正常发展,也需要考虑粮食整体生产能力。在规划过程中,土地规划必须要体现经济发展建设的基本要求,保证土地规划供给与经济发展需求保持一致;也要保证粮食安全,在耕地规划中强调耕地保有量,满足人们正常粮食需求。而上述决策直接影响各级单位管理方法,因此,中央政府是决策组织人员中的重要角色。
1.1.2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与中央政府之间存在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地方政府代表中央政府管理地方资源。地方政府因此在决策组织人员中占据着位置。
地方政府与中中央政府之间存在一种“讨价还价”的研讨关系。导致出现“讨价还价”关系的原因为:(1)地方政府的耕地规划过程,更多的是土地经济建设,而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地方政府会获得大量的经济效益,进而推动其他方面建设发展;(2)现阶段我国经济建设取得突出成就,地方各项基础建设需求量快速上升,对地方政府土地管理工作带来压力,将耕地转化为经济用地,可切实解决经济建设过程中土地供需矛盾。
1.2决策模型建立
为保证决策模型能够有效体现现实生活土地矛盾,就要保证决策模型能体现决策人员的各项工作要求。因此,本文对以下几方面进行设定。
设:F——土地规划初期的耕地最低保有量;
M——中央政府在土地规划预测过程中最低土地保有量;
Q——地方政府在土地规划预测过程中必须要争取到的耕地面积;
m——通过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协商,所最终决定的耕地保有量;
V——单位面积内的耕地价值。
则各个要素之间的模型关系见图1。
由图1可发现,在整个决策过程中,V是影响决策结果的重要因素,因此,“Q、m、V”决策必须要考虑耕地价值因素,在此基础上,本文对模型各个要素进行简单设定。
1.2.1 F值的确定
在最初规划F值过程中,可对上一阶段的规划结果进行分析,讨论实际规划单位内的保有耕地数量。可以说F值是整个决策模式的基础性数据,也是整个耕地保护任务分配中的决策前提。
1.2.2 M值的确定
中央政府在确定Q值过程中,必须要考虑三方面因素。一是规划区域内的人口因素,通过分析人口的实际粮食需求,并结合当前技术、当前土地使用情况,判断粮食生产能力,计算出必保耕地数额;二是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土地需求,根据近几年规划区域经济发展情况,设定耕地占有最小值与最大值;三是预测未来几年内规划区域土地占用需求,设定耕地占有“缓冲区”。
1.2.3 Q值的确定
地方政府在确定Q值过程中,要充分体现耕地占有情况下的经济建设需求,预测本地区新增经济项目的土地需求;分析生态退耕条件下耕地减少对本地区经济建设的影响。同时要考虑社会发展与地方经济发展下必需的土地净减少量。
1.2.4 m值的确定
m值的确定体现M值最小值与Q值最小值之间的值差。
1.2.5 V值的确定
V值主要表现在土地转让条件下单位面积土地科得到的净收益,表现为实际效益与社会效益。实际效益主要是“增长”的体现,地方政府是实际效益的接受者,当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结束时,所带了的经济建设情况直接反映在实际效益中;社会效益的主要接受者是中央政府,中央政府必须要维护经济建设、地方政府、农民集体等多方面单位、集体的主要利益,这些利益最终回归到社会效益中。
2土地利用规划中耕地保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土地利用管理条例频繁更换
土地利用管理条例更换是当前一种常见的问题。导致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为:不同阶段的经济发展对土地使用提出不同要求,传统的土地利用管理条例不能实行新的土地使用要求,相关部门只能根据当前情况重新编制管理条例。也可以说,频繁更换管理条例是保证土地利用管理能力的重要方法。
但在整个过程中,管理条例的改变会改变既有工程的外部环境,现有工程无法准确分析现有管理方法,造成资金浪费、人力资源浪费、土地资源浪费等情况。同时农民集体长期处于信息传播的不利地位,在管理条例频繁更换的背景下,农民集体的土地意识不能快速转变,很多农民长期处于传统的土地管理思想的影响下,一旦土地利用过程出现偏差,容易为实际利用带来一系列危险因素。 2.2土地规划过程中农民参与不足
资料指出,农民集体应该积极参与到土地规划过程中,但农民参与不足已成为一种常见现象。在现阶段土地规划制定过程中,通常是“上管下”模式,即上级提出土体规划要求,下级部门根据要求编制相关条例,整个过程中,几乎难以发现农民集体参与;同时,部分工作人员在农村土地调查中,只是统计农村土地所有量、人均土地占有量,未有效根据农民实际情况制作报表,导致土地实际规划与农民集体要求相偏离。
3土地利用规划中耕地保护信息动态决策模型下的实例分析
3.1 A区实际情况介绍
A区位于我国南方某省市,位于长江下游地区,全区总面积约为1450k㎡。在A区整体土地使用情况来看,林地面积最大,约为23850公顷;其次为耕地,面积约为12860公顷,本文对上述12860公顷耕地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具体结果见表1。
由表1可发现,旱地与灌溉水田在A区占据重要比例,而在实际管理过程中,这部分土地受到人口增长、耕地质量下降等情况,导致大部分耕地被用于经济建设,总体而言,A区土地利用规划耕地保护形势不容乐观。
3.2 A区耕地保护过程中的中央、政府行为
在A区土地规划过程中,政府根据A区经济发展需求,尽量扩大规划末期的耕地保有量,保证A区基本粮食需求。地方政府在中央政府的指导下,争取更多耕地使用目标,用于建设基本交通项目。
中央政府在规划A区耕地使用时,充分考虑以下几方面因素:(1)A区人均耕地面积远低于国际水平,过度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会到来粮食供应不足等问题,进而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2)A区经济发展长期处于我国先进水准,在经济建设的同时应适当兼顾周围地区的发展,实现“以东带西”。而地方政府在规划A区耕地使用时,考虑以下两点因素:(1)A区经济建设已处于瓶颈期,各项经济建设对耕地提出更高要求,必须要适当放宽耕地使用指标,不能保证土地投入,会影响未来该地区经济建设;(2)A区属于临海地区,且周围水产品产量充足,“海上取粮”也是解决粮食问题的新思路。
中央政府在充分结合A区地方政府所反映的经济信息后,对A区实际耕地数额进行确定。
4结束语
从上文分析中可发现,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分别在耕地保护任务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因此,耕地保护必须要体现社会各阶层的实际发展需求。对相关部门而言,在制定耕地保护管理条例中,必须要充分结合当地农民集体的实际需求,加强新管理条例宣传力度,切实做到“人人接受”,最终实现土地规划过程中能合理保护耕地。
参考文献
[1]顾泽强,蔡云龙.中国粮食资源安全与耕地资源变化的相关分析[J].自然资源学报,2011,16(04):313-319.
[2]余万军,关涛.基于可评价方法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立项决策研究[J].农业工程学报,2012,21(01):71-75.
[3]但承龙,周玉珍.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评价方法讨论--以江苏省海门市为例[J].中国农业济源与区划,2012,23(03):26-28.
[4]黄广宇.福建省耕地资源台式与粮食安全对策[J].资源科学,2012,24(01):4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