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消费者对品牌服装的质量投诉不断增长,有时“价”高并不代表一定“质”好。近期,泉州消费者庄先生就遇到这样一件让他烦心的事。
据庄先生向记者反映:2010年6月15日,他在九牧王煌星专卖店购买了一件短袖T恤(规格:46A;货号:JTK0217630),单价1188元,折后购买金额为888元。没想到这件衣服买来后仅过一次水,就出现严重褪色的现象,一件888元的衣服难道仅穿一次就报销了?这质量比地摊货的88元还不如。由于咽不下这口气,在6月底,庄先生向九牧王公司投诉,希望该公司能就褪色一事作出解释。但九牧王公司仅派其惠安专卖店的负责人来向庄先生索要那件质量不过关的衣服,却始终未对褪色一事作出任何解释。对此,庄先生非常气愤,称如果需要鉴定,九牧王公司完全可以拿同一批次的衣服去检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自己把这件褪了色的衣服给了他们,到时候九牧王不给解决,反而找一大推理由来推卸责任,而他没有证据能上哪儿去维权呢?同时,庄先生表示,没想到一家知名企业生产出来的服装质量竟让人如此忧心,当然,他更多的是对“九牧王”这个品牌感到失望。
由于此事至今仍未得到合理解决,九牧王公司的负责人也没再与庄先生联系。为此,庄先生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将生产有质量缺陷产品且不负责任的企业进行曝光,同时希望九牧王公司能对此事作出合理的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九牧王:
该款产品成分特殊,造成产品褪色原因可能是产品本身问题,亦跟洗涤方式适当与否有关系
据悉,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自主品牌“JOE|ONE九牧王”,主要生产、销售商务休闲男装。公司一直致力于中高档男仕系列服饰的开发生产,产品尤以款式优雅、品种丰富、用料考究、做工精细、品质超群而著称。那么,作为一家知名企业,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
2010年8月16日16:02分,记者以书面形式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访。8月18日下午,记者收到该公司的回复函件。函中称:
“2010年6月15日,消费者庄先生在九牧王煌星专卖店购买……T恤一件。庄先生称该款T恤经洗涤后出现褪色现象……由于未见到该‘问题’产品,无法判断是产品自身质量问题还是洗涤方式的问题,因此,我司工作人员请庄先生将产品送至九牧王煌星专卖店,按照售后流程处理,但庄先生明确拒绝,……为了能妥善处理该事件,我司工作人员在后期继续与庄先生沟通,并于7月23日派专人前往庄先生家里取该款T恤,以便鉴定褪色原因,但庄先生仍然拒绝提供该款T恤且拒绝说明洗涤方式。7月29日,经数次的沟通,消费者称要自己寄回厂家质检,并为其提供了检测部门的联系方式。后经确认消费者未寄回质检,而是送相关部门鉴定,但鉴定结果还未出来。
根据以上事实,就贵刊提到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1.就贵刊提到‘九牧王T恤为何遭投诉’的问题:……截至目前,除了庄先生投诉该款T恤的褪色问题外,尚未发生其他投诉该款T恤的事件。同时,该事件发生后,我司又立即抽检了库存的同类产品,均未发生褪色现象。由于该款产品成分特殊,含有桑蚕丝。因此,对洗涤方式有特别要求,造成产品褪色原因既可能是产品本身问题,亦跟洗涤方式适当与否有关系。因此,在未对本事件涉及到单件T恤进行权威检验前,我司尚无法判断质量问题形成原因。我司也急切希望庄先生送检该件T恤,以查出褪色原因,若属质量问题,以便我司进一步改进产品质量。
2.就贵刊提到如何保障购买了投诉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问题,在此,我司公开承诺:……若产品经我司鉴定或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的,我司均按照消费者的意愿进行换货、退货,并承担消费者相应直接损失……
3.就贵刊提到“同款产品”的处理问题:该投诉事件发生后,我司就立即复检了同款产品,通过明示的洗涤方式进行洗涤,未出现褪色的现象。
4.就贵刊提到‘如何处理此次投诉事件、如何重树消费者信心’问题:就该事件,后期我司将与庄先生保持密切关系,希望及时取得其送检的检验结果报告,以便我司采取相应措施,若确属质量问题,我司将给予庄先生满意的解决,并就同类产品依法进行处理。”
8月19日10:30分,就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的回函内容,记者联系消费者庄先生核实情况。庄先生气愤地表示,他至始至终从未说过要将有质量问题的T恤自己拿去检测,衣服是他买的,他本人没说,其他人根本无权决定。而且九牧王公司的工作人员很久都没再与他本人联系过,对于回函上的说词真让他感到荒谬,没想到其工作人员办事效率竟是如此!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消费者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本刊记者将追踪报道。
据庄先生向记者反映:2010年6月15日,他在九牧王煌星专卖店购买了一件短袖T恤(规格:46A;货号:JTK0217630),单价1188元,折后购买金额为888元。没想到这件衣服买来后仅过一次水,就出现严重褪色的现象,一件888元的衣服难道仅穿一次就报销了?这质量比地摊货的88元还不如。由于咽不下这口气,在6月底,庄先生向九牧王公司投诉,希望该公司能就褪色一事作出解释。但九牧王公司仅派其惠安专卖店的负责人来向庄先生索要那件质量不过关的衣服,却始终未对褪色一事作出任何解释。对此,庄先生非常气愤,称如果需要鉴定,九牧王公司完全可以拿同一批次的衣服去检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如果自己把这件褪了色的衣服给了他们,到时候九牧王不给解决,反而找一大推理由来推卸责任,而他没有证据能上哪儿去维权呢?同时,庄先生表示,没想到一家知名企业生产出来的服装质量竟让人如此忧心,当然,他更多的是对“九牧王”这个品牌感到失望。
由于此事至今仍未得到合理解决,九牧王公司的负责人也没再与庄先生联系。为此,庄先生希望借助媒体的力量将生产有质量缺陷产品且不负责任的企业进行曝光,同时希望九牧王公司能对此事作出合理的解释。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九牧王:
该款产品成分特殊,造成产品褪色原因可能是产品本身问题,亦跟洗涤方式适当与否有关系
据悉,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拥有自主品牌“JOE|ONE九牧王”,主要生产、销售商务休闲男装。公司一直致力于中高档男仕系列服饰的开发生产,产品尤以款式优雅、品种丰富、用料考究、做工精细、品质超群而著称。那么,作为一家知名企业,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将如何面对消费者的投诉?
2010年8月16日16:02分,记者以书面形式对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访。8月18日下午,记者收到该公司的回复函件。函中称:
“2010年6月15日,消费者庄先生在九牧王煌星专卖店购买……T恤一件。庄先生称该款T恤经洗涤后出现褪色现象……由于未见到该‘问题’产品,无法判断是产品自身质量问题还是洗涤方式的问题,因此,我司工作人员请庄先生将产品送至九牧王煌星专卖店,按照售后流程处理,但庄先生明确拒绝,……为了能妥善处理该事件,我司工作人员在后期继续与庄先生沟通,并于7月23日派专人前往庄先生家里取该款T恤,以便鉴定褪色原因,但庄先生仍然拒绝提供该款T恤且拒绝说明洗涤方式。7月29日,经数次的沟通,消费者称要自己寄回厂家质检,并为其提供了检测部门的联系方式。后经确认消费者未寄回质检,而是送相关部门鉴定,但鉴定结果还未出来。
根据以上事实,就贵刊提到的几个问题,答复如下:
1.就贵刊提到‘九牧王T恤为何遭投诉’的问题:……截至目前,除了庄先生投诉该款T恤的褪色问题外,尚未发生其他投诉该款T恤的事件。同时,该事件发生后,我司又立即抽检了库存的同类产品,均未发生褪色现象。由于该款产品成分特殊,含有桑蚕丝。因此,对洗涤方式有特别要求,造成产品褪色原因既可能是产品本身问题,亦跟洗涤方式适当与否有关系。因此,在未对本事件涉及到单件T恤进行权威检验前,我司尚无法判断质量问题形成原因。我司也急切希望庄先生送检该件T恤,以查出褪色原因,若属质量问题,以便我司进一步改进产品质量。
2.就贵刊提到如何保障购买了投诉产品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问题,在此,我司公开承诺:……若产品经我司鉴定或国家认可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于产品自身的质量问题的,我司均按照消费者的意愿进行换货、退货,并承担消费者相应直接损失……
3.就贵刊提到“同款产品”的处理问题:该投诉事件发生后,我司就立即复检了同款产品,通过明示的洗涤方式进行洗涤,未出现褪色的现象。
4.就贵刊提到‘如何处理此次投诉事件、如何重树消费者信心’问题:就该事件,后期我司将与庄先生保持密切关系,希望及时取得其送检的检验结果报告,以便我司采取相应措施,若确属质量问题,我司将给予庄先生满意的解决,并就同类产品依法进行处理。”
8月19日10:30分,就九牧王股份有限公司的回函内容,记者联系消费者庄先生核实情况。庄先生气愤地表示,他至始至终从未说过要将有质量问题的T恤自己拿去检测,衣服是他买的,他本人没说,其他人根本无权决定。而且九牧王公司的工作人员很久都没再与他本人联系过,对于回函上的说词真让他感到荒谬,没想到其工作人员办事效率竟是如此!
截至记者发稿时,该消费者的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本刊记者将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