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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春华在《广州档案》2005年第1期上撰文分析了档案管理部门在档案行政中越权行政的几种类型:1、超越事务管辖越权,即行使了法律法规未授予的职权,对不属于档案行政部门管理对象的人和事进行了处理。档案行政部门的行政管理对象是什么,可以对何人何事实施行政管理,都要根据法律法规来确定。凡法律法规没有规定档案行政部门可以为之的,档案行政部门就不得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