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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对我国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现状与原因分析,指出目前互联网保险存在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个性化;发展
2014年2月2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编撰发布行业首个《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437万人,增幅达566%。今后,互联网将会成为保险公司新兴和重要的销售渠道,促进保险业务的跨越式发展。
一、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原因
(一)潜在客户剧增优势
2014年年初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13 年 12 月,中国网民规模达 6.18 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 5358 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 45.8%,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 3.02 亿人,使用率达到 48.9%,相比 2012 年增长 6.0 个百分点。由此可见中国网购和在线支付用户正在迅速普及。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发布的《2013年第4季度中国网上零售B2C市场季度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第4季度,中国网上零售B2C市场交易规模达1946.5亿元,环比上涨20%,这一切都预示着网络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二)成本降低优势
互联网保险不仅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还降低了投保人购买保险的投入成本。长期以来,保险公司一直通过直销、保险中介渠道开展保险业务,而这种模式造成保险公司经营高成本。互联网保险交易及服务均通过网络载体进行,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销售成本;而对于投保人来说,投保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比其他销售渠道低的价格和保障范围更广的保险产品。
(三)互动有效优势
互联网增强了客户和保险公司双方的互动性,有效改善了双方信息不对称局面。客户可以在网上进行在线咨询,大大提高了客户的反馈速度;保险公司的服务和险种都可以在网上进行详细公布,保证其服务的透明化和客户的自主化。
二、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创新不足
互联网保险虽然发展快,但规模与影响还没有那么大。现有互联网保险业务以车险、理财型保险和健康险为主打产品,与传统渠道产品并无本质区别。至于所谓的中秋赏月险、爱情险和单身险都只是吸引眼球的噱头,无法成为保险公司的主打产品。
(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随着互联网对人们生活影响的日益加深,互联网保险兴起与发展必将成为一种趋势。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严重制约着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快速发展。现阶段保险监管部门尚未出台针对互联网保险规范发展的专门规章制度,导致互联网保险经营者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为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网站非法销售假保单提供了操作空间,使得保险监管部门难以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实施有效的监管。
(三)互联网保险的安全性缺乏保障
从现在的网络技术发展来看,保险行業还是一个发展较差的行业,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不完善的硬件设备,有待提高的人员素质,缺乏有效的信息管理等,这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对互联网保险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然而,互联网保险是通过网络载体进行交易的,相比于传统的贸易方式,互联网保险减少了传统贸易方式中的保单传递和确认,因此决定了互联网保险的交易必须比线下面对面交易更具安全性和可靠性。很多消费者不愿意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保险,就是因为互联网保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三、建议
(一)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保险产品的个性化
对于互联网保险缺乏创新的现象,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当前保险公司缺乏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数据。对保险公司来说,只依靠客户诚信投保存在很大的技术难度。如果保险公司希望推出更为个性化的细分保险产品,则需要通过对特定人群特点的追踪与分析来设计产品。然而获取数据的渠道却被堵塞了。由此可见,只有从具有公信力的独立第三方获取信息,保险公司和市场才能形成互动,而且是可行的互动。
(二)健全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急需建立适应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各方行为。同时,监管者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构建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根据不同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和产品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监管;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注册登记和强制性信息披露,完善互联网金融投资网络投诉渠道,健全投诉受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基金,完善基金的筹资、运作与救助机制。
(三)建设功能完善的保险网站,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顺利进行
保险网站服务方面:投资建设清晰易懂、信息完备、服务全面和操作快速的保险网站,提高客户访问网站的满意度;建立具有在线互动和咨询服务、投保提交和缴费、核保和保单生成、保单查询和批改、出险报案和索赔资料上传、理赔流程跟踪和客户投诉处理等功能模块,使保险业务在网上顺利运作;不断提升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素质,确保潜在客户的咨询得到及时准确的回复。保险网站的安全有效管理方面: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在内部网络与互联网中间架设防火墙、采用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数字签名和安全协议等方式,防范非法用户侵入,破坏网站;采用先进技术强化网站的运营管控能力,确保网站快速稳定的运行;加强各方面的保密工作,确保客户的重要信息不外流。
参考文献:
[1]罗艳君. 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与监管[J].中国金融,2013,24:49-50.
[2]周百胜. 网络保险的独特优势和发展对策[J].中国保险,2012,05:22-23.
[3]李琼,吴琳,吴兴刚. 关于我国网络保险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J].武汉金融,2013,06:25-27.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个性化;发展
2014年2月25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编撰发布行业首个《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据统计,2011年至2013年国内经营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公司从28家上升到60家,年均增长达46%;规模保费从32亿元增长到291亿元,三年间增幅总体达到810%,年均增长率达202%;投保客户数从816万人增长到5437万人,增幅达566%。今后,互联网将会成为保险公司新兴和重要的销售渠道,促进保险业务的跨越式发展。
一、互联网保险快速发展的原因
(一)潜在客户剧增优势
2014年年初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33次中国互联网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 2013 年 12 月,中国网民规模达 6.18 亿,全年共计新增网民 5358 万人。互联网普及率为 45.8%,2013年,中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 3.02 亿人,使用率达到 48.9%,相比 2012 年增长 6.0 个百分点。由此可见中国网购和在线支付用户正在迅速普及。根据EnfoDesk易观智库发布的《2013年第4季度中国网上零售B2C市场季度监测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第4季度,中国网上零售B2C市场交易规模达1946.5亿元,环比上涨20%,这一切都预示着网络保险市场潜力巨大。
(二)成本降低优势
互联网保险不仅降低了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还降低了投保人购买保险的投入成本。长期以来,保险公司一直通过直销、保险中介渠道开展保险业务,而这种模式造成保险公司经营高成本。互联网保险交易及服务均通过网络载体进行,这样可以大大降低保险公司的销售成本;而对于投保人来说,投保人足不出户就可以获得比其他销售渠道低的价格和保障范围更广的保险产品。
(三)互动有效优势
互联网增强了客户和保险公司双方的互动性,有效改善了双方信息不对称局面。客户可以在网上进行在线咨询,大大提高了客户的反馈速度;保险公司的服务和险种都可以在网上进行详细公布,保证其服务的透明化和客户的自主化。
二、互联网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品创新不足
互联网保险虽然发展快,但规模与影响还没有那么大。现有互联网保险业务以车险、理财型保险和健康险为主打产品,与传统渠道产品并无本质区别。至于所谓的中秋赏月险、爱情险和单身险都只是吸引眼球的噱头,无法成为保险公司的主打产品。
(二)法律法规不够健全
随着互联网对人们生活影响的日益加深,互联网保险兴起与发展必将成为一种趋势。但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出台,严重制约着互联网保险的健康快速发展。现阶段保险监管部门尚未出台针对互联网保险规范发展的专门规章制度,导致互联网保险经营者无法可依、无章可循,为少数不法分子利用网站非法销售假保单提供了操作空间,使得保险监管部门难以对互联网保险业务实施有效的监管。
(三)互联网保险的安全性缺乏保障
从现在的网络技术发展来看,保险行業还是一个发展较差的行业,存在着诸多的问题,如不完善的硬件设备,有待提高的人员素质,缺乏有效的信息管理等,这些问题在不同程度上对互联网保险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然而,互联网保险是通过网络载体进行交易的,相比于传统的贸易方式,互联网保险减少了传统贸易方式中的保单传递和确认,因此决定了互联网保险的交易必须比线下面对面交易更具安全性和可靠性。很多消费者不愿意通过网络渠道购买保险,就是因为互联网保险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三、建议
(一)建立第三方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保险产品的个性化
对于互联网保险缺乏创新的现象,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认为,主要原因在于当前保险公司缺乏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数据。对保险公司来说,只依靠客户诚信投保存在很大的技术难度。如果保险公司希望推出更为个性化的细分保险产品,则需要通过对特定人群特点的追踪与分析来设计产品。然而获取数据的渠道却被堵塞了。由此可见,只有从具有公信力的独立第三方获取信息,保险公司和市场才能形成互动,而且是可行的互动。
(二)健全法律法规,并加强监管力度
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的相关法律法规还很不完善,急需建立适应互联网保险发展的法律法规,强化市场监管,规范各方行为。同时,监管者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构建有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根据不同互联网金融商业模式和产品对经济社会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类监管;加强互联网金融投资者权益保护,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注册登记和强制性信息披露,完善互联网金融投资网络投诉渠道,健全投诉受理机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探索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资者保障基金,完善基金的筹资、运作与救助机制。
(三)建设功能完善的保险网站,促进互联网保险业务顺利进行
保险网站服务方面:投资建设清晰易懂、信息完备、服务全面和操作快速的保险网站,提高客户访问网站的满意度;建立具有在线互动和咨询服务、投保提交和缴费、核保和保单生成、保单查询和批改、出险报案和索赔资料上传、理赔流程跟踪和客户投诉处理等功能模块,使保险业务在网上顺利运作;不断提升客户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素质,确保潜在客户的咨询得到及时准确的回复。保险网站的安全有效管理方面: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在内部网络与互联网中间架设防火墙、采用加密技术、密钥管理技术、数字签名和安全协议等方式,防范非法用户侵入,破坏网站;采用先进技术强化网站的运营管控能力,确保网站快速稳定的运行;加强各方面的保密工作,确保客户的重要信息不外流。
参考文献:
[1]罗艳君. 互联网保险的发展与监管[J].中国金融,2013,24:49-50.
[2]周百胜. 网络保险的独特优势和发展对策[J].中国保险,2012,05:22-23.
[3]李琼,吴琳,吴兴刚. 关于我国网络保险发展若干问题的思考[J].武汉金融,2013,06: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