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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显著特点是公司的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强,而申请专利的数量以及专利的科技含量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该企业的创新能力,文章对153家创业板上市企业的专利申请状况进行了统计分析,透析了创业板上市公司专利申请存在的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并对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创业板;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知识产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F8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15-0014-03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显著特点是公司的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强,而申请专利的数量以及专利的科技含量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该企业的创新能力,那么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专利申请状况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
一、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现状概述
创业板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较好,主要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领域。从2009年10月第一批创业板股票上市到2010年末截止,一共有153家企业通过我国行政部门审批得以在创业板发行股票并交易。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会关注企业的科技含量,而申请专利的数量及专利的质量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评判企业科技含量高低的一个尺度。
为了更好的了解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的情况,笔者对153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专利申请现状进行了统计分析。截至2010年12月末,153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一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3360件(本数据是以创业板企业工商注册名称为关键词检索而获得)。
统计数据显示在153家上市的创业板企业中,其中有18家企业未申请过专利,在有专利申请的135家企业中有70多家其首件发明专利申请提出时间是在2007年后。
二、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现状反映出的问题
(一)企业间专利申请数量不均衡
通过对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情况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企业间专利申请数量不均衡,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企业对专利申请的重视程度不同。统计数据显示排名前5名的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数量占到总申请量的20%以上,申请专利的最多的一家企业高达259件。排名靠前的5家企业大部分专利申请是从2000年开始。申请专利数为3个和3个以下的企业,其数量为11个,对于申请量为5个和5个以下的企业,其数量为27个,其大部分专利申请时间为2009年前后。
(二)专利申请的时间比较集中
随着时代的发展,创业板在中国股市占有一席之地,创业板企业的发展某种程度上引领着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那么创业板企业的专利申请和保护也显得更为重要,而不单单是为了上市的应急需要,而应是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途径。统计数据显示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时间较集中在2008年与2009年。
随着我国政府对于自主知识产权与创新的政策引导,个人与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提高,企业开始重视专利申请,这会是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时间集中的原因所在。但同时,专利申请时间较为集中的另一个原因则是基于企业上市的需求:我国证监会在2009年7月26日正式受理创业板企业的上市申请,2009年10月末,第一批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然而,对于企业而言,要准备上市一般需要至少一年的时间,而部分企业的筹备时间在2~3年。证监会在考虑企业是否满足上市条件时,也会参考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现实的需求的使得专利对于创业板企业的形象塑造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尤其在企业跨越“上市”这一门槛的关键时刻意义非凡,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专利申请较集中在2008年到2009年的导向所在。统计显示,2008年与2009年的专利申请数占到总申请量的24.9%和25.8%,两年合计占创业板上市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一半以上。
(三)发明专利所占比重不高,科技含量有待提高
以纳斯达克为核心的创业板市场引导了以IT、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模式,造就了美国经济近20年的持续增长,我们都希望中国的创业板可以像美国的纳斯达克一样,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企业。但已上市的部分创业板企业发明专利的科技含量不高,核心专利技术不多。这一现象是因为一部分上市企业为了能够尽快获得授权从而使其在申请融资上市过程中得到中国证监会的认可以及树立很好的公共形象而选择申请可以短时间授权而技术含量较低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而没有选择实质审查过程较长而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所致。还有一部分企业是使用了国外的技术,自己的创新很少。
统计数据显示在3360件创业板专利申请中其中发明专利有1436件,实用新型有1308件以及外观有616件,分别占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42.7%,38.9%和18.3%。平均到每家创业板的上市公司的专利申请约为22件,其中约9件发明专利申请,约9件实用新型以及4件为外观申请。
(四)部分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与专利保护积极性不高
中国的创业板集中了中国具有创新性及较好成长性的企业,但总的看来,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很低,企业对于申请专利的热情还不够高,对专利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统计数据显示在153家上市的创业板公司中,其中有18家公司从没有过专利申请;申请专利数为3个和3个以下的企业,其数量为11个,对于申请量为5个和5个以下的企业,其数量为27个。
在第一批上市企业中,一药业公司总共专利申请量为1件。另有一即将上市的企业宣称自己拥有多项专利技术,但因为未缴纳年费,其专利权被终止而丧失了专利权,在被媒体曝光后,因为涉嫌欺诈而被中国证监会终止上市。
导致部分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企业主观保护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客观现实的无奈,我国相关法律还不够健全,很多企业担心自己的专利技术一旦被公开,就会有其他公司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仿制,而自身则无法很好的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或无法承受因漫长的法律诉讼过程而耗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改观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现状的一些建议
(一)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知识产权,企业必须从战略角度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引导企业建立法务部专门处理专利的申请,维护以及专利权属的管理。我国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以省为单位为当地的企业组织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讲座、座谈、咨询会等活动,也可以应当地企业的要求,为其培训专职的知识产权人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国家相关部门除了进行常规的媒体宣传外,对科技型相关企业在其注册前进行专利保护和专利侵权知识的教育,对于已注册的科技型相关企业要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其学习并严肃处理专利侵权的事件,保护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明确企业中专利的等级
对于不经过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及外观的专利申请,其专利权的获得相对容易得多,即便对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而言也不意味着具有多高的科技含量,也就是说专利数量不能很客观的反映出企业是否具有创新性。而现实中我国相关部门给予部分企业的优惠政策及审查企业是否具有上市资格所参照的“专利申请”这一指标所依据的和所能依据也仅仅是专利数量和某一专利类型,而对于专利含金量及含金等级则无从参考。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我国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出具企业专利状况的法律文件并组织鉴别其专利的科技含量及科技含量等级,作为该企业是否属于高科技企业及是否具有创新能力的参考,更为重要的是为我国的其它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加大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力度保护中小企业
一些中小公司申请专利时忧虑专利技术被公开,就会有很多的其它公司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来进行仿制,而专利侵权的法律诉讼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需要付出相当大的精力,而对于一个小公司而言,他们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来维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专项活动,以保护专利权为重点内容,加大对专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要具有一定持续性,增加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数量并配有一定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鼓励并动员社会力量来参与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
(四)简化司法程序,缩短侵权案件的审理时间
深圳市捷康保健有限公司告深圳市万基药业有限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经历了两年零七个月,而奇瑞QQ汽车侵权官司历时三年,而武汉晶源案竟然历时7年,如能够简化司法程序,降低案件的审理时间将大大提高一些企业申请专利的热情。
参考文献
[1] 王瑜,丁坚,藤云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务[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2] 罗艳娥.创业板上市公司专利问题分析[J].特区经济,2010,(10).
[3] 徐欣,唐清泉.R&D活动、创新专利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研究[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0,(4).
[4] 魏征.专利难以承担如此之重——对创业板上市企业“专利门”现象的冷思考[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0,(8).
[5] 黄迎燕,张伟,周湘陵.上市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专利评价[J].知识产权,2008,(4).
[6] 郭洪业,何杰,张明,黄文夫,李建标,饶育蕾.创业板时代的资本市场与中国经济[J].董事会,2009,(7).
(责任编辑:周加转)
关键词:创业板;专利申请;实用新型;发明专利;知识产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F83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2374(2011)15-0014-03
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显著特点是公司的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强,而申请专利的数量以及专利的科技含量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该企业的创新能力,那么研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专利申请状况具有一定的价值和意义。
一、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现状概述
创业板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集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较好,主要涉及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节能、现代服务等领域。从2009年10月第一批创业板股票上市到2010年末截止,一共有153家企业通过我国行政部门审批得以在创业板发行股票并交易。在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时,还会关注企业的科技含量,而申请专利的数量及专利的质量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评判企业科技含量高低的一个尺度。
为了更好的了解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的情况,笔者对153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专利申请现状进行了统计分析。截至2010年12月末,153家创业板上市企业一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3360件(本数据是以创业板企业工商注册名称为关键词检索而获得)。
统计数据显示在153家上市的创业板企业中,其中有18家企业未申请过专利,在有专利申请的135家企业中有70多家其首件发明专利申请提出时间是在2007年后。
二、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现状反映出的问题
(一)企业间专利申请数量不均衡
通过对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情况的统计分析可以看出企业间专利申请数量不均衡,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企业对专利申请的重视程度不同。统计数据显示排名前5名的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数量占到总申请量的20%以上,申请专利的最多的一家企业高达259件。排名靠前的5家企业大部分专利申请是从2000年开始。申请专利数为3个和3个以下的企业,其数量为11个,对于申请量为5个和5个以下的企业,其数量为27个,其大部分专利申请时间为2009年前后。
(二)专利申请的时间比较集中
随着时代的发展,创业板在中国股市占有一席之地,创业板企业的发展某种程度上引领着中国经济发展的方向,那么创业板企业的专利申请和保护也显得更为重要,而不单单是为了上市的应急需要,而应是自主知识产权保护的有效途径。统计数据显示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时间较集中在2008年与2009年。
随着我国政府对于自主知识产权与创新的政策引导,个人与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在提高,企业开始重视专利申请,这会是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时间集中的原因所在。但同时,专利申请时间较为集中的另一个原因则是基于企业上市的需求:我国证监会在2009年7月26日正式受理创业板企业的上市申请,2009年10月末,第一批创业板股票上市交易。然而,对于企业而言,要准备上市一般需要至少一年的时间,而部分企业的筹备时间在2~3年。证监会在考虑企业是否满足上市条件时,也会参考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现实的需求的使得专利对于创业板企业的形象塑造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尤其在企业跨越“上市”这一门槛的关键时刻意义非凡,这也在某种程度上专利申请较集中在2008年到2009年的导向所在。统计显示,2008年与2009年的专利申请数占到总申请量的24.9%和25.8%,两年合计占创业板上市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一半以上。
(三)发明专利所占比重不高,科技含量有待提高
以纳斯达克为核心的创业板市场引导了以IT、互联网为代表的新经济模式,造就了美国经济近20年的持续增长,我们都希望中国的创业板可以像美国的纳斯达克一样,培养出更多的优秀企业。但已上市的部分创业板企业发明专利的科技含量不高,核心专利技术不多。这一现象是因为一部分上市企业为了能够尽快获得授权从而使其在申请融资上市过程中得到中国证监会的认可以及树立很好的公共形象而选择申请可以短时间授权而技术含量较低的实用新型或外观,而没有选择实质审查过程较长而技术含量较高的发明所致。还有一部分企业是使用了国外的技术,自己的创新很少。
统计数据显示在3360件创业板专利申请中其中发明专利有1436件,实用新型有1308件以及外观有616件,分别占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总量的42.7%,38.9%和18.3%。平均到每家创业板的上市公司的专利申请约为22件,其中约9件发明专利申请,约9件实用新型以及4件为外观申请。
(四)部分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与专利保护积极性不高
中国的创业板集中了中国具有创新性及较好成长性的企业,但总的看来,企业的专利申请量很低,企业对于申请专利的热情还不够高,对专利的重视程度还不够。统计数据显示在153家上市的创业板公司中,其中有18家公司从没有过专利申请;申请专利数为3个和3个以下的企业,其数量为11个,对于申请量为5个和5个以下的企业,其数量为27个。
在第一批上市企业中,一药业公司总共专利申请量为1件。另有一即将上市的企业宣称自己拥有多项专利技术,但因为未缴纳年费,其专利权被终止而丧失了专利权,在被媒体曝光后,因为涉嫌欺诈而被中国证监会终止上市。
导致部分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积极性不高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企业主观保护意识不强;另一方面是客观现实的无奈,我国相关法律还不够健全,很多企业担心自己的专利技术一旦被公开,就会有其他公司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而进行仿制,而自身则无法很好的拿起法律武器进行维权或无法承受因漫长的法律诉讼过程而耗费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三、改观创业板企业专利申请现状的一些建议
(一)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知识产权,企业必须从战略角度认识到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引导企业建立法务部专门处理专利的申请,维护以及专利权属的管理。我国的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以省为单位为当地的企业组织加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讲座、座谈、咨询会等活动,也可以应当地企业的要求,为其培训专职的知识产权人才。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国家相关部门除了进行常规的媒体宣传外,对科技型相关企业在其注册前进行专利保护和专利侵权知识的教育,对于已注册的科技型相关企业要通过多种途径组织其学习并严肃处理专利侵权的事件,保护所有权人的合法利益。
(二)明确企业中专利的等级
对于不经过实质审查的实用新型及外观的专利申请,其专利权的获得相对容易得多,即便对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而言也不意味着具有多高的科技含量,也就是说专利数量不能很客观的反映出企业是否具有创新性。而现实中我国相关部门给予部分企业的优惠政策及审查企业是否具有上市资格所参照的“专利申请”这一指标所依据的和所能依据也仅仅是专利数量和某一专利类型,而对于专利含金量及含金等级则无从参考。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我国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考虑出具企业专利状况的法律文件并组织鉴别其专利的科技含量及科技含量等级,作为该企业是否属于高科技企业及是否具有创新能力的参考,更为重要的是为我国的其它行政部门决策提供依据。
(三)加大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的力度保护中小企业
一些中小公司申请专利时忧虑专利技术被公开,就会有很多的其它公司或个人为了经济利益来进行仿制,而专利侵权的法律诉讼是一个相对漫长的过程,需要付出相当大的精力,而对于一个小公司而言,他们认为自己没有能力来维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的专项活动,以保护专利权为重点内容,加大对专利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并要具有一定持续性,增加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的数量并配有一定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鼓励并动员社会力量来参与打击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和冒充专利行为。
(四)简化司法程序,缩短侵权案件的审理时间
深圳市捷康保健有限公司告深圳市万基药业有限公司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经历了两年零七个月,而奇瑞QQ汽车侵权官司历时三年,而武汉晶源案竟然历时7年,如能够简化司法程序,降低案件的审理时间将大大提高一些企业申请专利的热情。
参考文献
[1] 王瑜,丁坚,藤云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务[M].知识产权出版社,2009.
[2] 罗艳娥.创业板上市公司专利问题分析[J].特区经济,2010,(10).
[3] 徐欣,唐清泉.R&D活动、创新专利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研究[J].研究与发展管理,2010,(4).
[4] 魏征.专利难以承担如此之重——对创业板上市企业“专利门”现象的冷思考[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0,(8).
[5] 黄迎燕,张伟,周湘陵.上市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的专利评价[J].知识产权,2008,(4).
[6] 郭洪业,何杰,张明,黄文夫,李建标,饶育蕾.创业板时代的资本市场与中国经济[J].董事会,2009,(7).
(责任编辑:周加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