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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新形勢下,领导干部要树立良好的个人作风以及依法执政的理念。党校的法学教育也要与其相呼应,革新教学方法和内容。通过实践调查及研究发现,在党校法学教学中应用案例进行教学的效果十分明显。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详尽阐述该教学方法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党校法学;案例教学;组织和应用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展现了新时期党校法学教和学的特征。并且尊重了学习者的主体性,促进其创造力和思维能力的发展。该教学方法的应用是时代发展的趋势,是保障党校法学教育质量的关键。
一、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案例教学法能够把枯燥乏味的法学知识转变为比较容易接受理解的现实案例。它很好地规避了传统教学方法的劣势,让学习者可以在更为理想的教学氛围下主动去探究处理问题的方法,进而让其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
首先,强化学员的主体性。传统模式下的教学是以教师为核心的,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起着绝对作用,学员只能够被动接受。这样的课堂氛围比较严肃,也不活跃,学生们的学习兴趣自然就不高,导致在课堂上面经常“开小差”。随着教学改革的推进,教学方法得以革新,案例教学法的使用充分尊重了学员的主体性。教师在应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能够把学员当作核心,教师由原来的“掌控者”变为现在的“引导者”,是案例探讨中的其中一员。
其次,重视知识的实际应用以及能力的培养。过去,基础教育的传统教学只是为了一味地灌输知识,学生们被动接受知识,死记硬背之后用于提升考试成绩。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学习知识的目的就变为了“应试”,对于该知识怎样在实践中应用是不重视的。这就导致很多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他们的实践能力却并不强。教学改革实施以后,案例教学被广泛应用到包括党校教育在内的教学中,它不仅仅传授给学员们相关的理论知识,还关注知识的实际应用。另外,它借助学员们之间的探讨、分析问题的过程,把相关的理论知识应用到案例中进行剖析,其目的不是“为了讨论而讨论”,而是培养学员们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再次,关注发散性学习以及创造力培养。该教学方法不只是重视学员的学习成果,还重视学习的过程。培养学员们独自思考、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的能力。该教学方法的应用还能够让学员积极“质疑”,并且在提出相应的问题之后,进行思考论证。学员们能够从多角度进行发散性思考、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在思考的过程中提升其创新能力。
二、党校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组织与运用
法学案例教学法大致有以下四个阶段构成。首先,对案例进行阅读,并进行自我分析;其次,以小组的形式进行探讨,达成共识;再次,选出本组的代表进行观点的陈述,让全体学员一起交流;最后,教师和学员们一起汇总。第一个阶段是前提,如果该阶段进展不顺利,就会影响整个教学的效果。第二阶段能够汇集多数人的智慧,该阶段要给以足够的时间来进行,不然就失去了讨论的意义。第三个阶段一般都是教师选定小组代表来阐述观点,当然教师也可以在他们讨论之前事先告知他们需要选定一位小组代表来讲述观点,这样能够保障各组观点的清晰阐述,并且不浪费时间。最后一阶段是教师和学员在汇总之后,教师进行点评。笔者通过相关实践调查发现,在党校的法学教学过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必须格外重视下面几点。
1.在案例的准备和遴选阶段要严格把关,确保案例为主题服务。首先,所选案例应针对性强,比如,专门针对理论教学中的法律原理、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其次,所选案例要凸显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最后,所选案例应该具备一定的典型性和趣味性,这样可以提升学员的注意力和投入程度。
2.在案例介绍和展示阶段,可从电视、网络等渠道获取大量相关的视频、影音材料,经过剪辑编排后以电视短片和PPT等形式向学员进行案例介绍,达到了音、画、字的有机结合,让学员在阅读的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案例的内容,为下一步小组讨论做准备。案例的展现形式也很重要,好的形式不仅仅可以让学员更好地了解案例,还可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提升他们的兴趣。
3.在小组讨论阶段,务必要求各小组学员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以无领导小组形式对各自的案例进行充分的讨论。小组自由讨论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党校学员的想象力和积极性,学员在自由民主的氛围里往往更能展现自己的潜能,每个学员在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别的学员不应该进行阻止和反对,而应该让他们充分表达,学员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后才可以进行讨论。
4.在全班交流阶段,可以要求学员以情景模拟或角色扮演等形式演绎案例。学员不仅从中获得知识、经验和思维方式上的益处,而且能从案例演绎中学会与人沟通,提高学员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同时,也加深了学员之间的了解,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学习氛围,更有利于法学课堂教学的顺利开展。
5.在案例教学的总结归纳阶段,由主讲教师对各个小组的演绎全过程进行简要的归纳、评估。教师总结引而不发,留给学员进一步思考的余地,比如,引导学员思考:从案例教学法的内容和过程中学到了什么,得到哪些有价值的启示,是否通过案例学习掌握了处理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及在实际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教师要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学员都能感受到自己的观点被接纳和尊重,即使这个观点是不完善的,教师也要尽量肯定这些观点积极的一面,这样有利于提升每一个学员的表达自信。
三、总结
教学改革实施以来,传统灌输法已经不再适用党校法学的教育教学。透过实践发现,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的同时,还促进了学员对相关理论知识的具体应用,培养了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发散思维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胡胜.浅谈党校法学案例教学法的适用[J].管理观察,2017(02).
[2]梁太波.关于党校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几点思考[J].桂海论丛,2010(09).
[3]申月霞.案例教学法在法制教育课中的运用[J].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03).
[4]田军.中职法律课案例教学法运用研究[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6(03).
[5]李政辉.案例教学法探源[J].中国大学教学,2009(09).
[6]胡学军.论信息化环境下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创新[J].教育探索,2007(12).
关键词:党校法学;案例教学;组织和应用
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展现了新时期党校法学教和学的特征。并且尊重了学习者的主体性,促进其创造力和思维能力的发展。该教学方法的应用是时代发展的趋势,是保障党校法学教育质量的关键。
一、案例教学法的特点
案例教学法能够把枯燥乏味的法学知识转变为比较容易接受理解的现实案例。它很好地规避了传统教学方法的劣势,让学习者可以在更为理想的教学氛围下主动去探究处理问题的方法,进而让其用所学到的理论知识处理实际问题。
首先,强化学员的主体性。传统模式下的教学是以教师为核心的,在开展教学的过程中,教师起着绝对作用,学员只能够被动接受。这样的课堂氛围比较严肃,也不活跃,学生们的学习兴趣自然就不高,导致在课堂上面经常“开小差”。随着教学改革的推进,教学方法得以革新,案例教学法的使用充分尊重了学员的主体性。教师在应用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能够把学员当作核心,教师由原来的“掌控者”变为现在的“引导者”,是案例探讨中的其中一员。
其次,重视知识的实际应用以及能力的培养。过去,基础教育的传统教学只是为了一味地灌输知识,学生们被动接受知识,死记硬背之后用于提升考试成绩。在应试教育的大背景下,学习知识的目的就变为了“应试”,对于该知识怎样在实践中应用是不重视的。这就导致很多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他们的实践能力却并不强。教学改革实施以后,案例教学被广泛应用到包括党校教育在内的教学中,它不仅仅传授给学员们相关的理论知识,还关注知识的实际应用。另外,它借助学员们之间的探讨、分析问题的过程,把相关的理论知识应用到案例中进行剖析,其目的不是“为了讨论而讨论”,而是培养学员们处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再次,关注发散性学习以及创造力培养。该教学方法不只是重视学员的学习成果,还重视学习的过程。培养学员们独自思考、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的能力。该教学方法的应用还能够让学员积极“质疑”,并且在提出相应的问题之后,进行思考论证。学员们能够从多角度进行发散性思考、主动参与到教学活动中,在思考的过程中提升其创新能力。
二、党校法学案例教学法的组织与运用
法学案例教学法大致有以下四个阶段构成。首先,对案例进行阅读,并进行自我分析;其次,以小组的形式进行探讨,达成共识;再次,选出本组的代表进行观点的陈述,让全体学员一起交流;最后,教师和学员们一起汇总。第一个阶段是前提,如果该阶段进展不顺利,就会影响整个教学的效果。第二阶段能够汇集多数人的智慧,该阶段要给以足够的时间来进行,不然就失去了讨论的意义。第三个阶段一般都是教师选定小组代表来阐述观点,当然教师也可以在他们讨论之前事先告知他们需要选定一位小组代表来讲述观点,这样能够保障各组观点的清晰阐述,并且不浪费时间。最后一阶段是教师和学员在汇总之后,教师进行点评。笔者通过相关实践调查发现,在党校的法学教学过程中应用案例教学法必须格外重视下面几点。
1.在案例的准备和遴选阶段要严格把关,确保案例为主题服务。首先,所选案例应针对性强,比如,专门针对理论教学中的法律原理、法律规则和法律条文。其次,所选案例要凸显地方特色和行业特点。最后,所选案例应该具备一定的典型性和趣味性,这样可以提升学员的注意力和投入程度。
2.在案例介绍和展示阶段,可从电视、网络等渠道获取大量相关的视频、影音材料,经过剪辑编排后以电视短片和PPT等形式向学员进行案例介绍,达到了音、画、字的有机结合,让学员在阅读的过程中进一步了解案例的内容,为下一步小组讨论做准备。案例的展现形式也很重要,好的形式不仅仅可以让学员更好地了解案例,还可以吸引他们的注意力,提升他们的兴趣。
3.在小组讨论阶段,务必要求各小组学员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以无领导小组形式对各自的案例进行充分的讨论。小组自由讨论可以最大限度发挥党校学员的想象力和积极性,学员在自由民主的氛围里往往更能展现自己的潜能,每个学员在表达自己观点的时候,别的学员不应该进行阻止和反对,而应该让他们充分表达,学员表达清楚自己的观点后才可以进行讨论。
4.在全班交流阶段,可以要求学员以情景模拟或角色扮演等形式演绎案例。学员不仅从中获得知识、经验和思维方式上的益处,而且能从案例演绎中学会与人沟通,提高学员处理人际关系的能力。同时,也加深了学员之间的了解,有利于形成和谐的学习氛围,更有利于法学课堂教学的顺利开展。
5.在案例教学的总结归纳阶段,由主讲教师对各个小组的演绎全过程进行简要的归纳、评估。教师总结引而不发,留给学员进一步思考的余地,比如,引导学员思考:从案例教学法的内容和过程中学到了什么,得到哪些有价值的启示,是否通过案例学习掌握了处理问题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及在实际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教师要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学员都能感受到自己的观点被接纳和尊重,即使这个观点是不完善的,教师也要尽量肯定这些观点积极的一面,这样有利于提升每一个学员的表达自信。
三、总结
教学改革实施以来,传统灌输法已经不再适用党校法学的教育教学。透过实践发现,案例教学法的应用,在提升教师教学水平的同时,还促进了学员对相关理论知识的具体应用,培养了其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发散思维的能力。
参考文献:
[1]胡胜.浅谈党校法学案例教学法的适用[J].管理观察,2017(02).
[2]梁太波.关于党校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几点思考[J].桂海论丛,2010(09).
[3]申月霞.案例教学法在法制教育课中的运用[J].杨凌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03).
[4]田军.中职法律课案例教学法运用研究[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6(03).
[5]李政辉.案例教学法探源[J].中国大学教学,2009(09).
[6]胡学军.论信息化环境下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创新[J].教育探索,20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