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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央一号文件(以下简称文件)《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又是一份关注“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这是自2004年到2014年,连续11年聚焦“三农”问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可见政府对农村改革的重视程度。
坚持农业基础地位
文件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亟待破解的课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新华社评论指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是为改而改,是由问题倒逼的。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在了后边,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形成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呼唤更深入的体制突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尖锐,“中央要粮食、地方要财政、农民要收入”的不同利益协调难度增大,保护农业资源、保障农民利益需要更刚性的制度保障。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加紧迫,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亟待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村人口大规模流动,“三留守”问题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心头牵挂”,完善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让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跟上经济社会结构变化步伐成为当务之急。总之,“三农”发展的很多难题,不靠改革破解不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不靠改革适应不了;农民群众的期待期盼,不靠改革实现不了。
文件亮点多
文件的亮点很多,对于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文件锁定8项“三农”工作重点,即要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粮食安全”是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又一次被放在首要地位。文件再次强调了要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注重粮食品质和质量安全。农业专家认为,重视粮食安全,不再单单是指粮食的数量安全,而是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过去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到并不多,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有了很多部署。‘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成为文件提及的重中之重。”
除“粮食安全”之外,最受关注的就数“农村金融创新”和“土地制度改革”了。文件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这让很多关注农业问题的人不由得给了个“好评”,认为这是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
关于农村金融创新。文件提出,要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如何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文件指出,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规范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
对于土地改革。有媒体援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的话说,农民通过农村土地的转让承包获得租金,就是因为转让了经营权;经营权就是收益,抵押经营权就是抵押土地的预期收益,即使抵押失败了,也只涉及抵押的农民与银行约定的3年或者5年经营权,不会改变集体所有制,这种探索是可行的。
有专家评论,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句话有两层意义,一是说土地是农民保障的命根子,有了“再不济还能回家种地”这份保障,农业劳动力可以大胆流动到城市;另外一层意义是,农民除了土地再没有别的依赖,如果想要进入金融市场,把土地承包权作为抵押贷款扩大经营,那就只能是“以命相抵”了。因此,在推动土地改革的同时,一定要让“保险机制”跟上。
立足国情发展特色
文件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专家称,当前农村改革要碰的都是“硬骨头”,要干的都是“棘手”的事,需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但实践创新不是蛮干乱闯,务必坚守底线,试点先行。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要允许地方试点积累经验、探索路子、逐步推广,但要注意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衔接,对涉法的改革要设置必要的程序和范围。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不能自行其是、抢跑越线。
文件强调,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要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立足国情农情,顺应时代要求,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传统精耕细作与现代物质技术装备相辅相成,实现高产高效与资源生态永续利用协调兼顾,加强政府支持保护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功能互补。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新年伊始,文件的下发,再次吹响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集结号,打响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发令枪。新一轮农村改革,针对的病根是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瞄准的目标是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把握的要义是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一号文件亮点
粮食安全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主销区也要确立粮食面积底线、保证一定的口粮自给率。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
农产品市场调控
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
农业补贴
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
利益补偿机制
鼓励主销区通过多种方式到主产区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基地。
农产品市场体系
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
土地承包
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征地制度
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
建设用地入市
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宅基地
慎重稳妥推进“宅基地流转”。有关部门提出试点方案,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抢跑越线。
农业保险
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转移人口市民化
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涉农资金
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环节清理和归并整合涉农资金。
合作金融
在不对外吸储房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
规模经营
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
乡村治理
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
科技创新
推行农业领域国家科技报告制度。
社会化服务
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社会化服务模式。
坚持农业基础地位
文件指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亟待破解的课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坚持农业基础地位不动摇,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
新华社评论指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不是为改而改,是由问题倒逼的。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落在了后边,农业还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形成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呼唤更深入的体制突破。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面临的资源环境约束矛盾日益尖锐,“中央要粮食、地方要财政、农民要收入”的不同利益协调难度增大,保护农业资源、保障农民利益需要更刚性的制度保障。小规模的分散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不相适应,解决谁来种地的问题更加紧迫,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亟待农业经营体系创新。农村人口大规模流动,“三留守”问题成为全党全社会的“心头牵挂”,完善和创新乡村治理机制,让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跟上经济社会结构变化步伐成为当务之急。总之,“三农”发展的很多难题,不靠改革破解不了;农村生产力发展,不靠改革适应不了;农民群众的期待期盼,不靠改革实现不了。
文件亮点多
文件的亮点很多,对于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文件锁定8项“三农”工作重点,即要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粮食安全”是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之后又一次被放在首要地位。文件再次强调了要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注重粮食品质和质量安全。农业专家认为,重视粮食安全,不再单单是指粮食的数量安全,而是更加重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过去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提到并不多,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对此有了很多部署。‘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成为文件提及的重中之重。”
除“粮食安全”之外,最受关注的就数“农村金融创新”和“土地制度改革”了。文件提出在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这让很多关注农业问题的人不由得给了个“好评”,认为这是进一步推动农村土地市场改革的重要举措。
关于农村金融创新。文件提出,要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三农”职责;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如何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文件指出,提高中央、省级财政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比例,逐步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费补贴,不断提高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品种保险的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鼓励保险机构开展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有条件的地方提供保费补贴,中央财政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予以支持。扩大畜产品及森林保险范围和覆盖区域。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规范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管理,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探索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
对于土地改革。有媒体援引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的话说,农民通过农村土地的转让承包获得租金,就是因为转让了经营权;经营权就是收益,抵押经营权就是抵押土地的预期收益,即使抵押失败了,也只涉及抵押的农民与银行约定的3年或者5年经营权,不会改变集体所有制,这种探索是可行的。
有专家评论,说“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这句话有两层意义,一是说土地是农民保障的命根子,有了“再不济还能回家种地”这份保障,农业劳动力可以大胆流动到城市;另外一层意义是,农民除了土地再没有别的依赖,如果想要进入金融市场,把土地承包权作为抵押贷款扩大经营,那就只能是“以命相抵”了。因此,在推动土地改革的同时,一定要让“保险机制”跟上。
立足国情发展特色
文件要求,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专家称,当前农村改革要碰的都是“硬骨头”,要干的都是“棘手”的事,需要勇于实践,大胆创新。但实践创新不是蛮干乱闯,务必坚守底线,试点先行。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产量改下去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要允许地方试点积累经验、探索路子、逐步推广,但要注意与现行法律法规保持衔接,对涉法的改革要设置必要的程序和范围。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各地不能自行其是、抢跑越线。
文件强调,推进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要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立足国情农情,顺应时代要求,坚持家庭经营为基础与多种经营形式共同发展,传统精耕细作与现代物质技术装备相辅相成,实现高产高效与资源生态永续利用协调兼顾,加强政府支持保护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功能互补。要以解决好地怎么种为导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以解决好地少水缺的资源环境约束为导向深入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以满足吃得好吃得安全为导向大力发展优质安全农产品,努力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 新年伊始,文件的下发,再次吹响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集结号,打响了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发令枪。新一轮农村改革,针对的病根是城乡二元结构体制,瞄准的目标是健全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把握的要义是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一号文件亮点
粮食安全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主销区也要确立粮食面积底线、保证一定的口粮自给率。
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
农产品市场调控
鼓励符合条件的多元市场主体参与大宗农产品政策性收储。
农业补贴
在有条件的地方开展按实际粮食播种面积或产量对生产者补贴试点。
利益补偿机制
鼓励主销区通过多种方式到主产区投资建设粮食生产基地。
农产品市场体系
开展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试点。
土地承包
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征地制度
除补偿农民被征收的集体土地外,还必须对农民的住房、社保、就业培训给予合理保障。
建设用地入市
加快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权流转和增值收益分配制度。
宅基地
慎重稳妥推进“宅基地流转”。有关部门提出试点方案,各地不得自行其是、抢跑越线。
农业保险
加快建立财政支持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转移人口市民化
全面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
涉农资金
稳步推进从财政预算编制环节清理和归并整合涉农资金。
合作金融
在不对外吸储房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推动社区性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发展。
规模经营
探索建立工商企业流转农业用地风险保障金制度。
乡村治理
探索不同情况下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
科技创新
推行农业领域国家科技报告制度。
社会化服务
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等社会化服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