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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英国的法律教育在重视法学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也非常重视学生法学实践技能的训练,创建了一套融理论教育与实务训练为一体的现代法律教育制度。我校作为应用型高校应以培养高水平实践性法律人才为目标,建立法律理论课程和实践应用型课程二者并重的的法学课程体系;采取多样化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性教学方法的运用;加强与司法实务机关的合作,拓展法学实践教学活动。
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应用型法律人才;英国
大学法学教育始于12世纪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12世纪末和13世纪初先后成立的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陆续开启了英国大学法学教育的历史。在长达800余年的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历史长河中,英国大学先后经历了以罗马法和教会法为主的法学理论教育到以普通法为主兼顾法学理论和实践教育的现代转型。当代英国大学法学教育是英国法律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英国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实务人才。本文以英国的法学教育模式为参照,探讨应用型高校法学人才培养的方案和路径。
1.英国现代大学法学教育的特色
1.1构建了由大学法学院与律师职业组织组成的双层次法学教学体系
早期英国律师会馆垄断了英国的法学职业教育,大学法学院无法介入,学徒制教育是一种纯粹实践式教育,其主要的教学方式是参与法庭旁听案件等获取法律知识和技巧,通过不断实践获得法律经验。1846年,英国下议院成立特别法律教育委员会,该委员会历时3个多月完成了英国法律教育改革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当前英国法学教育忽视了法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传统重技术轻学术的法学教育模式培养的是技术人员而非专业人才,建议由大学取代律师会馆提供专门的法学教育。改革之后的法学教育采取大学法学院和法律职业组织分工进行的教育体系,在重视传统职业性法律教育的同时,更加突出大学基础性法律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法律教育分为学术教育阶段和职业教育阶段,由大学法学院承担学生基础法律教育,律师会馆和律师协会负责学生职业法律教育。学生先接受法律基本知识的专业化教学,完成后再接受法律实践课程的职业化培训,先后衔接,优势互补。学生首先进入大学法学院学习系统化的法律理论知识,法学本科阶段的学制通常是3年,学生毕业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LL.B)。毕业之后再申请学习法律实践课程。法律实践课程有两类,如果申请成为出庭律师,需要参加一年的律师职业课程(Bar Vocational Course,BVC),由出庭律师公会(General Council of the Bar)负责,所授课程主要教授学生诉讼法、判决和证据规则、起草诉讼文书和辩护技巧等等,目的是学习出庭律师需要的辩护技能和法律知识。如果申请成为事务律师,则需要参加一年制的法律实践课程(Law Practice Course, LPC),由管理事務律师的律师协会(Law Society)负责,学习的内容包括辩护与谈判技巧、非诉讼文书写作、信托契据审核、遗嘱起草等课程,目的是学习接受客户委托、提供法律咨询等具体法律业务有关的实用技巧。
1.2采取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英国法学教育的宗旨是培养律师,教会学生能够像律师那样去思考和解决法律问题。在重视法学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更加重视学生法学实践技能的训练。学生在完成大学法律基础教育后,需要进入法律职业组织接受为期1年的职业教育,培训法律实践所需的基本技能和素质。同时大学本身也会提供一定的实践教学课程供学生学习,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2001年成立的英国法律服务咨询组织(Legal Services Consultative Panel)提出大学法学院应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加强与法律实务机构的合作,在教学过程中保证学生既能学习学院专业的法律理论知识,又能参与到司法实务中进行实践锻炼,实现法律人才全面培养。英国大学分为两类:一类是研究型大学,一类是教学型大学(相当于我国的应用型大学)。研究型大学法学院以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法律教育课程为主,同时也会开设一些实践教学课程。而在教学型大学,会开设大量实践性课程,以朴茨茅斯大学法学院为例,这些实践性课程包括《接近正义》、《起诉的艺术》等,由具备20多年丰富律师执业经验,后转行当教师的人承担。还有一些课程会提供起草法律文书、撰写学术论文技巧的训练。
1.3法学教学方法和内容侧重实践性能力训练
英国是典型的判例法国家,案例教学法在英国法学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通常采用两种教学方式,一种是“实例法”,选择某一现实案件,让学生实地旁听审理过程,然后组织专题讨论会,由学生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讨论,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二是“模拟法庭审判”,根据司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由老师设计案例,然后由学生分别扮演法官、当事人和律师,进行模拟法庭辩论,这两种方式均能有效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大学教师在教学中非常重视对司法判例的讲授,通常会给学生提供阅读清单,要求学生课外阅读大量判例。学生在课前预习老师事先布置的教学案例,归纳争论案例中的法律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授课时围绕案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提问,展开讨论。
2.应用型高校实践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型很强的学科,从英国的法学教育模式可以看出,其非常重视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创建了一套融理论教育与实务训练为一体的现代法律教育制度,有效满足英国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我校作为应用型高校,在法学教育中应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理论与实务兼具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2.1将法律理论课程和实践应用型课程二者并重,形成完善的法学课程体系
根据我国教育部2018年发布的《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法学类专业课程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法学理论教学课程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和法律职业伦理等10门专业必修课,各院校另可根据办学特色开设其他法学专业必修课,形成“10+X”课程体系。法学实践教学课程包括实验和实训课、专业实习、社会实践与毕业论文等。我校法学院在法学本科培养方案设置中非常重视实践性课程建设,开设了审判实务、调解实务、公证实务等课程,聘请司法实务部门法官、公证人员参与课程设计和教学,精心收集教学案例,引导学生参与模拟审判、调解、公证等活动,训练学生法律实务技巧和能力。 2.2采取多样化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性教学方法的运用
长期以来,讲授式教学方法一直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主要教学方法。教师依据教材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案进行讲解式授课,这种授课方式可以系统完整的将法律知識传授给学生,但是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存在“重知识轻技能”的倾向。应多采用实践性教学手段,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第一,案例教学法。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大量引入本门课程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与学生进行讨论,在讨论中引导学生学会分析案例,掌握法律争议和法律规则的运用。除教师在课堂上讲授案例之外,应多布置案例分析作业,鼓励学生在课后阅读经典案例后,能自己分析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学习如何进行法律推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案例的能力。第二,模拟法庭教学法。模拟法庭是指将真实法庭审判活动引入教学,让学生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扮演原告、被告、法官、辩护人等各种诉讼角色,训练学生分析案件、法庭辩论、起草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实用技能,提高学生辩论技巧和法律实务能力。近年来,我院在刑事诉讼法的教学活动中多次引入模拟法庭教学方式,而且每年均举办校级模拟法庭大赛。特别是我院每年都组织学生参加由上海市教委举办的上海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由学院实务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教练指导学生刻苦训练,每年均取得优异成绩,这些模拟法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对培养我院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取得了较好成效。
2.3加强与司法实务机关的合作,拓展法学实践教学活动
早在1971年,英国公布的《奥姆罗德报告书》中就指出,必须放弃“学问”与“职业”相对立的二律背反的思维方法,加强法律实务界与大学法学院之间的联系和协作。我院在法学教学中一直非常重视与法律实务机构的双向合作。一是将校外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部门的专家引入教学,聘请法律职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与法院、律所合作开设法律实务训练课程,参与法律专业课程的设置,增加实践性教学课程。实务部门专家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开设的实务课程能够培养学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谈判辩护技能,有助于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提升;二是与法院、检察院和律所等实务部门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实习基地,每年均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生到实务部门实习,学生在实务部门有专门的指导老师,他们在实务导师的指导下熟悉和掌握各类法律业务和法律规则,法律实践能力得到迅速提升。
参考文献:
[1]韩慧:《英国现代法律教育模式探析》,《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2]See Osborn Guy,Borders and Boundaries: Locating the Law in Film, Journal of Law and Society, Vol.28,No.1,2001,p.167.
[3]张朝霞:《英国高等法学教育观察——以朴茨茅斯大学为例》,《法学教育研究》第7卷.
[4]程汉大:《从学徒制到学院制——英国法律教育制度的历史演进》,《清华法治论衡》2004年第4期.
基金项目:本文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一流本科建设项目成果之一。
关键词:法学教育;实践教学;应用型法律人才;英国
大学法学教育始于12世纪意大利的博洛尼亚大学,12世纪末和13世纪初先后成立的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陆续开启了英国大学法学教育的历史。在长达800余年的高等学校法学教育历史长河中,英国大学先后经历了以罗马法和教会法为主的法学理论教育到以普通法为主兼顾法学理论和实践教育的现代转型。当代英国大学法学教育是英国法律职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英国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的法律实务人才。本文以英国的法学教育模式为参照,探讨应用型高校法学人才培养的方案和路径。
1.英国现代大学法学教育的特色
1.1构建了由大学法学院与律师职业组织组成的双层次法学教学体系
早期英国律师会馆垄断了英国的法学职业教育,大学法学院无法介入,学徒制教育是一种纯粹实践式教育,其主要的教学方式是参与法庭旁听案件等获取法律知识和技巧,通过不断实践获得法律经验。1846年,英国下议院成立特别法律教育委员会,该委员会历时3个多月完成了英国法律教育改革调查报告,报告指出当前英国法学教育忽视了法学作为一门学科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传统重技术轻学术的法学教育模式培养的是技术人员而非专业人才,建议由大学取代律师会馆提供专门的法学教育。改革之后的法学教育采取大学法学院和法律职业组织分工进行的教育体系,在重视传统职业性法律教育的同时,更加突出大学基础性法律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法律教育分为学术教育阶段和职业教育阶段,由大学法学院承担学生基础法律教育,律师会馆和律师协会负责学生职业法律教育。学生先接受法律基本知识的专业化教学,完成后再接受法律实践课程的职业化培训,先后衔接,优势互补。学生首先进入大学法学院学习系统化的法律理论知识,法学本科阶段的学制通常是3年,学生毕业时获得法学学士学位(LL.B)。毕业之后再申请学习法律实践课程。法律实践课程有两类,如果申请成为出庭律师,需要参加一年的律师职业课程(Bar Vocational Course,BVC),由出庭律师公会(General Council of the Bar)负责,所授课程主要教授学生诉讼法、判决和证据规则、起草诉讼文书和辩护技巧等等,目的是学习出庭律师需要的辩护技能和法律知识。如果申请成为事务律师,则需要参加一年制的法律实践课程(Law Practice Course, LPC),由管理事務律师的律师协会(Law Society)负责,学习的内容包括辩护与谈判技巧、非诉讼文书写作、信托契据审核、遗嘱起草等课程,目的是学习接受客户委托、提供法律咨询等具体法律业务有关的实用技巧。
1.2采取理论性和实践性相结合的教学模式
英国法学教育的宗旨是培养律师,教会学生能够像律师那样去思考和解决法律问题。在重视法学理论知识教学的同时,更加重视学生法学实践技能的训练。学生在完成大学法律基础教育后,需要进入法律职业组织接受为期1年的职业教育,培训法律实践所需的基本技能和素质。同时大学本身也会提供一定的实践教学课程供学生学习,提高学生的法律实务能力。2001年成立的英国法律服务咨询组织(Legal Services Consultative Panel)提出大学法学院应将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加强与法律实务机构的合作,在教学过程中保证学生既能学习学院专业的法律理论知识,又能参与到司法实务中进行实践锻炼,实现法律人才全面培养。英国大学分为两类:一类是研究型大学,一类是教学型大学(相当于我国的应用型大学)。研究型大学法学院以法学基础理论和专业法律教育课程为主,同时也会开设一些实践教学课程。而在教学型大学,会开设大量实践性课程,以朴茨茅斯大学法学院为例,这些实践性课程包括《接近正义》、《起诉的艺术》等,由具备20多年丰富律师执业经验,后转行当教师的人承担。还有一些课程会提供起草法律文书、撰写学术论文技巧的训练。
1.3法学教学方法和内容侧重实践性能力训练
英国是典型的判例法国家,案例教学法在英国法学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通常采用两种教学方式,一种是“实例法”,选择某一现实案件,让学生实地旁听审理过程,然后组织专题讨论会,由学生对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进行讨论,最后由老师进行总结;二是“模拟法庭审判”,根据司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由老师设计案例,然后由学生分别扮演法官、当事人和律师,进行模拟法庭辩论,这两种方式均能有效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能力。大学教师在教学中非常重视对司法判例的讲授,通常会给学生提供阅读清单,要求学生课外阅读大量判例。学生在课前预习老师事先布置的教学案例,归纳争论案例中的法律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授课时围绕案例中的法律问题进行提问,展开讨论。
2.应用型高校实践性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建构
法律是一门实践性和应用型很强的学科,从英国的法学教育模式可以看出,其非常重视法学教育的实践性,创建了一套融理论教育与实务训练为一体的现代法律教育制度,有效满足英国社会对法律人才的需求。我校作为应用型高校,在法学教育中应注重提高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理论与实务兼具的应用型法律人才。
2.1将法律理论课程和实践应用型课程二者并重,形成完善的法学课程体系
根据我国教育部2018年发布的《法学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法学类专业课程包括理论教学课程和实践教学课程,法学理论教学课程主要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和法律职业伦理等10门专业必修课,各院校另可根据办学特色开设其他法学专业必修课,形成“10+X”课程体系。法学实践教学课程包括实验和实训课、专业实习、社会实践与毕业论文等。我校法学院在法学本科培养方案设置中非常重视实践性课程建设,开设了审判实务、调解实务、公证实务等课程,聘请司法实务部门法官、公证人员参与课程设计和教学,精心收集教学案例,引导学生参与模拟审判、调解、公证等活动,训练学生法律实务技巧和能力。 2.2采取多样化教学方法,加强实践性教学方法的运用
长期以来,讲授式教学方法一直是我国法学教育的主要教学方法。教师依据教材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案进行讲解式授课,这种授课方式可以系统完整的将法律知識传授给学生,但是缺乏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存在“重知识轻技能”的倾向。应多采用实践性教学手段,培养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第一,案例教学法。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大量引入本门课程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与学生进行讨论,在讨论中引导学生学会分析案例,掌握法律争议和法律规则的运用。除教师在课堂上讲授案例之外,应多布置案例分析作业,鼓励学生在课后阅读经典案例后,能自己分析案例中的法律问题,学习如何进行法律推理,培养学生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案例的能力。第二,模拟法庭教学法。模拟法庭是指将真实法庭审判活动引入教学,让学生全面介入模拟诉讼活动,扮演原告、被告、法官、辩护人等各种诉讼角色,训练学生分析案件、法庭辩论、起草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实用技能,提高学生辩论技巧和法律实务能力。近年来,我院在刑事诉讼法的教学活动中多次引入模拟法庭教学方式,而且每年均举办校级模拟法庭大赛。特别是我院每年都组织学生参加由上海市教委举办的上海市大学生模拟法庭竞赛,由学院实务经验丰富的老师担任教练指导学生刻苦训练,每年均取得优异成绩,这些模拟法庭活动的组织和实施对培养我院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取得了较好成效。
2.3加强与司法实务机关的合作,拓展法学实践教学活动
早在1971年,英国公布的《奥姆罗德报告书》中就指出,必须放弃“学问”与“职业”相对立的二律背反的思维方法,加强法律实务界与大学法学院之间的联系和协作。我院在法学教学中一直非常重视与法律实务机构的双向合作。一是将校外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从事法律职业的实务部门的专家引入教学,聘请法律职业人士担任兼职教师。与法院、律所合作开设法律实务训练课程,参与法律专业课程的设置,增加实践性教学课程。实务部门专家拥有丰富的法律实践经验,开设的实务课程能够培养学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和谈判辩护技能,有助于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提升;二是与法院、检察院和律所等实务部门共建法学实践教学实习基地,每年均选派一定数量的学生到实务部门实习,学生在实务部门有专门的指导老师,他们在实务导师的指导下熟悉和掌握各类法律业务和法律规则,法律实践能力得到迅速提升。
参考文献:
[1]韩慧:《英国现代法律教育模式探析》,《山东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1期.
[2]See Osborn Guy,Borders and Boundaries: Locating the Law in Film, Journal of Law and Society, Vol.28,No.1,2001,p.167.
[3]张朝霞:《英国高等法学教育观察——以朴茨茅斯大学为例》,《法学教育研究》第7卷.
[4]程汉大:《从学徒制到学院制——英国法律教育制度的历史演进》,《清华法治论衡》2004年第4期.
基金项目:本文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一流本科建设项目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