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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刘青山、张子善贪污伏法 1952年2月10日,在河北保定举行2万人参加的公审大会,大贪污犯刘青山、张子善被判处死刑,这一事件在全国人民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引起强烈的震憾。 刘曾任中共河北省天津地委书记,石家庄市委副书记。张曾任中共天津地委书记兼专区专员。两人利用职权,贪污机场建筑款、救济粮、治河款、干部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