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和传承人是非遗保护工作的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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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靠传承而延续。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下的定义强调的是“世代相传”和在社区、群体中“被不断地再创造”并有“持续的认同感”。它的生存与发展只能永远处在“活体”传承与“活态”保护之中。本文就传承和传承人保护的重要性展开论述,并探讨在非遗保护工作中,民间力量和政府部门的角色关系。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与传承人 民间力量 政府部门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活的文化遗产,它至今鲜活地存在于民族民间之中,是一种活态流变的文化遗产。它的主要特点是依赖于传承人口传心授的方式世代相传。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植根于民族土壤的活态文化,它是存在于特定群体生活之中的活的文化,它的生存与发展只能永远处在“活体”传承与“活态”保护之中。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粹是与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连接在一起的,因此,对项目传承人的保护是保护工作的重点。
  可以肯定地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主题都离不开传承和传承人。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传承人的保护,无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整个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一件刻不容缓、当务之急的大事。
  一、传承是非物质文化的特点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最近十年才出现的一个新的概念,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是一个民族或群体的文化及其传统的两个组成部分,对于人类社会或群体以至民族和国家的文化认同,民族精神的承续,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在当代世界中,以增强“文化多样性”和“对人类创造力的尊重”为共同理念,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而要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就要探讨和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和发展规律,只有懂得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和发展规律,才能做到正确的、有效的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特点是什么呢?是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规律是什么呢?是进化。靠传承而进化,在传承中进化。美国文学家爱尔乌德在20世纪20年代所著《文化进化论》一书里写到:“文化是由传递而普遍遗留下去的,并且渐次连接于语言媒介的团体传说中。因此,文化在团体中是一种累积的东西,而文化之对于个人则是一种和同伴交互影响后,所获得或学习的思想行动的习惯。文化是包括人的控制自然界和自己获得的能力。所以一方面它是包括物质文明,如工具、武器、衣服、房屋、机器及工业制度之全体,另一方面是包括非物质的或精神文明,如语言、文学、艺术、宗教、仪式、道德、法律和政治的全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延续,不像物质文化遗产那样有所凭依,而是像风一样,飘忽不定,某些领域或项目又往往因传承人的死亡而自生自灭,尤其在社会发生急剧变化的情况下,如当今的全球化、现代化浪潮,常常容易出现传承链的中断,甚至在不经意之中就会消失于历史的烟尘之中。所以,需要运用适当的手段阻止或延缓“传承”的中断,换言之,保持文化传统和传统文化的延续和可持续发展,就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最终目的。
  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点,只有通过口传心授的方式传承,才能使某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现形式得以世代相传,不断流、不泯灭、不消亡,在自然淘汰中逐渐形成一种相对稳定的文化传统或文化模式。就个人来说,传承的第一要义是习得,即通过传习而获得;第二要义是创新或发明,即在前任所传授的知识或技能的基础上,加入自己的聪明才智,有所发明、有所创新,使传承的知识或技艺因创新和发明而有所增益。
  进化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演变的基本规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流动的,活态的,像流水一样滚滚向前,川流不息,不会永远停留在一个点上不变。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变”是进化,而不是后退。谈论文化时,常用“嬗变”二字来表明其发展进步。对于一个民族的非物质文化来讲,它的进步和嬗变,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积累,一个是传递。积累包括发明和借用。发明是群体(社区或族群)内部一部分智慧超群者的创新;借用是吸收外群体(社区或族群)、外国的文化。这两种途径得来的文化因素,也是“积累”的内涵所在。一般不会出现突变,即放弃本土的非物质文化而改换门庭。只有革命或灭国,才会给一个民族的文化带来突变。而即使当其主流文化在政治高压下发生突变时,以民众传承为主要方式的非物质文化,一般也很难在短期内发生根本性的变革,还会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保留着原有的文化形态和精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进化中,自然淘汰可能并不是无足轻重、微不足道的,而反倒是十分重要的手段。对于民众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嬗变不可能听任一种权威力量的智慧,而靠的是自然淘汰,即民间的自愿选择,故自然淘汰也可以称为文化选择。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集体的创造。集体性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显著、最重要的特征。所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无论是口头语言形态的、肢体表演形态的,还是手工技艺形态的、文化空间形态的,都不例外。其原始雏形,都是由某些杰出的社会成员个人创造出来,然后经社会群体在漫长历史时段里的传播和传承,并在传播和传承中由多人参与,不断琢磨、切磋、休整、补充、提升,从而形成某个相对稳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形态和项目。
  在漫长的传播和传承过程中,个人的作用常常被遗忘了,个人的名字常常被历史湮没了,在群体中通行并被社会认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凝聚着人民群众的智慧,是民间集体智慧的结晶。镌刻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某个项目上的“著作权人”,是群体,是民众。鲁迅先生说:“旧文学衰颓时,因为摄取民间文学或国外文学而起一个新的转变。” 马克思和恩格斯还更一步指出:“出自英法两国下层人民阶级的新的散文和诗作将会向批判表明,即使没有批判的神圣精神的直接庇佑,下层人民阶级也能把自己提高到精神发展的更高水平。” 民众的文化与精英的文化之间的这种关系,就是社会文化发展与嬗变的一条规律。
  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流传的关键
  杰出人物的出现和发生作用,是带有偶然性的,这并非是要抹杀杰出人物在传承中的突出作用。相反,杰出人物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形成和传承延续中是有重要作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大部分领域,如民间文学、传统表演艺术、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知识等,一般是由传承人的口传心授而得以代代传递、延续和发展的。在这些领域里,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他们以超人的才智、灵性,贮存着、掌握着、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类别的文化传统和精湛技艺,他们既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的宝库,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的“接力赛”中,处在当代起跑点上的“执棒者”和代表人物。   传承人可能是家族传承中承上启下的继承者,也可能是社会传承中承上启下的继承者。至少在口头文学、民间艺术、手工技艺和民间知识这些类别中,传承人的传承作用是非常明显的。当然,不限于这几个类别。因为这些领域是比较适宜于个人技艺发挥和体现个性化创造的领域。传承人之所以成为传承者,固然环境(家族中有传承的传统,有师傅的带和教等)起着决定性作用,但当事者的聪明智慧、心灵手巧、独特匠心等能力与个性,也比较容易在这些领域里突显出来。总之,这些领域里的文化传承,不是单线的延长或原质的移位,而是既有衰减又有增量,以创新达成文化的积累。积累是传承的结果,而积累的核心是传承者的创新。
  传承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延续的重要性,已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寻找杰出传承人的工作成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重点。正如冯骥才先生所说:“历朝历代,除了一大批彪炳史册的军事家、哲学家、政治家、文学家、艺术家以外,各民族还有一大批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后者掌握着祖先创造的精湛技艺和文化传统,他们是中华伟大文明的象征和重要组成部分。当代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是我国各民族文化的活宝库,他们身上承载着祖先创造的文化精华,具有天才的个性创造力……中国民间文化遗产就存活在这些杰出传承人的记忆和技艺里。代代相传是文化乃至文明传承的重要的渠道,传承人是民间文化代代薪火相传的关键,天才的杰出的民间文化传承人往往还把一个民族和时代的文化推向历史的高峰。” 寻找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传承人,即是在开展的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重点之一,也是摆在当代中国文化界和民俗学界的一个重要课题。
  “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一个创造性名词。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从众多的传承人中遴选出来的,最有资格代表这个“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国家级“非遗”专家祁庆福曾指出:“代表性传承人的概念问题是保护的起点,具有指导性作用。大致应该是在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代表某项遗产深厚的民族民间文化传统,掌握杰出的技术、技艺、技能,为社区、群体、族群所公认的有影响力的人物”
  有学者提出,要拓宽传承方式,建立或承认单位或团体传承。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文化室的朱兵著文说:“应当积极拓宽传承方式,传承人的概念不仅仅是指个人,除了个人传承外,还有单位(团体)传承。从国外经验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宣传弘扬而言,单位或团体传承往往比个人传承更具有影响性和可持续性。因此应将其作为传承人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加以确认并推广。”
  三、保护工作中民间和政府的角色
  作为传统文化的保护者,我们必须清醒地意识到“保护”本身也是一种外来影响。这种影响如果力度过大,同样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带来负面的影响甚至伤害。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保护性破坏”。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实践已经证明,没有政府的引导和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就很难得到有效保护。但是如果政府越俎代庖,反客为主,取代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不但会影响到传承人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性,同时也会影响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生态性、民间性与真实性,从而使民俗变成“官俗”。因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问题上,本文以为,中国民间事由民间办的优良传统值得借鉴。
  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历来存在着两套组织系统:一套是以村长、保长为代表的民事管理系统,即传统村落的行政管理系统。这套系统主要负责村落的行政管理。另一套是以社长或社首为代表的村落神事管理系统。这套系统主要负责村落神事活动,祭神、娱神、迎神、赛会等都由这套系统来完成的。通常,这两套管理系统各行其是,虽彼此配合,但从不干预。就民间神事活动而言,这种行政干预最小化原则的出现,最大限度地调动了民间社会的积极性,不但节省了政府部门的行政开支,同时也在民间文化传承过程中,最大限度地保护住了文化遗产的原有本色。通观中国民间文化发展史就会发现,无论是陕北秧歌、安塞腰鼓,还是乐亭皮影、凤阳花鼓,基本上都是通过民间力量自主传承的。我们本地广东中山的国家级非遗项目——南朗崖口飘色,也是一个民间自主传承的典型例子,每年农历五月初六,几十板飘色大型出巡,策划、筹资、组织、指挥等,完全由村中“飘色理事会”运作执行。
  民间事由民间办,并不是说政府和学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中无足轻重,只能袖手旁观,无所作为。相反,在当前信息化、全球化的猛烈冲击下,经济的一体化加剧了文化的一体化,作为弱势群体的弱势文化面临着灭顶之灾。如果没有政府的扶持、学界的呼吁和各界的参与,许多民间文化的传承仅靠自己的力量实际上将难以为继。在20世纪末全球化思潮及经济大潮的强烈冲击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处风雨飘摇的窘境已经说明了这一点。国外经验已经证明,政府、学术界、商界、新闻媒体以及各级社团组织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积极参与不但可行,而且十分必要。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要求缔约国政府“必须制定一项总的政策,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社会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并将这种遗产的保护纳入规划工作”。中国作为缔约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列入政府工作的一部分是理所应当的。公共力量就必须有一个适当的代理人来把它结合在一齐,并使它按照公意的指示而活动,政府实际就是这个代理人,这就是国家之中所以要有政府的理由。
  政府参与和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充分有效的保护,其重要性已经不言而喻。行政认定是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产生的唯一手段,也是传承人获得保护的现有最好的方式。目前,我国建立了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四级保护机制,因此在现阶段传承人保护中,其实主要是运用行政保护手段。
  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给予补贴,这是非常正确且必要的做法。因为在民间,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生活还十分艰苦。如果没有经济的支撑,让他们安下心来一心一意地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显然不够现实。特别是对于那些年老体弱者来说,更需要政府的扶持与帮助。但补贴并不是万能的。随着经济因素的介入,这些外力的作用有时还会给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传承人的认定工作带来许多麻烦。搞不好,申报过程中难免会因为利益的诱惑而出现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情况。何况在以群体传承为主要传承方式的民间社会中,十取其一的补贴模式,势必也会影响到传承群体的原有和谐,从而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变得更加困难。因此,在群体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中,政府最好能以群体资助的方式支持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为避免层层盘剥,还应将资助经费直接发放到传承人或传承群体手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世代相传的文化瑰宝,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在社会进步过程中对延续民族记忆、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理应受到国家的关注和重视。现今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已经走出了低谷,正在向深入发展。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认定和制度规范,是保护传承人的过程中十分重要的步骤。只有明确认定各类传承人,进而赋予他们相应的权利,才能更进一步激发他们传承民族民间文化的热情。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在路上,但我们仍需努力。
  参考文献:
  [1](美)爱尔乌德.文化进化论.钟兆麟译. 世界书局,1989;
  [2]鲁迅.且介亭杂文(鲁迅全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
  [3]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人民出版社,1995;
  [4]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民间文化杰出传承人调查、认定、命名工作手册. 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2002;
  [5]祁庆福.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传承及传承人.西北民族研究,2006(03);
  [6]朱兵.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保护及法律制度.中国人大网.2008. http://www.npc.gov.cn/npc/xinwen/rdlt/fzjs/2008-09/27/content_1451586.htm;
  [7]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13条). 外文出版社,2012;
  [8](法)卢梭.社会契约论.北京出版社,2012。
  作者简介:赵幼云(1963—),女,大学本科,群众文化副研究馆员,研究方向:群众文化、戏剧。现任中山市文化馆馆长、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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