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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鼠标点点、财源滚滚”,“一边上网一边赚大钱”, “每天只要在网上发帖宣传,邀请别人加入你的网站,你就能月收入几千元甚至上万元。” “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只要你会在网络上发帖、QQ聊天、发送和回复电子邮件,就可以很轻松地实现万元的月薪。” ……时下,不少网民在一些网站和论坛上看到这些诱人的字眼,其中“轻松赚大钱”和“高回报率”成为这些网络广告的最大噱头。殊不知,在这些暴富“神话”的背后,网络传销的黑手正伸向有可能上钩的网民,快速致富的“诱饵”将成为害人害己的毒药。对此,专家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传销正成为非法传销发展的一大新趋势,应警惕隐藏在暴富“神话”背后的“幽灵”。
非法传销披上“一夜暴富”的网络“外衣”
在一家网络公司的首页上,有这样一个简单的算术式:10×10+10×10×10+10×10×10×10=11100。后面的文字解释说,当你成为代理站长或会员后,你便可以推荐别人加入这个网站,而你可以从被推荐人那里得到10元。同时,被你推荐的网站代理亦可以推荐别人。依次类推,“你可以从每个一级代理处得到10元,每个二级代理处得到10元,每个三级代理处得到10元。这样,只要你一个月推荐10个代理,你就可以轻松挣到11100元。”同时,该网站还介绍,要取得代理的资格需交纳50元的会费,而代理的工作就是通过QQ、MSN、发帖以及电子邮件等网络通讯手段不断地邀请别人加入网站。而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你只需每天在家上网两三个小时,每个月就能够有很丰厚的收入。
记者试图通过招商广告留下的电话与该网络公司取得联系,但一直没有成功。那么,这种MLM(多层次网络营销)模式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模式呢?律师告诉记者,这种模式已经部分符合“加入者从推荐的下级成员所交纳资费中取得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以及产品价格虚高”等法律规定判别传销的依据了。而它有别于传统传销模式的是:网络传销并没有商品实物的参与,在虚拟世界中加入者只需要通过不断地“邀请”别人成为该网站的网络代理,就可完成发展下线的过程。律师认为,这虽然是在虚拟世界间进行的,但只要有证据证明网络虚拟世界的状况构成了客观社会传销,组织者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律师最后提醒读者,千万不要轻信这类网络营销。
2005年3月,济南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徐海燕、陈超利用互联网组织安旗传销案。经查,当事人陈超于2004年7月开始,在济南组织、发展人员加入安旗公司,并在第三层发展了徐海燕。两人巧立名目,欺骗拉拢大量人员加入安旗传销网络。
根据调查,这个安旗传销网络的运作模式为:参加者经老会员推荐,交4618元加入(580元/年网站费+3900元产品+156元国际邮费),获300BV点,登录安旗网站后便成为会员。奖金制度分日奖、周奖和月奖。日奖为每发展一位事业伙伴,即可获得50美元奖金(2004年11月后改为奖励产品);周奖为仅需发展左右两边组织,当左右业绩各达100BV点时,即月获得25美元奖金;每周结算,依此类推;月奖为全球分红,公司每月拿出全球重复消费业绩额的8%作为全球分红基数发放。资金通过会员办理的银行卡进行流转,产品则通过邮寄方式寄出。根据陈超的网页显示,安旗公司在济南已发展了会员1600人。至被查处之日,已有部分会员获得奖金。
近年来,我国已查获多起网上传销大案,不法分子通过鼓动网民缴纳网站年费、发展“网络电话充值”业务等形式,大肆发展网上传销人员,导致数千网民上当受骗。如四川省公安机关2004年破获一起利用高科技行骗的网上传销大案,涉及参与传销人员6000多人,金额高达800多万元。其方法就是:利用某全球远程教育网站销售一套电子商务包,主要包括教育、个人网站等内容,会员需购买网站的电子商务包,费用每年160美元,用VISA卡在网上支付,并可发展“下线”;而每发展“下线”一人,该会员便可获得200元人民币的佣金。
虽然行骗上万人、敛财上百万的网上传销“巨骗”屡屡被抓获,但网上“鼠标点点、财富滚滚”、“一夜暴富”的神话依然蛊惑着千千万万的网民,成为当前非法传销发展的一大新趋势。
天真网民缘何频频落入网络传销“陷阱”?
以往传销活动的诱饵是帮助找工作,或以合伙做生意为名拉人头“集体创业”,而网络传销以“轻松快速致富”为诱饵,诱惑期望不劳而获的网民上钩。
山东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赵捍真分析,与普通传销相比,网上传销更具有欺骗性。不法经营者利用人们对互联网的好奇,以发展电子商务为名,欺骗广大网民加入其传销组织。而且,网络传销的发展速度极快,有的传销者在几个月内就能发展“会员”上万人,而通过互联网络,违法传销活动可实现跨地域渗透,使潜在的危害更大。
记者在网上随意输入“鼠标点点、财富滚滚”的字样,就搜索出1000多个这样的网页,其中一个发在论坛上的帖子就充满了传销的“味道”:“跟我学赚钱吧,给你个大惊喜!本来我也不相信的,但试过之后真的能赚到钱。怎么赚钱呢?加入这个不要身份证、不要会员费,只要有个地址、电话号码就能挣到钱的×××网站,申请会员后把本文复制,然后到各个网站的留言版上粘贴发表宣传。有人加入了,你就有钱赚了;加入的人越多,你赚的钱也越多。我本来也是试试看的,但到了第二个月突然来了汇款单!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300多美金?折合人民币不就是2000多元了吗?到了银行,交了几十元的手续费,换回了2000多元,真像做梦一样……”
作为经常在网上“灌水”的老网民,济南的赵兴军告诉记者,他在多个论坛上都发现“通过银行账户汇10元钱即可注册成为会员,拥有推广网站的资格,如果有人在你的直接推荐下注册成为新的会员,按照奖金制度规定,你就可以得到20%的奖励”一类的帖子,其中一般都宣称,网友在家每天上网一两个小时就能轻轻松松月入万元,并且都无一例外地表示这样的“生意”得到国家认可,具有合法性,目的是骗取大家的信任。但如果理智地想一想,天底下哪儿有随便点点鼠标就能月收入万元的“馅饼”?
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市场营销系主任韩德昌分析,网上销售商品不同于传统的商品营销方式,是当前互联网时代的一种新的商品营销途径,而网上传销则是另一回事,属于非法传销的范畴。网上传销与网上销售有形商品的传销形式不同,这种不涉及到产品、只需交少量入会费就可以“拉人头”赚钱的传销方式显得更加隐蔽,而且广告中花样翻新的“赚钱原理”令人心动,诱使不少梦想“一夜暴富”的网民对这种所谓“轻松赚钱”的手段趋之若鹜。
由于当前就业压力大,网络传销宣扬的“快速致富”在不谙世事的大学生中造成的影响可能会更大。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作为喜欢网络的忠实网民,经常能在网上看到这样的广告,而且需要缴纳的入门费也不多。这种低成本投入对于涉世未深、面临就业压力、极想展示自己的大学生来说显然具有诱惑力。如果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加入这样的网络,一旦深陷其中,毁掉的就可能是自己的终身前程。
近年来网上传销大案时有发生,但不明真相者仍对此“趋之若鹜”,其中固然有不法传销者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因素,但不少网民梦想“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不良心态,无疑给网络传销提供了孳生的土壤。对此,专家告诫,面对网络上的这些宣传必须小心谨慎,网络中没有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特别是正值青春年华的年轻人,想要致富必须要通过正当的渠道,千万不能滑入网络传销的深渊而不能自拔。
(新闻来源:新华网)
非法传销披上“一夜暴富”的网络“外衣”
在一家网络公司的首页上,有这样一个简单的算术式:10×10+10×10×10+10×10×10×10=11100。后面的文字解释说,当你成为代理站长或会员后,你便可以推荐别人加入这个网站,而你可以从被推荐人那里得到10元。同时,被你推荐的网站代理亦可以推荐别人。依次类推,“你可以从每个一级代理处得到10元,每个二级代理处得到10元,每个三级代理处得到10元。这样,只要你一个月推荐10个代理,你就可以轻松挣到11100元。”同时,该网站还介绍,要取得代理的资格需交纳50元的会费,而代理的工作就是通过QQ、MSN、发帖以及电子邮件等网络通讯手段不断地邀请别人加入网站。而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你只需每天在家上网两三个小时,每个月就能够有很丰厚的收入。
记者试图通过招商广告留下的电话与该网络公司取得联系,但一直没有成功。那么,这种MLM(多层次网络营销)模式究竟是一种什么性质的模式呢?律师告诉记者,这种模式已经部分符合“加入者从推荐的下级成员所交纳资费中取得收益,且收益数额由加入的先后顺序决定以及产品价格虚高”等法律规定判别传销的依据了。而它有别于传统传销模式的是:网络传销并没有商品实物的参与,在虚拟世界中加入者只需要通过不断地“邀请”别人成为该网站的网络代理,就可完成发展下线的过程。律师认为,这虽然是在虚拟世界间进行的,但只要有证据证明网络虚拟世界的状况构成了客观社会传销,组织者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律师最后提醒读者,千万不要轻信这类网络营销。
2005年3月,济南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依法查处了徐海燕、陈超利用互联网组织安旗传销案。经查,当事人陈超于2004年7月开始,在济南组织、发展人员加入安旗公司,并在第三层发展了徐海燕。两人巧立名目,欺骗拉拢大量人员加入安旗传销网络。
根据调查,这个安旗传销网络的运作模式为:参加者经老会员推荐,交4618元加入(580元/年网站费+3900元产品+156元国际邮费),获300BV点,登录安旗网站后便成为会员。奖金制度分日奖、周奖和月奖。日奖为每发展一位事业伙伴,即可获得50美元奖金(2004年11月后改为奖励产品);周奖为仅需发展左右两边组织,当左右业绩各达100BV点时,即月获得25美元奖金;每周结算,依此类推;月奖为全球分红,公司每月拿出全球重复消费业绩额的8%作为全球分红基数发放。资金通过会员办理的银行卡进行流转,产品则通过邮寄方式寄出。根据陈超的网页显示,安旗公司在济南已发展了会员1600人。至被查处之日,已有部分会员获得奖金。
近年来,我国已查获多起网上传销大案,不法分子通过鼓动网民缴纳网站年费、发展“网络电话充值”业务等形式,大肆发展网上传销人员,导致数千网民上当受骗。如四川省公安机关2004年破获一起利用高科技行骗的网上传销大案,涉及参与传销人员6000多人,金额高达800多万元。其方法就是:利用某全球远程教育网站销售一套电子商务包,主要包括教育、个人网站等内容,会员需购买网站的电子商务包,费用每年160美元,用VISA卡在网上支付,并可发展“下线”;而每发展“下线”一人,该会员便可获得200元人民币的佣金。
虽然行骗上万人、敛财上百万的网上传销“巨骗”屡屡被抓获,但网上“鼠标点点、财富滚滚”、“一夜暴富”的神话依然蛊惑着千千万万的网民,成为当前非法传销发展的一大新趋势。
天真网民缘何频频落入网络传销“陷阱”?
以往传销活动的诱饵是帮助找工作,或以合伙做生意为名拉人头“集体创业”,而网络传销以“轻松快速致富”为诱饵,诱惑期望不劳而获的网民上钩。
山东省工商局公平交易局局长赵捍真分析,与普通传销相比,网上传销更具有欺骗性。不法经营者利用人们对互联网的好奇,以发展电子商务为名,欺骗广大网民加入其传销组织。而且,网络传销的发展速度极快,有的传销者在几个月内就能发展“会员”上万人,而通过互联网络,违法传销活动可实现跨地域渗透,使潜在的危害更大。
记者在网上随意输入“鼠标点点、财富滚滚”的字样,就搜索出1000多个这样的网页,其中一个发在论坛上的帖子就充满了传销的“味道”:“跟我学赚钱吧,给你个大惊喜!本来我也不相信的,但试过之后真的能赚到钱。怎么赚钱呢?加入这个不要身份证、不要会员费,只要有个地址、电话号码就能挣到钱的×××网站,申请会员后把本文复制,然后到各个网站的留言版上粘贴发表宣传。有人加入了,你就有钱赚了;加入的人越多,你赚的钱也越多。我本来也是试试看的,但到了第二个月突然来了汇款单!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300多美金?折合人民币不就是2000多元了吗?到了银行,交了几十元的手续费,换回了2000多元,真像做梦一样……”
作为经常在网上“灌水”的老网民,济南的赵兴军告诉记者,他在多个论坛上都发现“通过银行账户汇10元钱即可注册成为会员,拥有推广网站的资格,如果有人在你的直接推荐下注册成为新的会员,按照奖金制度规定,你就可以得到20%的奖励”一类的帖子,其中一般都宣称,网友在家每天上网一两个小时就能轻轻松松月入万元,并且都无一例外地表示这样的“生意”得到国家认可,具有合法性,目的是骗取大家的信任。但如果理智地想一想,天底下哪儿有随便点点鼠标就能月收入万元的“馅饼”?
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市场营销系主任韩德昌分析,网上销售商品不同于传统的商品营销方式,是当前互联网时代的一种新的商品营销途径,而网上传销则是另一回事,属于非法传销的范畴。网上传销与网上销售有形商品的传销形式不同,这种不涉及到产品、只需交少量入会费就可以“拉人头”赚钱的传销方式显得更加隐蔽,而且广告中花样翻新的“赚钱原理”令人心动,诱使不少梦想“一夜暴富”的网民对这种所谓“轻松赚钱”的手段趋之若鹜。
由于当前就业压力大,网络传销宣扬的“快速致富”在不谙世事的大学生中造成的影响可能会更大。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作为喜欢网络的忠实网民,经常能在网上看到这样的广告,而且需要缴纳的入门费也不多。这种低成本投入对于涉世未深、面临就业压力、极想展示自己的大学生来说显然具有诱惑力。如果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加入这样的网络,一旦深陷其中,毁掉的就可能是自己的终身前程。
近年来网上传销大案时有发生,但不明真相者仍对此“趋之若鹜”,其中固然有不法传销者改头换面、花样翻新的因素,但不少网民梦想“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不良心态,无疑给网络传销提供了孳生的土壤。对此,专家告诫,面对网络上的这些宣传必须小心谨慎,网络中没有天上掉下来的馅饼,特别是正值青春年华的年轻人,想要致富必须要通过正当的渠道,千万不能滑入网络传销的深渊而不能自拔。
(新闻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