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移动继今年6月启动OTV互联网电视项目组后,目前已和CNTV、百视通、华数、南方传媒、央广、国广等互联网电视牌照方进行了合作意向交流。电信运营商发展互联网电视的最大优势在于管道和网络资源,但受制于去年12月份广电总局的181号文规定,互联网电视的运营方须和七家互联网电视牌照方合作。目前电信运营商与牌照合作方在运营、收费模式等方面,还未达成共识。并且对于之前发展IPTV实力较强的牌照方,其倾向于为运营商提供端到端的解决方案,并把控整个运营,这样较强势的运营模式或将使电信运营商“渠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