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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坡屋面建筑构造》等9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09年12月113起实行。原00J202—1、01J202—2《坡屋面建筑构造》、04J621—2《电动采光排烟天窗》、04J801《民用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图样》、99D101—6《矿物绝缘电缆敷设》、00DX001《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常用图形符号和文字符号》标准设计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