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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迅速发展,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和全社会日益关注的重大民生工程。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三五”规划纲要都对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发展养老服务产业等提出明确要求。我区也在积极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我们的政策措施、工作基础、体制机制等还存在明显不足,同广大老年人过上幸福晚年生活的期盼差距较大。
一、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机构建设滞后,养老服务水平、档次普遍偏低。乡镇养老院、敬老院普遍档次较低,场地及房屋大部分是租赁的,设施配套不全、功能低下,养老服务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专业性、技术性较差,大部分只停留在简单的生活料理水平。更谈不上满足其他养老服务需求。同时,虽然每个镇有一个养老院,但是有的较大的镇子,不但相隔距离远,很多老人不方便,而且由于床位少,也有不少当地老人不得不被转送到其他养老院去寄养。
(二)居家养老服务机制不健全。居家养老作为目前养老的主要方式,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的项目短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家庭亟需的家政服务人员不能满足需求,生活半自理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缺口更大。目前,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基本上靠政府的行政手段和志愿者“雷锋”式服务开展工作,无法建立长效机制。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数量少,护理条件差,医疗设施简陋,远不能满足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缺乏。一方面,现有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养老护理培训,无法达到专业护理水平。另一方面,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仅能维持正常的运转,无法支付较高工资聘请专业护理人员。目前,聘请护理员工资不高、收入待遇较差,加之受传统世俗观念影响,很多人认为养老护理员服务老人又脏又累、收入低、社会地位低,稍有条件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和专业人士不愿从事护理老人的行业,导致护理员不足,有素质、专业护理人员更难招。而现有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服务态度差,甚至还会出现虐待老人的现象。
(四)养老服务工作还未引起全社会共识。在这次调研中,普遍反映养老工作还没有真正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整个社会事业发展中呈边缘化状态,不仅投入不足,而且对上级政策落实也不到位;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存在相互推诿甚至扯皮现象。民间出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普遍收费较高,功利性较强;全社会爱老、助老的氛围还未真正形成,民间义务爱老组织、志愿者服务人员目前还比较缺少,不能满足老年人各方面需求。
二、相关建议与对策
(一)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养老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一是要依托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的行业管理和指导,逐步形成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为示范,以城乡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其他所有制形式为补充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同时,要积极引导、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特别是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进入社会养老服务行业,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要完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优惠政策,健全民政、财政、规划、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国土资源、金融、税务、物价等部门的工作体制,优先保障养老机构用地,减免运营税费,给予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加大养老服务业信贷力度,实现养老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养老服务资金筹措力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资金是保证各项养老服务有序开展的关键。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慈善机构对老年人事业的支持,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的有效途径。首先,要加大养老服务体系的公共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运营补贴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扶持功能。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准则,公共财政投入向低收入群体倾斜,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标准。其次,要大力支持民间组织、企业从事社会福利工作。采取鼓励性政策,吸引更多的民间组织、企业等为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投入。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再次,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通过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美德,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创新劝募和捐赠方式,开通多种慈善捐赠渠道,扩大老年人福利资金来源,同时鼓励一切有条件的个人和群体发扬服务和仁爱精神,积极投入各种性质的老年人福利志愿工作。
(三)统筹发展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随着老年服务产业的逐步完善,政府要加强引导,统筹发展城乡养老服务,建立形式多元、服务多样的养老机构,更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在农村机构养老方面应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三无”和“五保”老人的养老问题,同时面向其他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从而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针对目前农村养老资源有限的情况,要强化政府的引导功能,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不断拓展养老机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充分利用空间床位满足农村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愿望。在城市机构养老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力度,并不断扩大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服务对象范围,拓展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手段,在培训、引导等方面,辐射社区和家庭。政府要做好示范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布局规划,在政策、资金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并以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为突破口,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利用城市社区建设基础较好的有利条件,整合社区各种养老服务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如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提供日托服务、短托服務以及长期服务,以适应不同身体状况的老人需求。
(四)加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目前,养老服务机构对照料护理的专业化服务需求与专业护理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人员严重短缺。政府要积极开发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城乡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再就业。要促进养老服务水平的提高,在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方面,着力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服务人员专业化。包括养老服务知识的专业化与养老服务职业的专业化。政府要统筹养老服务知识培训与人才发展计划,对社会福利服务从业机构和人员实行严格的持证从业制度,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岗位培训。二是大力发展志愿者服务。积极倡导志愿服务,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奉献意识和公民意识,使志愿服务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和长效机制。三是设立养老服务水平监察机制。建立规范透明的监管程序,专业化、标准化的监管体系,保证高质量的服务水平。
一、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机构建设滞后,养老服务水平、档次普遍偏低。乡镇养老院、敬老院普遍档次较低,场地及房屋大部分是租赁的,设施配套不全、功能低下,养老服务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水平偏低,专业性、技术性较差,大部分只停留在简单的生活料理水平。更谈不上满足其他养老服务需求。同时,虽然每个镇有一个养老院,但是有的较大的镇子,不但相隔距离远,很多老人不方便,而且由于床位少,也有不少当地老人不得不被转送到其他养老院去寄养。
(二)居家养老服务机制不健全。居家养老作为目前养老的主要方式,缺乏社会化服务体系的支撑,家政服务、日间照料、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的项目短缺,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家庭亟需的家政服务人员不能满足需求,生活半自理不能自理老年人的护理需求缺口更大。目前,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基本上靠政府的行政手段和志愿者“雷锋”式服务开展工作,无法建立长效机制。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数量少,护理条件差,医疗设施简陋,远不能满足社区养老服务需求。
(三)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缺乏。一方面,现有的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缺乏专业的养老护理培训,无法达到专业护理水平。另一方面,多数养老服务机构仅能维持正常的运转,无法支付较高工资聘请专业护理人员。目前,聘请护理员工资不高、收入待遇较差,加之受传统世俗观念影响,很多人认为养老护理员服务老人又脏又累、收入低、社会地位低,稍有条件的人尤其是年轻人和专业人士不愿从事护理老人的行业,导致护理员不足,有素质、专业护理人员更难招。而现有护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服务态度差,甚至还会出现虐待老人的现象。
(四)养老服务工作还未引起全社会共识。在这次调研中,普遍反映养老工作还没有真正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整个社会事业发展中呈边缘化状态,不仅投入不足,而且对上级政策落实也不到位;部门之间配合不够,存在相互推诿甚至扯皮现象。民间出资兴办的养老服务机构普遍收费较高,功利性较强;全社会爱老、助老的氛围还未真正形成,民间义务爱老组织、志愿者服务人员目前还比较缺少,不能满足老年人各方面需求。
二、相关建议与对策
(一)健全和完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发挥政府在养老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一是要依托公办养老服务机构或构建相应养老服务平台,建立具有组织、指导、服务、培训等功能的社会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的行业管理和指导,逐步形成以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为示范,以城乡基层福利服务网络为依托,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其他所有制形式为补充的城乡老年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同时,要积极引导、鼓励企业、社会团体,特别是个体经济、私营经济进入社会养老服务行业,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二是要完善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优惠政策,健全民政、财政、规划、建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国土资源、金融、税务、物价等部门的工作体制,优先保障养老机构用地,减免运营税费,给予医疗卫生服务支持,加大养老服务业信贷力度,实现养老服务业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养老服务资金筹措力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资金是保证各项养老服务有序开展的关键。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慈善机构对老年人事业的支持,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的有效途径。首先,要加大养老服务体系的公共财政投入。各级财政要不断加大对养老服务体系的投入力度,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设备配套和运营补贴等方面,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扶持功能。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准则,公共财政投入向低收入群体倾斜,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补贴标准。其次,要大力支持民间组织、企业从事社会福利工作。采取鼓励性政策,吸引更多的民间组织、企业等为养老服务体系进行投入。各级政府要结合实际制定扶持政策和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及个人等社会力量,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养老机构。再次,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通过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的敬老美德,提高全社会的慈善意识,创新劝募和捐赠方式,开通多种慈善捐赠渠道,扩大老年人福利资金来源,同时鼓励一切有条件的个人和群体发扬服务和仁爱精神,积极投入各种性质的老年人福利志愿工作。
(三)统筹发展城乡养老服务机构。随着老年服务产业的逐步完善,政府要加强引导,统筹发展城乡养老服务,建立形式多元、服务多样的养老机构,更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在农村机构养老方面应该突出重点、集中力量解决“三无”和“五保”老人的养老问题,同时面向其他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从而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针对目前农村养老资源有限的情况,要强化政府的引导功能,加大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投入,不断拓展养老机构服务功能,丰富服务内容,充分利用空间床位满足农村老年人入住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愿望。在城市机构养老方面,要进一步加大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力度,并不断扩大公办示范性养老机构服务对象范围,拓展服务内容,丰富服务手段,在培训、引导等方面,辐射社区和家庭。政府要做好示范性养老机构的建设布局规划,在政策、资金和监督管理等方面给予支持,并以示范性养老机构建设为突破口,推动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要充分利用城市社区建设基础较好的有利条件,整合社区各种养老服务资源,大力发展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如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提供日托服务、短托服務以及长期服务,以适应不同身体状况的老人需求。
(四)加强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建设。目前,养老服务机构对照料护理的专业化服务需求与专业护理人员严重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养老机构的专业服务人员严重短缺。政府要积极开发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引导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城乡低保人员、低保边缘人员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到养老服务机构就业、再就业。要促进养老服务水平的提高,在服务人员队伍建设方面,着力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服务人员专业化。包括养老服务知识的专业化与养老服务职业的专业化。政府要统筹养老服务知识培训与人才发展计划,对社会福利服务从业机构和人员实行严格的持证从业制度,按照养老护理员国家职业标准,开展岗位培训。二是大力发展志愿者服务。积极倡导志愿服务,宣传志愿服务理念、奉献意识和公民意识,使志愿服务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和长效机制。三是设立养老服务水平监察机制。建立规范透明的监管程序,专业化、标准化的监管体系,保证高质量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