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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100多年的发展,法国建立了完善的保护原产地域产品的法律法规体系。
法国、欧盟原产地保护的法律体系大致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家法律,规定原产地域保护的基本原则。如法国原产地名称的规则是由消费法典L.115-1条所确定的;第二个层次是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具体规定原产地域范围,传统工艺方法,产品质量特性要求以及市场监督等;第三个层次是由政府授权的行业或协会发布,经国家认可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如种植要求、加工日期、工具使用、采摘方法、窖藏要求等。这种规范也是强制性的,必须实行。这三个层次的规定,几乎囊括了葡萄种植、采摘、运输加工、窖存、调制、质量、销售等每一个环节。
①在产权安排上,法国认为,原产地域、地理标志属于国家无形资产和文化遗产,属于公权、公法范畴,不能归于个人,它要受到国家保护和监督。国家授予私营个体组成的集体、协会以使用权,地理标志是私营者使用的公有财产。
②在原产地的地域划分上,是通过国家法律认定的。如1909年5月1日法国明令规定了干邑酒产区的地域范围,1938年1月13日法令把这一地域范围修订为6个小区,直至今日。香槟酒原产地域是1927年法令确定,1935年法令调整的。法令一方面确定原产地域范围,另一方面明确葡萄酒园种植的地块和面积,不得随意更改。
③在机构设置方面,法国施行两级管理。一级是国家主管部门。内设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原产地域保护。一级是依据1941年4月12日法律设立国家干邑酒行业办公室和香槟酒行业委员会。这是两个准官方机构,有规章制度制定发布权。其主要职责是:保证原产地域产品来源的真实性,保证产品质量、信誉,防止侵权,维护农户和酒商的共同利益,促进经济发展。财贸部任命一名监督员代表国家参与管理。对内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交流协作。
④在市场监督方面,法国是由反欺诈局、海关、主管部、警察等4个部门共同监管,各负其责。干邑办、香槟委和原产地保护办还专设法律部,进行打假维权。仅香槟委就掌握750件诉讼案资料,每年70多宗争议,10多个案件要诉诸法律。在同英国、西班牙、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瑞士、斯里兰卡等数10个国家的诉讼中,法国均获胜,维护了香槟酒、干邑酒的原产地名称、质量信誉和国际竞争中持久的生命力。
法国、欧盟原产地保护的法律体系大致有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国家法律,规定原产地域保护的基本原则。如法国原产地名称的规则是由消费法典L.115-1条所确定的;第二个层次是主管部门发布的法规,具体规定原产地域范围,传统工艺方法,产品质量特性要求以及市场监督等;第三个层次是由政府授权的行业或协会发布,经国家认可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如种植要求、加工日期、工具使用、采摘方法、窖藏要求等。这种规范也是强制性的,必须实行。这三个层次的规定,几乎囊括了葡萄种植、采摘、运输加工、窖存、调制、质量、销售等每一个环节。
①在产权安排上,法国认为,原产地域、地理标志属于国家无形资产和文化遗产,属于公权、公法范畴,不能归于个人,它要受到国家保护和监督。国家授予私营个体组成的集体、协会以使用权,地理标志是私营者使用的公有财产。
②在原产地的地域划分上,是通过国家法律认定的。如1909年5月1日法国明令规定了干邑酒产区的地域范围,1938年1月13日法令把这一地域范围修订为6个小区,直至今日。香槟酒原产地域是1927年法令确定,1935年法令调整的。法令一方面确定原产地域范围,另一方面明确葡萄酒园种植的地块和面积,不得随意更改。
③在机构设置方面,法国施行两级管理。一级是国家主管部门。内设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原产地域保护。一级是依据1941年4月12日法律设立国家干邑酒行业办公室和香槟酒行业委员会。这是两个准官方机构,有规章制度制定发布权。其主要职责是:保证原产地域产品来源的真实性,保证产品质量、信誉,防止侵权,维护农户和酒商的共同利益,促进经济发展。财贸部任命一名监督员代表国家参与管理。对内贯彻实施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交流协作。
④在市场监督方面,法国是由反欺诈局、海关、主管部、警察等4个部门共同监管,各负其责。干邑办、香槟委和原产地保护办还专设法律部,进行打假维权。仅香槟委就掌握750件诉讼案资料,每年70多宗争议,10多个案件要诉诸法律。在同英国、西班牙、澳大利亚、德国、加拿大、瑞士、斯里兰卡等数10个国家的诉讼中,法国均获胜,维护了香槟酒、干邑酒的原产地名称、质量信誉和国际竞争中持久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