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表见代理制度的本质

来源 :东方教育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hengaogao3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表见代理制度是民事代理制度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其产生源于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及代理制度的广泛应用,其主要目的在于维护社会交易秩序安全、鼓励和促成交易,尤其在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其作用更是举足轻重,因此加强对表见代理制度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并且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本文企图从比较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区别来探讨表见代理的本质。
  【关键词】表见代理;大陆法系;普通法系
  一项法律规则以及法律制度的确立,均代表着一定的价值观念,一项制度价值的研究,对正确地理解适用法律以及促进立法完善,都是至关重要的。代理乃一种依他人之独立行为而使本人直接取得其法律效果之制度。它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以代理权之有无为标准,可分为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有权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的代理。无权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外的代理。真正代理应以有权代理为限。
  一、表见代理的概念
  有学者认为,历史上表见代理制度肇始于1900年的《德国民法典》。[1]其后,《日本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和我国台湾地区民法也加以明确规定。大陆法系民法传统理论对于表见代理制度进行过较为充分的研究。
  台湾学者戴修珊认为:所谓表见代理,系“无权代理人而有相当理由,足令人信为有代理权时,法律即使本人负授权之责任也”。李宜琛则具体指出,表见代理发生原因不外三种:其一,因本人明示或默示(即本人的行为显然会让第三人认为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虽然事实上本人并未与之授权。例如,本人向第三人表示,将以他人为自己的代理人,但事后并未向代理人授权);其二,因代理人的越权(本人对代理权的限制有时不为第三人所知悉。因此,在代理人超越授权范围实施代理活动时,如无相反通知,代理人所表现出来的代理权限,则有可能被第三人认为是其拥有的权限从而与之为法律行为);其三,因代理权的终止(代理人之代理权已被本人撤回或因其它原因终止,但为第三人所不知,从而信其仍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法律行为)。[2]
  日本民法认为,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人自称代理人行事时,由于无权代理人与本人存在特定的紧密关系而使相对人从外观上相信有代理权,为了保护善意相对人,使其产生与代理权真实存在同样的法律效果的制度。[3]
  在英美代理法中,与表见代理相对应的概念是“不容否认的代理”,亦称禁反言的代理,是指这样一种代理关系:如果一方当事人的言论或行为表明,或者使第三人理解为,与第三人缔结的法律关系的另一方当事人是自己的代理人,那么对于信赖这一代理关系的第三人来说,假定的被代理人不得否认其与假定的代理人之间的代理关系,即使客观上不存在代理权授予的事實,也是如此。[4]可见,普通法上的“不容否认的代理”制度,是普通法上禁止翻供规则在代理关系上的具体运用,其本身是“公平及衡平法的原则”。该制度在保护交易中善意相对人的利益方面与大陆法上的表见代理制度有异曲同工之效用,其差别仅在于两个概念的侧重点不同:前者强调被代理人对这种行为的后果不能否认,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后者强调善意第三人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
  关于表见代理概念的相关理论在我国,有学者认为,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而与其为民事行为,该民事行为的后果由法律强制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另有学者认为,表见代理为有外表授权而无事实授权,且被代理人拒绝代理效果之代理[5]而通说认为,所谓表见代理,是指在无权代理的场合,如果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从而与其为法律行为,则该法律行为的效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
  二、比较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的区别
  (一)大陆法系区别论
  在大陆法系,其代理制度的立法理论基础是区别论,所谓区别论,是指把委任合同与代理权限严格区别开来。其中委任合同即作为反映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内部关系的合同,代理权限即作为外部关系的代理人与第三人缔约的权力。区别论的核心是,尽管被代理人在委任合同中对代理人的权限予以限制,但是该限制原则上并不产生对第三人的拘束力。本人的授权行为与基础法律关系相分离,代理权具有独立的法律意义,代理权的发生必须以本人的授权意思为前提。然而,表见代理是没有本人授权的代理,其间并无直接体现本人的授权意思,因此,表见代理本质上是一种无代理权之代理,但因社会经济的发展,交易安全的保护价值凸现以及其他制度的要求(如善意取得),立法又赋予表见代理以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故表见代理在法律上又是一种有效代理。“表见代理为代理之一种,谓之无授权之代理尚可,谓之为无代理权之代理则不可,表见代理虽未获得本人之授权,法律为维护交易安全及第三人利益仍然赋予表见代理人代理权。表见代理人之代理权,与一般有权代理人之代理权并无差别,即同样发生有权的法律效果。”[6]
  (二)普通法系等同论
  在普通法系,其立法基础是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等同论。所谓等同论,是指代理人的行为等同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即“通过他人实施的行为视同自己亲自实施的行为”。[7]因为作为本人的代理人,其已经得到了相应授权,并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法律行为。等同论主张代理乃委托之后果,并不以为本人的授权行为可以独立,代理权产生的途径也不是非要本人直接或间接向第三人表达授权意思,表见代理当然是一种有权代理。而且,普通法对于一种法律关系的思维习惯往往以结果而论,表见代理的“有权”或“有效”并无实质不同。但无论如何,不容否认代理与大陆法系的表见代理制度在功能上是接近的。
  三、笔者的观点——权力本质论
  在我国,关于表见代理的本质,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表见代理属于有权代理,其根据是表见代理与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相同;另一种观点认为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其根据是表见代理与无权代理产生原因相同,都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产生的。目前,通说认为表见代理属无权代理,是广义的无权代理。[8]之所以或认为表见代理属有权代理,或认为属无权代理,是因为表见代理在后果归属及代理依据(有无代理权)上分别具有有权代理与无权代理的特征。分析区别论与等同论的区别,可知大陆法系的区别论强调代理三方关系中的两个不同侧面,即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的内部关系,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外部关系;代理权限的授予可以被视为一种由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所作的单方法律行为;而且对内部关系的限制并不必然地限制外部关系。与英美法系相比,大陆法系更加强调代理关系对外的一面。因此,第三人有权信赖代理的表象,尽管第三人知道、或者有理由知道代理人事实上没有得到授权、或者被代理人限制了代理人的代理权限,被代理人也不得通过对代理人授权的限制来减轻自己的责任。   要判定表见代理的性质,笔者认为,不得不考虑代理权的性质。有关代理权性质,存在权利说、权力说、资格说、能力说、权限说、义务说等理论,其中,粱慧星老师主张权力说,其观点是“权利本质为‘特定利益’和‘法律上之力’两要素之结合”。依权力说,代理关系是一种“权力——义务关系”。代理权是“代理人被授予改变被代理人与第三人间的法律关系
  的权力,而被代理人则承受这种被改变了的相应义务。”因此,代理权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因授权行为或法律规定所产生的,可以直接改变本人与第三人之间法律关系的权力。在代理制度中,本人的授权行为(明示或默示),与承诺在授权范围之内受代理行为约束的意思表示得到法律的肯定,由此产生了独立的代理制度。如果代理人超越代授权范围为代理,则不属于本人的意思,因此本人不受代理人行为的约束。但是,为了保护交易安全,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下代理人的行为可以约束被代理人。这也是代理权权力说的优点,因为它涵盖了传统的代理制度所没有涵盖的地方。权力的存在及其外延是由法律和公共利益決定的,而授权范围是在被代理人与代理人的协议中有被代理人的意思决定的。在代理权限内行为,可以用来说明某种法律结果的正当性,但是权力是中性的,他只简单的陈述一种结果,而不论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的正当性如何。从这个角度看,将代理权的性质说成是权力,有一定道理。总之,笔者同意权力说的观点,即表见代理虽无本人授权、法定授权、指定机关依法授权等,但因本人的某些客观行为,为保护善意相对人之目的而由法律直接赋予其有权代理的效力,即依权力说解释,表见代理当属有权代理,此权利乃由法律所赋予。
  参考文献:
  [1]尹田.《我国新合同法中表见代理制度评析》[J]法学研究第22卷第5期,2000[113]
  [2]李宜琛.《民法总则》[M]台湾正中书局,1977[323-326]
  [3]邓曾甲.《日本民法概论》[M]法律出版社,1995[68]
  [4]徐海燕.《英美代理法研究》[M]法律出版社,2000[122]
  [5]王广波.《析表见代理中的有理由相信原则》[C]法学理论与实践专辑,2002,(6)[63]
  [6]梁慧星.《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M]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88]
  [7]沈四宝主编.《国际商法论丛》[C]第4卷,2002[546]
  [8]王利明.《合同法研究》[C]第1卷,2002[553]
其他文献
【摘要】通过描述胶东半岛的庆生仪式,找出后者比前者的变迁之处;分析变迁的原因;指出不论是传统乡村的庆生仪式还是现代城里的庆生仪式,都寄托着亲朋好友对宝宝生活的祝福和对美好生活的热爱。  【关键词】庆生仪式;胶东半岛;变迁;原因  胶东半岛地处中国华北平原东北部沿海地区,山东省东部,是指胶莱谷地或胶潍平原以东的山东半岛地区。从行政区划来分,包括烟台地区、威海地区和青岛地区。多丘陵地。北临渤海、黄海与
期刊
【摘要】通过对某型动车组轮对设计要求及结构特点,对某型动车组轮对制造工序进行工艺分析,并根据生产实际情况,设计了合理的轮对制造工艺方法及关键质量控制措施。  【关键词】动车组;轮对制造;工艺要点  1前言  某型动车组是根据目前铁路发展趋势和动车组系列产品的特点,为进一步提高快速应对市场需求的能力,降低研发、制造以及售后成本,结合和谐号动车组样车研制的研究成果,研制的既能满足持续高速运营、又能满足
期刊
【摘要】西安市目前应急避难场所存在空白,大都利用广场、公园进行设置,且相关配置欠缺,远远不能满足现有人口的避难需求,本文以西北大学太白校区为例,为西安市应急避难场所的建设提供借鉴。  【关键词】应急避难;大学  引言  随着我过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发展,高楼林立、人口密集,我国城市所面临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复杂和紧迫,不仅存在着地震、海啸、暴雨等自然灾害,同时还有恐怖袭击、传染疾病等人为灾害。我国是人口大
期刊
【摘要】伴随世界能源的快速消耗和对环境的保护,世界各国开始对新能源汽车展开了更深层次的探索和研制,而电动化趋势也是首当其冲的成为了现在研究方向的大热门和突破口。本文将阐述底盘设计在电动化趋势汽车的设计中的重要性。  【关键词】电动;汽车;底盘;发展;趋势  0 引言  第一次从正规渠道看到有关新能源汽车的消息,还是在世博会那个有关未来的汽车发展的短片中被真真正正的震撼到了,抛去未来交通管制的计划不
期刊
【摘要】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在企业管理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本文针对农业企业财务管理中会计信息化的现状及主要问题进行了初探,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农业企业;财务管理;会计信息化  企业管理的核心工作是财务管理,它最能体现现代企业管理精准以及实效的要求,而这样高效管理工作如果没有会计信息化的支撑是难以做到的。在农业企业如何发展会计信息化,是当今财务工作者面前的重要问题。本文针对农业企业会计信息化现
期刊
【摘要】和谐社会的建设,需要雄厚的物质支撑,需要良好的文化氛围,也需要强有力的政治保障。现阶段,我国的改革开放处于关键期,调节利益格局、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调整社会结构的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开展。在这一过程中,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地变化,思想政治工作决定着经济与其它工作的发展方向,因此在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思想政治工作更加重要。本文分析了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必要性,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思想政治创
期刊
【摘要】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是搞好企业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提供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那么做好新时期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促进企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健康运作和发展就显得更为重要。  【关键词】思想政治工作;工作内容;工作方法  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法宝,是经济工作和其他一切工作的生命线。它既要为党的政治路线和社会政治制度服
期刊
【摘要】论文首先介绍了研究动车组电力系统及其控制的原因和目的,阐述了CRH2型动车组电气系统组成。对动车组的基本建构进行了简要介绍,并分车箱简明扼要的给出了各自的特点和功能。  【关键词】动车组; CRH2型动车组; 控制;系统  1动车组发展现状及CRH2型动车组简介  动车组是按动力分布方式而命名的,即动力分散式列车。 在动力集中式列车编组中的牵引力是机头提供的,动力仅仅集中于一侧。这样具有牵
期刊
【摘要】随着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老年人这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特殊群体,已经受到社会越来越多的重视。城市老年活动培训中心的发展是实现城市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重要载体和保证。它开展的好与坏,关系着家庭的幸福与否,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否。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背景下,城市老年活动培训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服务,使社区养老等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由于全国各地社
期刊
【摘要】企业文化建设的主体是企业的全体职工,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通过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来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对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有很重要的作用,而搞好企业文化建设又对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有着不可忽视的意义。在本文就如何加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搞好企业文化做了深刻的探讨。  【关键词】企业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工作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能够科学整合企业生产要素,促使企业和员工形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