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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靖康之变后,北宋的世家大族大多因战争衰落,而晋江曾氏家族则在南宋迅速复兴。曾怀是曾氏家族在南宋复兴的关键人物。长期从事基层理财工作的实践为其积累了大量经验,在宋孝宗朝其理财能力得到充分展示。而曾怀个人的努力,使其家族声誉在南宋得到充分彰显。
关键词:宋代晋江曾氏曾怀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09)04—45—50
靖康之变,北宋灭亡,残酷的战争所引起的灾难沉重地冲击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作为世家的晋江曾氏家族也不例外。北宋晚期,曾氏家族第四代人物有史可考者十四人,经过战争的冲击,其第五代见诸史书者仅六人,而第六代人物则仅五人而已。到第七代,稍有发展,也只七人。幸存的曾氏族人,随着流民潮向南方地区移动。而曾怀这一支最后“由开封寓居常熟(今属江苏常熟市)”。
尽管遭受了巨大的打击,曾氏家族都很快复兴起来,其中代表性的人物当属曾氏第五代人物曾怀。本文有关论述将以曾怀为中心而展开。
一、曾怀行年事迹考实
曾怀(1106—1174),字钦道,泉州晋江人。父诚,祖孝宽,曾祖公亮,于宋徽宗崇宁五年(1106)生于京城汴梁。曾氏家族历经四世的发展,到北宋晚期,已经是京城著名的大族。这样的家庭环境,为曾怀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左司谏王能甫在弹劾曾诚时就指出:“曾诚家富于财,自谓‘青钱学士’。”王能甫引用曾诚的话来攻击曾诚,说明曾怀家确实家资丰厚。曾诚是吕嘉问的女婿,而吕氏家族也是当时的大家族,在朝廷有很大的政治影响力。有这样的家庭背景,其仕途前景甚为平坦。史载:“曾怀字钦道……宣和元年(1119年),以父任调镇江金坛簿。”时曾怀仅十四岁。但踏上仕途的曾怀凭借的不单是家族的影响,其本身确有不俗的才华,并为此“适时地”得到了正在逃亡途中的宋高宗的称赞:“常州吏张元贷民钱斛发,事败,或谓当死,怀日:‘无文记以盗论,今官有文记,吏焉得死。’时车驾南巡,怀以摄宰面奏。上嘉奖,令籍记姓名。”
战争灾难,让曾怀和众多的同时代人一样,在其青年时代,亲历颠沛流离、背井离乡之苦。
南宋政权建立后,曾怀曾任和州(今属安徽和县)乌江令。,后知严州(今属浙江建德)淳安县。在绍兴二十年前后,通判濠州(今属安徽凤阳)太平州。史载:“曾判官式古,出按邮传来归,自濠示予所赋曾悴钦道《家山图古风》。予虽未果识钦道,而披其图,然获于式古诗中,窥见一斑,恨不即命驾以偿愿见之。素因漫成二十韵寄钦道,尚冀异日游桐庐,访子陵之遗迹,而谒钦道于家山,亲见家山之胜而赋焉。绍兴庚午六月壬申。”
“绍兴庚午六月壬申”,即绍兴二十年(1150),曾式古把该作品从濠州带回,说明曾怀任职地即在濠州。此记载与诸多方志记载相合,如《重修琴川志》谓:“曾怀字钦道……南渡……濠州、太平州通判”;又《(正德)姑苏志·曾怀传》云:“曾怀,字钦道……历乌江令,浙西帅司干官……濠、太平二州通判。”由此,可以确定曾怀绍兴二十年(1150)任通判于濠州,但起讫时间不详。曾怀还知温州平阳县(今属浙江温州),具体时间亦不详。在绍兴三十一年(1161)前,曾怀还曾以右朝奉郎、提举两浙路市舶。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宋孝宗即位,曾怀始知真州(今属江苏仪征,时属淮南东路)。在知真州任上,因为训练民兵有方,得到朝廷重臣张浚的欣赏。
宋孝宗即位之后,励精图治,重用人才,惩治腐败,发展生产。在此背景下,曾怀的政治前途有了较大转机。宋孝宗隆兴二年(1164),曾怀因出色的理财能力而受到朝廷重视,“除度支员外郎,别置拘催钱物所,令专行以丰裕闻。”以后,曾怀因其在理财方面出色的才干官职迅速升迁。
孝宗乾道元年(1165),以度支郎中、权户部侍郎。在负责户部拘催钱物所事物的同时,还要求朝廷给予其专门的权利,即“于衔内添人‘兼措置户部拘催所’八字”,以期行事方便,朝廷欣然同意。乾道二年(1166),在权户部侍郎的同时还兼点检赡军激赏酒库一职,负责榷酒相关事宜。大约在乾道三年(1167)曾怀真除户部侍郎。乾道四年(1168)五月,权户部尚书,一年后,除户部尚书。乾道六年(1170)八月,曾以龙图学士知婺州(今属浙江金华市),但时间并不长,《宋会要》载:“(乾道)七年正月十七日,诏户部开具州县没官田产并营田顷亩间架,分作三等估定价直,具实数申尚书省。从本部侍郎曾怀请也。”又据史载:“七年四月十五日,户部尚书曾怀言:‘本部近驱磨出临安府乾道五年商税帐内,有失收三五分税钱,并亏额钱及少收头子钱共四十一万二千七百余贯,今欲分作二年,令临安府并通判厅自乾道七年夏季为始,令项起发。仍专委两浙转运司拘催,依限发纳。’从之”。
乾道八年(1172)二月,曾怀由户部尚书升任参知政事,赐进士出身0。乾道九年(1173)十月,自参知政事、迁左宣奉大夫除右丞相。十月,以右丞相提举国史院,兼提举实录院。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六月,曾怀受到台谏官攻击而罢相,“怀自乾道九年十月拜右丞相,是年六月罢,入相凡七月。”当年七月,曾怀即复相曰。至于复相原因,徐自明称:“先是,台臣詹亢宗季棠论李杓、王宗,已因中(曾)怀,怀遂求退,且乞辨明诬谤,续棘寺根究无实,乃贬责亢宗及棠,而复相怀。”
十一月,即因健康原因而罢相,“怀自是年七月复拜右丞相。是月罢,再入相四月。怀以疾自请,故有是命。”是年十二月,曾怀以观文殿大学士、光禄大夫致仕,赠少保,不久去世,享年六十九岁,葬于姑苏虞山兴福寺北。
二、“端庄而有守,和易而不流”:曾怀之理财
曾怀以荫补而踏入官场,从最基层的县镇主簿做起,然后为州县通判、提举市舶,再到户部侍郎、户部尚书,最后官至丞相,其为宋孝宗所看重者,是他“才周世用,通万货之利源”;“能调娱百度,而各适于中”的本领。下文就曾怀的理财成就具体论述。
“隆兴和议”后,战争所带来的严重的财政危机,以及南宋以来长期遗留的种种问题,如吏治腐败等,都是继位的宋孝宗不得不认真应对的问题。而最棘手、最迫切的,莫过于如何增加财政收入、以维持政府的正常运转。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曾怀所采取的种种措施正应合了这种需要。其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可包含“节流”和“开源”两大方面。
1、“节流”方面的举措
(1)重定版籍
北宋前期,“诸路州军岁造计帐供省,三司得以总知天下岁收岁支总数。”到南宋时期,因为战争等诸多因素,“中央政府不知州军岁收岁支实数”,孝宗时期,更出现“户部掌催诸路财赋,名色不一,自来缘无版籍,故无凭稽考,往往多致失陷”的现象。乾道二年六月,权户部侍郎曾怀会同户部侍郎李若川,上书朝廷时即指出:“户部见重行攒造版籍,要见诸路监司、州军每年但干所入,系省不系省、有额无额、诸色窠名,一物一件,从当职官吏,候指挥到,限十日,将乾道元年收支见在攒类成册,结罪保明缴申。以后年分依此。伏望札下诸路监司、州军照应施行。”
但这一经过朝廷同意的建议,并未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成效甚微。故当年十一月,曾怀不得不重新上 书:“户部掌催诸路财赋,名色不一。自来缘无版籍,无凭稽考,往往多致失陷。积弊之也,习为故常。被旨攒具到版籍,一物一件,。皆有照据。乞自今每岁诸郡具所起发钱料名,总计定数作一项,限次年正月终申发。委遂路所隶监司覆塞,限一月上之,户部具殿最以闻,取旨赏罚。庶有司各知任责,财赋不致失陷,国用得以不乏。”
这道文书和前文一样,仍是强调予以对未完成者严惩,而前文只是要求要“结罪保明”,在这里,则明确提出要将财赋收缴的结果与以后的选官任用相结合,“户部具殿最以闻,取旨赏罚。”从这些相同措置的重复出台,可知中央政府财政方面的窘迫;同时也反映曾怀治理财政问题的决心。
依照宋政府的财赋收缴流程,县级机构将收集的财赋集中到州军,然后经由转运使等组纲发送到京师,由户部查验(南宋时期主要由户部负责)。户部应掌握州军应发到京师财赋总数,但南宋前期混乱的局势,以及长期的战争所带来的财政危机等因素影响,中央政府一直不能确知该数字,进而影响财赋的收纳,曾怀之重定版籍的目的即在于此,他确实抓到了困扰宋政府财政之症结所在。
(2)严格纲运考核
针对很多州军运送过程中出现种种问题的状况,曾怀提出了一系列的整纲运改措施。
首先,对于纲运起发之始,地方州军向朝廷报送数目时多有瞒报和虚报的现象,“诸州、军起发户部诸色官钱及上供钱物,虽各有窠名,缘州、军往往妄于名色上有分紧、慢,不为尽数发纳,或虚申纲解,致惧指拟。”曾怀提出“欲印给纲目遍下诸州、军,专委通判逐季开具已、未起发数目;如无通判去处,即委签判、判官。谓如春季钱物即于四月初五日以前填写纲目,申发户部,如稽滞不到,从本部先劾所委官。夏、秋、冬季准此。岁终,却将纳足、欠多州军,每路具三两处申奏,以为殿最。”即在纲运开拨之前,应有详细具体数目上报户部,运送时间上且有严格规定。并依照运送的数量、时间,进行严格考核,以此来约束纲运负责官员,从而达到中央及时收缴财赋的目的。
其次,曾怀认为严格管理,须从挑选有责任心的官员入手,“乞下诸路监司州军应今后所起纲运,须依法择应差之人管押”。其具体措施就是:“差承受使臣十二员,欲于内将六员改作尚书户部催督诸路纲运,分差往来赶逐在路纲运,及催促诸州军合发钱物,庶免留滞拖欠。仍从本部于见任或待阙已、未到部大小使臣内,不以有无拘碍选差,理为资任。任内催纳纲运别无违滞,即与减二年磨勘,占射差遣一次;如所催违滞,及事有不办,亦赐责罚。若委有才力,保明再任,仍不许差官待阙。”学
对于发送到京师的钱粮物品等出现以次充好等问题,乾道二年二月,曾怀上书时即指出:“诸路州军起到物帛,并系应副官禁及百司、官兵等支遣,自合受纳及格堪好物帛。今徽州发纳乾道二年上供第四纲和买夏税绢,左藏库看验得内一万六千四百四十七匹并各轻怯、粉药、纰疏,不堪支遣军衣等使用,显是本州岛当来受纳官吏与专拣揽纳人户通同作弊,有误支遣。除已退回令别补发,所有原受纳官吏等望重赐黜责,庶为诸路受纳官之诫。”
孝宗皇帝也意识到这些以次充好的物品,“恐支与军兵粗恶不便”。责令关部门“差中使不测掣取,以妨奸弊。至是,有司支散冬衣皆佳。”但这些成效只是暂时的,一段时间后,以次充好的现象又发生了:“(乾道)五年三月十七日,户部尚书曾怀言:‘绍兴府补发到乾道四年诸县退剥绢二万六百七匹,轻怯不应省则。本部再委太府寺官重行编拣,内稍可支遣绢一万四千三十五匹先次交收外,有轻怯绢六千五百七十二匹合行退回。……仍乞下诸州军约束诸县,今后合起上供物帛,须管依省样受纳起发。如依前违戾,从本部按劾闻奏。绍兴府尚有未补发绢数,如发,看验得再有退剥不堪之数,亦乞依此施行。’从之”。地方州军依然用“轻怯绢”来充抵的情况,一方面反映了地方州军的财政困境,也说明中央政令在施行过程的艰难程度。当然,这些属于体制方面的弊病,不是曾怀个人的努力可以解决的。
2、“开源”方面的措施
面对当时的财政困境,曾怀意识到仅靠“节流”是不够的。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还必须考虑其他增收的方式。曾怀在其任内,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重要措施。
(1)佃卖营田、没官户绝田产、沙田、芦场、草场等
曾怀何时开始处理营田及没官户绝田产等,从《宋会要辑稿》的记载可知,至迟在乾道二年十一月即已展开了。史载,该月九日,曾怀云:“诸路没官户绝田产已卖到钱五百四十余万贯,所有营田若便出卖,切虑拥并,候没官田产卖毕,申朝廷接续出卖。其见佃人买者,与减二分价钱。从之。”《宋史》亦载:“乾道二年,户部侍郎曾怀言:‘江西路营田四千余顷,已佃一千九百余顷,租钱五万五百余贯,若出卖,可得六万七千余贯。及两浙转运司所括已佃九十余万亩,合而言之,为数浩瀚。今欲遵元诏,见佃愿买者,减价二分。’诏曾怀等提领出卖,其钱输左藏南库别贮之。”
十七日,户部又提到:“诸路营田,已降指挥令常平司出卖。今欲行下逐路常平司尽实开具顷亩,纽计实价,保明供申,从本部置籍拘催。所纳价钱,听以金银依市价纽折并许用会子。应约束行遣事件,并依元降出卖没官田产指挥施行。从之,仍令户部侍郎曾怀专一提督,其钱起赴左藏南库令项桩管。”
佃卖营田的范围很广,似乎诸路都有,从预期的数字以及曾怀的乐观估计“合而言之,为数浩瀚”来看,其成效比较显著。而此项措施,是由曾怀“专一提督”。
除了佃买营田外,曾怀还将一些沙田、芦场、草场等佃买。乾道五年(1169)七月,曾怀认为“浙西、江东、淮东三路有沙田、芦场、草场等,多系有力之家占佃包裹宽余亩步,未曾起纳租税,累经打量,各有宽剩。”所以建议朝廷“乞委逐路漕臣措置,将昨来人户自供出数,参照比近等则估纽价直,令占佃人承买,仍照逐等色额起理税赋。”至于具体方案,史书并未交代,但据乾道六年(1170)二月的诏书,发现这类田地数目也很客观,诏书提到:“浙西、江东、淮东诸处沙田、芦场二百八十余万亩,除人户已请佃及包占外,其余并行估价出卖。所有已请佃及包占数目,可立定等则,增立租课。”
通过对这些田地的处理,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2)投卖僧道度牒
曾怀还曾支持卖僧道度牒官诰。在具体投卖过程中,由于将权力下放给了地方州军,还出现了很多弊端。从下面的史料中可知:“(乾道七年,1171)二月一日,宰执奏事毕,上问曾怀卖度牒官诰作如何措置,虞允文等奏日:‘曾怀欲抛降诸路州军令卖。’上日:‘如此,郡州必行科配,岂不骚扰?’允文奏日:‘昨抛降诰牒,诸州尚有积下未贾者。近日尽令解纳,难以更行发下。’上日:‘然,止令户部就此置场出卖”’。
其实,早在乾道六年,曾怀就指出:“自放行度牒,给卖过一十二万余道,已剃度披戴僧道数目不少。今稽考得州县递年所纳免丁钱,比未放行度牒以前年分,止增三五万贯,显是州县作弊,公然侵隐。或作僧道云游为名不纳,或当来妄供申年甲入老,规避免纳之数,是致暗失财计。望行下诸路提刑司,委官检察括责,从寝拘收,尽数人总制帐,每季起发,毋令依前作弊欺隐。仍开具括责到钱数类聚一路总数,保明供申户部驱 磨。”
依照曾怀的设想,投放“一十二万余道”度牒,当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但由于“州县作弊,公然侵隐”,远未达到预期收益。所以曾怀建议从严掌控,但效果甚微。不得已间,才最后由“户部就此置场出卖”。
曾怀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还采取其他的相关措施,比如增加会子的发行量、合并赡军酒库、增加交易税等等。由于地方州军胥吏以及体制等方面的诸多因素,南宋政府的财政问题没能有效解决,但曾怀个人的努力之处是不能否认的。从朱熹曾称“执政曾怀以财利进”,恰好反映了曾怀的理财能力得到了朝廷的认可。而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给曾怀所作第二次罢相制文,可以说很好的总结了他的贡献:“(具官曾怀)端庄而有守,和易而不流。孝自家传,承三朝之相业,才周世用,通万货之利源。朕以其休休有容物之心,倦倦得爱君之谊,付之以政庸。究尔能调娱百度,而各适于中。登进庶僚,而不失其序;谤张并作,当风波可畏之涂。”
三、结语
纵观其一生,曾怀正是依靠个人不懈的努力,最后登上了宰相位置。并因此成为晋江曾氏家族在宋朝继曾公亮后又一位宰相,其对提升曾氏家族的声望有极大的帮助。
曾怀,经历了宋高宗一朝而没有“骤显”,直到宋孝宗朝伊始就迅速“出位”,其实与宋孝宗积极中兴、对理财人才的高度渴求有关。孝宗乾道元年,就有臣僚上书云:“窃闻近者户部当诸军宣限之日,而帑藏空乏,无可支散。遂致展移日限,旋行申请,而后仅解目前之急,其亦可谓迫矣。尝以唐刘晏之事观之,方晏之任,事起于广德之二年,迄于建中之元年,前后凡二十余载,盖若是其久也。……今之所谓户部,其始用也,未必择其精;其既用也,未必任之久。多不一岁,少或半岁,固已徙职而去矣,孰能为国家周虚实、究源流,而图善后之计哉?伏望陛下略依唐用晏故事,博选中外之臣,无间乎官之崇卑,惟其材之可用者而试之,以财计之任。又观其稍有所成,而付之版曹之职,苟称其职,虽数迁而至乎二府,职固不徙也。勿吝其权,使之得以号令州县而趣督倚办焉;勿拘其制,使之得以权衡低昂而通融流转焉。夫然后国之有无、军之裕乏、民之病利,皆得而责之。彼亦将朝思夕计,毕精竭虑,自任其责而不辞矣。”。
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背景下,曾怀的理财本领得到了极大发挥,也才可以久于其任,“号令州县而趣督倚办焉;勿拘其制,使之得以权衡低昂而通融流转焉”。
当然,曾怀做到宰相,还有其他的因素。必须提及的,是他的家世背景。南宋人王明清曾指出:“裕陵(指宋神宗)怀韩魏公定策之勋,崇德报功,不次擢其子。仪公忠彦登禁路,未及柄用而魏公薨,甚为不满,故亟用曾宣靖(公亮)之子,令绰(曾孝宽)执事枢柄。时元丰官制初行,肇建东西二府,俾迎宣靖入居虞侍之,为缙绅之美谈。……又三十年,令绰之孙钦道怀亦赐出身,登宰席,皆近世衣冠之盛事。”
如该文所言,曾怀“登宰席”,与曾公亮的“定策之勋”有关。因为南宋时期,这种“崇德报功”的心理作用依旧存在,所以宋孝宗,因“兴念故家”而以曾怀为相。但这不是曾怀登上宰相位置的主要因素。南宋人王之道称赞曾怀云:“曾侯卿相种,才业固邦彦。而况盛德后,世祀乃天眷。”比较贴切的反映了这种情况。
作为世家子弟,仕途上比贫寒之家多了一些机遇,但具体的仕途道路,还需要自身不懈的努力,曾怀的仕途道路正可反映这些。而晋江曾氏家族,在南宋重新出现在世人视野中,曾怀功不可没。
关键词:宋代晋江曾氏曾怀
中图分类号:B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8705(2009)04—45—50
靖康之变,北宋灭亡,残酷的战争所引起的灾难沉重地冲击到社会的各个层面,作为世家的晋江曾氏家族也不例外。北宋晚期,曾氏家族第四代人物有史可考者十四人,经过战争的冲击,其第五代见诸史书者仅六人,而第六代人物则仅五人而已。到第七代,稍有发展,也只七人。幸存的曾氏族人,随着流民潮向南方地区移动。而曾怀这一支最后“由开封寓居常熟(今属江苏常熟市)”。
尽管遭受了巨大的打击,曾氏家族都很快复兴起来,其中代表性的人物当属曾氏第五代人物曾怀。本文有关论述将以曾怀为中心而展开。
一、曾怀行年事迹考实
曾怀(1106—1174),字钦道,泉州晋江人。父诚,祖孝宽,曾祖公亮,于宋徽宗崇宁五年(1106)生于京城汴梁。曾氏家族历经四世的发展,到北宋晚期,已经是京城著名的大族。这样的家庭环境,为曾怀成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宋徽宗崇宁元年(1102),左司谏王能甫在弹劾曾诚时就指出:“曾诚家富于财,自谓‘青钱学士’。”王能甫引用曾诚的话来攻击曾诚,说明曾怀家确实家资丰厚。曾诚是吕嘉问的女婿,而吕氏家族也是当时的大家族,在朝廷有很大的政治影响力。有这样的家庭背景,其仕途前景甚为平坦。史载:“曾怀字钦道……宣和元年(1119年),以父任调镇江金坛簿。”时曾怀仅十四岁。但踏上仕途的曾怀凭借的不单是家族的影响,其本身确有不俗的才华,并为此“适时地”得到了正在逃亡途中的宋高宗的称赞:“常州吏张元贷民钱斛发,事败,或谓当死,怀日:‘无文记以盗论,今官有文记,吏焉得死。’时车驾南巡,怀以摄宰面奏。上嘉奖,令籍记姓名。”
战争灾难,让曾怀和众多的同时代人一样,在其青年时代,亲历颠沛流离、背井离乡之苦。
南宋政权建立后,曾怀曾任和州(今属安徽和县)乌江令。,后知严州(今属浙江建德)淳安县。在绍兴二十年前后,通判濠州(今属安徽凤阳)太平州。史载:“曾判官式古,出按邮传来归,自濠示予所赋曾悴钦道《家山图古风》。予虽未果识钦道,而披其图,然获于式古诗中,窥见一斑,恨不即命驾以偿愿见之。素因漫成二十韵寄钦道,尚冀异日游桐庐,访子陵之遗迹,而谒钦道于家山,亲见家山之胜而赋焉。绍兴庚午六月壬申。”
“绍兴庚午六月壬申”,即绍兴二十年(1150),曾式古把该作品从濠州带回,说明曾怀任职地即在濠州。此记载与诸多方志记载相合,如《重修琴川志》谓:“曾怀字钦道……南渡……濠州、太平州通判”;又《(正德)姑苏志·曾怀传》云:“曾怀,字钦道……历乌江令,浙西帅司干官……濠、太平二州通判。”由此,可以确定曾怀绍兴二十年(1150)任通判于濠州,但起讫时间不详。曾怀还知温州平阳县(今属浙江温州),具体时间亦不详。在绍兴三十一年(1161)前,曾怀还曾以右朝奉郎、提举两浙路市舶。绍兴三十二年六月,宋孝宗即位,曾怀始知真州(今属江苏仪征,时属淮南东路)。在知真州任上,因为训练民兵有方,得到朝廷重臣张浚的欣赏。
宋孝宗即位之后,励精图治,重用人才,惩治腐败,发展生产。在此背景下,曾怀的政治前途有了较大转机。宋孝宗隆兴二年(1164),曾怀因出色的理财能力而受到朝廷重视,“除度支员外郎,别置拘催钱物所,令专行以丰裕闻。”以后,曾怀因其在理财方面出色的才干官职迅速升迁。
孝宗乾道元年(1165),以度支郎中、权户部侍郎。在负责户部拘催钱物所事物的同时,还要求朝廷给予其专门的权利,即“于衔内添人‘兼措置户部拘催所’八字”,以期行事方便,朝廷欣然同意。乾道二年(1166),在权户部侍郎的同时还兼点检赡军激赏酒库一职,负责榷酒相关事宜。大约在乾道三年(1167)曾怀真除户部侍郎。乾道四年(1168)五月,权户部尚书,一年后,除户部尚书。乾道六年(1170)八月,曾以龙图学士知婺州(今属浙江金华市),但时间并不长,《宋会要》载:“(乾道)七年正月十七日,诏户部开具州县没官田产并营田顷亩间架,分作三等估定价直,具实数申尚书省。从本部侍郎曾怀请也。”又据史载:“七年四月十五日,户部尚书曾怀言:‘本部近驱磨出临安府乾道五年商税帐内,有失收三五分税钱,并亏额钱及少收头子钱共四十一万二千七百余贯,今欲分作二年,令临安府并通判厅自乾道七年夏季为始,令项起发。仍专委两浙转运司拘催,依限发纳。’从之”。
乾道八年(1172)二月,曾怀由户部尚书升任参知政事,赐进士出身0。乾道九年(1173)十月,自参知政事、迁左宣奉大夫除右丞相。十月,以右丞相提举国史院,兼提举实录院。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六月,曾怀受到台谏官攻击而罢相,“怀自乾道九年十月拜右丞相,是年六月罢,入相凡七月。”当年七月,曾怀即复相曰。至于复相原因,徐自明称:“先是,台臣詹亢宗季棠论李杓、王宗,已因中(曾)怀,怀遂求退,且乞辨明诬谤,续棘寺根究无实,乃贬责亢宗及棠,而复相怀。”
十一月,即因健康原因而罢相,“怀自是年七月复拜右丞相。是月罢,再入相四月。怀以疾自请,故有是命。”是年十二月,曾怀以观文殿大学士、光禄大夫致仕,赠少保,不久去世,享年六十九岁,葬于姑苏虞山兴福寺北。
二、“端庄而有守,和易而不流”:曾怀之理财
曾怀以荫补而踏入官场,从最基层的县镇主簿做起,然后为州县通判、提举市舶,再到户部侍郎、户部尚书,最后官至丞相,其为宋孝宗所看重者,是他“才周世用,通万货之利源”;“能调娱百度,而各适于中”的本领。下文就曾怀的理财成就具体论述。
“隆兴和议”后,战争所带来的严重的财政危机,以及南宋以来长期遗留的种种问题,如吏治腐败等,都是继位的宋孝宗不得不认真应对的问题。而最棘手、最迫切的,莫过于如何增加财政收入、以维持政府的正常运转。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曾怀所采取的种种措施正应合了这种需要。其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可包含“节流”和“开源”两大方面。
1、“节流”方面的举措
(1)重定版籍
北宋前期,“诸路州军岁造计帐供省,三司得以总知天下岁收岁支总数。”到南宋时期,因为战争等诸多因素,“中央政府不知州军岁收岁支实数”,孝宗时期,更出现“户部掌催诸路财赋,名色不一,自来缘无版籍,故无凭稽考,往往多致失陷”的现象。乾道二年六月,权户部侍郎曾怀会同户部侍郎李若川,上书朝廷时即指出:“户部见重行攒造版籍,要见诸路监司、州军每年但干所入,系省不系省、有额无额、诸色窠名,一物一件,从当职官吏,候指挥到,限十日,将乾道元年收支见在攒类成册,结罪保明缴申。以后年分依此。伏望札下诸路监司、州军照应施行。”
但这一经过朝廷同意的建议,并未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成效甚微。故当年十一月,曾怀不得不重新上 书:“户部掌催诸路财赋,名色不一。自来缘无版籍,无凭稽考,往往多致失陷。积弊之也,习为故常。被旨攒具到版籍,一物一件,。皆有照据。乞自今每岁诸郡具所起发钱料名,总计定数作一项,限次年正月终申发。委遂路所隶监司覆塞,限一月上之,户部具殿最以闻,取旨赏罚。庶有司各知任责,财赋不致失陷,国用得以不乏。”
这道文书和前文一样,仍是强调予以对未完成者严惩,而前文只是要求要“结罪保明”,在这里,则明确提出要将财赋收缴的结果与以后的选官任用相结合,“户部具殿最以闻,取旨赏罚。”从这些相同措置的重复出台,可知中央政府财政方面的窘迫;同时也反映曾怀治理财政问题的决心。
依照宋政府的财赋收缴流程,县级机构将收集的财赋集中到州军,然后经由转运使等组纲发送到京师,由户部查验(南宋时期主要由户部负责)。户部应掌握州军应发到京师财赋总数,但南宋前期混乱的局势,以及长期的战争所带来的财政危机等因素影响,中央政府一直不能确知该数字,进而影响财赋的收纳,曾怀之重定版籍的目的即在于此,他确实抓到了困扰宋政府财政之症结所在。
(2)严格纲运考核
针对很多州军运送过程中出现种种问题的状况,曾怀提出了一系列的整纲运改措施。
首先,对于纲运起发之始,地方州军向朝廷报送数目时多有瞒报和虚报的现象,“诸州、军起发户部诸色官钱及上供钱物,虽各有窠名,缘州、军往往妄于名色上有分紧、慢,不为尽数发纳,或虚申纲解,致惧指拟。”曾怀提出“欲印给纲目遍下诸州、军,专委通判逐季开具已、未起发数目;如无通判去处,即委签判、判官。谓如春季钱物即于四月初五日以前填写纲目,申发户部,如稽滞不到,从本部先劾所委官。夏、秋、冬季准此。岁终,却将纳足、欠多州军,每路具三两处申奏,以为殿最。”即在纲运开拨之前,应有详细具体数目上报户部,运送时间上且有严格规定。并依照运送的数量、时间,进行严格考核,以此来约束纲运负责官员,从而达到中央及时收缴财赋的目的。
其次,曾怀认为严格管理,须从挑选有责任心的官员入手,“乞下诸路监司州军应今后所起纲运,须依法择应差之人管押”。其具体措施就是:“差承受使臣十二员,欲于内将六员改作尚书户部催督诸路纲运,分差往来赶逐在路纲运,及催促诸州军合发钱物,庶免留滞拖欠。仍从本部于见任或待阙已、未到部大小使臣内,不以有无拘碍选差,理为资任。任内催纳纲运别无违滞,即与减二年磨勘,占射差遣一次;如所催违滞,及事有不办,亦赐责罚。若委有才力,保明再任,仍不许差官待阙。”学
对于发送到京师的钱粮物品等出现以次充好等问题,乾道二年二月,曾怀上书时即指出:“诸路州军起到物帛,并系应副官禁及百司、官兵等支遣,自合受纳及格堪好物帛。今徽州发纳乾道二年上供第四纲和买夏税绢,左藏库看验得内一万六千四百四十七匹并各轻怯、粉药、纰疏,不堪支遣军衣等使用,显是本州岛当来受纳官吏与专拣揽纳人户通同作弊,有误支遣。除已退回令别补发,所有原受纳官吏等望重赐黜责,庶为诸路受纳官之诫。”
孝宗皇帝也意识到这些以次充好的物品,“恐支与军兵粗恶不便”。责令关部门“差中使不测掣取,以妨奸弊。至是,有司支散冬衣皆佳。”但这些成效只是暂时的,一段时间后,以次充好的现象又发生了:“(乾道)五年三月十七日,户部尚书曾怀言:‘绍兴府补发到乾道四年诸县退剥绢二万六百七匹,轻怯不应省则。本部再委太府寺官重行编拣,内稍可支遣绢一万四千三十五匹先次交收外,有轻怯绢六千五百七十二匹合行退回。……仍乞下诸州军约束诸县,今后合起上供物帛,须管依省样受纳起发。如依前违戾,从本部按劾闻奏。绍兴府尚有未补发绢数,如发,看验得再有退剥不堪之数,亦乞依此施行。’从之”。地方州军依然用“轻怯绢”来充抵的情况,一方面反映了地方州军的财政困境,也说明中央政令在施行过程的艰难程度。当然,这些属于体制方面的弊病,不是曾怀个人的努力可以解决的。
2、“开源”方面的措施
面对当时的财政困境,曾怀意识到仅靠“节流”是不够的。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还必须考虑其他增收的方式。曾怀在其任内,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重要措施。
(1)佃卖营田、没官户绝田产、沙田、芦场、草场等
曾怀何时开始处理营田及没官户绝田产等,从《宋会要辑稿》的记载可知,至迟在乾道二年十一月即已展开了。史载,该月九日,曾怀云:“诸路没官户绝田产已卖到钱五百四十余万贯,所有营田若便出卖,切虑拥并,候没官田产卖毕,申朝廷接续出卖。其见佃人买者,与减二分价钱。从之。”《宋史》亦载:“乾道二年,户部侍郎曾怀言:‘江西路营田四千余顷,已佃一千九百余顷,租钱五万五百余贯,若出卖,可得六万七千余贯。及两浙转运司所括已佃九十余万亩,合而言之,为数浩瀚。今欲遵元诏,见佃愿买者,减价二分。’诏曾怀等提领出卖,其钱输左藏南库别贮之。”
十七日,户部又提到:“诸路营田,已降指挥令常平司出卖。今欲行下逐路常平司尽实开具顷亩,纽计实价,保明供申,从本部置籍拘催。所纳价钱,听以金银依市价纽折并许用会子。应约束行遣事件,并依元降出卖没官田产指挥施行。从之,仍令户部侍郎曾怀专一提督,其钱起赴左藏南库令项桩管。”
佃卖营田的范围很广,似乎诸路都有,从预期的数字以及曾怀的乐观估计“合而言之,为数浩瀚”来看,其成效比较显著。而此项措施,是由曾怀“专一提督”。
除了佃买营田外,曾怀还将一些沙田、芦场、草场等佃买。乾道五年(1169)七月,曾怀认为“浙西、江东、淮东三路有沙田、芦场、草场等,多系有力之家占佃包裹宽余亩步,未曾起纳租税,累经打量,各有宽剩。”所以建议朝廷“乞委逐路漕臣措置,将昨来人户自供出数,参照比近等则估纽价直,令占佃人承买,仍照逐等色额起理税赋。”至于具体方案,史书并未交代,但据乾道六年(1170)二月的诏书,发现这类田地数目也很客观,诏书提到:“浙西、江东、淮东诸处沙田、芦场二百八十余万亩,除人户已请佃及包占外,其余并行估价出卖。所有已请佃及包占数目,可立定等则,增立租课。”
通过对这些田地的处理,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政府的财政收入。
(2)投卖僧道度牒
曾怀还曾支持卖僧道度牒官诰。在具体投卖过程中,由于将权力下放给了地方州军,还出现了很多弊端。从下面的史料中可知:“(乾道七年,1171)二月一日,宰执奏事毕,上问曾怀卖度牒官诰作如何措置,虞允文等奏日:‘曾怀欲抛降诸路州军令卖。’上日:‘如此,郡州必行科配,岂不骚扰?’允文奏日:‘昨抛降诰牒,诸州尚有积下未贾者。近日尽令解纳,难以更行发下。’上日:‘然,止令户部就此置场出卖”’。
其实,早在乾道六年,曾怀就指出:“自放行度牒,给卖过一十二万余道,已剃度披戴僧道数目不少。今稽考得州县递年所纳免丁钱,比未放行度牒以前年分,止增三五万贯,显是州县作弊,公然侵隐。或作僧道云游为名不纳,或当来妄供申年甲入老,规避免纳之数,是致暗失财计。望行下诸路提刑司,委官检察括责,从寝拘收,尽数人总制帐,每季起发,毋令依前作弊欺隐。仍开具括责到钱数类聚一路总数,保明供申户部驱 磨。”
依照曾怀的设想,投放“一十二万余道”度牒,当有一笔可观的收入,但由于“州县作弊,公然侵隐”,远未达到预期收益。所以曾怀建议从严掌控,但效果甚微。不得已间,才最后由“户部就此置场出卖”。
曾怀为了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还采取其他的相关措施,比如增加会子的发行量、合并赡军酒库、增加交易税等等。由于地方州军胥吏以及体制等方面的诸多因素,南宋政府的财政问题没能有效解决,但曾怀个人的努力之处是不能否认的。从朱熹曾称“执政曾怀以财利进”,恰好反映了曾怀的理财能力得到了朝廷的认可。而宋孝宗淳熙元年(1174)给曾怀所作第二次罢相制文,可以说很好的总结了他的贡献:“(具官曾怀)端庄而有守,和易而不流。孝自家传,承三朝之相业,才周世用,通万货之利源。朕以其休休有容物之心,倦倦得爱君之谊,付之以政庸。究尔能调娱百度,而各适于中。登进庶僚,而不失其序;谤张并作,当风波可畏之涂。”
三、结语
纵观其一生,曾怀正是依靠个人不懈的努力,最后登上了宰相位置。并因此成为晋江曾氏家族在宋朝继曾公亮后又一位宰相,其对提升曾氏家族的声望有极大的帮助。
曾怀,经历了宋高宗一朝而没有“骤显”,直到宋孝宗朝伊始就迅速“出位”,其实与宋孝宗积极中兴、对理财人才的高度渴求有关。孝宗乾道元年,就有臣僚上书云:“窃闻近者户部当诸军宣限之日,而帑藏空乏,无可支散。遂致展移日限,旋行申请,而后仅解目前之急,其亦可谓迫矣。尝以唐刘晏之事观之,方晏之任,事起于广德之二年,迄于建中之元年,前后凡二十余载,盖若是其久也。……今之所谓户部,其始用也,未必择其精;其既用也,未必任之久。多不一岁,少或半岁,固已徙职而去矣,孰能为国家周虚实、究源流,而图善后之计哉?伏望陛下略依唐用晏故事,博选中外之臣,无间乎官之崇卑,惟其材之可用者而试之,以财计之任。又观其稍有所成,而付之版曹之职,苟称其职,虽数迁而至乎二府,职固不徙也。勿吝其权,使之得以号令州县而趣督倚办焉;勿拘其制,使之得以权衡低昂而通融流转焉。夫然后国之有无、军之裕乏、民之病利,皆得而责之。彼亦将朝思夕计,毕精竭虑,自任其责而不辞矣。”。
正是在这样的大环境背景下,曾怀的理财本领得到了极大发挥,也才可以久于其任,“号令州县而趣督倚办焉;勿拘其制,使之得以权衡低昂而通融流转焉”。
当然,曾怀做到宰相,还有其他的因素。必须提及的,是他的家世背景。南宋人王明清曾指出:“裕陵(指宋神宗)怀韩魏公定策之勋,崇德报功,不次擢其子。仪公忠彦登禁路,未及柄用而魏公薨,甚为不满,故亟用曾宣靖(公亮)之子,令绰(曾孝宽)执事枢柄。时元丰官制初行,肇建东西二府,俾迎宣靖入居虞侍之,为缙绅之美谈。……又三十年,令绰之孙钦道怀亦赐出身,登宰席,皆近世衣冠之盛事。”
如该文所言,曾怀“登宰席”,与曾公亮的“定策之勋”有关。因为南宋时期,这种“崇德报功”的心理作用依旧存在,所以宋孝宗,因“兴念故家”而以曾怀为相。但这不是曾怀登上宰相位置的主要因素。南宋人王之道称赞曾怀云:“曾侯卿相种,才业固邦彦。而况盛德后,世祀乃天眷。”比较贴切的反映了这种情况。
作为世家子弟,仕途上比贫寒之家多了一些机遇,但具体的仕途道路,还需要自身不懈的努力,曾怀的仕途道路正可反映这些。而晋江曾氏家族,在南宋重新出现在世人视野中,曾怀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