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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自1996年在竞争法中引入宽大制度,历经十几年完善,现已从两方面建立了保障宽大制度有效实施的机制:一方面通过适用条件、程序规则健全宽大制度的内部适用机制,以保障申请者利益、规范执法机构自由裁量权限;另一方面通过加大行政制裁力度、建立长效国际合作机制,为宽大制度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欧盟宽大制度的设计,从根本上折射了宽大制度实施机制确定性、便捷性与实施成效的互动关系,这一过程所揭示的原理对我国反垄断法宽大制度的完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