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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疆币是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期间,在所谓蒙疆地区(包括今内蒙古中部、河北张家口和山西大同地区)建立的日伪性质的蒙疆银行所发行的货币,是日本帝国主义进行经济掠夺、搜刮战争资源的金融工具。
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关东军在8月至10月间,相继占领了察哈尔省的张家口、山西省的大同、绥远省的归绥(今呼和浩特市)等地。在日本关东军的扶持和操纵下,这三个地区先后组成了“察南自治政府”、“晋北自治政府”和“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三个伪“自治”政府。三“自治”政府虽然在行政上没有隶属关系,但在地缘、交通、金融、产业等方面却关系密切。为适应防御苏联军队南下进攻,加强“伪满洲国”右翼防线,切断西北地区抗日根据地与苏联联系,掌控整个地区经济命脉等战略需要,日本关东军又策划将三地区合为一体,以建立“赤化防壁”战略地带。1937年11月22日,在日本关东军直接操纵下,三“自治”政府代表在张家口缔结协定,成立“蒙疆联合委员会”,统一指挥三“自治”政权,并定民国26年为成吉思汗纪元732年(简称成纪732年)。为加强对蒙疆地区进一步统治,1939年9月1日,在日本导演下,三“自治”政权在张家口正式合并,成立“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无论 “蒙疆联合委员会”,还是“蒙疆联合自治政府”,都直接听命于日本陆军省兴亚院驻蒙疆联络部和关东军驻张家口军部,是名副其实的傀儡政权。
蒙疆地区有丰富的皮毛、牲畜、煤炭、铁矿等战略资源,但是金融体系不一、币制混乱,制约了资源的开发利用。日本帝国主义为劫掠资源、控制经济、支付军费、破坏法币,急需建立辐射蒙疆全境的、币制统一的金融中枢。为此,在“蒙疆联合委员会”成立当日,即着手筹建具有中央银行性质的蒙疆银行,公布了《蒙疆银行组织办法》、《蒙疆银行条例》等条令。1937年12月1日,蒙疆银行正式营业。蒙疆银行成立时的资本金,名义上由三“自治”政府等额出资共1200万元,实际各“自治”政府只缴纳100万元共300万元,同时又接收察南银行、绥远平市官钱局及丰业银行的一切资产债务。蒙疆银行总行位于张家口鼓楼西街,在厚和(今呼和浩特)、大同、包头、平地泉(今集宁)、丰镇、宣化、张北、多伦、延庆、北京、天津等地设有分行,并在贝子庙、伪满新京(今长春)、日本东京设有办事处。
蒙疆币有纸币和铸币两种,纸币面额有百圆、拾圆、五圆、壹圆、五角、壹角、五分,铸币面额有五角(另有一角和一分,在日本铸造后,并未流通)。纸币百圆有三种,正面图案分别为召庙(图1)、亭驼(图2)和喂羊(图3),颜色和尺寸均不相同;拾圆有两种,正面图案分别是羊群(图4)和牵驼骑马(图5),颜色和大小亦不相同;五圆一种,正面图案为佛塔与烽燧(图6);壹圆有两种,正面图案分别是羊群(图7)和长城(图8),尺寸和颜色不同;五角有两种,正面图案分别是驼群(图9)和宫殿,尺寸和颜色有异;壹角一种,正面图案为驼群(图10);五分一种,正面图案为羊群(图11)。铸币五角,一面铸“蒙疆银行”四字,下缘环铸“民国二十七年”,另一面为双龙纹,上缘环铸蒙文“成吉思汗纪元733年”(图12)。蒙疆银行发行的纸币都没有纪年,而铸币上一面为民国纪年,另一面是成吉思汗纪年,这种没有纪年或两种纪年并存的现象充分说明,蒙疆政权以及蒙疆银行的傀儡性质。
蒙疆银行名义上是蒙疆地区的中央银行,但没有自主性,其经营权和人事任免权完全掌握在日本人手中。蒙疆银行自创办以来,其纸币印刷即委托日本东京凸版印刷株式会社办理,后因供不应求,还委托日本人控制的“满洲国”印刷局代印,而钞版也相应由日本和“满洲国”保存,这就使其货币发行权完全控制在日本帝国主义手中。蒙疆银行的总裁、副总裁职位都受日本人操控或由其担任,其他重要部门也基本为日本人掌控,因而经由他们制定执行的金融政策或措施完全是为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战略服务的。受日本人操控的蒙疆银行通过不等价强制兑换原有流通货币、强制发行或摊派公债和股票、对物资进行强制统购等方式强行推出蒙疆币,继而通过强制存款、放高利贷、代理蒙疆国库、滥发纸币、为各种日资公司提供资金等手段,对蒙疆地区的财富进行毁灭性的掠夺。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为缓解国内的财政压力,还令蒙疆银行购买了大量日本公债,使其黄金储备与硬通货被勒索一空。
1945年8月20日,日本投降后,中共晋察冀边区银行对蒙疆银行进行了接收和清查工作。1946年内战爆发后,国民党占领张家口地区,由财政部颁布公告对蒙疆币以1:0.4的比例兑换,即每一元法币兑换蒙疆币四角,自民国36年6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后又展期至11月31日止。由于收兑时间短,偏远地区并不知道收兑消息,致使民间大量流通的蒙疆币错过兑期。据资料统计,此次收兑,前后共收回蒙疆币22737万元,这仅是蒙疆银行发行的76亿多元蒙疆币中很少的一部分,而民间大量错过兑期成为废纸的蒙疆币,就是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进行经济劫掠的原始证据。
1937年7月,卢沟桥事变后,日本关东军在8月至10月间,相继占领了察哈尔省的张家口、山西省的大同、绥远省的归绥(今呼和浩特市)等地。在日本关东军的扶持和操纵下,这三个地区先后组成了“察南自治政府”、“晋北自治政府”和“蒙古联盟自治政府”三个伪“自治”政府。三“自治”政府虽然在行政上没有隶属关系,但在地缘、交通、金融、产业等方面却关系密切。为适应防御苏联军队南下进攻,加强“伪满洲国”右翼防线,切断西北地区抗日根据地与苏联联系,掌控整个地区经济命脉等战略需要,日本关东军又策划将三地区合为一体,以建立“赤化防壁”战略地带。1937年11月22日,在日本关东军直接操纵下,三“自治”政府代表在张家口缔结协定,成立“蒙疆联合委员会”,统一指挥三“自治”政权,并定民国26年为成吉思汗纪元732年(简称成纪732年)。为加强对蒙疆地区进一步统治,1939年9月1日,在日本导演下,三“自治”政权在张家口正式合并,成立“蒙疆联合自治政府”。无论 “蒙疆联合委员会”,还是“蒙疆联合自治政府”,都直接听命于日本陆军省兴亚院驻蒙疆联络部和关东军驻张家口军部,是名副其实的傀儡政权。
蒙疆地区有丰富的皮毛、牲畜、煤炭、铁矿等战略资源,但是金融体系不一、币制混乱,制约了资源的开发利用。日本帝国主义为劫掠资源、控制经济、支付军费、破坏法币,急需建立辐射蒙疆全境的、币制统一的金融中枢。为此,在“蒙疆联合委员会”成立当日,即着手筹建具有中央银行性质的蒙疆银行,公布了《蒙疆银行组织办法》、《蒙疆银行条例》等条令。1937年12月1日,蒙疆银行正式营业。蒙疆银行成立时的资本金,名义上由三“自治”政府等额出资共1200万元,实际各“自治”政府只缴纳100万元共300万元,同时又接收察南银行、绥远平市官钱局及丰业银行的一切资产债务。蒙疆银行总行位于张家口鼓楼西街,在厚和(今呼和浩特)、大同、包头、平地泉(今集宁)、丰镇、宣化、张北、多伦、延庆、北京、天津等地设有分行,并在贝子庙、伪满新京(今长春)、日本东京设有办事处。
蒙疆币有纸币和铸币两种,纸币面额有百圆、拾圆、五圆、壹圆、五角、壹角、五分,铸币面额有五角(另有一角和一分,在日本铸造后,并未流通)。纸币百圆有三种,正面图案分别为召庙(图1)、亭驼(图2)和喂羊(图3),颜色和尺寸均不相同;拾圆有两种,正面图案分别是羊群(图4)和牵驼骑马(图5),颜色和大小亦不相同;五圆一种,正面图案为佛塔与烽燧(图6);壹圆有两种,正面图案分别是羊群(图7)和长城(图8),尺寸和颜色不同;五角有两种,正面图案分别是驼群(图9)和宫殿,尺寸和颜色有异;壹角一种,正面图案为驼群(图10);五分一种,正面图案为羊群(图11)。铸币五角,一面铸“蒙疆银行”四字,下缘环铸“民国二十七年”,另一面为双龙纹,上缘环铸蒙文“成吉思汗纪元733年”(图12)。蒙疆银行发行的纸币都没有纪年,而铸币上一面为民国纪年,另一面是成吉思汗纪年,这种没有纪年或两种纪年并存的现象充分说明,蒙疆政权以及蒙疆银行的傀儡性质。
蒙疆银行名义上是蒙疆地区的中央银行,但没有自主性,其经营权和人事任免权完全掌握在日本人手中。蒙疆银行自创办以来,其纸币印刷即委托日本东京凸版印刷株式会社办理,后因供不应求,还委托日本人控制的“满洲国”印刷局代印,而钞版也相应由日本和“满洲国”保存,这就使其货币发行权完全控制在日本帝国主义手中。蒙疆银行的总裁、副总裁职位都受日本人操控或由其担任,其他重要部门也基本为日本人掌控,因而经由他们制定执行的金融政策或措施完全是为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战略服务的。受日本人操控的蒙疆银行通过不等价强制兑换原有流通货币、强制发行或摊派公债和股票、对物资进行强制统购等方式强行推出蒙疆币,继而通过强制存款、放高利贷、代理蒙疆国库、滥发纸币、为各种日资公司提供资金等手段,对蒙疆地区的财富进行毁灭性的掠夺。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为缓解国内的财政压力,还令蒙疆银行购买了大量日本公债,使其黄金储备与硬通货被勒索一空。
1945年8月20日,日本投降后,中共晋察冀边区银行对蒙疆银行进行了接收和清查工作。1946年内战爆发后,国民党占领张家口地区,由财政部颁布公告对蒙疆币以1:0.4的比例兑换,即每一元法币兑换蒙疆币四角,自民国36年6月1日起至同年9月30日止,后又展期至11月31日止。由于收兑时间短,偏远地区并不知道收兑消息,致使民间大量流通的蒙疆币错过兑期。据资料统计,此次收兑,前后共收回蒙疆币22737万元,这仅是蒙疆银行发行的76亿多元蒙疆币中很少的一部分,而民间大量错过兑期成为废纸的蒙疆币,就是日本帝国主义对我国进行经济劫掠的原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