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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SLE)是一种由免疫介导的有多系统损害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多发生于孕龄期女性,曾经一直是妊娠的禁忌症。随着现在医疗事业的发展,只要处理得当,SLE妊娠患者不仅可以改善自身健康状况,还可以正常生育。
【关键词】系统性红斑狼疮;妊娠
【 Abstract 】 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 (SLE) is an immune-mediated and autoimmune disease ,which is mainly taken by the woman in the pregnant age, and is also the contraindication of pregnanc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al career now, Not only can SLE patients change the state of health, but also give birth as other normal people, as long as being treated appropriately.
【 Key words】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 Pregnancy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6-0311-01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机体自身免疫系统攻击自身组织所产生的多系统损害的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女性多见,尤其是20-40岁的育龄女性,目前病因大多数认为是遗传,环境因素,和雌激素引起。临床表现主要是颊部红斑、盘状红斑、光过敏、口腔溃疡、关节炎、浆膜炎、肾脏病变、神经病变、血液系统疾病、免疫学异常、抗核抗体滴度异常等,其中以鼻梁和双颧部呈蝶形分布的红斑最具特征性,约90%的患者出现各种热型的发热,尤起以低中热为常见。系统性红斑狼疮一度是妊娠的禁忌症,妊娠期雌激素水平的升高会诱导多克隆B细胞的活化,B细胞通过模拟交叉反应与与模拟外来抗原的自身抗原相结合,并将抗原呈递给T细胞,使之活化,使之活化,从而使B细胞产生大量不同类型的自身抗体,造成组织大量损伤,最终导致SLE活动或加重。
随着现代医疗事业的发展,只要处理得当,SLE合并妊娠患者可以正常生育,目前国内外学者大多数认为SLE患者妊娠的时机和条件是:①病情处于缓解期达半年以上者②维持较小激素剂量,口服泼尼松剂量低于每日10mg③未使用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霉酚酸酯等)或至少已经停用半年以上者④临床上没有中枢神经系统,肾脏或者其他脏器的严重损害⑤1/2抗dsDNA抗体(—),补体C3,C4正常,抗磷脂抗体阳性者抗体转阴3个月以上⑥无糖皮质激素的严重不良反应,系统性红斑狼疮对妊娠的主要影响是妊娠期的高血压和妊娠结局不良如发生反复自然流产、死胎、胚胎停育或发育不良等,SLE目前尚不能根治,但只要治疗合理,SLE患者不仅可以使自身状况得到改良,还可以正常生育,甚至可以达到长期缓解。
SLE合并妊娠患者目前最常用的药物是泼尼松,该药被胎盘产生的11-β去氢化酶氧化成无活性的11-酮基形式,避免了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在诱导缓解期,根据病情用泼尼松每日0.5-1mg/kg,病情稳定后2周或疗程6周内,缓慢减量。如果病情允许,以小于每日10mg的泼尼松小剂量长期维持。SLE合并妊娠期间常用的免疫抑制剂是羟氯喹和硫锉嘌呤,它们对妊娠的影响较小,尤其是羟氯喹可全程使用,硫锉嘌呤可以通过胎盘屏障,虽然未发现对胎儿存在致畸性,但因免疫抑制的作用,使胎儿胸腺及淋巴组织抑制,仅用于孕期严重或致命性的SLE的发作患者,每日口服剂量2mg/kg,哺乳期妇女禁用。有习惯性流产病史妊娠时应服用阿司匹林,或根据病情使用低分子肝素治疗,但长期服用可能会引起胎儿的出血率增加,动脉导管早闭,一般在产前6周停用。由于手术及分娩可诱发SLE活动,分娩当日起加用氢化可的松40-100mg静滴3天,产后泼尼松为产前的加倍量,在产后的2-4d逐渐减量,产后可以加用地塞米松,在原有强的松维持量的基础上,每天用地塞米松10mg静脉滴注,由于强的松可以通过乳汁分泌,所以产后不主张母乳喂养。
总而言之,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患者应由相关医生根据具体病情制定相应的个性化治疗方案,并且要严密的观察监护,只要孕期合理用药,治疗及时,适时终止妊娠,便可以使患者症状得到改善,正常生育。
参考文献:
[1]温艳芳,李懿莎,罗卉等.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合并妊娠的临床研究[J].中华风湿病学杂志,2010,14(8):543-545.DOI:10.3760/cma.j.issn.1007-7480.2010.08.008.
[2]全美盈,王丹华.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子代早产儿42例临床分析[J].中国当代儿科杂志,2013,15(12):1045-1049.DOI:10.7499/j.issn.1008-8830.2013.12.002.
[3]林顺平,于孟学,吴记平等.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附3例分析并文献复习)[J].北京医学,2004,26(1):22-25.DOI:10.3969/j.issn.0253-9713.2004.01.006.
[4]高彦彦,叶华,郭衍秋等.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49例分析[J].中华风湿病学杂志,2012,16(8):553-556.DOI:10.3760/cma.j.issn.1007-7480.2012.08.013.
[5]王莉,徐利,李培越等.全程系统化护理干预在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患者围产期的应用及护理[J].按摩与康复医学(中旬刊),2012,3(11):41-42.
[6]尹玉竹,周水生,黄建林等.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患者孕期病情的变化及其对母儿结局的影响[J].中华风湿病学杂志,2012,16(1):53-56.DOI:10.3760/cma.j.issn.1007-7480.2012.01.013.
【关键词】系统性红斑狼疮;妊娠
【 Abstract 】 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 (SLE) is an immune-mediated and autoimmune disease ,which is mainly taken by the woman in the pregnant age, and is also the contraindication of pregnancy.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medical career now, Not only can SLE patients change the state of health, but also give birth as other normal people, as long as being treated appropriately.
【 Key words】Systemic lupus erythematosus Pregnancy
文章编号:ISSN1006—656X(2014)06-0311-01
系统性红斑狼疮是机体自身免疫系统攻击自身组织所产生的多系统损害的慢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以女性多见,尤其是20-40岁的育龄女性,目前病因大多数认为是遗传,环境因素,和雌激素引起。临床表现主要是颊部红斑、盘状红斑、光过敏、口腔溃疡、关节炎、浆膜炎、肾脏病变、神经病变、血液系统疾病、免疫学异常、抗核抗体滴度异常等,其中以鼻梁和双颧部呈蝶形分布的红斑最具特征性,约90%的患者出现各种热型的发热,尤起以低中热为常见。系统性红斑狼疮一度是妊娠的禁忌症,妊娠期雌激素水平的升高会诱导多克隆B细胞的活化,B细胞通过模拟交叉反应与与模拟外来抗原的自身抗原相结合,并将抗原呈递给T细胞,使之活化,使之活化,从而使B细胞产生大量不同类型的自身抗体,造成组织大量损伤,最终导致SLE活动或加重。
随着现代医疗事业的发展,只要处理得当,SLE合并妊娠患者可以正常生育,目前国内外学者大多数认为SLE患者妊娠的时机和条件是:①病情处于缓解期达半年以上者②维持较小激素剂量,口服泼尼松剂量低于每日10mg③未使用免疫抑制剂(如环磷酰胺,甲氨蝶呤,霉酚酸酯等)或至少已经停用半年以上者④临床上没有中枢神经系统,肾脏或者其他脏器的严重损害⑤1/2抗dsDNA抗体(—),补体C3,C4正常,抗磷脂抗体阳性者抗体转阴3个月以上⑥无糖皮质激素的严重不良反应,系统性红斑狼疮对妊娠的主要影响是妊娠期的高血压和妊娠结局不良如发生反复自然流产、死胎、胚胎停育或发育不良等,SLE目前尚不能根治,但只要治疗合理,SLE患者不仅可以使自身状况得到改良,还可以正常生育,甚至可以达到长期缓解。
SLE合并妊娠患者目前最常用的药物是泼尼松,该药被胎盘产生的11-β去氢化酶氧化成无活性的11-酮基形式,避免了药物对胎儿的不良影响,在诱导缓解期,根据病情用泼尼松每日0.5-1mg/kg,病情稳定后2周或疗程6周内,缓慢减量。如果病情允许,以小于每日10mg的泼尼松小剂量长期维持。SLE合并妊娠期间常用的免疫抑制剂是羟氯喹和硫锉嘌呤,它们对妊娠的影响较小,尤其是羟氯喹可全程使用,硫锉嘌呤可以通过胎盘屏障,虽然未发现对胎儿存在致畸性,但因免疫抑制的作用,使胎儿胸腺及淋巴组织抑制,仅用于孕期严重或致命性的SLE的发作患者,每日口服剂量2mg/kg,哺乳期妇女禁用。有习惯性流产病史妊娠时应服用阿司匹林,或根据病情使用低分子肝素治疗,但长期服用可能会引起胎儿的出血率增加,动脉导管早闭,一般在产前6周停用。由于手术及分娩可诱发SLE活动,分娩当日起加用氢化可的松40-100mg静滴3天,产后泼尼松为产前的加倍量,在产后的2-4d逐渐减量,产后可以加用地塞米松,在原有强的松维持量的基础上,每天用地塞米松10mg静脉滴注,由于强的松可以通过乳汁分泌,所以产后不主张母乳喂养。
总而言之,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患者应由相关医生根据具体病情制定相应的个性化治疗方案,并且要严密的观察监护,只要孕期合理用药,治疗及时,适时终止妊娠,便可以使患者症状得到改善,正常生育。
参考文献:
[1]温艳芳,李懿莎,罗卉等.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合并妊娠的临床研究[J].中华风湿病学杂志,2010,14(8):543-545.DOI:10.3760/cma.j.issn.1007-7480.2010.08.008.
[2]全美盈,王丹华.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子代早产儿42例临床分析[J].中国当代儿科杂志,2013,15(12):1045-1049.DOI:10.7499/j.issn.1008-8830.2013.12.002.
[3]林顺平,于孟学,吴记平等.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附3例分析并文献复习)[J].北京医学,2004,26(1):22-25.DOI:10.3969/j.issn.0253-9713.2004.01.006.
[4]高彦彦,叶华,郭衍秋等.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49例分析[J].中华风湿病学杂志,2012,16(8):553-556.DOI:10.3760/cma.j.issn.1007-7480.2012.08.013.
[5]王莉,徐利,李培越等.全程系统化护理干预在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患者围产期的应用及护理[J].按摩与康复医学(中旬刊),2012,3(11):41-42.
[6]尹玉竹,周水生,黄建林等.系统性红斑狼疮合并妊娠患者孕期病情的变化及其对母儿结局的影响[J].中华风湿病学杂志,2012,16(1):53-56.DOI:10.3760/cma.j.issn.1007-7480.2012.0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