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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相互争执、各执己见的情形。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的要求越来越高和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加强,各种类型的医疗纠纷时有发生,给患者和医院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伤和损害,特别是产科,患者既可以是患者,也可以是正常体检;可以是生产、待产,也可以是妊娠体检;可以是医疗问题,也可以是护理问题;可以是医学问题,也可以是非医学问题。由于分娩是正常生理现象,在医院分娩一旦发生意外,产妇和家属极易情绪失控,与医疗机构发生纠纷。因此,产科医疗纠纷的发生有一定的特殊性和复杂性。
产科医疗纠纷可能发生的原因
社会因素:①社会舆论导向错误,使人们对产科医疗纠纷的认识产生误区,只要产妇和新生儿发生非预想情况,就是医院工作存在过失,医院应该承担所有责任。②产妇及家属期望值高,对产科风险缺乏足够认识,对医学的高风险性不理解。分娩往往被乐观的看成一个简单的生理过程,要求绝对安全。在就医过程中,一旦感觉不满意,立即想到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并投诉,而医生则认为产妇无理要求。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发生纠纷。
产科本身的因素:①产科的工作性质是多,周转快,医疗病程短,病情变化复杂,特别是在分娩期,意外情况可随时发生,难预料,常处于被动状态,容易引发纠纷。②产科高危因素: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患者,增加了产妇及新生儿的危险,对异常情况发现、处置不及时,引起家属及患者的不满,导致纠纷。③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到位,沟通不到位,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不注意说话方式,易产生误解。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不能很好履行告知义务,在治疗前未做充分解释和病情告知,无从选择,而发生医疗纠纷。产科工作面对的是焦虑的孕妇,虚弱的产妇和稚嫩的新生儿,大量繁杂细心的工作较多。人院后宣教不到位,医护人员不能主动听取主诉,不能主动关心安慰,不注意说话方式,态度蛮横,都会让产妇感到急躁、恐惧、孤独、无助,使孕产妇对医务人员的工作不满意,而发生纠纷。④法律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因整日忙于工作,忽视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缺乏证据意识,未能准确、详细记录医疗行为,未重视医疗文书的记录与保存。⑤医疗质量方面多年工作的医生常局限于专科临床工作,对相关系统疾病治疗了解甚少,遇到突发病例或较重并发症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处理,延误治疗和抢救时机,导致患者不满,而引发纠纷。⑥随着物价上涨,医疗改制。看病费用上调,自付费用比例增加,出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患者发生疑议,容易产生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严格按照诊疗常规进行医疗操作。
树立医疗安全意识,依法行医。严格医疗行为,不断完善自我,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危机感与风险意识,最大限度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学习掌握沟通技巧,提高服务水平,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微笑面对每位患者,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要冷静,耐心解释,避免与产妇或家属发生冲突。
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刻苦钻研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将扎实的理论知识运用于临床工作中,积累丰富的临床经验,掌握过硬的技术本领,让群众放心。只有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保障医疗工作的快速、准确、有效,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
呼吁社会支持,加强医学宣教:引导患者树立正确的孕期保健意识;孕期保健的实质——建议而非决定;端正就医观念,纠正过高的期望值,增加患者的认同和理解,充分配合各项医疗行为。
总之,医疗事故纠纷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新闻舆论的焦点、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难点、医务人员的风险点,医院领导工作的重点。通过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端正服务态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产科的医疗纠纷是可以减少或避免的。
产科医疗纠纷可能发生的原因
社会因素:①社会舆论导向错误,使人们对产科医疗纠纷的认识产生误区,只要产妇和新生儿发生非预想情况,就是医院工作存在过失,医院应该承担所有责任。②产妇及家属期望值高,对产科风险缺乏足够认识,对医学的高风险性不理解。分娩往往被乐观的看成一个简单的生理过程,要求绝对安全。在就医过程中,一旦感觉不满意,立即想到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侵害并投诉,而医生则认为产妇无理要求。导致医患关系紧张,发生纠纷。
产科本身的因素:①产科的工作性质是多,周转快,医疗病程短,病情变化复杂,特别是在分娩期,意外情况可随时发生,难预料,常处于被动状态,容易引发纠纷。②产科高危因素:妊娠合并症及并发症患者,增加了产妇及新生儿的危险,对异常情况发现、处置不及时,引起家属及患者的不满,导致纠纷。③医务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服务不到位,沟通不到位,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不注意说话方式,易产生误解。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不能很好履行告知义务,在治疗前未做充分解释和病情告知,无从选择,而发生医疗纠纷。产科工作面对的是焦虑的孕妇,虚弱的产妇和稚嫩的新生儿,大量繁杂细心的工作较多。人院后宣教不到位,医护人员不能主动听取主诉,不能主动关心安慰,不注意说话方式,态度蛮横,都会让产妇感到急躁、恐惧、孤独、无助,使孕产妇对医务人员的工作不满意,而发生纠纷。④法律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因整日忙于工作,忽视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缺乏证据意识,未能准确、详细记录医疗行为,未重视医疗文书的记录与保存。⑤医疗质量方面多年工作的医生常局限于专科临床工作,对相关系统疾病治疗了解甚少,遇到突发病例或较重并发症不能在第一时间内处理,延误治疗和抢救时机,导致患者不满,而引发纠纷。⑥随着物价上涨,医疗改制。看病费用上调,自付费用比例增加,出现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患者发生疑议,容易产生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的防范措施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严格按照诊疗常规进行医疗操作。
树立医疗安全意识,依法行医。严格医疗行为,不断完善自我,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增加危机感与风险意识,最大限度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
学习掌握沟通技巧,提高服务水平,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微笑面对每位患者,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要冷静,耐心解释,避免与产妇或家属发生冲突。
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刻苦钻研专业理论知识学习,将扎实的理论知识运用于临床工作中,积累丰富的临床经验,掌握过硬的技术本领,让群众放心。只有不断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保障医疗工作的快速、准确、有效,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
呼吁社会支持,加强医学宣教:引导患者树立正确的孕期保健意识;孕期保健的实质——建议而非决定;端正就医观念,纠正过高的期望值,增加患者的认同和理解,充分配合各项医疗行为。
总之,医疗事故纠纷是当今社会关注的热点、新闻舆论的焦点、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难点、医务人员的风险点,医院领导工作的重点。通过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技术,端正服务态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产科的医疗纠纷是可以减少或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