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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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点评


  银杏文学社的诗歌创作,是云南大学文学院自1980年代以来的一个小传统。创办文学社的当事人之一张稼文这样写道:“上午课休时间,四合院内,在那几棵枝干灰白、光滑的紫薇树下,一个黑且矮的家伙朝刘梦轩走来。……‘现在的那些诗歌太旧了。’大魏说,‘诗人要像上帝一样思考,像普通人一样的说话、生活。’……大魏说他早打算约人办一个文学社。这家伙略微有些大舌头。刘梦轩听得肃然起敬,心头随之火热。”为什么肃然起敬?“热爱诗歌,在当年是跟反省、革新这样一个社会背景紧密相连的,诗歌代表了梦想与革命,这正是它的伟大之处。……就当时的环境,诗歌,也是认识世界的工具,也是对付那些陈腐墙垣的武器,也是最接近梦想天空的翅膀。”(张稼文《阳光灿烂:60年代生人的青春祭》,第37、67页,云南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小说中的这个“大魏”,正是文学社的第一位诗人于坚。在其诗集《对一只乌鸦的命名》(1993年)中,除了书写《尚义街六号》《云南省西部荒原上的两棵树》《怒江》之外,念念不忘的,是《伊曼努尔·康德》《弗兰茨·卡夫卡》《读弗洛斯特》,表现出一种大学生活的精神风貌。日日行走于校园中的诗人李森,以一种观察者的锐利语言,写下一首拷问灵魂的《老师》;又以守望者的姿势,登临一座昔日的《钟楼》。在《中国风车》《撕开》等磅礴的玄思之作外,细心的读者也许还会发现一片素朴的《银杏》——“它是树我的邻居/我年年接受邀请/出入它的季节/我并不知道/它的灵感来自何处/有时一点也不珍惜色彩/一摇身就哗哗抖掉/那种才气 让人敬畏/有时我从窗子/看见满枝的果子/不禁想象它的花朵/好像彼此多年/它把美好的事物隐瞒”(李森《李森诗选》,第361页,花城出版社2009年版)。
  在2020年的大学校园,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写一首诗已是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情。银杏文学社一届又一届的青年作者,一年又一年从银杏道的四季走过,在民国风的钟楼下驻足,也以越来越锐利的、年轻的眼神审视讲台上的老师,探寻幽暗的内心,更以“一点也不珍惜”“一摇身就哗哗抖掉才气”的青春姿态,读着、写着——仿佛里尔克《秋日》里的那“一封长信”。
  ——魏云
  相亲对象是妈妈同事的儿子。
  我是在回家路上知道这件事的。妈妈开着车刚刚穿出隧道,突然笑着说:“办公室的贾叔叔,想把他儿子介绍给你认识。”
  一开始,妈妈拒绝了这个提议。但那是一位非常有毅力的父亲,几次三番提出来,从三四个不同的角度进行论证,妈妈屈服了。
  车子在环城南路上等红灯的时候,她眨了一下眼睛,飞快地看我一眼:“已经说了好几次了,就一起吃个饭吧。”
  这件事就定了下来。
  为了显得自然些,还邀请了其他几位同事,顺便叫上了我的表兄。
  那天在滇池边吃饭,饭店一楼的包厢有着巨大的落地窗,光线透进来,金柳河的景致尽入眼中,倒是十分雅致清静。
  我和表兄堵车迟到了一会儿,到的时候圆桌旁已坐满了人。贾叔叔坐在主座,妈妈坐在靠门边的位置,周围是单位同事,我多多少少见过,面孔有些熟悉。贾叔叔旁边坐着一个年轻人,穿一件白色的衬衫,嘴唇紧紧抿住,嘴角却大大扬起,显得颧骨高高耸起。
  桌边留着两个空位,一个挨着小伙子,一个在母亲和贾叔叔之间。我和表兄同大家问过好之后就走过去坐下。我朝妈妈身边的位置走过去的时候,贾叔叔及时阻止了这个行为。
  他冲着表兄招了招手:“你来同我坐。”
  我只能在他儿子边上的空位坐下。
  贾叔叔眯着眼睛,似乎十分满意。他左手撑住额头,右手叉在腰间,下巴冲着儿子示意:“你介绍一下你自己。”
  年轻人朝我抬起自己的右手,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指尖,介绍了自己。
  我也只好与他握了握手,介绍了我自己。
  桌上的饭菜已经上得满满当当,在我面前的是一碗豆花牛柳,豆花是白生生的嫩豆花,牛柳是嫩生生的小牛里脊,淋上了炒得香爽的酱料和辣油,十分爽口。
  賈叔叔抬起了他的杯子,朝儿子晃了晃,儿子立马往杯子里满上了一杯酒。
  介绍过了。场面话也说完了。年轻人拿起小酒杯,给自己倒满了酒,挨个和桌上的人敬过去。他敬酒的时候,上半身弯下去,杯子举到眉毛的位置,敬酒一定会托住酒杯,让杯子比别人的矮半个头。一套动作起伏很大,他却没有洒出来一滴,看上去娴熟自然。
  妈妈在一旁皱起眉头:“一个小孩子,你让他喝什么酒?”
  贾叔叔面带笑容,并不答话。
  敬完酒,他放下杯子开始问我:“听说你学的是中文?我听过于丹讲的《论语》,讲得真好,很有道理。”
  我不知道该如何答话,只能岔开话题。
  贾叔叔一直在旁边斜看着他,他放下筷子,又抬起杯子去给表兄敬酒,和表兄说:“我听爸爸讲过你很多事情,十分敬佩,以后还要向你多多请教。”
  饭桌上人多,话题就像一道道屏障隔开了邻近的人。
  饭店的红酒酿萝卜,做法十分别致,将白萝卜团成一个又一个的小圆球,用红酒泡着,再熬制汤汁烧干,白萝卜吸收了红酒的颜色,变成一颗颗晶莹剔透,红宝石一样的小珠子。咬下去口感饱满,酸甜可口。正要享受这美食,一只硕大的鸭腿被送进我的碗里。
  还没有琢磨好怎么下嘴,酒杯又伸到了我的眼前。
  身边的年轻人好像问我读什么书。
  我终于设法吞掉一口鸭肉,推荐了一本正在看的书:“正在读《世界尽头与冷酷仙境》,感兴趣的话,可以看一看。”
  “这书谁写的?”
  我告诉他:“村上春树。”
  “日本人?日本人的书,我从来不看。”他一口喝掉了杯子里的酒,朝表兄那边瞟了一眼。表兄似乎没有注意到这边。
  “我不看日本人的书,可以给我推荐一本别的。比如,像刘同的《谁的青春不迷茫》,我就很喜欢读。”
  说实话,我挺喜欢那家饭店的菜,尤其是那道用松仁和玉米炒出来的鱼肉丁,鲜美爽口,鱼肉很嫩,味道已经沁了进去,又没有刺,一口咬下去,先尝到玉米的甜脆,然后是鱼肉的细嫩鲜美,最后是松仁的清香,叫人十分享受。
  那天却没吃上几口。
  我的大学快结束了。我是不是也要这样不断地敬酒、喝酒呢?
  一想到这个,我就有点不想那么快毕业了。
  最近的烦心事,就是快要写论文了。不过,我写的是什么呀?好像一点也想不起来。一杯杯伸到眼前的酒,今天到底还是喝了不少。
  这顿饭吃得好辛苦。每当贾叔叔笑盈盈地看向我,我就只好坐正了等着下一个问题。
  饭局将近结束,贾叔叔弯腰站在旁边,确定我真真实实地加上了他儿子的微信,备注好了姓名,才高高兴兴地告别。
  在车里,妈妈一开始带着歉意,后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过了大概两年,这位叔叔竟想约两家人一起吃个饭,“把事情定下来”。
  我掰着手指头算了算,总共见过两面,微信上联系过几次,要把什么事情定下来?
  理所当然回绝了邀请。
  转眼到了年关。
  年三十那天,我在和一群队友玩游戏。昆明竟下了一场雪。
  兴奋地走上下过雪的街道,才意识到,这是我的第一个工作假期。按部就班地工作,也没有那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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