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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将保持新常态,急需更好地发挥科技创新对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培育发展新动力的作用。
为此,必须打造众创空间的“升级版”,要围绕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初创企业与大企业、初创企业与产业对接的平台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形成围绕各区域、各产业而集聚的一批众创空间体系,更好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结构调整,发挥科技创新在“双创”中的引领作用。
现状:支撑不够
一个民族的繁荣取决于创新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平台和载体的众创空间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了舞台,已经成为创新者的汇集地和“双创”活动的主战场。目前众创空间内的创业项目还大多集中在现代服务业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集成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增加就业渠道、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新兴产业,现有的大多数众创空间还难以提供有效支撑和服务,同时,对于大量的专业领域的科技型创新创业,现有的大多数众创空间也难以提供高水平和专业化的服务。
未来:四点建议
深化对众创空间发展规律的认识。我国的众创空间和创业服务都处在成长期,尚在实践中探索前行,需要不断研究众创空间建设成长的路径,探索出一批既有低成本、低门槛的特征,又能提供高端服务,还可盈利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尽快走出一条既适合我国国情、又适合地区区情的众创空间发展之路。
要与国家重大战略紧密结合,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作用,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要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众创空间等开放式协同创新平台,与创业企业共享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多种创新资源,通过技术供给、创业辅导、产品采购、市场共享、参股并购等多种方式对创业企业开展专业孵化。
同时,通过开放式的协同创新机制,倒逼龙头骨干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形成龙头骨干企业辐射一批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生态群落,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加“双创”的源头供给。落实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增强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开放共享其科技资源。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成果转化为主体的“专业化”众创空间,与现有的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共同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使高水平的源头技术、高端的创新资源在众创空间落地生根,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新活力强、成长性高的科技型创业企业。
集聚全球创新创业资源,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孵化平台。引入高端的国际创新资源是提升众创空间发展水平的有效途径。
要充分借鉴国外创业孵化机构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加强与他们的对接合作,了解掌握产业发展的最新信息和动态,吸纳、集聚和利用国外高水平创业人才、创业投资和国际市场等资源,让更多国外先进技术、创业人才到中国的众创空间进行培育和孵化,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孵化平台。
为此,必须打造众创空间的“升级版”,要围绕各类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一批初创企业与大企业、初创企业与产业对接的平台并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争取在“十三五”期间,形成围绕各区域、各产业而集聚的一批众创空间体系,更好地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与经济结构调整,发挥科技创新在“双创”中的引领作用。
现状:支撑不够
一个民族的繁荣取决于创新活动的广度和深度。作为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要平台和载体的众创空间应运而生并迅速发展,为广大创新创业者提供了舞台,已经成为创新者的汇集地和“双创”活动的主战场。目前众创空间内的创业项目还大多集中在现代服务业领域,通过互联网技术集成应用和商业模式创新,在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增加就业渠道、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以及新兴产业,现有的大多数众创空间还难以提供有效支撑和服务,同时,对于大量的专业领域的科技型创新创业,现有的大多数众创空间也难以提供高水平和专业化的服务。
未来:四点建议
深化对众创空间发展规律的认识。我国的众创空间和创业服务都处在成长期,尚在实践中探索前行,需要不断研究众创空间建设成长的路径,探索出一批既有低成本、低门槛的特征,又能提供高端服务,还可盈利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尽快走出一条既适合我国国情、又适合地区区情的众创空间发展之路。
要与国家重大战略紧密结合,充分发挥龙头骨干企业作用,促进产业的转型升级。要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建立众创空间等开放式协同创新平台,与创业企业共享技术、装备、资本、市场等多种创新资源,通过技术供给、创业辅导、产品采购、市场共享、参股并购等多种方式对创业企业开展专业孵化。
同时,通过开放式的协同创新机制,倒逼龙头骨干企业在研发、生产、营销、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改革创新,形成龙头骨干企业辐射一批中小企业发展的产业生态群落,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向中高端水平迈进。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加“双创”的源头供给。落实新修订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增强高校、科研院所的科技人员从事成果转化的积极性。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平台开放共享其科技资源。建设以科技人员为核心、成果转化为主体的“专业化”众创空间,与现有的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区共同形成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使高水平的源头技术、高端的创新资源在众创空间落地生根,带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新活力强、成长性高的科技型创业企业。
集聚全球创新创业资源,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孵化平台。引入高端的国际创新资源是提升众创空间发展水平的有效途径。
要充分借鉴国外创业孵化机构的先进理念和实践经验,加强与他们的对接合作,了解掌握产业发展的最新信息和动态,吸纳、集聚和利用国外高水平创业人才、创业投资和国际市场等资源,让更多国外先进技术、创业人才到中国的众创空间进行培育和孵化,打造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业孵化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