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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传统的税收制度体系下,由于增值税和营业税均有各自的税收范围和计算方式,且两种税款的主要收取单位也不同,因此在进行进项税抵扣时难以顺利进行。我国在2012年,以上海作为税制创新改革发展的实施试点,实施了营改增税收政策,对一部分企业进行了调整,重新划分了路桥施工企业的税收范畴,将一部分以往属于营业税范围的相关内容划到了增值税范围。根据上海的实施结果来看,这一改革对于很多企业来说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营改增;税制改革;路桥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一、路桥施工企业“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意义
(一)改变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企业负担
传统的税收制度体系下施工企业所产生的重复缴税问题,主要是由于机构在征收税款时,没有扣除进项税额,所以造成了企业在纳税过程中不仅缴纳了增值税,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对施工企业而言,应按照相应规定征收营业税,但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建筑工程项目便是它们的主要经营活动。同时在项目动工之前,多数企业都会根据施工要求和工程规模决定是否添置新的设备,以及根据建筑需要购买建筑原料,多数购买的建筑原料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根据相关要求这部分税款在企业将原料购进时就需要缴纳完成,原来的税收制度中建筑企业不在增值税纳税人范围内,所以购买的原材料等内容不能进行抵扣。等到工程结束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营业税,企业的材料等也属于征收范围内,由于制度的要求,缴纳的增值税部分不能抵扣,便出现了需要重复缴税的情况,这对企业成本来说也是一项较大负担。
(二)降低征税成本并提高了征税效率
营改增之前,实行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缴纳的政策,由于两种税款划分范围近似,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交叉情况。尤其是建筑企业,会出现很多混合销售方式,但是征税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无法根据企业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很多内容无法进行明确划分,征税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阻碍。
二、“营改增”对路桥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会计科目设置的影响
营业税和增值税属于不同的税收种类,在缴纳税款时,面临不一样的计量方法。因此企业在设置会计科目时也会不同,施工企业的营业税征收允许总分包差额计税,即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设置的会计科目为“应交营业税”和“营业税附加”。但是增值税与之不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核算更为复杂,一般情况下在“应交税费”下设置四个二级明细科目,分别为“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和“简易征收增值税”,在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下再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三级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同时,进行增值税核算时,需要明确各级明细科目下的所有数据,一环紧扣一环,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二)“营改增”对企业税收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实施对企业的税收核算工作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传统的税收制度下,因为路桥施工企业行业经营的特殊性,经常出现重复纳税情况,这大大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例如某路桥施工企业在开展施工之前,会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购买原材料和添置建设需要用到的机械设备,这些购买的内容根据原税收制度,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等整个项目完成后,针对没有使用的项目材料仍需要缴纳营业税,这就出现了同种物品,只因为处于不同时期,就需要缴纳两种税款的现象,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在“营改增”政策推广应用后,企业可以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避免了重复缴税,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成本支出。
(三)“营改增”对企业收入和成本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于路桥施工企业的影响除了会计科目的设置外,还体现在收入核算和成本核算方面,新的稅收制度施行,队友路桥施工企业来说是一项有利政策。经过大多数建筑企业结合自身情况预算在“营改增”税制改革要求下自身的利润收支情况变化,经过整理主要内容是以下几当面:其一由于所属范围的变化,使得企业营业收入下降,原本的制度在计算建筑施工企业应缴纳税款时,主营业务收入中包含了营业税,在进行税制改革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企业的报表中需要将价税分离,不同的计算方式,使得新税制下建筑施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增值税。
三、路桥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税制改革影响的措施
(一)明确会计科目,强化发票管理
在营改增背景下,企业会按照应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计算方式缴纳相关的税款,企业应根据自身内部的各种经济活动进行具体分析。其一是在缴纳增值税时设置正确的会计科目,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三级明细科目,其中在缴纳增值税时,需要设置的科目包括“销项税额”“应交税金”等,这些科目的设置会保证企业可以正确的反映出企业的经济活动。其二是需要重视发票管理。在我国增值税设计内容较广,对于建筑企业来说,由于自身经营活动的特殊性,涉税范围较广,目前运用“以票管税”方式进行缴税数额计算,基于此,尽管国家出台了严格的法律对发票进行管理,但仍存在部分企业为了减少税额挖空心思进行偷税漏税活动。因此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相关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开展讲座、座谈会等,强调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性,使会计人员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缴纳和抵扣中的重要地位,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的缴纳流程设立相关的流程监管方法。例如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管理、抵扣等步骤的流程监管,同时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进行定期考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做出处理,防止出现内部监守自盗行为,通过这些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在发票方面出现问题。
(二)优化采购流程,加强材料管理,降低企业成本
所有企业的最终目的都是利润,自己有足够的利润,企业才可以进行发展壮大。因此企业可以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采购成本,实现税款抵扣最大化。在新税改制度实施后,全面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建筑施工企业的大型机械设备和原料等按照新规定缴纳税款,购入的工程材料和设备可以抵扣。当企业的成本得到保证时,企业也就自然会更加注重质量问题,优化采购流程,仔细筛选供货商,仔细地对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优先考虑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实现税款抵扣最大化。营改增后,企业为了保证可以获得发票都会批量购买材料,但要避免为了获得发票抵扣,盲目购买较使用需求更多的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材料浪费。
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税制改革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为路桥施工企业带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此项政策的推广实施也为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对建筑企业来说,税款抵扣进项过程需要的时间过长,这就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也要根据新税收制度产生的变化及时做出相应调整,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税收总体筹划,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进行转型升级,牢牢抓住新税收政策为路桥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优势,进而为企业应对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促进企业健康稳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志红.营改增税制改革对路桥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作用研究[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0(6):61.
[2]孙文垚.“营改增”对路桥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探讨[J].新商务周刊,2019(14):105.
关键词:营改增;税制改革;路桥施工企业;会计核算;
一、路桥施工企业“营改增”税制改革的意义
(一)改变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了企业负担
传统的税收制度体系下施工企业所产生的重复缴税问题,主要是由于机构在征收税款时,没有扣除进项税额,所以造成了企业在纳税过程中不仅缴纳了增值税,还需要缴纳营业税。对施工企业而言,应按照相应规定征收营业税,但对于施工企业而言,建筑工程项目便是它们的主要经营活动。同时在项目动工之前,多数企业都会根据施工要求和工程规模决定是否添置新的设备,以及根据建筑需要购买建筑原料,多数购买的建筑原料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根据相关要求这部分税款在企业将原料购进时就需要缴纳完成,原来的税收制度中建筑企业不在增值税纳税人范围内,所以购买的原材料等内容不能进行抵扣。等到工程结束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缴纳营业税,企业的材料等也属于征收范围内,由于制度的要求,缴纳的增值税部分不能抵扣,便出现了需要重复缴税的情况,这对企业成本来说也是一项较大负担。
(二)降低征税成本并提高了征税效率
营改增之前,实行营业税和增值税并行缴纳的政策,由于两种税款划分范围近似,所以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交叉情况。尤其是建筑企业,会出现很多混合销售方式,但是征税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无法根据企业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很多内容无法进行明确划分,征税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阻碍。
二、“营改增”对路桥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一)“营改增”对会计科目设置的影响
营业税和增值税属于不同的税收种类,在缴纳税款时,面临不一样的计量方法。因此企业在设置会计科目时也会不同,施工企业的营业税征收允许总分包差额计税,即企业在缴纳营业税时,设置的会计科目为“应交营业税”和“营业税附加”。但是增值税与之不同,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其核算更为复杂,一般情况下在“应交税费”下设置四个二级明细科目,分别为“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和“简易征收增值税”,在应交增值税二级明细科目下再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三级明细科目进行会计核算。同时,进行增值税核算时,需要明确各级明细科目下的所有数据,一环紧扣一环,做好数据统计分析工作。
(二)“营改增”对企业税收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政策的推行实施对企业的税收核算工作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在传统的税收制度下,因为路桥施工企业行业经营的特殊性,经常出现重复纳税情况,这大大增加了企业的成本支出。例如某路桥施工企业在开展施工之前,会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购买原材料和添置建设需要用到的机械设备,这些购买的内容根据原税收制度,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等整个项目完成后,针对没有使用的项目材料仍需要缴纳营业税,这就出现了同种物品,只因为处于不同时期,就需要缴纳两种税款的现象,对企业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但在“营改增”政策推广应用后,企业可以凭借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抵扣,避免了重复缴税,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的成本支出。
(三)“营改增”对企业收入和成本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于路桥施工企业的影响除了会计科目的设置外,还体现在收入核算和成本核算方面,新的稅收制度施行,队友路桥施工企业来说是一项有利政策。经过大多数建筑企业结合自身情况预算在“营改增”税制改革要求下自身的利润收支情况变化,经过整理主要内容是以下几当面:其一由于所属范围的变化,使得企业营业收入下降,原本的制度在计算建筑施工企业应缴纳税款时,主营业务收入中包含了营业税,在进行税制改革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企业的报表中需要将价税分离,不同的计算方式,使得新税制下建筑施工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不包括增值税。
三、路桥施工企业应对“营改增”税制改革影响的措施
(一)明确会计科目,强化发票管理
在营改增背景下,企业会按照应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计算方式缴纳相关的税款,企业应根据自身内部的各种经济活动进行具体分析。其一是在缴纳增值税时设置正确的会计科目,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等三级明细科目,其中在缴纳增值税时,需要设置的科目包括“销项税额”“应交税金”等,这些科目的设置会保证企业可以正确的反映出企业的经济活动。其二是需要重视发票管理。在我国增值税设计内容较广,对于建筑企业来说,由于自身经营活动的特殊性,涉税范围较广,目前运用“以票管税”方式进行缴税数额计算,基于此,尽管国家出台了严格的法律对发票进行管理,但仍存在部分企业为了减少税额挖空心思进行偷税漏税活动。因此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相关会计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开展讲座、座谈会等,强调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性,使会计人员明确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缴纳和抵扣中的重要地位,企业需要按照增值税的缴纳流程设立相关的流程监管方法。例如增值税发票的开具、管理、抵扣等步骤的流程监管,同时对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进行定期考察,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做出处理,防止出现内部监守自盗行为,通过这些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在发票方面出现问题。
(二)优化采购流程,加强材料管理,降低企业成本
所有企业的最终目的都是利润,自己有足够的利润,企业才可以进行发展壮大。因此企业可以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尽可能地降低采购成本,实现税款抵扣最大化。在新税改制度实施后,全面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建筑施工企业的大型机械设备和原料等按照新规定缴纳税款,购入的工程材料和设备可以抵扣。当企业的成本得到保证时,企业也就自然会更加注重质量问题,优化采购流程,仔细筛选供货商,仔细地对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优先考虑可以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实现税款抵扣最大化。营改增后,企业为了保证可以获得发票都会批量购买材料,但要避免为了获得发票抵扣,盲目购买较使用需求更多的材料,这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材料浪费。
结语
综上所述,“营改增”的税制改革采取的是税款抵扣制,为路桥施工企业带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同时此项政策的推广实施也为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对建筑企业来说,税款抵扣进项过程需要的时间过长,这就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也要根据新税收制度产生的变化及时做出相应调整,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税收总体筹划,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进行转型升级,牢牢抓住新税收政策为路桥施工企业发展所带来的优势,进而为企业应对改革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促进企业健康稳定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陈志红.营改增税制改革对路桥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作用研究[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20(6):61.
[2]孙文垚.“营改增”对路桥施工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探讨[J].新商务周刊,2019(1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