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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90-4;G649.2
经过对保定市广播电视大学定兴分校的法学专业几个月的调查与分析,对法学专业的学习需求有了一定的认识和分析。根据这些调查结果,制定了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选修课设置与评价方案。
一、选修课设置
通过调查定兴电大法学专业的学员的学习需求,我发现学员更注重学习与自己工作或生活相关的某一或某几大类的课程。根据这一特点,本方案认为选修课应分为三个或四个大的模块,每个模块涉及法学专业中的一大类课程。在模块的选择上,要选择学员关注较多的法学大类,如经济法学模块、行政法学模块、刑事法学模块等等。每个模块内设置五科该模块涉及的法学分类下的课程。学生在选择选修课的时候,只需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模块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对模块内的课程进修选择了。模块内的每门课程设置为相同的学分。
二、选修课分模块设置的优点
(一)学员学到的课程集中度更高
采用分模块设置选修课的方式,每个模块的内容集中于一个法学大类,学员选择一个选修模块进行学习,学习到的内容也都集中于一个法学大类,学到的内容更集中更具体,也更具有系统性。这样能够使学员对某一法学大类中的具体内容有更深入的理解,从而能够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去。
(二)与学员的需求更贴合
通过调查,我总结出了学员的学习需求往往集中于与学员密切相关的某一法学大类中这一特点。分模块设置选修课的理念正好与学员的这一需求相贴合。学员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选修,就可以学到自己需要的课程。同时,选修模块的设置还能帮助学员在选择选修课时更好地认清自己的需求。
(三)提高了学员的学习兴趣
有了更贴合学员的学习需求的选修课,学员的学习兴趣自然也就提高了。而且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会提出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希望能够在学习中找到答案。由于选修了自己需要的选修模块,所以大大增加了这些问题在课程学习过程中能够被解决的可能性。一旦这些问题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得到了解决,学员的学习兴趣会得到更强烈的激发。于是,学员的学习兴趣得到了更大的提高。
(四)方便学员操作
从可操作性方面来讲,用分模块的形式来设置选修课,给学员的选课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学员来到广播电视大学参加学习,他们的基础不一样,有的学员,特别是专科学员,对一些基础的电脑操作不太熟悉。还有些学员没有接触过学分制的教育体制,对学分制的理解不是很准确、到位。在这种情况下,方便、易学、好用的选课方式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学员还没有开始课程的学习就已经在选择选修课这一环节被弄的一头雾水,不仅削弱了学员的学习兴趣,而且也打击了学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的信心。分模块设置选修课的方案降低了学员在选课操作环节上的难度,给学员的选课带来了方便。将原本学员需要边计算学分边选择课程的情况,简化为只需要选择自己喜欢的模块,完成模块内相应课程即可完成应修学分,大大方便了学员的选课操作。
三、选修课分模块评价
通过对保定市广播电视大学定兴分校法学专业学员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自己的选修课设置方案。根据这一方案,又提出了选修课分模块设置的评价方案。
具体来说,在选修课的评价上,以选修课分模块设置为基础,每个学员在选择选修课的时候,需要在本专业所列出的选修模块中选择一个模块进行选修。学员不能同时选修多个选修模块,但可以在学习途中更换选修课模块,但是被换掉的模块内已经通过考试、取得学分的课程不能计入新选择的选修课模块内。学员完成一个选修模块就可以完成毕业所需的选修课学分。完成一个选修模块后,学员可以继续选修本专业内的其他选修模块。模块内的课程采用五选三通过制,模块内的五门课程只需要通过任意三门就可以认定为本模块课程通过。
四、选修课分模块评价的优点
(一)评价灵活度高
分模块设置的选修课,在评价时,一个模块的内的选修课采用五选三通过制。每个选修模块内的选修课不用全部完成,学员只需要完成五门课程中的三门就可以取得足够的学分,完成自己所选的选修模块的学分,完成这一选修模块的学习任务,同时也就完成了毕业所需的选修课学分。这种五选三的方式给学员完成选课课提供了很高的灵活度,在遇到完成有困难的课程,或者在自己所选的选修模块内自己不是很感兴趣的课程时,学员可以根据五选三的规则规避这一选修课程的学习。这也是选修课的目的和特点之一。
(二)学员充分完成选修学分
选修课是和学分制相辅相成的。选修课能够选修的基础就是学分制。学员完成自己所需修满的学分是选修课设置与评价的根本目的。选修课分模块评价恰好能够充分地帮助学员完成自己所需修读的学分。学员要想完成自己的学分可以有三到四个模块可供选择,每个模块内还有五门课程选择完成三门即可。这为学员修满自己的学分提供了非常多的选择,非常多的可能性。这样的选修课评价方式为学员完成选修课学分提供了的方便,使学员能够根据自己的学习意愿和学习能力完成自己的选修课学分。
(三)方便学校管理
相比在法学专业同时设置十几或二十几门选修课由学员自行海选几门作为自己的选修课,分模块设置与评价选修课的方式给学校的管理也带来了方便。由学员海选选修课的方式会出现每个专业的学员选择的选修课各不相同的情况,在遇到为学员计算学分,录入形考成绩等问题时,只能为每个学员逐个操作,不能批量操作。这种情况下,如果学员较少还比较好应对,当遇到学员较多的情况时,将会带来很大的操作上的麻烦。扩展到整个广播电视大学来看,广播电视大学的一大办学特点就是开设专业多、专业涉及范围广,这时,分模块设置选修课的优势就显得更为突出了。
以上就是经过认真调查分析之后做出的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选修课设置与评价方案。希望能够对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选修课课程与评价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坎贝尔等著,王成全译.多元智能教与学的策略[M]. 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年.
[2]顾明远、孟繁华,国际教育新理念[M]. 海南.海南出版社.2001年.
[3]尹钧惠.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的改革与探索[J].中国轻工教育. 2012(1)
[4]黄健.成人教育哲学流派及其课程观探析[J].成人教育.2002(11)
[5]芮明杰.管理学:现代的观点[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基金项目
项目名称:从基层电大角度研究选修课设置与评价
项目编号:YB201411
负责人:蔡雅楠
小组成员:宋秀敏、耿华文、高浩、吉秀云、王会荣、董军非
作者简介
蔡雅楠,1985年生,女,汉族,河北省定兴县人,职称讲师,文学学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学、汉语言文学。
经过对保定市广播电视大学定兴分校的法学专业几个月的调查与分析,对法学专业的学习需求有了一定的认识和分析。根据这些调查结果,制定了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选修课设置与评价方案。
一、选修课设置
通过调查定兴电大法学专业的学员的学习需求,我发现学员更注重学习与自己工作或生活相关的某一或某几大类的课程。根据这一特点,本方案认为选修课应分为三个或四个大的模块,每个模块涉及法学专业中的一大类课程。在模块的选择上,要选择学员关注较多的法学大类,如经济法学模块、行政法学模块、刑事法学模块等等。每个模块内设置五科该模块涉及的法学分类下的课程。学生在选择选修课的时候,只需要选择自己感兴趣的模块就可以了,不需要再对模块内的课程进修选择了。模块内的每门课程设置为相同的学分。
二、选修课分模块设置的优点
(一)学员学到的课程集中度更高
采用分模块设置选修课的方式,每个模块的内容集中于一个法学大类,学员选择一个选修模块进行学习,学习到的内容也都集中于一个法学大类,学到的内容更集中更具体,也更具有系统性。这样能够使学员对某一法学大类中的具体内容有更深入的理解,从而能够更好地应用到实践中去。
(二)与学员的需求更贴合
通过调查,我总结出了学员的学习需求往往集中于与学员密切相关的某一法学大类中这一特点。分模块设置选修课的理念正好与学员的这一需求相贴合。学员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选修,就可以学到自己需要的课程。同时,选修模块的设置还能帮助学员在选择选修课时更好地认清自己的需求。
(三)提高了学员的学习兴趣
有了更贴合学员的学习需求的选修课,学员的学习兴趣自然也就提高了。而且学员在学习的过程中会提出自己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希望能够在学习中找到答案。由于选修了自己需要的选修模块,所以大大增加了这些问题在课程学习过程中能够被解决的可能性。一旦这些问题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得到了解决,学员的学习兴趣会得到更强烈的激发。于是,学员的学习兴趣得到了更大的提高。
(四)方便学员操作
从可操作性方面来讲,用分模块的形式来设置选修课,给学员的选课带来了很大的方便。学员来到广播电视大学参加学习,他们的基础不一样,有的学员,特别是专科学员,对一些基础的电脑操作不太熟悉。还有些学员没有接触过学分制的教育体制,对学分制的理解不是很准确、到位。在这种情况下,方便、易学、好用的选课方式就显得十分重要。如果学员还没有开始课程的学习就已经在选择选修课这一环节被弄的一头雾水,不仅削弱了学员的学习兴趣,而且也打击了学员参加广播电视大学学习的信心。分模块设置选修课的方案降低了学员在选课操作环节上的难度,给学员的选课带来了方便。将原本学员需要边计算学分边选择课程的情况,简化为只需要选择自己喜欢的模块,完成模块内相应课程即可完成应修学分,大大方便了学员的选课操作。
三、选修课分模块评价
通过对保定市广播电视大学定兴分校法学专业学员的调查研究,提出了自己的选修课设置方案。根据这一方案,又提出了选修课分模块设置的评价方案。
具体来说,在选修课的评价上,以选修课分模块设置为基础,每个学员在选择选修课的时候,需要在本专业所列出的选修模块中选择一个模块进行选修。学员不能同时选修多个选修模块,但可以在学习途中更换选修课模块,但是被换掉的模块内已经通过考试、取得学分的课程不能计入新选择的选修课模块内。学员完成一个选修模块就可以完成毕业所需的选修课学分。完成一个选修模块后,学员可以继续选修本专业内的其他选修模块。模块内的课程采用五选三通过制,模块内的五门课程只需要通过任意三门就可以认定为本模块课程通过。
四、选修课分模块评价的优点
(一)评价灵活度高
分模块设置的选修课,在评价时,一个模块的内的选修课采用五选三通过制。每个选修模块内的选修课不用全部完成,学员只需要完成五门课程中的三门就可以取得足够的学分,完成自己所选的选修模块的学分,完成这一选修模块的学习任务,同时也就完成了毕业所需的选修课学分。这种五选三的方式给学员完成选课课提供了很高的灵活度,在遇到完成有困难的课程,或者在自己所选的选修模块内自己不是很感兴趣的课程时,学员可以根据五选三的规则规避这一选修课程的学习。这也是选修课的目的和特点之一。
(二)学员充分完成选修学分
选修课是和学分制相辅相成的。选修课能够选修的基础就是学分制。学员完成自己所需修满的学分是选修课设置与评价的根本目的。选修课分模块评价恰好能够充分地帮助学员完成自己所需修读的学分。学员要想完成自己的学分可以有三到四个模块可供选择,每个模块内还有五门课程选择完成三门即可。这为学员修满自己的学分提供了非常多的选择,非常多的可能性。这样的选修课评价方式为学员完成选修课学分提供了的方便,使学员能够根据自己的学习意愿和学习能力完成自己的选修课学分。
(三)方便学校管理
相比在法学专业同时设置十几或二十几门选修课由学员自行海选几门作为自己的选修课,分模块设置与评价选修课的方式给学校的管理也带来了方便。由学员海选选修课的方式会出现每个专业的学员选择的选修课各不相同的情况,在遇到为学员计算学分,录入形考成绩等问题时,只能为每个学员逐个操作,不能批量操作。这种情况下,如果学员较少还比较好应对,当遇到学员较多的情况时,将会带来很大的操作上的麻烦。扩展到整个广播电视大学来看,广播电视大学的一大办学特点就是开设专业多、专业涉及范围广,这时,分模块设置选修课的优势就显得更为突出了。
以上就是经过认真调查分析之后做出的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选修课设置与评价方案。希望能够对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选修课课程与评价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 坎贝尔等著,王成全译.多元智能教与学的策略[M]. 北京.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8年.
[2]顾明远、孟繁华,国际教育新理念[M]. 海南.海南出版社.2001年.
[3]尹钧惠.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的改革与探索[J].中国轻工教育. 2012(1)
[4]黄健.成人教育哲学流派及其课程观探析[J].成人教育.2002(11)
[5]芮明杰.管理学:现代的观点[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2.
基金项目
项目名称:从基层电大角度研究选修课设置与评价
项目编号:YB201411
负责人:蔡雅楠
小组成员:宋秀敏、耿华文、高浩、吉秀云、王会荣、董军非
作者简介
蔡雅楠,1985年生,女,汉族,河北省定兴县人,职称讲师,文学学士,主要研究方向为教育学、汉语言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