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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和贯彻于中国文化的始终,作为一种审美形态,对中国古典美学发生了深刻影响,使中国古典美学在追求和谐的同时,形成了适度包容和善于吸纳的创新精神。
【关键词】中和 背景 特征 美学精神
中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根本,也是最原初的审美状态。中和原本是节制人的行为和感情的原则,要求人们自觉避免过于激烈的感情和行为方式。随着人们行为方式的规范,中和成为人们一种自觉、主动的人生实践活动,由“善”升华为“美”,对中国古典美学发生了深刻影响,使中国古典美学在追求和谐的同时,形成了适度包容和善于吸纳的创新精神。
一、中和产生的背景
中和的内涵源远流长。在对我国各地的考古发现中,各个区域都有自己的文化,如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龙山文化、良渚文化等。这些文化经过交往、融合,最终形成了华夏文化。在融合过程中,政治关系和战争手段,促成了中和思想的产生。战争把华夏各诸侯国统一起来,但是,战争不是目的.是为了促成和平,“春秋时期的霸业,论其实际,是向着两个方面同时并进的,一方面是朝向和平,另一方面是朝向团结。和平与团结,本是一种要求之两面”,所以,战争以外,有了多种解决纠纷的手段,如外交。各诸侯过在外交中的讲信义,成为一种优美文化。“春秋时代,实可说是中国古代贵族文化已发展到一种极优美、极高尚、极细腻雅致的时代。”这种文化精神,就是中和文化精神的基础,就是中和审美形态的萌芽。先秦时期的哲学思想都认为,宇宙中的事物充满了相互对立、消长的因素,如《周易》、《老子》、《国语》、《尚书》、《左传》等典籍中关于阴阳、五行的记载,都说明了事物之间相互对立、消长的关系《老子》中提出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里的“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就是指对立面的“中和”“调和”。在先秦思想家看来,最理想的境界就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这种思想经孔子总结,上升为一种政治、礼教、艺术和人格修养,即中庸之道。《礼记·中庸》“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经解》“温柔敦厚《诗》教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等,都是关于中和的表述。道家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与“中和”之理不谋而合。可见,中和的产生有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对中国人的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影响,成为一种自觉是人生实践活动,奠定了中和作为美的基础。
二、中和的审美特征
中和的审美特征与中和文化密切相关。中和的本义,《中庸》开篇是这样讲的:子程子日,‘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於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未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於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可见,中庸是为人处世的学问,是讲究如何与人合作,合作的时候又怎样才能够维护自己与别人的共同利益的学问。中是人做人处世的基本态度与原则,而庸则是人类社会发展变化中特定的规律,中庸不是和稀泥,它是对人类社会存在状态的一种理性分析与研究。为此,儒家提出用“礼”来规范人们的感情和行为。在儒家看来,“礼”是一整套秩序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对人具有塑造和培育作用。《礼记·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论语》中“立于礼”的说法,说明人的各种情感心理必须经过“礼”的训练。古人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在当时是具有十分神圣意义的。由此也可以看到,“礼”在主宰、规范、制约人的行为、动作、语言的同时,对人的内在心理,尤其是我们今天说的审美趣味,发生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左传·文公十八年》载:先君周公制《周礼》日:“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于是,艺术中出现了许多歌功颂德、弘扬道德美的作品。这种思想被儒家传承、发扬,逐渐成为人们自觉地审美追求。《论语·雍也》中提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等,把中和之善和中和之美结合起来,阐述了中和作为美的主要特征,即中而有节、适度包容,多元协调、和谐统一,天人合一、圆融完美。
中而有节、适度包容是说中和作为一种尺度,一种标准.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艺术和审美活动中,都要对感情和行为方式加以一定的节制。
对感情和行为方式加以一定的节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表现。人类最初宣泄感情的方式,和其他动物没有多大差别。但是,社会文明的出现,使得人类对自己有了一定的节制,人类既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和宣泄感情,又能对自己的感情加以节制,避免感情的泛滥,使内心保持和平宁静,从而促成人格精神的和谐。这就是中和的积极意义。《诗经·关雎》写一个男子的浪漫情怀: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孔子在《论语·八佾》中有中肯的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种观点后来发展成“温柔敦厚”的“诗教”说,即主张在文学作品中有节制的宣泄情感,而不要把感情表现的太强烈。在这种思想指导之下的中国古代文学,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中和之美。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这样形容一个美女:“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也可以看出中和作为一种尺度,在我国传统美学上的意义。在儒家,中和思想主要表现在对人际关系的平衡、和谐、统一的追求。比如孔子心目中理想的人格精神就是中和的,也即直道中行,刚柔并济.外圆内方等,要合乎“礼”的要求。这种趣味对中国人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影响《左传·文公十八年》载:先君周公制《周礼》日:“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于是,艺术中出现了许多歌功颂德、弘扬道德美的作品。这种思想被儒家传承、发扬,逐渐成为人们自觉地审美追求。
多元协调、和谐统一就是强调多样性的和谐统一,追求“五味调和”、“八音克谐”等平和、宁静、渐进的境界。“五味调和”、“八音克谐”是中国古代烹调和音乐的境界,常用来比喻平和、宁静的境界《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 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由此可以看出,和谐的基础是多样性的统一,事物的多种因素只有统一,才能达到和谐的境界。这一点,在中国艺术和社会活动中有明显表现。书法中存在长与短、斜与正、方与圆等多种因素,他们和谐地统一于整篇书法中,相互依存,相互映衬,正和儒家倡导的不激不厉、温柔敦厚、博大包容的精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园林中松柏与竹子同植一庭,参差呼应等,它的各组成部分相辅相成,差异不大,且往往异中有同,使单项美变为综合美,显得韵味更加厚重。颐和园在众多的建筑布局中,体现了“寓变化于统一”的原则。其中每一亭殿,下部都由挺拔、坚实的立柱支撑,以直线为主:而上部的房顶则由犬牙交错的飞檐组成,以曲线为主:殿宇轮廓多呈长方形,而中央顶部则为圆形,直曲、方圆巧妙统一。真是疏中有密、浓淡相间、动静交错.远近对比,使整座园林处处有新意,处处不雷同,组成一幅和谐统一的巨幅画卷。
中和的最根本、最高层次上的特征是天人合一,这也是中国审美文化的灵魂。
中国人的宇宙观是一种冲虚中和的系统,十分注重调整天人关系、人际关系和各种意识形态的关系,以建立起圆融的、安定的、和谐的生活秩序。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天人合一。冯友兰先生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说的“天”有多种涵义:一指物质之天,即与地相对的天:二指主宰之天,即皇天上帝,有人格的天、地:三指运命之天,指人生中无可奈何的“命运”:四指自然之天,指自然的运行:五指义理之天,即宇宙的最高原理。与此相关,中国的“天人合一”就包含有多种意义:宇宙观上的人与自然的统一:宗教观上的神与人的统一:伦理观上的天道与人道的统一和艺术观上的景与情的统一。就伦理来说,中国的“天人合一”主要是将人伦关系天道化,或者说使天道人伦化,从而建立起具有准宗教意味的政治道德系统。儒家在这方面做的贡献最大。孟于讲“天人相通”,董仲舒讲“天人相类”,都是指有意志的主宰之天与人类的关系。我国漫长的历史时期处于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和封建主义时代,在“天人合一”思想中,上天和皇权成为至高无上的东西.个体生存需求和思维没有自由表达的可能.人类对“上天”产生一种敬畏的感情。由此导致人与自然的不断和谐,大自然是人类物质生活的主要来源,也是人精神生活的重要寄托。两千多年前,孔子提出了“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的观点,说明在很早时期人们就注意在山水之间寄托自己的情趣。《诗经》中大量出现的“比兴”手法,也大多从自然风物中选取对象,引发、比喻社会生活中的事物,不是从道德意义上,而是从审美意义上,建立起人与自然的联系。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审美活动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那种道德象征式的自然转而成为人们冶情悦性的对象。人们不是从自然中找什么君子之德、智者之智、仁者之仁,而是从中找精神的寄托,找情趣,自我安慰。南朝画家宗炳说:“峰帕皖疑,云林森渺,圣贤琐于绝代,万趣融其神思.余复何为哉?畅神而已”。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围绕人通过劳动按美的规律来创造美的问题,论述了通过劳动使自然界“人化”变为“人化的自然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自然界起初只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他的关系就象动物同他的关系一样,人们就象牲畜一样服从他的权利。”马克思还说:“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和动物比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从实践领域说来,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6]既说明了人类早期和自然界的关系,也说明了人类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和自然逐渐建立起的和谐的生存关系、审美关系,使自然成为人类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艺术的景与情的统一上,近代学者王国维说:“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夫之说得更明白:“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高,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景中生惜,情中生景,故曰景者情之景,情者景之情。”“景生情,情中景,哀乐之触,荣悴之迎,互藏其宅。”“情景一合,自得妙语。”这里,情与景不只是互相渗透,而且互相生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充满着生机,充满着活力,这是真正的审美意义上的“天人合一”。这就形成了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物我两忘、上下流通的境界,使人的全部身心与天道自然相统一,也就是说要在与外部世界的和谐中去领略美的意境。它不仅要求人与自然保持最大的和谐,而且要求人与他人之间以及人自身都要有一种和谐和宁静,并以此追求圆融完美,达到理想境界。
三、中和与我国古典美学的精神
中和文化贯彻中国文化的始终,对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情趣发生了深刻影响。中和文化从一产生就包含着积极的吸纳和融合精神,所以,在我国文化几千年的传承和发展中,促成了中华民族积极而又有意义的人生实践,使审美活动沿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首先,中和强调个人感情的和谐、平和,也就是在艺术和审美活动中对感情和行为方式要加以一定的节制,尽量避免过激的感情和行为方式,对后世艺术活动发生了深刻影响。一般的说,中国的文学作品当中很少有表达狂怒和狂喜的作品。多数古代诗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诗教”精神,以“怨而不怒”、“婉而多讽”的方式来批判现实。诗人在抒写内心情感时总是委婉曲折,含蓄深沉。中国古代诗歌的感情也很真挚,但不像西方诗歌那样迷狂。情感的宣泄与表现形式使中国古典文学在总体上具有含蓄深沉、意味隽永的艺术特征,这正是中华民族平和、宽容、偏重理性的文化特征在古典美学中的历史积淀。其次,中和文化包含的吸纳、包容精神,促进中国古典美学在漫长的发展时期,不断吸收优秀文化成果,包括外来文化,在文学、书法、绘画、音乐、建筑等领域都形成了以中和为根本的不断完善的美学理论。第三,中和要求个人顺从协调有序的伦理道德规范,注重整体效果,审美上追求多样统一、整体和谐的情趣,促进各种艺术不断进行调整与创新。达到整体均衡与和谐的效果。
【关键词】中和 背景 特征 美学精神
中和是中国传统文化精神的根本,也是最原初的审美状态。中和原本是节制人的行为和感情的原则,要求人们自觉避免过于激烈的感情和行为方式。随着人们行为方式的规范,中和成为人们一种自觉、主动的人生实践活动,由“善”升华为“美”,对中国古典美学发生了深刻影响,使中国古典美学在追求和谐的同时,形成了适度包容和善于吸纳的创新精神。
一、中和产生的背景
中和的内涵源远流长。在对我国各地的考古发现中,各个区域都有自己的文化,如仰韶文化、河姆渡文化、龙山文化、良渚文化等。这些文化经过交往、融合,最终形成了华夏文化。在融合过程中,政治关系和战争手段,促成了中和思想的产生。战争把华夏各诸侯国统一起来,但是,战争不是目的.是为了促成和平,“春秋时期的霸业,论其实际,是向着两个方面同时并进的,一方面是朝向和平,另一方面是朝向团结。和平与团结,本是一种要求之两面”,所以,战争以外,有了多种解决纠纷的手段,如外交。各诸侯过在外交中的讲信义,成为一种优美文化。“春秋时代,实可说是中国古代贵族文化已发展到一种极优美、极高尚、极细腻雅致的时代。”这种文化精神,就是中和文化精神的基础,就是中和审美形态的萌芽。先秦时期的哲学思想都认为,宇宙中的事物充满了相互对立、消长的因素,如《周易》、《老子》、《国语》、《尚书》、《左传》等典籍中关于阴阳、五行的记载,都说明了事物之间相互对立、消长的关系《老子》中提出的:“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这里的“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就是指对立面的“中和”“调和”。在先秦思想家看来,最理想的境界就是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这种思想经孔子总结,上升为一种政治、礼教、艺术和人格修养,即中庸之道。《礼记·中庸》“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礼记·经解》“温柔敦厚《诗》教也……其为人也,温柔敦厚而不愚,则深于《诗》者也”等,都是关于中和的表述。道家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状态,与“中和”之理不谋而合。可见,中和的产生有一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背景,对中国人的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影响,成为一种自觉是人生实践活动,奠定了中和作为美的基础。
二、中和的审美特征
中和的审美特征与中和文化密切相关。中和的本义,《中庸》开篇是这样讲的:子程子日,‘不偏之谓中:不易之谓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此篇乃孔门传授心法,子思恐其久而差也,故笔之於书,以授孟子。其书始言一理:中散为万事:未复合为一理。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於密。其味无穷。皆实学也。善读者,玩索而有得焉,则终身用之,有不能尽者矣。可见,中庸是为人处世的学问,是讲究如何与人合作,合作的时候又怎样才能够维护自己与别人的共同利益的学问。中是人做人处世的基本态度与原则,而庸则是人类社会发展变化中特定的规律,中庸不是和稀泥,它是对人类社会存在状态的一种理性分析与研究。为此,儒家提出用“礼”来规范人们的感情和行为。在儒家看来,“礼”是一整套秩序规范,在现实生活中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对人具有塑造和培育作用。《礼记·中庸》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论语》中“立于礼”的说法,说明人的各种情感心理必须经过“礼”的训练。古人所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在当时是具有十分神圣意义的。由此也可以看到,“礼”在主宰、规范、制约人的行为、动作、语言的同时,对人的内在心理,尤其是我们今天说的审美趣味,发生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左传·文公十八年》载:先君周公制《周礼》日:“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于是,艺术中出现了许多歌功颂德、弘扬道德美的作品。这种思想被儒家传承、发扬,逐渐成为人们自觉地审美追求。《论语·雍也》中提到:“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等,把中和之善和中和之美结合起来,阐述了中和作为美的主要特征,即中而有节、适度包容,多元协调、和谐统一,天人合一、圆融完美。
中而有节、适度包容是说中和作为一种尺度,一种标准.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艺术和审美活动中,都要对感情和行为方式加以一定的节制。
对感情和行为方式加以一定的节制,是人类文明进步的一个表现。人类最初宣泄感情的方式,和其他动物没有多大差别。但是,社会文明的出现,使得人类对自己有了一定的节制,人类既能够通过一定的方式表达和宣泄感情,又能对自己的感情加以节制,避免感情的泛滥,使内心保持和平宁静,从而促成人格精神的和谐。这就是中和的积极意义。《诗经·关雎》写一个男子的浪漫情怀: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孔子在《论语·八佾》中有中肯的评价:“《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这种观点后来发展成“温柔敦厚”的“诗教”说,即主张在文学作品中有节制的宣泄情感,而不要把感情表现的太强烈。在这种思想指导之下的中国古代文学,整体上呈现出一种中和之美。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这样形容一个美女:“天下之佳人,莫若楚国:楚国之丽者,莫若臣里:臣里之美者,莫若臣东家之子。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嫣然一笑,惑阳城,迷下蔡。”也可以看出中和作为一种尺度,在我国传统美学上的意义。在儒家,中和思想主要表现在对人际关系的平衡、和谐、统一的追求。比如孔子心目中理想的人格精神就是中和的,也即直道中行,刚柔并济.外圆内方等,要合乎“礼”的要求。这种趣味对中国人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发生了深刻影响《左传·文公十八年》载:先君周公制《周礼》日:“则以观德,德以处事,事以度功,功以食民。”于是,艺术中出现了许多歌功颂德、弘扬道德美的作品。这种思想被儒家传承、发扬,逐渐成为人们自觉地审美追求。
多元协调、和谐统一就是强调多样性的和谐统一,追求“五味调和”、“八音克谐”等平和、宁静、渐进的境界。“五味调和”、“八音克谐”是中国古代烹调和音乐的境界,常用来比喻平和、宁静的境界《左传·昭公二十年》记载:先王之济五味,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二体,三类,四物,五声。 六律,七音,八风,九歌,以相成也。清浊,小大,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由此可以看出,和谐的基础是多样性的统一,事物的多种因素只有统一,才能达到和谐的境界。这一点,在中国艺术和社会活动中有明显表现。书法中存在长与短、斜与正、方与圆等多种因素,他们和谐地统一于整篇书法中,相互依存,相互映衬,正和儒家倡导的不激不厉、温柔敦厚、博大包容的精神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园林中松柏与竹子同植一庭,参差呼应等,它的各组成部分相辅相成,差异不大,且往往异中有同,使单项美变为综合美,显得韵味更加厚重。颐和园在众多的建筑布局中,体现了“寓变化于统一”的原则。其中每一亭殿,下部都由挺拔、坚实的立柱支撑,以直线为主:而上部的房顶则由犬牙交错的飞檐组成,以曲线为主:殿宇轮廓多呈长方形,而中央顶部则为圆形,直曲、方圆巧妙统一。真是疏中有密、浓淡相间、动静交错.远近对比,使整座园林处处有新意,处处不雷同,组成一幅和谐统一的巨幅画卷。
中和的最根本、最高层次上的特征是天人合一,这也是中国审美文化的灵魂。
中国人的宇宙观是一种冲虚中和的系统,十分注重调整天人关系、人际关系和各种意识形态的关系,以建立起圆融的、安定的、和谐的生活秩序。中国哲学的基本精神是天人合一。冯友兰先生认为,中国传统文化中说的“天”有多种涵义:一指物质之天,即与地相对的天:二指主宰之天,即皇天上帝,有人格的天、地:三指运命之天,指人生中无可奈何的“命运”:四指自然之天,指自然的运行:五指义理之天,即宇宙的最高原理。与此相关,中国的“天人合一”就包含有多种意义:宇宙观上的人与自然的统一:宗教观上的神与人的统一:伦理观上的天道与人道的统一和艺术观上的景与情的统一。就伦理来说,中国的“天人合一”主要是将人伦关系天道化,或者说使天道人伦化,从而建立起具有准宗教意味的政治道德系统。儒家在这方面做的贡献最大。孟于讲“天人相通”,董仲舒讲“天人相类”,都是指有意志的主宰之天与人类的关系。我国漫长的历史时期处于以农业为基础的自然经济和封建主义时代,在“天人合一”思想中,上天和皇权成为至高无上的东西.个体生存需求和思维没有自由表达的可能.人类对“上天”产生一种敬畏的感情。由此导致人与自然的不断和谐,大自然是人类物质生活的主要来源,也是人精神生活的重要寄托。两千多年前,孔子提出了“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的观点,说明在很早时期人们就注意在山水之间寄托自己的情趣。《诗经》中大量出现的“比兴”手法,也大多从自然风物中选取对象,引发、比喻社会生活中的事物,不是从道德意义上,而是从审美意义上,建立起人与自然的联系。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审美活动中人与自然的关系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那种道德象征式的自然转而成为人们冶情悦性的对象。人们不是从自然中找什么君子之德、智者之智、仁者之仁,而是从中找精神的寄托,找情趣,自我安慰。南朝画家宗炳说:“峰帕皖疑,云林森渺,圣贤琐于绝代,万趣融其神思.余复何为哉?畅神而已”。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围绕人通过劳动按美的规律来创造美的问题,论述了通过劳动使自然界“人化”变为“人化的自然的问题”。马克思、恩格斯曾说:“自然界起初只是作为一种完全异己的、有无限威力的和不可制服的力量与人们对立的,人们同他的关系就象动物同他的关系一样,人们就象牲畜一样服从他的权利。”马克思还说:“人(和动物一样)靠无机界生活。而人和动物比越有普遍性,人赖以生活的无机界的范围就越广阔。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从实践领域说来,这些东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动的一部分。”[6]既说明了人类早期和自然界的关系,也说明了人类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和自然逐渐建立起的和谐的生存关系、审美关系,使自然成为人类生活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艺术的景与情的统一上,近代学者王国维说:“昔人论诗词,有景语、情语之别,不知一切景语,皆情语也。”王夫之说得更明白:“情景名为二,而实不可高,神于诗者,妙合无垠。巧者则有情中景.景中情。”“景中生惜,情中生景,故曰景者情之景,情者景之情。”“景生情,情中景,哀乐之触,荣悴之迎,互藏其宅。”“情景一合,自得妙语。”这里,情与景不只是互相渗透,而且互相生发,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充满着生机,充满着活力,这是真正的审美意义上的“天人合一”。这就形成了人与自然、人与他人之间物我两忘、上下流通的境界,使人的全部身心与天道自然相统一,也就是说要在与外部世界的和谐中去领略美的意境。它不仅要求人与自然保持最大的和谐,而且要求人与他人之间以及人自身都要有一种和谐和宁静,并以此追求圆融完美,达到理想境界。
三、中和与我国古典美学的精神
中和文化贯彻中国文化的始终,对中国人的思维模式和生活情趣发生了深刻影响。中和文化从一产生就包含着积极的吸纳和融合精神,所以,在我国文化几千年的传承和发展中,促成了中华民族积极而又有意义的人生实践,使审美活动沿着积极健康的方向发展。首先,中和强调个人感情的和谐、平和,也就是在艺术和审美活动中对感情和行为方式要加以一定的节制,尽量避免过激的感情和行为方式,对后世艺术活动发生了深刻影响。一般的说,中国的文学作品当中很少有表达狂怒和狂喜的作品。多数古代诗人都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着“诗教”精神,以“怨而不怒”、“婉而多讽”的方式来批判现实。诗人在抒写内心情感时总是委婉曲折,含蓄深沉。中国古代诗歌的感情也很真挚,但不像西方诗歌那样迷狂。情感的宣泄与表现形式使中国古典文学在总体上具有含蓄深沉、意味隽永的艺术特征,这正是中华民族平和、宽容、偏重理性的文化特征在古典美学中的历史积淀。其次,中和文化包含的吸纳、包容精神,促进中国古典美学在漫长的发展时期,不断吸收优秀文化成果,包括外来文化,在文学、书法、绘画、音乐、建筑等领域都形成了以中和为根本的不断完善的美学理论。第三,中和要求个人顺从协调有序的伦理道德规范,注重整体效果,审美上追求多样统一、整体和谐的情趣,促进各种艺术不断进行调整与创新。达到整体均衡与和谐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