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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大农村地区,一场关于亿万农民的“中国梦”——美丽乡村建设,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
一、美丽乡村建设起始点
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在生态文明建设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升级版的新农村建设。
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考察浙江省安吉县时不时称赞“山清水秀,大有可为”,强调:“我们过去讲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这样的发展理念指导下,安吉县在2008年率先提出并正式启动了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者,安吉县坚持以优良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探索出了一种生态与经济,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农业与二、三产业互促共进的美丽乡村建设“安吉模式”。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2010年,浙江省委、省政府以安吉美丽乡村建设的创新理念和成功经验为重要依据,做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多年来,浙江省不断丰富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形成了今天以“四美三宜二园”为目标的美丽乡村建设局面,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新路子。
基于历史和现实的选择,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第一次提出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共建“美丽中国”的全新概念。随即出台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依据美丽中国的理念第一次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法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提出。2013年2月,农业部发布《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正式在全国启动“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由此,一场关于亿万农民的“中国梦”的大幕徐徐拉开。
二、美丽乡村建设进行时
中央财政依托财政奖补政策首先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选取浙江、贵州、安徽、福建、广西、重庆、海南等7省区市作为首批重点推进省份。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业部启动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确定了1100个乡村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
中央的要求和农业部的号召,得到了各地积极响应,各省(区、市)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开展了试点工作,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范例和典型模式,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贵州,安顺市围绕建设屯堡维护及田园风光旅游乡村,加快推进景区沿线创建点的巩固提升,把景区沿线打造成文明秀美的人文景观通道。
在安徽,当涂县探索出一条“旧宅变新房、村庄变社区、村民变居民、农民变工人”的美丽乡村建设之路。
在浙江,永嘉县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新社区适度集中,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机制。
在山东,莱州市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放在首要位置,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打造升级版的农村,而不是缩小版的城市。
在河北,安新县以“第六产业”示范区为抓手,集中连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
经过各地的实践探索,2014年2月,农业部发布了美丽乡村十大创建模式,分别是:产业发展型、生态保护型、城郊集约型、社会综治型、文化传承型、渔业开发型、草原牧场型、环境整治型、休闲旅游型和高效农业型。每一种美丽乡村创建模式分别代表了某一类型乡村在各自的自然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特点以及民俗文化传承等条件下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路径和有益启示。
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全国各地还开展了“美丽乡村”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2014年,浙江省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贵州省余庆县通过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初步形成了一个综合标准体系;重庆市通过梳理市级涉农项目建设情况,明确了87项建设管护标准;海南省以澄迈县为基础制定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标准,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提供借鉴。
为了将这些经验和成果转化成可操作的工作实践,国家标准委于2015年出台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使乡村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有章可循,使美丽乡村建设有标准可依、有据可考。
三、美丽乡村建设前景好
当前,乡土中国正在经历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广大农村正面临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农村社会治理难度日益加大的复杂改革环境,肩负着消除贫困、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艰巨任务。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建设“美丽乡村”、奠基“美丽中国”,就必须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理念,实现全国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首先,生态是美丽乡村的气质,以环境改善为契机,农村生活将更宜居舒适。
与城市相比,乡村的优势在于良好的自然生态。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尊重这种自然之美,充分彰显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画卷。因此,美丽乡村建设在逐步渗入现代文明元素的同时,要通过生态修复、改良和保护等措施,使乡村重现优美的自然景观。
其次,生产是美丽乡村的基础,以产业为支撑,农村经济焕发生机活力。
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要想稳固,农村发展要想长远,就一定要注重农村产业化发展。要围绕二、三产业确定主导产业,围绕品牌建设推进支柱产业,围绕农业效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拓展农业的发展功能,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创新农业产业创新模式,实现一、二、三产业良性发展。
再次,文化是美丽乡村的内涵,传承文明,开拓创新,农耕文化将迎来自我更新。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留住文脉、记住乡愁,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要尊重村庄的传统和特色,避免“千村一面”。在保护乡土建筑和历史景观的同时,注意挖掘乡土文化内涵,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最后,农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人,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农民将真正享受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美丽乡村”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主要依靠农民自己去创建。要注重培养农民的自主意识,引导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完成从“政府引导”到“农民自主管理”的转变。要切实把决策权交给农民,让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当主人、做主体、唱主角。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我们也坚信:在不久的将来,“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的农村将令城市人更向往。
(責编 / 郭建民)
一、美丽乡村建设起始点
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在生态文明建设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是顺应社会发展趋势的升级版的新农村建设。
早在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考察浙江省安吉县时不时称赞“山清水秀,大有可为”,强调:“我们过去讲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其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这样的发展理念指导下,安吉县在2008年率先提出并正式启动了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活动。作为“美丽中国”建设的先行者,安吉县坚持以优良的生态环境为基础,以美丽乡村建设为抓手,探索出了一种生态与经济,农村与城市,农民与市民,农业与二、三产业互促共进的美丽乡村建设“安吉模式”。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2010年,浙江省委、省政府以安吉美丽乡村建设的创新理念和成功经验为重要依据,做出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决策。多年来,浙江省不断丰富村庄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形成了今天以“四美三宜二园”为目标的美丽乡村建设局面,走出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美丽乡村建设新路子。
基于历史和现实的选择,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第一次提出了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共建“美丽中国”的全新概念。随即出台的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依据美丽中国的理念第一次提出了要建设“美丽乡村”的奋斗目标,“美丽乡村”建设的提法首次在国家层面明确提出。2013年2月,农业部发布《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的意见》,正式在全国启动“美丽乡村”创建工作。由此,一场关于亿万农民的“中国梦”的大幕徐徐拉开。
二、美丽乡村建设进行时
中央财政依托财政奖补政策首先启动了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选取浙江、贵州、安徽、福建、广西、重庆、海南等7省区市作为首批重点推进省份。为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农业部启动了“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确定了1100个乡村为全国“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
中央的要求和农业部的号召,得到了各地积极响应,各省(区、市)对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开展了试点工作,涌现出一批各具特色的范例和典型模式,积累了丰富经验。
在贵州,安顺市围绕建设屯堡维护及田园风光旅游乡村,加快推进景区沿线创建点的巩固提升,把景区沿线打造成文明秀美的人文景观通道。
在安徽,当涂县探索出一条“旧宅变新房、村庄变社区、村民变居民、农民变工人”的美丽乡村建设之路。
在浙江,永嘉县引导农民向中心村和新社区适度集中,建立新型农村社区管理机制。
在山东,莱州市把历史文化传承保护放在首要位置,突出地域文化特色,打造升级版的农村,而不是缩小版的城市。
在河北,安新县以“第六产业”示范区为抓手,集中连片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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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各地的实践探索,2014年2月,农业部发布了美丽乡村十大创建模式,分别是:产业发展型、生态保护型、城郊集约型、社会综治型、文化传承型、渔业开发型、草原牧场型、环境整治型、休闲旅游型和高效农业型。每一种美丽乡村创建模式分别代表了某一类型乡村在各自的自然资源禀赋、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发展特点以及民俗文化传承等条件下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成功路径和有益启示。
在建设美丽乡村过程中,全国各地还开展了“美丽乡村”标准体系和相关标准的研制工作。2014年,浙江省出台了全国第一个“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规范》;贵州省余庆县通过开展“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初步形成了一个综合标准体系;重庆市通过梳理市级涉农项目建设情况,明确了87项建设管护标准;海南省以澄迈县为基础制定全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标准,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提供借鉴。
为了将这些经验和成果转化成可操作的工作实践,国家标准委于2015年出台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提供了框架性、方向性技术指导,使乡村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有章可循,使美丽乡村建设有标准可依、有据可考。
三、美丽乡村建设前景好
当前,乡土中国正在经历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广大农村正面临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农村社会治理难度日益加大的复杂改革环境,肩负着消除贫困、改善民生,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艰巨任务。在这样的环境和条件下,建设“美丽乡村”、奠基“美丽中国”,就必须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坚持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开放发展、共享发展的理念,实现全国人民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首先,生态是美丽乡村的气质,以环境改善为契机,农村生活将更宜居舒适。
与城市相比,乡村的优势在于良好的自然生态。美丽乡村建设必须尊重这种自然之美,充分彰显山清水秀、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体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画卷。因此,美丽乡村建设在逐步渗入现代文明元素的同时,要通过生态修复、改良和保护等措施,使乡村重现优美的自然景观。
其次,生产是美丽乡村的基础,以产业为支撑,农村经济焕发生机活力。
美丽乡村建设成果要想稳固,农村发展要想长远,就一定要注重农村产业化发展。要围绕二、三产业确定主导产业,围绕品牌建设推进支柱产业,围绕农业效益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拓展农业的发展功能,提升农业产业附加值,创新农业产业创新模式,实现一、二、三产业良性发展。
再次,文化是美丽乡村的内涵,传承文明,开拓创新,农耕文化将迎来自我更新。
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留住文脉、记住乡愁,是值得我们深思的。要尊重村庄的传统和特色,避免“千村一面”。在保护乡土建筑和历史景观的同时,注意挖掘乡土文化内涵,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美丽乡村”。
最后,农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人,以增进民生福祉为目标,农民将真正享受美丽乡村建设成果。
“美丽乡村”建设要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性作用,主要依靠农民自己去创建。要注重培养农民的自主意识,引导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完成从“政府引导”到“农民自主管理”的转变。要切实把决策权交给农民,让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当主人、做主体、唱主角。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我们也坚信:在不久的将来,“看得见山,望得见水”的农村将令城市人更向往。
(責编 / 郭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