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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效应”——拒腐防变要慎初慎微
“门槛效应”揭示了这样一个原理:一个人一旦接受了第一个较低层次的要求,往往容易接受更高层次的要求;相反,若拒绝第一个要求,也往往会拒绝第二个要求,这种效应又称“得寸进尺效应”。如果将此原理应用在反腐倡廉上就是:一个人如果有一个较小的腐败行为,往往容易出现更大的腐败行为;相反,若能拒绝第一次诱惑,也往往会拒绝第二次诱惑。在现实生活当中,一些腐败分子第一次面对别人的“一点小意思”时,脸红、心跳、手发抖,在力拒不能的情况下,还告诫自己“下不为例”。殊不知,正是有了这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从此放松了戒备,丢弃了操守,甚至利欲熏心,变本加厉,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身败名裂。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守好第一道防线。
“木桶原理”——反腐倡廉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木桶原理”,又称“短板理论”。说的是一个木桶是由多块木板箍成的,如果组成木桶的各个木条参差不齐的话,那么木桶装水的多少就由最短的那块木板决定。“木板原理”启示我们,如果不能及时查找和发现工作中的“短处”,那么短处就会影响长处,劣势部分将决定整体水平。同样的道理,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教育侧重于教化,制度侧重于规范,监督侧重于制约,三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任何一方面都不能是“短板”。在预防体系建设中,一定要坚持三者并重、“三管齐下”,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热炉法则”——要严厉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热炉法则”说的是,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任何人触犯了都要受到惩处。“热炉法则”有四个特性:一是警告性原则——热炉火红,不用手去摸也知道炉子是热的,是会灼伤人的;二是必然性原则——每当你碰到热炉时,肯定会被灼伤;三是即时性原则——当你碰到热炉时,立即就被灼伤;四是公平性原则——不管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热炉法则”形象地告诉我们:纪律法规好比一个火炉,谁要去触犯它,就要受到“烫”的惩罚,这就是纪律法规的权威和震撼作用。
“破窗理论”——要及时将腐败现象防治在萌芽状态
管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破窗理论”,说的是如果建筑物上的一扇窗户玻璃被人打坏而又没有得到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破窗理论”可以给我们这样的启示:任何一种违反制度规定的不良行为,即使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也都是对社会秩序的损害;如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不闻不问或纠正不力、处罚不及时,其后果就是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因此,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一方面,对“打破第一块玻璃”的人要严肃法纪,进行惩治;另一方面,要针对“打破第一块玻璃”这一件事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及时修复已损坏的窗户,以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门槛效应”揭示了这样一个原理:一个人一旦接受了第一个较低层次的要求,往往容易接受更高层次的要求;相反,若拒绝第一个要求,也往往会拒绝第二个要求,这种效应又称“得寸进尺效应”。如果将此原理应用在反腐倡廉上就是:一个人如果有一个较小的腐败行为,往往容易出现更大的腐败行为;相反,若能拒绝第一次诱惑,也往往会拒绝第二次诱惑。在现实生活当中,一些腐败分子第一次面对别人的“一点小意思”时,脸红、心跳、手发抖,在力拒不能的情况下,还告诫自己“下不为例”。殊不知,正是有了这第一次,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从此放松了戒备,丢弃了操守,甚至利欲熏心,变本加厉,在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最终身败名裂。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守好第一道防线。
“木桶原理”——反腐倡廉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
“木桶原理”,又称“短板理论”。说的是一个木桶是由多块木板箍成的,如果组成木桶的各个木条参差不齐的话,那么木桶装水的多少就由最短的那块木板决定。“木板原理”启示我们,如果不能及时查找和发现工作中的“短处”,那么短处就会影响长处,劣势部分将决定整体水平。同样的道理,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教育侧重于教化,制度侧重于规范,监督侧重于制约,三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任何一方面都不能是“短板”。在预防体系建设中,一定要坚持三者并重、“三管齐下”,统筹兼顾,整体推进。
“热炉法则”——要严厉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热炉法则”说的是,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任何人触犯了都要受到惩处。“热炉法则”有四个特性:一是警告性原则——热炉火红,不用手去摸也知道炉子是热的,是会灼伤人的;二是必然性原则——每当你碰到热炉时,肯定会被灼伤;三是即时性原则——当你碰到热炉时,立即就被灼伤;四是公平性原则——不管谁碰到热炉,都会被灼伤。“热炉法则”形象地告诉我们:纪律法规好比一个火炉,谁要去触犯它,就要受到“烫”的惩罚,这就是纪律法规的权威和震撼作用。
“破窗理论”——要及时将腐败现象防治在萌芽状态
管理学上有一个著名的“破窗理论”,说的是如果建筑物上的一扇窗户玻璃被人打坏而又没有得到及时修复,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破窗理论”可以给我们这样的启示:任何一种违反制度规定的不良行为,即使是偶然的、个别的、轻微的,也都是对社会秩序的损害;如果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不闻不问或纠正不力、处罚不及时,其后果就是纵容更多的人“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因此,在反腐倡廉建设中,一方面,对“打破第一块玻璃”的人要严肃法纪,进行惩治;另一方面,要针对“打破第一块玻璃”这一件事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及时修复已损坏的窗户,以防“千里之堤,溃于蚁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