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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智慧收到证监会罚单刚刚十多天时间,来自全国各地的投资者已经掀起维权索赔的高潮。投资者向大智慧公司索赔的首批案件,也已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大智慧于8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不服证监会处罚,已经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罚单。
这样的变故,会影响投资者维权吗?对此,多位维权律师表示:“不影响投资者起诉。”
大智慧不服处罚
8月1日晚间,大智慧发布公告,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材料,请求撤销证监会于7月22日向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北京市一中院审查后,本次起诉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
据悉,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证监会指出,大智慧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宣传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1亿元,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证监会指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一百六十三条第1款的规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大智慧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长虹等14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表述,当事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投资者索赔已经立案
据了解,7月25日,证监会对大智慧处罚落地后的首个工作日,广州、上海、杭州等地的律师便开始着手代理投资者对大智慧提起民事诉讼,首批起诉的投资者达到200多人。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透露,7月25日其受江苏、广东等地的三位投资者委托,前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三人合计起诉金额超过300万元。8月1日,法院正式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标志着大智慧投资者索赔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8月1日,上海一中院正式受理我们代理的首批30位投资者诉大智慧虚假陈述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也透露,目前已有200余位投资者向其提交索赔资料,亏损金额在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个别人的损失高达几百万元,其中大部分人已经办好委托手续。首批起诉材料于7月25日递交法院,30位投资者索赔金额约2 079万元。8月2日,厉健向上海一中院提交第二批起诉材料,63位投资者索赔金额约600万元。
此外,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也告诉记者,其代理的大智慧索赔案件,已经于7月25日向上海市一中院递交了诉讼材料,本次索赔人数共20人,索赔金额360多万。
然而,就在投资者准备起诉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大智慧那边却传来不服处罚、申请行政诉讼的消息。不少投资者担心,这样的变故是否会影响索赔。
对此,厉健表示,此类案件中,上市公司行使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权利,包括今后可能提出的管辖异议等,是被告的法定权利,也是被告常用的诉讼策略,但并不影响投资者依法起诉索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立案受理时不再以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为前置条件。
许峰律师也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说法,目前针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行为的起诉立案已不需要处罚为前提了。大智慧起诉证监会应该更多是出于拖延时间、降低影响、动摇投资者索赔信心的考虑。”
但就在这个节骨眼上,大智慧于8月1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不服证监会处罚,已经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罚单。
这样的变故,会影响投资者维权吗?对此,多位维权律师表示:“不影响投资者起诉。”
大智慧不服处罚
8月1日晚间,大智慧发布公告,公司已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材料,请求撤销证监会于7月22日向公司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北京市一中院审查后,本次起诉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理条件,决定立案审理。
据悉,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证监会指出,大智慧在2013年通过承诺“可全额退款”的宣传方式,以“打新股”、“理财”等为名进行营销,利用与相关公司的框架协议等多种方式,共计虚增2013年度利润1.21亿元,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
证监会指出,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一百六十三条第1款的规定,决定对大智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大智慧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长虹等14名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至30万元不等的罚款。
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表述,当事人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投资者索赔已经立案
据了解,7月25日,证监会对大智慧处罚落地后的首个工作日,广州、上海、杭州等地的律师便开始着手代理投资者对大智慧提起民事诉讼,首批起诉的投资者达到200多人。
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谢良律师透露,7月25日其受江苏、广东等地的三位投资者委托,前往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起诉书,三人合计起诉金额超过300万元。8月1日,法院正式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标志着大智慧投资者索赔案正式进入司法程序。
“8月1日,上海一中院正式受理我们代理的首批30位投资者诉大智慧虚假陈述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厉健也透露,目前已有200余位投资者向其提交索赔资料,亏损金额在几万元到十几万元不等,个别人的损失高达几百万元,其中大部分人已经办好委托手续。首批起诉材料于7月25日递交法院,30位投资者索赔金额约2 079万元。8月2日,厉健向上海一中院提交第二批起诉材料,63位投资者索赔金额约600万元。
此外,广东环宇京茂律师事务所刘华浩律师也告诉记者,其代理的大智慧索赔案件,已经于7月25日向上海市一中院递交了诉讼材料,本次索赔人数共20人,索赔金额360多万。
然而,就在投资者准备起诉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大智慧那边却传来不服处罚、申请行政诉讼的消息。不少投资者担心,这样的变故是否会影响索赔。
对此,厉健表示,此类案件中,上市公司行使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等权利,包括今后可能提出的管辖异议等,是被告的法定权利,也是被告常用的诉讼策略,但并不影响投资者依法起诉索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立案受理时不再以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和生效的刑事判决认定为前置条件。
许峰律师也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说法,目前针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内幕交易等行为的起诉立案已不需要处罚为前提了。大智慧起诉证监会应该更多是出于拖延时间、降低影响、动摇投资者索赔信心的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