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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随着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小规模的农家乐旅游已经很难满足旅游现代化的需要,土地集中经营成为当代乡村旅游的客观要求,农村土地流转恰好可以较好地为乡村旅游发展提供规模化用地。通过研究遂宁市隆盛镇的乡村旅游开发中的土地流转问题,分析了乡村旅游开发中的土地流转动因及阻碍,指出目前我国土地流转制度的构建还需要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从而规范土地流转行为。
关键词: 乡村旅游;土地流转;规模化用地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0)-04-358
发展乡村旅游能够有力地契合和服务新时代国家发展战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繁荣稳定,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2017年中国乡村旅游人次达25亿,已经从过去的小旅游、中旅游进入到大旅游时代,成为新时代乡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乡村旅游是对“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的科学论证与理论建构,对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土地流转与乡村旅游的关系。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通与转移,其目的是增加土地功能多样化,开展土地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乡村旅游是指以旅游度假为宗旨,利用原始的农村自然环境等旅游资源,经过精心规划和设计,满足旅游者多样化和个性化旅游需求的经营活动。通过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促进土地经营权的集中,推动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生产,提高农民收益和生活水平。另外,土地流转的推进,可以实现乡村旅游的规模化经营,推动乡村旅游新经营模式的产生和发展。土地流转为乡村旅游的大规模开发提供了基础性的土地条件,盘活农村劳动力市场,从而提高了旅游目的地经济效益,增加了乡村旅游相关的就业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达到了旅游精准扶贫的目的,而且满足了农民就近就业的需要,实现了乡村旅游和土地流转之间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效果。
二、遂宁市隆盛镇土地流转的动因及阻碍
1.隆盛镇土地流转的动因。
(1)土地流转是发展乡村旅游用地的客观需求。
现阶段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造成了土地零散分割,农户经营规模小,导致土地规模经济难以实现。只有通过土地流转,农村土地集中,进行规模经营,才能实现土地的规模经济效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才能焕发出新的活力。随着隆盛镇乡村旅游的不断推进,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需要大量成片土地,因而对土地流转的需求就显得十分迫切。
(2)土地流转是解决乡村旅游资金的必然要求。
土地流转通过整合分散的土地,提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使得土地资本化成为可能,农民相應也增加了可以灵活利用的流动资金,能够有效缓解乡村旅游开发中一直存在的资金瓶颈。农民通过用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抵押贷款进行融资,极大激发了农村金融活力,解决了乡村旅游的资金来源。同时,土地流转有利于土地经济效益的提高,各种非农资本的投入纷纷进入流转后的规模化土地,进而为乡村旅游的发展增加了资金来源。
(3)土地流转有利于解决乡村旅游劳动力问题
旅游活动的广泛性和多样性,决定了旅游业是一项劳动力高度密集的行业。乡村旅游作为一项传统服务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土地流转的实施,解放了大批受传统农业束缚的劳动力,这些闲散的劳动力能够在相对劳动力素质要求不太高的乡村旅游发展中找到就业机会。这样不但可以增加农民收,还可以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劳动力问题。
2.隆盛镇土地流转的阻碍。
(1)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影响了农民土地流转意愿。
农户保留或者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条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地流转后的社会保障水平。土地对于农民而言,不仅承担了经济功能而且最重要的是为农民提供了社会保障功能,能够让农民有尊严地生活在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民失去了最基本的土地保障后,自然就会要求政府提供社会保障,所以社会保障水平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产生了巨大影响。
(2)农户思想难统一,造成了土地流转难以顺利进行。
由于农民对土地存在着一定的“恋土情结”,在没有其他更具诱惑力的条件下,农民大多不愿意流转陪伴自己大半辈子的土地。对于农民而言,土地意味着生存,甚至意味着尊严,因为土地给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另外,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很多村民外出打工后接受了沿海地区的思想观念,回家后又对身边的农民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所以在做农民思想工作过程中,往往很难统一农民思想,很多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看法往往不一致,进而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3)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受侵害,降低了农民土地流转积极性。
本次调研采取了问卷调查、现场走访、查阅文献等多种方式,对隆盛镇的农民土地流转权益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统计表明,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价格和形式不满意。农户不满意主要是因为价格补偿低,农户没有得到土地实际价值确定的合理补偿,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就需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从而根据土地流转的市场行情和当地物价水平来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如果没有这种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农民的土地流转期限越长,土地流转的价格弹性越低,对土地流转价格谈判的主动权就越弱,就越容易损害农民土地流转的权益。另外,在土地流转的程序性权利方面,镇政府及村委会等集体组织在土地流转方面的主导权过大,农民获取土地流转相关信息的渠道有限。农民对土地流转方式和政策不熟悉,参与土地流转价格和权益谈判的程度较低,通常是一种被告知的情形。这种土地流转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价格、时间、利益分配等要素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乡村旅游开发中土地流转的对策与建议。
1.完善保障制度,为土地流转夯实制度基础。
政府应逐步建立与农民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险缴费上应考虑他们收入低和不稳定的情况,应该低门槛进入。另外,还要考虑他们的高流动性,让保险帐户的设置具有可流动性和延续性,以彰显社会保障制度的灵活、公正和可操作性。
2.开展宣传教育,为土地流转奠定思想基础。
农民在失去土地流转后,短期内往往很难适应没有土地的生活。农民的观念还还没有转变过来,小农意识仍然强烈。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对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教育培训,指导农民适应新生活,进而使农民更好地适应新生活。
3.保障农民权益,为土地流转打下现实基础。
重庆被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的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以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为解决破解城市建设用地瓶颈,试点以城市住房换农村宅基地。在九龙坡的试点镇白市驿,政府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其他80%左右的农村宅基地指标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用多得的土地出让金等收益来补贴农民购房。用宅基地换住宅,农民基本上不花钱每家就可以住上高标准城市小区房。这其中一个最大的突破,就是小区房可以进入市场自由流通,可以出租或者变卖,来获取收益,类似小产权房。从重庆模式中,我们可以学习到重庆在土地流转后的社会保障方面做出了表率,为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李南洁.乡村旅游开发中农民权益保障满意度实证分析[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17(2).
[2]陆林.乡村旅游引导乡村振兴的研究框架与展望[J]地理研究,2019(1).
[3]周杨.我国土地流转与乡村旅游关系研究[J]经济管理,2014(11).
[4]吴冠岑.乡村旅游发展与土地流转问题的文献综述[J]经济问题探索,2013(1).
基金项目: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课题项目,编号:XJSK201803
作者单位: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
关键词: 乡村旅游;土地流转;规模化用地
中图分类号:TU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20)-04-358
发展乡村旅游能够有力地契合和服务新时代国家发展战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农民增收致富、农村繁荣稳定,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2017年中国乡村旅游人次达25亿,已经从过去的小旅游、中旅游进入到大旅游时代,成为新时代乡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乡村旅游是对“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中国特色乡村振兴道路的科学论证与理论建构,对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土地流转与乡村旅游的关系。
土地流转是指土地使用权的流通与转移,其目的是增加土地功能多样化,开展土地规模化经营,从而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乡村旅游是指以旅游度假为宗旨,利用原始的农村自然环境等旅游资源,经过精心规划和设计,满足旅游者多样化和个性化旅游需求的经营活动。通过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以促进土地经营权的集中,推动农业现代化和规模化生产,提高农民收益和生活水平。另外,土地流转的推进,可以实现乡村旅游的规模化经营,推动乡村旅游新经营模式的产生和发展。土地流转为乡村旅游的大规模开发提供了基础性的土地条件,盘活农村劳动力市场,从而提高了旅游目的地经济效益,增加了乡村旅游相关的就业机会。这在一定程度上,不仅达到了旅游精准扶贫的目的,而且满足了农民就近就业的需要,实现了乡村旅游和土地流转之间良性互动、相互促进的效果。
二、遂宁市隆盛镇土地流转的动因及阻碍
1.隆盛镇土地流转的动因。
(1)土地流转是发展乡村旅游用地的客观需求。
现阶段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造成了土地零散分割,农户经营规模小,导致土地规模经济难以实现。只有通过土地流转,农村土地集中,进行规模经营,才能实现土地的规模经济效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才能焕发出新的活力。随着隆盛镇乡村旅游的不断推进,土地的规模化经营需要大量成片土地,因而对土地流转的需求就显得十分迫切。
(2)土地流转是解决乡村旅游资金的必然要求。
土地流转通过整合分散的土地,提高了土地的利用价值,使得土地资本化成为可能,农民相應也增加了可以灵活利用的流动资金,能够有效缓解乡村旅游开发中一直存在的资金瓶颈。农民通过用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抵押贷款进行融资,极大激发了农村金融活力,解决了乡村旅游的资金来源。同时,土地流转有利于土地经济效益的提高,各种非农资本的投入纷纷进入流转后的规模化土地,进而为乡村旅游的发展增加了资金来源。
(3)土地流转有利于解决乡村旅游劳动力问题
旅游活动的广泛性和多样性,决定了旅游业是一项劳动力高度密集的行业。乡村旅游作为一项传统服务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土地流转的实施,解放了大批受传统农业束缚的劳动力,这些闲散的劳动力能够在相对劳动力素质要求不太高的乡村旅游发展中找到就业机会。这样不但可以增加农民收,还可以解决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劳动力问题。
2.隆盛镇土地流转的阻碍。
(1)社会保障体系有待完善,影响了农民土地流转意愿。
农户保留或者放弃土地承包权的条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土地流转后的社会保障水平。土地对于农民而言,不仅承担了经济功能而且最重要的是为农民提供了社会保障功能,能够让农民有尊严地生活在农村。土地流转后,农民失去了最基本的土地保障后,自然就会要求政府提供社会保障,所以社会保障水平对农民土地流转意愿产生了巨大影响。
(2)农户思想难统一,造成了土地流转难以顺利进行。
由于农民对土地存在着一定的“恋土情结”,在没有其他更具诱惑力的条件下,农民大多不愿意流转陪伴自己大半辈子的土地。对于农民而言,土地意味着生存,甚至意味着尊严,因为土地给农民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另外,随着改革开放的进行,很多村民外出打工后接受了沿海地区的思想观念,回家后又对身边的农民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所以在做农民思想工作过程中,往往很难统一农民思想,很多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看法往往不一致,进而影响了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
(3)农民土地流转权益受侵害,降低了农民土地流转积极性。
本次调研采取了问卷调查、现场走访、查阅文献等多种方式,对隆盛镇的农民土地流转权益进行了专题调查研究。通过调查统计表明,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价格和形式不满意。农户不满意主要是因为价格补偿低,农户没有得到土地实际价值确定的合理补偿,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这就需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动态调整机制,从而根据土地流转的市场行情和当地物价水平来给予农民相应的补偿。如果没有这种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农民的土地流转期限越长,土地流转的价格弹性越低,对土地流转价格谈判的主动权就越弱,就越容易损害农民土地流转的权益。另外,在土地流转的程序性权利方面,镇政府及村委会等集体组织在土地流转方面的主导权过大,农民获取土地流转相关信息的渠道有限。农民对土地流转方式和政策不熟悉,参与土地流转价格和权益谈判的程度较低,通常是一种被告知的情形。这种土地流转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农民对土地流转的价格、时间、利益分配等要素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乡村旅游开发中土地流转的对策与建议。
1.完善保障制度,为土地流转夯实制度基础。
政府应逐步建立与农民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在,保险缴费上应考虑他们收入低和不稳定的情况,应该低门槛进入。另外,还要考虑他们的高流动性,让保险帐户的设置具有可流动性和延续性,以彰显社会保障制度的灵活、公正和可操作性。
2.开展宣传教育,为土地流转奠定思想基础。
农民在失去土地流转后,短期内往往很难适应没有土地的生活。农民的观念还还没有转变过来,小农意识仍然强烈。这就需要政府加大对土地流转后农民的教育培训,指导农民适应新生活,进而使农民更好地适应新生活。
3.保障农民权益,为土地流转打下现实基础。
重庆被国家批准为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后,在土地改革领域率先进行大胆的探索,创造了土地流转的九龙坡模式,即以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为解决破解城市建设用地瓶颈,试点以城市住房换农村宅基地。在九龙坡的试点镇白市驿,政府拿出原农村宅基地的20%左右,集中兴建新型农村社区,其他80%左右的农村宅基地指标置换为城市建设用地,用多得的土地出让金等收益来补贴农民购房。用宅基地换住宅,农民基本上不花钱每家就可以住上高标准城市小区房。这其中一个最大的突破,就是小区房可以进入市场自由流通,可以出租或者变卖,来获取收益,类似小产权房。从重庆模式中,我们可以学习到重庆在土地流转后的社会保障方面做出了表率,为土地流转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参考文献
[1]李南洁.乡村旅游开发中农民权益保障满意度实证分析[J]重庆工商大学学报,2017(2).
[2]陆林.乡村旅游引导乡村振兴的研究框架与展望[J]地理研究,2019(1).
[3]周杨.我国土地流转与乡村旅游关系研究[J]经济管理,2014(11).
[4]吴冠岑.乡村旅游发展与土地流转问题的文献综述[J]经济问题探索,2013(1).
基金项目: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课题项目,编号:XJSK201803
作者单位: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