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社会化消防事业的不断推进,给消防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强化消防法制化与规范化的同时,消防工作的开展需要细致化、深入化的拓展。目前,我国消防事业的监督执法工作中,受不同社会环境和经济环境的影响,呈现出消防工作亟待突破传统观念,实现科学化、优质化的发展是一项长期性的课题,由于消防安全是社会性关注焦点,消防工作如何提出和制定具有长远性的对策的监督执法制度和工作方法,对于推进消防社会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消防监督管理网格化作用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发展经过了长期的实践,逐渐适应消防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的同时,不断完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成为了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重要发展方向。“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成为了破解消防监督难题、优化公共消防服务、落实基层消防责任、强化城乡火灾源头控制的重要途径。当前,“网格化”工作的发展也面临着体制、思维观念上的制约,部分地区尚未形成“网格化”的实際落实,单一停留在“会上喊,文件提、检查空”的形式主义上。“重形式、轻管理、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屡见不鲜。本文结合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从“网格化”管理的实际落实情况进行分析,为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发展提供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约因素
1.“网格化”管理责任不明确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使得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从当前开展情况来看,部分乡镇对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仍停留在“照猫画虎”的模式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仅仅落实在会上、宣传板以及文件中,未形成扎实有效的落实。这类现象暴漏出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权属不清,内容不明确的问题,未真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监管“网格化”。而部分政府部门推进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评机制,虽采取了逐级签订了责任状的方式,但落实过程中,却缺少但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一旦发生较大的火灾事故,往往形成地方保护主义,相关责任人无法实现追究或追究不到位,使得消防工作奖惩机制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不明显。
2.“网格化”管理执行力薄弱
部分从事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由于受到地区条件和个人素质能力的限制,加之接受消防知识培训时间短,缺乏统一有效的学习,导致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差,形成消防管理的水平参差不齐的局面。“网格化”工作的执行,需要人员具有一定消防专业素质,而少数人员对消防法律法规研究不透,甚至对消防安全知识一知半解,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火灾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消防宣传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显得束手无策。执行力弱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缺乏联合性的监督管理,往往“自管自家”,未能形成各级综治办、公安、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之间的联动,使得信息交流、联合执法、分析研判等工作滞后。因此,“网格化”的管理往往被单一的认为是消防部门的责任,执行能力的薄弱,使得消防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亟待推进。
3.“网格化”管理运行不规范
“网格化”管理工作需要专业人员的开展和进行,而少数乡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往往采取兼职担任的方式。人员流动性较大,其他工作繁复,使得专项工作出现一岗多职的现象。多数已设置消防工作办公室的乡镇,“网格化”的开展往往只是多挂了一块牌子,缺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专人、财、物的相关保障。虽然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管理的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检查、宣传等工作标准和制度,但标注为细致化,缺乏实际性,实际的可操作性不高。
4.“网格化”管理认知不足
少数基层政府部门领导仍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观念,缺乏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全局意识,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存在认知上的偏差。将消防安全工作认定为消防部门主要负责事项,与自身本职工作严重脱节,重视程度不够必然导致执行不力。少数基层政府部门领导对“网格化”管理的基本要求知之甚少,缺乏深入研究,主动创新意识,对上级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在对“网格化”管理的专项资金方面,基层争睹部门往往认为费精力、费时间、又费资金,又无法预估短期内的经济效益,从主观认知上就存在抵触,使得“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难。
二、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明确网格化工作的责任
要按照市(县)政府抓“面”,乡镇抓“片”、社区(行政村)抓“块”、居民楼院(村组)抓“点”的“网格化”落实模式,应将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也实现“网格化”落实。市(县)级领导要对分工联系乡镇的消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明确机构的设置运行情况、动员部署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消防宣传教育情况、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应急疏散演练情况、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乡镇领导要对分工联系的社区、行政村的落实工作实行责任制,定期组织社区、行政村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消防监管等群众性消防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消防安全现状,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解决影响消防安全工作的难题。此外,社区、行政村要发挥其“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组织架构模式,充分发挥消防管理人员的能动性,开展、组织、制订居民防火公约、定期消防检查、社区消防宣传,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为辖区群众提供消防需求,整合各种民间组织,将消防检查、巡防、宣传纳入保安联防、村民自治小组等工作范围,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自行检查、自行宣传、自行管理。
2.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网格
实现“网格化”管理体制的健全和完善,使得“网格化”无缝隙、全覆盖。以市(县)级政府为单元建立大网格,将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指导工作纳入市(县)级领导干部分工网格内,并直接体现具体责任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明确具体领导对分管乡镇消防工作督促指导责任;以乡镇政府为单元建立中网格,将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指导工作纳入乡镇领导干部分工范围,落实每名乡镇领导对分管行政村、社区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责任;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建立小网格,将辖区内的自然村、社会单位、居民楼院等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划分到具体的村(社区)委会班子成员,将”网格化”全覆盖、无死角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3.深入落实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
在不断加强和巩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鼓推动乡镇、行政村对辖区内其他社会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居民楼院逐一排查登记,分门别类的建立专门的消防工作档案,发挥户籍化的管理优势,实现及时登记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和检查信息整合,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和居民楼院实行动态管理,为区域性火灾形势的研判,实现区域性火灾隐患信息的整合,为消防救援及消防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条件。
4.提升网格化管理运行能力
协调消防部门、派出所、乡镇、行政村和社区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之间的关系,规范消防大队、派出所、乡镇、行政村和社区“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流程,使“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流程、组织、渠道符合标注。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中,要落实“四级”整改制度,强化网格内可管理的实际运行能力,例如行政村和社区负责排查整改辖区内社会单位和居民家庭中的简单性隐患,乡镇负责排查整改辖区范围内的较大隐患,消防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派出所移交的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移交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实现网格化管理运行能力的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王雪.当前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时代消防,2012.7
作者简介:周健(1982.2-),男,汉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道外大队参谋,主要研究方向为消防监督执法。
关键词:消防监督管理网格化作用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的发展经过了长期的实践,逐渐适应消防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的同时,不断完善管理模式,建立科学化的“网格化”管理模式,成为了新形势下消防工作的重要发展方向。“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模式,成为了破解消防监督难题、优化公共消防服务、落实基层消防责任、强化城乡火灾源头控制的重要途径。当前,“网格化”工作的发展也面临着体制、思维观念上的制约,部分地区尚未形成“网格化”的实際落实,单一停留在“会上喊,文件提、检查空”的形式主义上。“重形式、轻管理、重部署、轻落实”现象屡见不鲜。本文结合消防监督管理工作的经验,从“网格化”管理的实际落实情况进行分析,为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发展提供行之有效的意见和建议。
一、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约因素
1.“网格化”管理责任不明确
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使得安全责任主体不明确。从当前开展情况来看,部分乡镇对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仍停留在“照猫画虎”的模式上。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仅仅落实在会上、宣传板以及文件中,未形成扎实有效的落实。这类现象暴漏出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权属不清,内容不明确的问题,未真正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监管“网格化”。而部分政府部门推进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考评机制,虽采取了逐级签订了责任状的方式,但落实过程中,却缺少但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一旦发生较大的火灾事故,往往形成地方保护主义,相关责任人无法实现追究或追究不到位,使得消防工作奖惩机制的激励和警示作用不明显。
2.“网格化”管理执行力薄弱
部分从事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由于受到地区条件和个人素质能力的限制,加之接受消防知识培训时间短,缺乏统一有效的学习,导致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执行力差,形成消防管理的水平参差不齐的局面。“网格化”工作的执行,需要人员具有一定消防专业素质,而少数人员对消防法律法规研究不透,甚至对消防安全知识一知半解,在实际的执行过程中,火灾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以及消防宣传等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显得束手无策。执行力弱的另一个表现方面是缺乏联合性的监督管理,往往“自管自家”,未能形成各级综治办、公安、民政、工商、安监等部门之间的联动,使得信息交流、联合执法、分析研判等工作滞后。因此,“网格化”的管理往往被单一的认为是消防部门的责任,执行能力的薄弱,使得消防安全工作齐抓共管亟待推进。
3.“网格化”管理运行不规范
“网格化”管理工作需要专业人员的开展和进行,而少数乡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往往采取兼职担任的方式。人员流动性较大,其他工作繁复,使得专项工作出现一岗多职的现象。多数已设置消防工作办公室的乡镇,“网格化”的开展往往只是多挂了一块牌子,缺少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专人、财、物的相关保障。虽然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定了相关管理的组织、制度、队伍、设施、检查、宣传等工作标准和制度,但标注为细致化,缺乏实际性,实际的可操作性不高。
4.“网格化”管理认知不足
少数基层政府部门领导仍存在“重发展、轻安全”的观念,缺乏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全局意识,在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存在认知上的偏差。将消防安全工作认定为消防部门主要负责事项,与自身本职工作严重脱节,重视程度不够必然导致执行不力。少数基层政府部门领导对“网格化”管理的基本要求知之甚少,缺乏深入研究,主动创新意识,对上级部署的各项具体工作采取“敷衍了事”的态度。在对“网格化”管理的专项资金方面,基层争睹部门往往认为费精力、费时间、又费资金,又无法预估短期内的经济效益,从主观认知上就存在抵触,使得“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难。
二、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明确网格化工作的责任
要按照市(县)政府抓“面”,乡镇抓“片”、社区(行政村)抓“块”、居民楼院(村组)抓“点”的“网格化”落实模式,应将各级政府部门的责任也实现“网格化”落实。市(县)级领导要对分工联系乡镇的消防工作进行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进行监督检查,明确机构的设置运行情况、动员部署情况、隐患排查整治情况、消防宣传教育情况、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应急疏散演练情况、专项资金落实情况等相关信息。乡镇领导要对分工联系的社区、行政村的落实工作实行责任制,定期组织社区、行政村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消防监管等群众性消防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研究消防安全现状,及时查找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督促解决影响消防安全工作的难题。此外,社区、行政村要发挥其“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新型组织架构模式,充分发挥消防管理人员的能动性,开展、组织、制订居民防火公约、定期消防检查、社区消防宣传,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服务中心的工作内容,为辖区群众提供消防需求,整合各种民间组织,将消防检查、巡防、宣传纳入保安联防、村民自治小组等工作范围,实行“多户联防、区域联防”,实现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自行检查、自行宣传、自行管理。
2.健全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网格
实现“网格化”管理体制的健全和完善,使得“网格化”无缝隙、全覆盖。以市(县)级政府为单元建立大网格,将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指导工作纳入市(县)级领导干部分工网格内,并直接体现具体责任人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明确具体领导对分管乡镇消防工作督促指导责任;以乡镇政府为单元建立中网格,将行政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指导工作纳入乡镇领导干部分工范围,落实每名乡镇领导对分管行政村、社区消防工作的督促指导责任;以行政村、社区为单元建立小网格,将辖区内的自然村、社会单位、居民楼院等消防安全网格化监管工作,划分到具体的村(社区)委会班子成员,将”网格化”全覆盖、无死角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
3.深入落实社会单位户籍化管理
在不断加强和巩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工作的基础上,积极鼓推动乡镇、行政村对辖区内其他社会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对辖区范围内的单位场所、居民楼院逐一排查登记,分门别类的建立专门的消防工作档案,发挥户籍化的管理优势,实现及时登记检查,及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和检查信息整合,对网格内的单位场所和居民楼院实行动态管理,为区域性火灾形势的研判,实现区域性火灾隐患信息的整合,为消防救援及消防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条件。
4.提升网格化管理运行能力
协调消防部门、派出所、乡镇、行政村和社区的“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之间的关系,规范消防大队、派出所、乡镇、行政村和社区“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流程,使“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流程、组织、渠道符合标注。在火灾隐患排查整改中,要落实“四级”整改制度,强化网格内可管理的实际运行能力,例如行政村和社区负责排查整改辖区内社会单位和居民家庭中的简单性隐患,乡镇负责排查整改辖区范围内的较大隐患,消防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派出所移交的火灾隐患及消防违法行为、政府挂牌的重大火灾隐患,派出所负责依法查处并督促整改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火灾隐患、乡镇和行政村(社区)移交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实现网格化管理运行能力的全面提升。
参考文献:
[1]王雪.当前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时代消防,2012.7
作者简介:周健(1982.2-),男,汉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哈尔滨市公安消防支队道外大队参谋,主要研究方向为消防监督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