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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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今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确立了要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及公正廉洁执法的三项重点工作, 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指明了具体方向。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更好地维护重要战略机遇期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是全面推进政法工作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新时期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大战略任务。
  关键词:检察机关;重点工作;社会矛盾;工作机制;创新
  “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是党中央关于政法工作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指明了重点和方向。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良好机遇,应紧紧抓住这一战略机遇,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战略部署,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在推进重点工作中实现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
  一、 把握大局,在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上创新突破
  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建立健全在执法办案中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的机制。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深入查办职务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根据上级院工作部署和目标考核方案,将目标细化分解到各侦查科或办案组,整合办案力量,充分发挥反贪、反渎、技术部门“协作一体化”,反贪、反渎、政工、纪检、办公室“监督保障一体化”的作用,形成办案合力,提高初查成案率、立案准确率和侦查工作效率;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着力优先查办群众联名举报、长期举报甚至引发群体上访的职务犯罪案件。同时,坚持把化解矛盾纠纷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始终,积极研究制定在执法办案中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見,明确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措施。
  坚持宽严相济,在打击犯罪中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重点打击本地区有影响的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坚持区别对待,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严厉打击,依法快捕快诉,做到该严则严;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初犯、偶犯和过失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慎重逮捕和起诉,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做到当宽则宽。
  坚持法理并重,在处理涉检信访中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首办责任制、联合接访、心理咨询、定期通报、责任追究、督查指导,认真排查、妥善化解涉检信访积案和初信初访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有效化解积案、加强源头治理的工作机制,形成加大办案力度与矛盾得到化解相统一的工作理念,坚持把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建立健全涉检信访源头治理机制和涉检信访积案化解制度。在重点乡镇、大型企业建立检察工作服务基层联络点,负责涉检信访信息报告、涉检信访案件的处置、反馈、回访及法律宣传、法律服务等职能。
  二、突出重点,在积极参与社会管理上创新突破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以“平安江州”建设为载体,大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结合检察工作中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属于职权范围内的,及时依法妥善处理。加强对违法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成立“少年侦监公诉组”,落实专人专办;增设“法庭教育”程序;实行案后回访帮教制度;建立“未成年人犯罪个案台帐”,制作《未成年人案件登记卡》,跟踪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及改造效果;开展法制宣传进学校活动,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积极参与特殊人群帮教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未成年司法工作,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等司法原则,进一步规范监外执行工作,继续深入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加强跟踪调研,及时发现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促使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得以完善,以更好的发挥社区矫正在教育改造罪犯、预防重新犯罪方面的重要作用。重点放在对被依法判处管制、宣告缓刑、暂予监外执行、裁定假释、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的矫正上,协调法院、司法、公安、民政、劳动、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村民委员会等部门及组织,研究制定和落实社区矫正工作办法,以保证社区矫正依法公正实施。
  积极参与网络虚拟社会建设管理工作。高度重视信息时代网络技术对社会管理的影响,依法打击网络犯罪,积极参与对网络虚拟社会的建设管理。完善舆情研判分析机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设立网络评论员,加强对网络评论员的指导和培训,提高舆情网络引导和应对能力,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把握话语权,争取主动权,防止不法分子恶意炒作事件,误导广大网民。充分借助网络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的优势,加强法制宣传,强化普法教育,增强民众法律意识,努力营造人人知法、人人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紧扣主题,在深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上创新突破
   在诉讼监督工作上争取突破,进一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强化刑事立案监督,改变以往单纯依靠办案和被害人向人民检察院控告这两种手段发现立案监督线索的方式,由静态监督变为动态监督,通过到公安机关了解受案登记,从治安处罚案件和劳教案件中发现立案监督线索,解决立而不侦、久侦不结等问题;强化侦查监督,加强追捕追诉漏犯漏罪工作,重点对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予批捕案件的跟踪监督,制订《存疑不捕案件跟踪监督卡》,一案一卡,监督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进展动态;强化审判监督,不但要加强对量刑畸轻案件的法律监督,而且要加强对量刑畸重案件和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案件的法律监督;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深入推进民事检察介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方式,尝试支持起诉工作方式,积极探索以行政诉讼监督引入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新模式,优先审查办理社会弱势群体的申诉案件和侵害公共利益影响和谐稳定的申诉案件,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
  在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中争取突破,进一步提升执法公信力。大力弘扬检察职业道德,制定争先创优活动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广大干警办好案、办大案、办铁案的积极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每个月对自侦案件、不捕不诉等六类案件必查、其他案件按比例抽查的制度。建立干警执法档案,严格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考核监督,继续实行“工作周报制”,实行法律职务身份人员一人一档,主要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办案效率、工作作风、培训考核以及办案干警在办案中的突出业绩和差错情况等,执法档案作为衡量工作、考核干部、检验队伍的重要依据。
   在检务公开上争取深化和突破,进一步实现 “阳光检务”,以公开促公正。建立检察门户网站,开设检察举报、宣传窗口,公布12309举报电话;建立“案件信息查询系统”,把所办案件的非涉密信息向社会公开,方便人民群众查询;在辖区乡镇街道办事处设立检察工作宣传栏;印制《检察工作简报》分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各部门领导、人民代表、各界人士等,并在“举报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宣传活动期间向广大群众散发《检察宣传手册》。探索建立当事人申请予以公开制度,建立检务公开大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参考文献:
  [1]孙谦主编《检察论丛》第9卷,法律出版社2004年11月第1版。
  [2]周其华著《中国检察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年版。
  [3]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10月版。
  [4]王春福《构建和谐社会与完善利益表达机制》,载于《中国政治》2006年第8期。
  (作者通讯地址:广西崇左市江州区人民检察院,广西崇左53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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