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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残儿医学鉴定是我国在实行计划生育过程中,为满足育龄夫妇的再生育权利和愿望,降低出生缺陷和后天致残而进行的特殊工作[1]。自80年代初我国实行病残儿医学鉴定以来。酒泉市从1987~2014年保留了较为完整的病残儿医学鉴定资料。本文对资料进行统计和趋势分析,为今后本地区病残儿的防治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