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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数据统计表明,目前我国高校女生比例基本撑起了校园“半边天”,在校比例预计在2020年之前能够达到最高点,并保持相当长时期的稳定,这是中国改革开放带来的教育成就,对中国女性来说也是前所未有的受教育机会和发展机会 ,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现状是我国女大学生的教育优势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女性就业难的社会现实,女大学生受歧视、就业难是近年来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是一项值得高度重视和深入探讨的课题。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原因分析
我国虽然在法律上、政治上赋予了女性与男子各种平等的权利,但受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事实上的性别歧视和不平等现象仍然随处可见,性别歧视是劳动力市场司空见惯的现象。尤其是在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传统的固定工制度和“统包统配”模式被以市场为取向的“自主佣工,双向选择”的模式所代之,一方面,追求效益的机制使企业不断地排出冗员,使企业内部长期积压的隐性失业大量显性化,女性职工则首当其冲,另一方面,紧缺的就业机会则有利于雇主挑肥捡瘦,从成本和利润的角度考虑,排斥女性,就业公平与经济利益成为一个难以协调的矛盾。
用人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产生的内在动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主体,都把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首要目标,会全面衡量男女大学毕业生的“性价比”,衡量结果是:因为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要增加额外的支出,其“性价比”低于男大学生。如生育及相关成本以及预期劳动生产率,即受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分工模式的影响,尽管女大学生和男大学生接受了同等的高等教育,甚至女生的在校成绩比男生表现更优秀,但用人单位对男生的预期劳动生产率仍然高于女生,这种性别歧视行为是市场经济竞争条件下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当然选择。
女性就业保护制度不健全是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产生的主要原因
我国虽然也从法律上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如《劳动法》、《妇女权益法》等等,但立法不具体,针对性不强,一旦出现了违反相关条款的行为,违法者是否应负法律责任,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都找不到答案。同时执法不严厉,处罚方式轻微,无法对就业性别歧视构成真正的打击。
人才培养结构本身存在矛盾加剧了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产生
除经济、法律制度、历史观念等因素外,人才培养结构本身存在矛盾加剧了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产生。主要表现为:高校专业设置与市场脱轨,很多专业热门一时,没有能力办相关专业的高校也立即上马立项,结果造成热门专业昙花一现,市场根本容纳不了那么多的人才;课程设施严重同市场脱节,其结果是培养出来的学生根本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同时社会新提供的“理想”工作岗位又是有限的,某些女大学毕业生在择业方面也存在“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使她们陷入了选择性失业的怪圈。
消除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对策思考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前提条件是要加快经济发展,通过政府直接的干预
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经济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极为有利于妇女就业难题的解决,因而,要消除性别歧视,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题,最关键问题和前提条件是要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创造就业机会,从根本上消除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现象。
就业是民生之本,政府应该负主要责任,处理歧视最简洁的手段是通过政府直接的干预,完善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如借鉴国外的反就业歧视法规,针对我国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进行反就业歧视立法,从而营造有利于两性平等的劳动力市场环境。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关键则在于完善自我,提高自身素质
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竞争激烈是正常的,作为就业主体的女大学毕业生,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首先我们应该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对自己作出恰当、客观的分析。这样,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确定选择职业的大致方向;另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在将来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优势;其次,拥有充足的自信心也是求职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求职中应该在言谈举止诸方面自然流露自信,克服紧张、畏难情绪,展现出当代女大学生的精神风貌,这样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打造与市场需求对接的专业体系,对女生进行恰当的就业指导
教育要以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为出发点,引导学校进行专业结构、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等改革,进一步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理顺招生、培养、就业的关系,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避免“学生扎堆、专业扎堆”的现象。例如增加必要的“成功学”“职业生涯规划”“礼仪修养”等选修课程,有利于开拓她们的视野和思路,提高就业竞争力。
总之,社会性别问题多方面因素,从根本上解决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问题,需要来自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法律、舆论及社会等多方面的关心和努力,使男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由可能变为现实,充分发挥女性人力资源优势,真正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及原因分析
我国虽然在法律上、政治上赋予了女性与男子各种平等的权利,但受传统性别观念的影响,事实上的性别歧视和不平等现象仍然随处可见,性别歧视是劳动力市场司空见惯的现象。尤其是在体制转轨的过程中,传统的固定工制度和“统包统配”模式被以市场为取向的“自主佣工,双向选择”的模式所代之,一方面,追求效益的机制使企业不断地排出冗员,使企业内部长期积压的隐性失业大量显性化,女性职工则首当其冲,另一方面,紧缺的就业机会则有利于雇主挑肥捡瘦,从成本和利润的角度考虑,排斥女性,就业公平与经济利益成为一个难以协调的矛盾。
用人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产生的内在动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力市场的主体,都把追求利益最大化作为首要目标,会全面衡量男女大学毕业生的“性价比”,衡量结果是:因为女大学生比男大学生要增加额外的支出,其“性价比”低于男大学生。如生育及相关成本以及预期劳动生产率,即受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分工模式的影响,尽管女大学生和男大学生接受了同等的高等教育,甚至女生的在校成绩比男生表现更优秀,但用人单位对男生的预期劳动生产率仍然高于女生,这种性别歧视行为是市场经济竞争条件下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当然选择。
女性就业保护制度不健全是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产生的主要原因
我国虽然也从法律上规定男女享有平等的就业权利,如《劳动法》、《妇女权益法》等等,但立法不具体,针对性不强,一旦出现了违反相关条款的行为,违法者是否应负法律责任,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都找不到答案。同时执法不严厉,处罚方式轻微,无法对就业性别歧视构成真正的打击。
人才培养结构本身存在矛盾加剧了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产生
除经济、法律制度、历史观念等因素外,人才培养结构本身存在矛盾加剧了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产生。主要表现为:高校专业设置与市场脱轨,很多专业热门一时,没有能力办相关专业的高校也立即上马立项,结果造成热门专业昙花一现,市场根本容纳不了那么多的人才;课程设施严重同市场脱节,其结果是培养出来的学生根本不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同时社会新提供的“理想”工作岗位又是有限的,某些女大学毕业生在择业方面也存在“高不成、低不就”的现象,使她们陷入了选择性失业的怪圈。
消除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对策思考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前提条件是要加快经济发展,通过政府直接的干预
根据西方国家的经验,经济发展尤其是第三产业的发展,极为有利于妇女就业难题的解决,因而,要消除性别歧视,解决女大学生就业难题,最关键问题和前提条件是要加快我国经济发展,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增加就业岗位,创造就业机会,从根本上消除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的现象。
就业是民生之本,政府应该负主要责任,处理歧视最简洁的手段是通过政府直接的干预,完善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如借鉴国外的反就业歧视法规,针对我国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进行反就业歧视立法,从而营造有利于两性平等的劳动力市场环境。
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关键则在于完善自我,提高自身素质
市场经济条件下就业竞争激烈是正常的,作为就业主体的女大学毕业生,应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首先我们应该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对自己作出恰当、客观的分析。这样,一方面可以帮助我们确定选择职业的大致方向;另一方面有利于我们在将来的工作中充分发挥优势;其次,拥有充足的自信心也是求职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求职中应该在言谈举止诸方面自然流露自信,克服紧张、畏难情绪,展现出当代女大学生的精神风貌,这样会收到意想不到的效果。
打造与市场需求对接的专业体系,对女生进行恰当的就业指导
教育要以社会对人才的需要为出发点,引导学校进行专业结构、课程设计、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等改革,进一步优化学科和专业设置,理顺招生、培养、就业的关系,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人才,避免“学生扎堆、专业扎堆”的现象。例如增加必要的“成功学”“职业生涯规划”“礼仪修养”等选修课程,有利于开拓她们的视野和思路,提高就业竞争力。
总之,社会性别问题多方面因素,从根本上解决女大学生就业性别歧视问题,需要来自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法律、舆论及社会等多方面的关心和努力,使男女大学生平等就业由可能变为现实,充分发挥女性人力资源优势,真正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
(作者单位:长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