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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03年,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在战争初期美国在伊拉克势如破竹、高歌猛进,但四年后的今天却沦落到"撤不得、留不得、打不赢"的尴尬境地。在过去四年里,美国政府不断出台一些针对伊拉克和中东地区的新政策,也几次进行政府成员的调整,以稳定伊拉克的局势,应付国际和国内社会的压力,但却未能如愿。美国在伊拉克正陷入巨大的战略困境。这种困境主要是由美国伊拉克政策的缺陷造成的。具体来说,一是其战略目标缺乏可行性;二是实施手段与战略目标缺乏对应性;三是实施手段之缺乏平衡。
关键词:国际效力联合国
一伊拉克战后重建主导权的问题
众所周知,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是手段,而复制一个亲美的所谓民主政府,进而在阿拉伯世界推行西方式的民主,在中东地区获取更大的利益才是目的。美国既然已经置国际社会的反对于不顾,悍然发动对伊战争,在涉及战后政治、经济利益的问题上更加无所顾忌,执意将重建合同交给美国公司。对于联合国在战后安排所起作用的问题,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当美国需要借助联合国的影响和作用,使其战后安排带有某种合法的色彩,美国就让联合国参与战后安排的某些具体事务。但美政府高官已经明确表示,不会让联合国在伊战后重建中居于主导地位。美国国务卿鲍威尔2003年3月26目在众议院拨款委员会发表讲话时说,美国在把萨达姆赶下台后,不会将对伊拉克的控制权交给联合国。"战后安排包括安全安排、政治过渡、经济和社会重建以及人道救援等方面,如果说美国在人道救援方面不愿过多插手的话,那么它在战后伊拉克政治安排问题上就不愿防守,在伊拉克安全安排问题上更是不容他人染指。
英国在伊拉克战后重建问题上与美国存在分歧,布莱尔迫于国内议会和舆论的压力,主张联合国应在管理伊拉克的人道主义危机和帮助其战后重建两个问题上发挥主要作用。也就是说,英国不想让战后伊拉克计划在联合国框架外实施。然而,在不久后的英美戴维营峰会上,布什对此的回应异常冷淡。这时布莱尔不得不逐步改变讲话基调,不再提让联合国在伊战后重建中居于主导地位,而把目标放在争取伊拉克战后政权能够获得联合国认可上。
美国在伊重建问题上的大包大揽遭到了国际社会的同声反对。2003年4月7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指出,他希望联合国在伊战后重建中发挥重要作用,联合国的参与将给重建带来合法性。中国政府认为,伊拉克问题的妥善解决最终离不开联合国,联合国应继续在伊拉克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包括战后安排与重建问题。法国总统希拉克也表示,没有以联合国为主的多方参与的伊拉克重建是行不通的。他说:"我们已不再处于一两个国家就可以决定另一个国家命运的时代了。"。2003年4月11 俄、法、德三国首脑在俄罗斯的圣彼得堡会晤时进一步强调,联合国应该而目.必须在伊战后重建问题上发挥"中心作用"。
二联合国在伊战后重建问题上发挥国际效力的空间
在我看来看,联合国只有抓住机遇,不断完善其职能,才有可能发挥其重要的关键作用。在战后的伊拉克重建的问题上,联合国仍然有着许多发挥作用的空间。首先是对战后伊拉克人民基本生活方面的人道主义的援助:联合国有关机构对伊拉克人民进行人道主义援助,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援助,而且还应该责成美英两国对因战争所造成的民间个人的损害给予必要的赔偿,以维护国际法的严肃性,体现人道主义方面的公平公正。
其次是与取消对伊拉克经济制裁相关联的武器核查问题:安理会对伊拉克做出的经济制裁与要求伊拉克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及核查问题有关联,取消对拉克制裁必须履行由安理会对伊拉克进行核查的程序,以维护联合国的威严。
再次,监督伊拉克建立新政府的合法性:监督伊拉克新政府的重建,就是要确保伊拉克人民实现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建立自己的排除外来干涉的新政府。
最后,监督美国对伊拉克战犯审判的合法性:美国已经公布了统计伊拉克"战犯"的55张扑克牌名单。现代国际法审判战争罪犯有这样的几个途径:1.依据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2.基于国际条约的管辖,如东京审判;3.依据安理会决议,如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国际法庭。美伊两国均不是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缔约国,国际事法院无权管辖;在没有伊拉克新政府承诺的前提下,美国对这些"战犯"进行审判不仅涉及到程序是否公正,而且对拥有特殊身份的"战犯",如伊拉克副总理阿齐兹或者可能被捕获的萨达姆总统则涉及到对享有豁免权者的管辖权问题,联合国是否应该借入、监督等都关系到联合国安理会的作用和权威。
三伊拉克战争以后联合国国际效力前景浅探
联合国由三个目的不同的联合国组成,这三个联合国像人体器官一样,作用互补,彼此协调、有机地发挥作用。第一个联合国最为引人注目,即反对暴力、维护安全的联合国。这就是安理会的联合国,它拥有维持和平、实施经济制裁执行反对侵略者的集体安全行动的权力。这个联合国还包括秘书长,它有权通过外交斡旋、谈判和调停促进争端的和平解决。第二个联合国名气稍差些,它是经济安全和提供人类基本需要的联合国,由各专门机构和秘书处(大部分)组成。第三个联合国是保证人权安全的联合国,它负责蠊督托管和最终过渡的问题(如纳米比亚),由国际法院、秘书处选举协助机构、人权委员会和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构成,国际人权宣言也归于此。我们通篇讨论的就是最重要的那个联合国,即反对暴力、维护安全的联合国。
尽管经历了各种失败和挫折,联合国已成为实现广义的人类安全的强大工具。联合国在将来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只会更加重要。联合国的国际效力总体上也将会随之增强。在联合国创建者的心目中,和平与安全的概念是广义的。现在,联合国在日益变化的世界格局中不断发展。冷战结束时,联合国并未实现所有的希望,但它取得成就远远大于批评者所认可的,也比许多成员国政府所成而且以后还会继续在国际社会发挥其应有的国际效力,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不会因伊拉克战争发生根本性改变,但将进入一个困难的调整期。从历史看,联合国数度面临挑战,每次发生信誉危机时,总有人预言联合国会像国联一样破产,然而联合国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这表明,《联合国宪章》有足够的伸缩性和活动空间应对危机。从现实看,联合国此次遭遇的挑战诚然空前,而且所产生的后果也是极为严重的,但应看到,联合国虽未能阻止美国发动对伊战争,却也并没有成为美国的工具。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在联合国事务中,美国的霸权受到了抑制,美国的控制能力再下降。其次,《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不会动摇,不会受到重大原则性修改,但伊战后联合国改革步伐将被迫加快。再次,美国的作用仍将对联合国的未来走向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冷战后,美国的联合国政策更加明确和清晰,即联合国必须由美国主导,使其成为服务于美国全球战略,"服务于民主强国的有效机构"。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美国的实力和联合国的权威性决定了双方关系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从总体上看,在联合国事务中,美国意志起主导作用,如在安全、社会发展、人权以及联合国改革等许多方面,美国拥有相当大的发言权。另外,美国与其他大国关系特别是其西方盟国的关系也对联合国今后国际效力的发挥产生影响。在对伊动武问题上,法、德的却"让美国在世界面前丢尽了面子",致使彼此关系恶化。不会从根本上破坏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有效性。法、德包括俄罗斯,其实力远不及美国,因此都需要美国的支持,所以伊战后,上述各国已经在主动修复与美国的关系。
作者简介:古力尼格尔.依马木,新疆大学法学院法学09级国际刑法。
关键词:国际效力联合国
一伊拉克战后重建主导权的问题
众所周知,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是手段,而复制一个亲美的所谓民主政府,进而在阿拉伯世界推行西方式的民主,在中东地区获取更大的利益才是目的。美国既然已经置国际社会的反对于不顾,悍然发动对伊战争,在涉及战后政治、经济利益的问题上更加无所顾忌,执意将重建合同交给美国公司。对于联合国在战后安排所起作用的问题,采取了实用主义的态度:当美国需要借助联合国的影响和作用,使其战后安排带有某种合法的色彩,美国就让联合国参与战后安排的某些具体事务。但美政府高官已经明确表示,不会让联合国在伊战后重建中居于主导地位。美国国务卿鲍威尔2003年3月26目在众议院拨款委员会发表讲话时说,美国在把萨达姆赶下台后,不会将对伊拉克的控制权交给联合国。"战后安排包括安全安排、政治过渡、经济和社会重建以及人道救援等方面,如果说美国在人道救援方面不愿过多插手的话,那么它在战后伊拉克政治安排问题上就不愿防守,在伊拉克安全安排问题上更是不容他人染指。
英国在伊拉克战后重建问题上与美国存在分歧,布莱尔迫于国内议会和舆论的压力,主张联合国应在管理伊拉克的人道主义危机和帮助其战后重建两个问题上发挥主要作用。也就是说,英国不想让战后伊拉克计划在联合国框架外实施。然而,在不久后的英美戴维营峰会上,布什对此的回应异常冷淡。这时布莱尔不得不逐步改变讲话基调,不再提让联合国在伊战后重建中居于主导地位,而把目标放在争取伊拉克战后政权能够获得联合国认可上。
美国在伊重建问题上的大包大揽遭到了国际社会的同声反对。2003年4月7日,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指出,他希望联合国在伊战后重建中发挥重要作用,联合国的参与将给重建带来合法性。中国政府认为,伊拉克问题的妥善解决最终离不开联合国,联合国应继续在伊拉克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包括战后安排与重建问题。法国总统希拉克也表示,没有以联合国为主的多方参与的伊拉克重建是行不通的。他说:"我们已不再处于一两个国家就可以决定另一个国家命运的时代了。"。2003年4月11 俄、法、德三国首脑在俄罗斯的圣彼得堡会晤时进一步强调,联合国应该而目.必须在伊战后重建问题上发挥"中心作用"。
二联合国在伊战后重建问题上发挥国际效力的空间
在我看来看,联合国只有抓住机遇,不断完善其职能,才有可能发挥其重要的关键作用。在战后的伊拉克重建的问题上,联合国仍然有着许多发挥作用的空间。首先是对战后伊拉克人民基本生活方面的人道主义的援助:联合国有关机构对伊拉克人民进行人道主义援助,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援助,而且还应该责成美英两国对因战争所造成的民间个人的损害给予必要的赔偿,以维护国际法的严肃性,体现人道主义方面的公平公正。
其次是与取消对伊拉克经济制裁相关联的武器核查问题:安理会对伊拉克做出的经济制裁与要求伊拉克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以及核查问题有关联,取消对拉克制裁必须履行由安理会对伊拉克进行核查的程序,以维护联合国的威严。
再次,监督伊拉克建立新政府的合法性:监督伊拉克新政府的重建,就是要确保伊拉克人民实现在人民主权的原则下建立自己的排除外来干涉的新政府。
最后,监督美国对伊拉克战犯审判的合法性:美国已经公布了统计伊拉克"战犯"的55张扑克牌名单。现代国际法审判战争罪犯有这样的几个途径:1.依据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2.基于国际条约的管辖,如东京审判;3.依据安理会决议,如联合国前南斯拉夫国际法庭。美伊两国均不是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缔约国,国际事法院无权管辖;在没有伊拉克新政府承诺的前提下,美国对这些"战犯"进行审判不仅涉及到程序是否公正,而且对拥有特殊身份的"战犯",如伊拉克副总理阿齐兹或者可能被捕获的萨达姆总统则涉及到对享有豁免权者的管辖权问题,联合国是否应该借入、监督等都关系到联合国安理会的作用和权威。
三伊拉克战争以后联合国国际效力前景浅探
联合国由三个目的不同的联合国组成,这三个联合国像人体器官一样,作用互补,彼此协调、有机地发挥作用。第一个联合国最为引人注目,即反对暴力、维护安全的联合国。这就是安理会的联合国,它拥有维持和平、实施经济制裁执行反对侵略者的集体安全行动的权力。这个联合国还包括秘书长,它有权通过外交斡旋、谈判和调停促进争端的和平解决。第二个联合国名气稍差些,它是经济安全和提供人类基本需要的联合国,由各专门机构和秘书处(大部分)组成。第三个联合国是保证人权安全的联合国,它负责蠊督托管和最终过渡的问题(如纳米比亚),由国际法院、秘书处选举协助机构、人权委员会和难民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构成,国际人权宣言也归于此。我们通篇讨论的就是最重要的那个联合国,即反对暴力、维护安全的联合国。
尽管经历了各种失败和挫折,联合国已成为实现广义的人类安全的强大工具。联合国在将来国际社会中的作用只会更加重要。联合国的国际效力总体上也将会随之增强。在联合国创建者的心目中,和平与安全的概念是广义的。现在,联合国在日益变化的世界格局中不断发展。冷战结束时,联合国并未实现所有的希望,但它取得成就远远大于批评者所认可的,也比许多成员国政府所成而且以后还会继续在国际社会发挥其应有的国际效力,主要是因为以下几点原因:
首先,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不会因伊拉克战争发生根本性改变,但将进入一个困难的调整期。从历史看,联合国数度面临挑战,每次发生信誉危机时,总有人预言联合国会像国联一样破产,然而联合国经受住了时间的考验,这表明,《联合国宪章》有足够的伸缩性和活动空间应对危机。从现实看,联合国此次遭遇的挑战诚然空前,而且所产生的后果也是极为严重的,但应看到,联合国虽未能阻止美国发动对伊战争,却也并没有成为美国的工具。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在联合国事务中,美国的霸权受到了抑制,美国的控制能力再下降。其次,《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不会动摇,不会受到重大原则性修改,但伊战后联合国改革步伐将被迫加快。再次,美国的作用仍将对联合国的未来走向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冷战后,美国的联合国政策更加明确和清晰,即联合国必须由美国主导,使其成为服务于美国全球战略,"服务于民主强国的有效机构"。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里,美国的实力和联合国的权威性决定了双方关系既相互依赖,又相互制约。从总体上看,在联合国事务中,美国意志起主导作用,如在安全、社会发展、人权以及联合国改革等许多方面,美国拥有相当大的发言权。另外,美国与其他大国关系特别是其西方盟国的关系也对联合国今后国际效力的发挥产生影响。在对伊动武问题上,法、德的却"让美国在世界面前丢尽了面子",致使彼此关系恶化。不会从根本上破坏联合国集体安全体制的有效性。法、德包括俄罗斯,其实力远不及美国,因此都需要美国的支持,所以伊战后,上述各国已经在主动修复与美国的关系。
作者简介:古力尼格尔.依马木,新疆大学法学院法学09级国际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