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新劳动合同法 努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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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通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河南南阳天孚实业有限公司贯彻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的几个问题,谈几点认识。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学习;实践;反思
  作者简介:黄丽(1975-),女,河南南阳人,南阳天孚实业有限公司行政事务部主任,经济师、政工师、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企业文化师,主要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河南 南阳 47467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新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这部法律的颁布实施一方面进一步明确了劳动合同的法律地位,为规范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在为劳动者提供“保护伞”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增加了用人单位的劳动成本。笔者就河南南阳天孚实业有限公司贯彻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的几个问题,谈几点认识。
  河南南阳天孚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孚公司)是河南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鸭电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为鸭电一、二期四台火力发电机组提供辅助生产、后勤保障服务。天孚公司现有员工405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人员92人,劳务派遣工161人,其余152人为劳务外包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如何利用新劳动合同法进一步做好天孚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我们亟需面对的新课题、新挑战。根据天孚公司独特的业务性质和用工特点,经与南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监察科及劳动监察大队的有关专家进行多次沟通,并参照电力后勤企业的先进经验,我们就新劳动法的制度创新、有关规定和对企业的影响进行解析后,采取了五项有力措施,确保了天孚公司劳动关系的稳定。
  一、新劳动合同法的制度创新与突破
  新劳动合同法在理念和制度方面有诸多的突破,增加了许多新的规定,笔者看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1.扩大了法律适用范围
  新劳动合同法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适用范围: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和非全日制用工。
  2.规章制度制定程序愈加严格
  新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新劳动合同法明显加大了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以及员工在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的权利,强化了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的法律程序。
  3.增加了多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必备条款是指劳动合同文本中必须具备的内容,如果劳动合同缺少此类条款,劳动合同就不能成立。
  新劳动合同法在现行劳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的基础上,删去了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内容,同时增加了工作时间、工作地点、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内容。
  4.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加重
  新劳动合同法首先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做了明确的界定。即“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是较为宽泛的,但超过这个时间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5.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
  现行劳动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在上述条款的基础上,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
  (1)取消了现行劳动法的“同意续延”,改为只要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龄满十年,员工即可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增加了新的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形,即1) “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2)“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6.竞业限制与保密条款“意思自治”
  新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明确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的规定。与现行劳动法相比,新劳动合同法的主要变化在于。
  (1)竞业限制的最长期限由三年变为了两年。
  (2)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给付时间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并且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
  (3)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的标准均按双方约定执行。
  7.严格限制违约金的适用范围
  现行劳动法未对违约金的适用范围作全面、细致的规定,新劳动合同法以禁止性的法律规范对违约金的适用范围作了严格的限定,规定违约金仅限于竞业限制和出资培训两种情形。
  除了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适用于用人单位的违约金。
  8.放宽了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现行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有以下四种情形: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新劳动合同法增加了两种情形。
  一是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二是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等”。
  在上述情形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法定义务。
  9.扩大经济性裁员的范围
  根据现行劳动法的规定,经济性裁员仅限于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两种情形。
  新劳动合同法增加规定了几种新的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的情形,一是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二是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同时,新劳动合同法也补充规定了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中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即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由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10.对劳务派遣的规范与限制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在国内市场上一直备受争议。目前规范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极少,基本上是立法的空白点,因此,新劳动合同法整整用了十一个条款来规范劳务派遣。
  此次劳务派遣新的规定中对用人单位影响较大的变化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务派遣单位应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3)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等。
  (4)具有劳动违法行为的劳务派遣单位以及实际用工单位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劳务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共同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6)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11.加大对试用期劳动者的保护力度
  新劳动合同法在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基础上,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将试用期细化,加大了对试用期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具体规定是。
  (1)劳动合同期限在三个月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
  (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4)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天孚公司贯彻实施新劳动合同法的实践
  新劳动合同法在1994年劳动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对员工的保护力度,提升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新法出台后,给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带来一些新问题、新挑战。为此,我们在深刻理解新劳动合同法的精神实质,结合天孚公司当时的劳动关系现状,采取有效措施,依法正确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降低和减少天孚公司的违法用人成本,切实保障了劳动者和公司的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主要措施如下。
  1.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根据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一是从2008年1月1日起,制定了如下制度: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劳动考勤、职工奖惩等劳动管理规定。特别是劳动合同管理中重点对试用期及劳动合同解除的条款详实,涵盖全部可能出现的情况。
  二是在制定以上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经全体职工或由职工代表讨论,由职工代表通过决议或会签的方式决定,并通过电子邮件或培训的形式传达到全体员工,因为在新劳动合同法中规定,所有违法用工举证的责任全部是在用人单位。
  2.清理现有的劳动关系,建立新的劳动关系并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对订立劳动合同规定必须做到:(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与员工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如果双方再次续约,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4)劳动合同必须注明工作地点。
  根据以上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天孚公司重点进行实施的内容。从2008年1月1日起,天孚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
  3.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是雇佣与实际使用相分离,涉及三方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即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之间以及实际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法律关系。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天孚公司在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制度时注意了以下几点。
  (1)严格审查劳务派遣公司的资质。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天孚公司主要是与南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设的人才交流中心合作,因此不存在此类问题。
  (2)劳务派遣单位(人才交流中心)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3)天孚公司与人才交流中心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要注明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4)天孚公司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有关岗位的协议,明确岗位技能要求及相关的劳动纪律。
  4.做好劳动合同签订的后续管理工作
  严格进人程序,打造严肃、严格的人员“招聘流程”,所有人员一律按笔试、面试、身体检查及背景审核,才能进入培训程序,培训考试不合格,一律淘汰,减少了人情关。建立月度、年度绩效考核管理,不胜任工作的也要坚决予以辞退。
  5.保留好日常人事管理文档,为下一步举证做好充分的准备
  劳动者只要遵循法定程序,随时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未有法定条件,不能随便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依据法定条款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提供“充分确凿证据”。因此,在规章制度的执行过程中,我们注意收集相关证据,保留好日常人事管理文档,为下一步举证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实践后的反思
  天孚公司自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共与405位在职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依法缴纳了各项社会保险,至今未发生一起劳务纠纷,我们认为:企业和员工,就是水和鱼的关系,企业因为有了员工而生机盎然,员工因为有了企业而成长发展。《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是一个很好的契机,作为用人单位,我们借此促进了劳动关系的改进,使我们的人力资源管理有了很大的提高。主要有以下几点感悟。
  1.企业应树立正确意识,主动适应《劳动合同法》
  企业应树立正确意识,主动适应《劳动合同法》,企业观念不能片面强调“效率优先”的阶段,更不能过多第依赖从劳动力身上赚取利润,只有转变企业的经营理念,创造宽松和谐的企业文化,谁能适应这一点谁就能有发展,有竞争力。
  2.签订劳动合同宜早不宜迟
  企业应在招用员工入职之前签劳动合同,最晚在入职当天签。否则企业一旦出现失误,会让工作陷入被动。如在员工开始工作之后再签合同,假如员工再提出其他要求时企业不想满足,员工拒绝签合同,超过一个月的,企业将要支付双倍的工资。并且在《劳动合同法》模式下,法律条款刚性也明显增加。
  3.留住员工的心才是根本制胜之道
  尽管《劳动合同法》给了企业一些操作和规避的空间。但是,如果一个企业寄希望于钻法律空子来节约成本、留住员工,这种应对之策是不可取的。要留住一个员工,关键在于留住他的心,而不是完全依靠所谓的“制度设计”或者“条款约束”。规范劳动用工,提高企业自身的吸引力,留住员工的心,这才是最成功的人力资源管理。
  四、结束语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于企业是一个严峻的挑战,某种程度上说,这样的解释是片面的,因为它更多侧重于人力资源管理对法律变化的应对。人力资源是以人为基本内容的,最终的目的应该是促成员工和企业共同健康和谐地成长。从我们公司贯彻执行新劳动合同法的实践也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因此:只要我们的人力资源管理者在制定人力资源的架构时已经充分的考虑了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利益,而不是纯粹从企业利益出发,就不会在面对新法时有失措之感。
  (责任编辑:苏宇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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