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日梦与乌有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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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是我的白日梦
  一盆扶桑爱上了草原
  一颗钻戒爱上了大山里的矿脉
  一片城市的西郊爱上了祖国大西北
  一扇窗子爱上了整个苍穹
  一道并不成立的命题爱上了绝对真理
  把你当成终点,太辛苦
  幸福被拦腰斩断,我被冠冕堂皇的生活除名
  你只是、只是我的白日梦
  我要的是最低限度,以便对人世彬彬有礼
  我自己关自己的禁闭,专心致志等你的消息
  一生的光阴全都用来越轨和走神
  这是路也《白日梦》中的最后两节。我以为“白日梦”很能说明路也与诗歌之间亲昵又冲突的关系,通过这样一种梦的形式,诗人与诗歌,与世界发生某种或深或浅的联系,这种联系可以说是与生俱来、深入骨髓、不切实际、奋不顾身的。如果模仿诗人的笔法来注解的话,就是——一个山东姑娘爱上了诗歌。
  一、“我来自孔孟之乡”
  路也出生于山东济南历城,毕业于山东大学中文系。山东之于她,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地理意义上的故乡。
  “洪楼”里飘摇的大学时光,“舜耕路”上耕耘的理想,“八里洼”抬头见山,低头见水的日子,全被路也悉心记下,在她的诗篇中熠熠生光。
  地域观念属于个体写作背景研究中的一个命题,它所涉及的方面主要体现为各种与地域有关的对写作具有某种钳制性的因素。这里必须追问的是诗人笔下的地域观念对写作的质的规定性是什么?齐鲁大地哺育了诗人,深受孔孟思想浸淫的她却与这种强大的精神传统唱起了反调,在她看来:“在孔孟之乡写诗就是在一个最没有氤氲诗情的地方写诗,就是在一个最正统最压抑的地方张扬个性追求浪漫,这等于说要在沙漠和戈壁滩上栽种兰花了。孔孟儒家学说讲的是中庸之道,要求不偏不倚,不走极端,始终要循着一条正确的道路前进,要克己复礼,要男女授受不亲,要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还要记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其最过火最颠狂的行为也無非就是‘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而诗歌精神与孔孟精神正好相反,它是一种偏执的、纯真的、彻底的艺术,有时候它简直是奋不顾身的。”①可以说,深爱着故土的路也,又是这片土地上培养出来的“逆女”。
  这种叛逆体现在对教师的身份认同上,是路也的诗歌精神与孔孟精神发生冲突的一个具体表现。儒家认为“孝亲尊师”是德性之根本。“教师”身份在诗歌中的出现,不仅有角色上的意义,更是一种普遍经验的象征,起着细节润色、抛砖引玉的作用,通常意义下的“师”或“师道”被路也轻松地颠覆了:
  梳着两根辫子,站在讲台上
  亚麻裙的颜色和款式都很为人师表
  先讲序论,之后材料主题结构语言
  这照本宣科的人生如一块蜡
  隐约可见“理所当然”的字样
  ——《舜耕路》
  然而,路也在解构的同时,也在建构。寻求另一个精神家园,建构一个不同于齐鲁大地的“子虚之镇乌有之乡”,成为路也平衡诗歌精神与孔孟精神的选择。由此,我们就看见另一组风格的地域名词出现在诗人的笔下:江心洲、江南、扬州、杭州、海岛、江滩……“我曾经深深地爱过江南,如果说山东的质地是青铜是棉布,那么江南的质地就是玉,是丝绸。从鲁国到吴国,我有着双倍的乡愁。2004年我以长江中下游平原为背景,在诗里为自己营造出来一个精神上的子虚之镇乌有之乡,这个子虚之镇乌有之乡里展现的全是我一直无比热爱着的世俗的、具体的、日常的生活。”②
  2004年,路也写了江心洲系列。2004年6月到12月,半年之间她写了上百首诗。江南,这个心理意义上的家园的发现与出现为路也的诗歌创作提供了灵感之源。那么,为何占据诗人心扉的是江南?这个地域的产生与下面的论题有关。
  二、阳光下的“蕨类植物”
  上世纪六十年代末,喊着“冬梅”,一个巷子里会冒出十来个脑袋,户口簿一亮出来,就有几十个“冬梅”微笑着,脸贴着脸。一个姓路叫冬梅的女孩,毅然从“之乎者也”这样毫无任何意义的虚词中挑出一个“也”为自己命名,以示区别。然而,她的独特并不仅仅在她的名字——路也。
  她是一位地地道道的女诗人,她不避讳女性的身份而故作坚硬;她可以在诗中旁若无人地抒发自己的相思之苦、爱恋之深;她把梅花、桂子、茉莉当成自己的姐妹;她可以从容地幻想自己是那断了仕途的官人的云鬓轻挽的娘子;她会细细“品尝”一份农家菜馆的菜单;她还可以对牛仔服大放厥词而对花边连衣裙情有独衷;她还会用梦和花衣裳去打扮梦想中奶糖般的女儿;她对年龄有本能的敏感却又强调三十岁和二十岁的区别仅仅在于一个是30,一个是20……
  这种女性本然的流露从一个侧面为我们提供了生在北国的路也热爱江南的答案。如果城市和人一样,也有“性格”或者“性别”,那么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最男性化的城市只可能在华北、西北和东北,是慷慨悲歌,壮士远行,哥哥走西口,好汉上梁山的地方;是强人落草,响马劫镖,枭雄逐鹿问鼎,豪侠比武论剑的地方;而南方,特别是水边的城市,多少有一些“女人味”,或者大家闺秀、小家碧玉,或者宝钗初嫁、文君卖酒,温香软玉、柔情似水的味道。如此想来,一位愿以梦为友、与诗做伴的年轻女子天生就该属于江南,她熟悉江南就像熟悉她的闺房,她热爱其中的一切针头线脑,以及如缕不绝的爱,和一点点的怨。如果说路也把江南当作自己的居所来热爱,那么北方是否可以被视为男性而进入女性的情感世界呢?事实上,不管是在她的小说《冰樱桃》还是她的诗歌中,都可以看见一位“西去客人”的形象。她把浓烈的情感寄托给来自西北大地的男子而非江南的白面书生,显然她也认同城市的性别之差,显然她对江南的爱与“西去客人”的情感是从两个不同方面流露出的同一种女性气质。
  据说“南人北相”或“北人南相”是一种“贵相”。路也一副薄薄的身子骨,温婉、安静、羞涩的样子恰是“北人南相”的一个典型,我不知道这种样貌特征是否给她带来了福气,但这种融合南北性格的精神特征却给她的诗歌带来了“可贵的相貌”——一方面,“路也的诗在语言运用上的淋漓酣畅,洋洋洒洒,或许也体现了她在性格气质方面的某些优势。”“从她的诗里,你见不到某些流行歌曲某些港台诗歌里的那种故作媚态故意夸张的矫情、小家子气和诘曲声乐文理不通的语句。这或许与路也作为一个诗人的真率坦诚以及北方女子的爽朗豁达有关”;③另一方面,诗人自感“在那里我感觉自己不是一个外来者,而是一个土著”。正是在“我的南方和我的北方总在相互思念”(《候鸟》)的情况下,我们得以在诗人的笔下见到如此真率、大胆的爱情誓言,如此细腻、琐碎的细节刻画,北方的豪气与南方的缠绵。这样富有力度的表达与诗人“绿色写作”的诗歌观是相吻合的——“我愿我的诗质朴、天然、性情,语言像亚热带雨林一样生机勃勃,我还愿意别人在我的诗里看到大自然,哪怕在现代社会这大自然已是残山剩水,我愿我的诗歌成为私人情感与地域生存相融合的记录。”④在这种愿望的驱动下,诗人一手拿着诗笔,一手拿着画笔,为我们展现她的一片植物天地:长着金黄色睫毛的油菜花,出生相当于女学生的丁香,彬彬有礼、眉清目秀、舞文弄墨的水杉,被炒成霉干的马齿苋还渴望回到山坡重新发芽,唱红红的颂歌的番茄和张灯结彩的辣椒共同欢庆丰收的好日子……路也笔下的植物,更像她的闺中密友,说起来,没完没了,带着一种隐秘的兴奋。其实女性自身,无论从生理结构还是心理状态来看,都更契合大地,是一种更为植物性的生物,而路也更像是一朵柔弱的花向着刚强的姿态开放。她也曾描绘过一张自画像:“这跟蕨类植物有些相似,低等、古老、原始、简单、固执,在角落里矮矮地生长着,只需要很少的一点阳光,就可以绿成一大片。”⑤正是这种被赋予强烈的地域个性的女性精神,引发了路也对诗歌做出与众不同的思考。   三、“最不会妥协的文体”
  路也认为 “诗歌是最不会妥协的文体”。如果偷换一下概念,颠倒一下语序,我以为以下结论照样成立:1、对于诗歌这种文体,路也是最不会妥协的。2、诗歌这样的文体是属于最不会妥协的路也的。3、最不会妥协的路也是属于诗歌这种文体的。不管谁属于谁,也不管诗人多次澄清:“不是诗歌需要我,而是我需要诗歌。”反正,诗这种文体和不妥协这种精神都融入了诗人的生命中。写诗对于诗人而言,是出自生命本能的,是一种关系到生存的需要:“在某个背景之下,不写就很难受,度日如年,像发高烧,我大致上是一个行动保守、想法却胆大妄为的人。写这些诗似乎可以缓解紧张情绪,可以让我自己得以熬过一天又一天,它们像拐棍支撑着我,还像一个容器盛下了我的某种罪恶念头,这样可以使我在日常生活中显得既正常又规矩,看上去完全是良家妇女的样子,它们的确起了这样的作用。”⑥而类似这种从自我出发的表述也构成了路也诗观的独特性:她在乎的是诗,不是观念;她强调的是情感,不是理论;她注重女性,但不提主义。
  当然情况也有例外的时候,她曾经在公开场合说过:“我试图用充满着现代主义理念的写作技法写出这种生活的古典与优雅,写出现代女性的精神光芒,写出刚柔相济的品性。”⑦这句话的后半部分,毫无疑义,路也做到了,而且表现得很出色,但前半部分的“主义”和“技法”的提法不禁让人生疑:她不是表白过“生活完全没有章法/我的技巧是无技巧/我的秘诀是没有秘诀”(《两点之间》)吗?她不是“一向很害怕那些与具体作品无关的振振有词,那些在只拥有名词而未弄清这名词的涵义更无实物的情况下进行的空空之争”⑧吗?可是把这句话还原到当时的具体语境中结合上下文就可以更明确地体现诗人的用心。这番话是诗人在2005年9月23日首都师范大学驻校诗人入校仪式上的致答辞。“驻校诗人”活动的初衷与缘起,诗刊社编委林莽说得很清楚:“它能够促进大学教育与诗歌的结合,一方面诗人在高校可以获得更全面的知识,改进自己的思维方式;另一方面大学也可以与当下的创作者沟通,为研究者与创作者的全面交流提供机会。”在这种背景之下,路也的发言也就传达出更多的信息:第一、她提到了“主义”“技巧”,但没有更实在的内容,她还是遵循本性,对流行采取下意识的回避,对大众时尚采取叛逆的姿态。第二、这番说法很符合深知学院知识特征,同时既为高校教师,又为驻校诗人的身份。第三、实际的需要与内心的要求所构成的矛盾是诗人在生活与写诗之间众多冲突中的其中之一种,而诗人已学会如何自嘲并轻松化解。她在第三届华文青年诗人的颁奖会上的发言可以进一步印证我们的猜测:“我的诗歌与我的生命状态密切相关,而与功名成就无关,与流派无关,与写作抱负无关,它就像女人做针线活一样,于我只是一种日常状态。往往我某个阶段的生命状态会决定一首诗的好坏,我从来不信赖那种过分强调技巧的诗歌,只有技巧的诗歌等于装配车间里生产的机器零件。我在课堂上常常对学生分析诗歌,用医学院里的人解剖尸体的方法分析某一首诗,但是说实话我自己并不相信,我对一件我自己并不相信的事情却做了许多年,这真是一件很幽默的事。”⑨
  其实,路也的诗就是其诗观的最佳体现。以《两点之间》为例,诗人自身饱含的“郊区的激情”,以及对诗歌写作的愿望、理想、态度,甚至其诗歌特色都能从《两点之间》这首诗反映出来。虽然这首诗并不见得最优秀,诗人对它也并不太满意⑩,但它却比较集中地体现出诗人的诗歌观点与一个特定时期的创作特性。
  理解一首诗的关键往往隐含在它的标题中。“两点之间”这个标题,是否有具体的所指?关键是在“点”,哪两点?还是在“之间”,在行走于“之间”的方式?或者另有含义?如果我们能读出“两点之间”的含义,我们就找到了解读诗歌的密码。路也的诗歌让人觉得自然亲切,我觉得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诗的开头很明朗,“我以什么迎接你的到来/用我的缄默和木讷么/还是用我的贫寒、拙笨,以及无可奈何”,她清除了那层艺术与技术的空气,因为这空气会为公众对诗歌的态度设置一层雾幛,所以读者进入得很快,没有什么障碍。但诗人的不简单就在于她不是一味的简单,紧接着就出现了出奇制胜的句子:“人生苦短,却还要迂回曲折/我这个良家妇女/走起路来婚姻环珮叮当/青春却像沿阶草一样不声不响”,一开始,诗人就勇敢直面女性婚姻问题,这让人联想到“两点之间”必然与生活、情感有关。接下去,诗人调动自己大脑里的成语库,成语脱口而出,要用的時候尽情地调兵遣将,呼风唤雨,加速了叙述的节奏。享受了成语带来的节奏感和速度感之后,意象又密集地涌来,这些意象在路也的其它诗中也比比皆是:娃娃(女儿)、真理、法律、丁香,与数学、数字有关的“数以吨计”“一毫米”“几倍”“辅助线”“弧形”等等,以及与季节相关的,一些诗的标题即直接以季节示之,如《夏天过去》《十二月》《第十个冬天》等。如此看来,诗歌是文明的女儿,它的每一行总让我们想到以往的、先在的事物,从某种程度上说,对诗歌的阅读也是对诗人个人写作史,甚至是整个诗歌史和文明史的回溯。
  优秀的诗歌通常既是关于人的存在的一个隐喻,又是关于诗歌本身的一个隐喻。这种品质从第五节开始有所表现,其中提到“以诗相赠”是种“古老笨重的方式”,还有第10节中以“除了写诗什么都不会”来形容自己的“笨”。在我们看来或许是浪漫的天才的事,诗人却用嘲弄的口气来表达,其实打心底里是热爱诗的正是诗人自己,那么这种不一致性恰恰流露了诗人对诗在现代生活中的处境的担忧:“从当今诗坛来看,受网络的影响,写诗似乎变得‘容易’起来,似乎一个人种不了庄稼,办不了公司,开不了车床,做不了家务,就可以去写诗了,于是诗歌呈现出一种虚假繁荣。这种分行的文体似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随时随地都可以制造出来。”{11}冰山的一角仿佛逐渐露出了形迹,我们有理由猜测两点之间的另一端维系的是诗。读到最后一节,“藏”这个小标题除了表示对感情的处理方式外,还深刻地表明了对诗的态度:“这是永生的纪念/我要随身携带,一直到达暮色沉沉的天边/它和我无比亲密,被当成某个身体器官/扔掉所有行囊我只要它/就像我在世间目不斜视只看见了你”,至此,我们完全看清了诗所牢牢树立的那一点,另一点则是诗人同样热爱的世俗生活,贯穿始终的“你”也不只是作为聆听者的人或诗人爱慕的人,它更可以理解成是“诗歌”——诗人一生的伴侣,而所有这些爱恨、纠缠、牵绊都源于诗。
  注释:
  ①②⑦路也:《来到北京》,出自路也第二部散文随笔集《新“女戒”》(未定稿)。
  ③杨匡满:《序》,路也:《风生来就没有家》,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第2-3页。
  ④⑤⑧路也:《诗歌腌渍的果脯》,《诗刊》2005年第5期。
  ⑥2006年3月28日给笔者的回信。
  ⑨{11}路也:《我的方式》,出自路也第二部散文随笔集《新“女戒”》(未定稿)。
  ⑩“那些诗我现在看上去是不怎么满意的,但前时刚刚写出来时,却自我欣赏得很。……现在回过头去看,我写这些诗的时候,似乎有些燥狂抑郁症。”2006年3月28日给笔者的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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