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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启动以来,郯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确定工作方案,有序推进工作。工作中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多、时间紧迫等问题,今后工作中应创新工作方法,妥善调处各类纠纷,加快数据库建设,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按时、全部完成。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9-0279-01
引言
郯城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辖区面积1195.12平方公里。辖1个街道办事处9个镇3个乡,616个行政村,总人口94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郯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周密,运作规范,督导有力,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 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强化宣传。郯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郯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政府、村委会设立相应机构,做到“一镇一案”、“一村一案”。在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共出动宣传车40余辆次,发放明白纸10000余份,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传达到村到户,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科学谋划,优化工作流程。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充分衔接,以规划确定的村庄控制红线作为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界线;在资料收集阶段,将分家析产、房地产转让、继承等变更登记工作前置考虑,统筹安排,将相关资料一并收集,避免“一户多宅”现象。针对农民居住分散、提交资料不方便的问题,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做到现场调查与收集登记资料同步开展。
(3)严格权属审核审批,“确实权、颁铁证”。 研究制定《郯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审制度》,实行国土局牵头,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村委会配合,群众参与的集体会审模式,对无权属来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逐宗会审是否符合登记发证条件。对符合确权发证条件的宅基地进行集体认定,对不符合确权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划分为暂不予确权发证、只登记不发证及不予确权发证等类型分类处理。建成地籍系统专网,连接县国土局及各国土所(分局)客户端,实现登记发证系统的联网运行,提高工作效率。
(4)整合项目资源,加强成果质量控制。在全省率先将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村庄1:500地形测量两项工作有机结合,捆绑招标,同步实施,同步质量控制,节省工作经费400余万元,实现提升工作效率70%以上。实行“作业队伍自查、监理单位核查、县国土局抽查”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倒逼前期工作做實做细,做到“外业精确、内业清楚、公示无异议、验收能通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2 主要成效
全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已审批登记发证500个行政村159977宗地。在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同时,强化信息化建设,建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库系统,管理系统正边建边用。国土资源导报刊登了《郯城局六举措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质量》的文章,对郯城县的做法进行宣传报导。郯城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办理流程、运行机制、受理范围以及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办理流程、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县、乡两级服务平台已配套到位,可为下一步产权交易或融资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让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尽快惠及广大农民群众,达到“颁了证、赋了权、扎了根、定了心”的目标和效果。
3 存在问题和建议
尽管郯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存在已建成的住宅缺少权属资料,宅基地占用面积超过规定标准,一户多宅等历史遗留问题给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带来困难。二是权属争议多,权属争议调解难度较大。部分村界争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时间久远,当事人和知情人员已发生较大的变化,一时无法协调处理,引发矛盾和纠纷。三是时间紧任务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进度有待加速 。全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涉及500余村,191562宗地,内业工作量庞大细致,质量要求较高。四是所需经费多。项目实施和监理、土地证书购置、软件和硬件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较多,对财政有压力。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严格按照政策抓好落实。
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妥善处理好各类权属纠纷,学习先进经验,强力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村庄地籍调查的外业控制测量和细部测量,以100%的正确率将土地证书按时发放到村、到户,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二是加大软件开发力度,全面实现土地登记信息化。全面建设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努力实现全县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自动化、网络化和信息化。三是充分利用调查成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调查成果在农村土地整治、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耕地保护、执法检查等各个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关尼亚,尚作为.明确边界权利促进社会和谐——辽宁省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J].国土资源,2012,(4):49
[2] 刘艳,张腊梅.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及解决路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13,(9):13-15.
[3] 张亮.青岛市崂山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初探[J].山东国土资源,2014,30(2):88-90.
[关键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5)39-0279-01
引言
郯城县位于山东省东南部,辖区面积1195.12平方公里。辖1个街道办事处9个镇3个乡,616个行政村,总人口94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政策文件以及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省国土资源厅、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郯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组织周密,运作规范,督导有力,进展顺利,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1 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强化宣传。郯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县政府常务会议进行了认真研究部署,成立了以分管县长为组长,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郯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各乡镇政府、村委会设立相应机构,做到“一镇一案”、“一村一案”。在广播、电视、政府门户网站开辟宣传专栏,共出动宣传车40余辆次,发放明白纸10000余份,将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传达到村到户,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2)科学谋划,优化工作流程。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充分衔接,以规划确定的村庄控制红线作为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范围界线;在资料收集阶段,将分家析产、房地产转让、继承等变更登记工作前置考虑,统筹安排,将相关资料一并收集,避免“一户多宅”现象。针对农民居住分散、提交资料不方便的问题,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做到现场调查与收集登记资料同步开展。
(3)严格权属审核审批,“确实权、颁铁证”。 研究制定《郯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会审制度》,实行国土局牵头,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村委会配合,群众参与的集体会审模式,对无权属来源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逐宗会审是否符合登记发证条件。对符合确权发证条件的宅基地进行集体认定,对不符合确权发证条件的宅基地,划分为暂不予确权发证、只登记不发证及不予确权发证等类型分类处理。建成地籍系统专网,连接县国土局及各国土所(分局)客户端,实现登记发证系统的联网运行,提高工作效率。
(4)整合项目资源,加强成果质量控制。在全省率先将全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与村庄1:500地形测量两项工作有机结合,捆绑招标,同步实施,同步质量控制,节省工作经费400余万元,实现提升工作效率70%以上。实行“作业队伍自查、监理单位核查、县国土局抽查”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照验收标准,倒逼前期工作做實做细,做到“外业精确、内业清楚、公示无异议、验收能通过”,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整改,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2 主要成效
全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已审批登记发证500个行政村159977宗地。在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同时,强化信息化建设,建成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建库系统,管理系统正边建边用。国土资源导报刊登了《郯城局六举措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质量》的文章,对郯城县的做法进行宣传报导。郯城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融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的办理流程、运行机制、受理范围以及农村“三权”抵押贷款办理流程、要求等作了明确规定,县、乡两级服务平台已配套到位,可为下一步产权交易或融资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真正让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尽快惠及广大农民群众,达到“颁了证、赋了权、扎了根、定了心”的目标和效果。
3 存在问题和建议
尽管郯城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多。存在已建成的住宅缺少权属资料,宅基地占用面积超过规定标准,一户多宅等历史遗留问题给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带来困难。二是权属争议多,权属争议调解难度较大。部分村界争议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由于时间久远,当事人和知情人员已发生较大的变化,一时无法协调处理,引发矛盾和纠纷。三是时间紧任务重,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工作进度有待加速 。全县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涉及500余村,191562宗地,内业工作量庞大细致,质量要求较高。四是所需经费多。项目实施和监理、土地证书购置、软件和硬件设备购置等所需经费较多,对财政有压力。对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解决,严格按照政策抓好落实。
在下一步工作中:一是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完成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妥善处理好各类权属纠纷,学习先进经验,强力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加快村庄地籍调查的外业控制测量和细部测量,以100%的正确率将土地证书按时发放到村、到户,确保农民合法权益。二是加大软件开发力度,全面实现土地登记信息化。全面建设地籍管理信息系统,努力实现全县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自动化、网络化和信息化。三是充分利用调查成果,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调查成果在农村土地整治、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用地流转、土地征收、耕地保护、执法检查等各个方面的基础性作用,积极服务县域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1] 关尼亚,尚作为.明确边界权利促进社会和谐——辽宁省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J].国土资源,2012,(4):49
[2] 刘艳,张腊梅.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及解决路径.山西农业大学学报,2013,(9):13-15.
[3] 张亮.青岛市崂山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初探[J].山东国土资源,2014,30(2):8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