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古典诗歌中修辞格的翻译历来是汉诗英译中的一大难题。特别是那些基于汉英两种语言和文化的差异而很难在英语中找到对应表达方式的修辞手段,更为译者主体性的发挥提供了契机。本文以《红楼梦·金陵判词》的修辞翻译为例,就四种英译里译者主体性的具体表现展开探讨,以期对古典诗歌中修辞格的翻译理论和实践有所启示。
关键词:古典诗歌 《金陵判词》 修辞翻译 译者主体性
一、引言
修辞格是组成诗歌的重要部分。在古典诗歌中,诗人为了使语言鲜活或曲折达意,经常使用各种修辞手段。如何在古诗英译中形神兼备地将这些修辞传达出来,是对译者的一大挑战。作为小说的谶语,《红楼梦》中的《金陵判词》通过多种修辞格的运用,隐晦地对小说人物的未来命运做了总结性的预叙,其翻译难度更是非同寻常。本文将以杨宪益、戴乃迭夫妇(以下简称“杨译”)[1]、英国汉学家大卫·霍克思(David Hawkes)、约翰·闵福德(John Minford)翁婿(以下简称“霍译”)[2]、邦索尔神父(B. Seaton Bonsall)(以下简称“邦译”)[3]和英国驻澳门领事馆副领事乔利(H. Bencraft Joly)(以下简称“乔译”)[4]的判词英译为研究对象,就各位译者在修辞翻译中主体性的表现展开探讨。
二、译者主体性的定义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译者的身份一直存在争论。译者到底是“隐形人”还是“有形人”,学者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20世纪70到80年代,随着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译者主体性”成为译学研究的一大重要命题。屠国元和朱献珑把“译者主体性”定义为:“译者在受到边缘主体或外部环境及自身视域的影响制约下,为满足译入语文化需要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一种主观能动性,它具有自主性、能动性、目的性、创造性等特点。”[5](P9)我们也认为,在文学翻译中,译者身兼双重身份:原作的读者和译作的创造者。首先,译者对原作的理解或多或少会受到本人价值评判标准、语言水平、文化修养、生活阅历和审美情趣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形成一种对原作主观的、历史性的理解;其次,译者在按照此种理解进行翻译的过程中又可能会受到自身翻译观和翻译目标的左右。[6]
三、《金陵判词》的修辞特征
《红楼梦》第五回中,宝玉在景幻仙姑陪同下梦游太虚幻境,看到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共十四首附有插画的判词,但不懂它们究竟意为何指。而根据曹雪芹的创作意图,这些判词是对小说中至关重要的十五位女性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命运结局的暗示性预叙。通过多种修辞手法的巧妙运用,作者含蓄地向读者表述了关于小说情节发展走向的总体构思。据笔者粗略统计,十四首诗中约有修辞手法10余种、40余处,包括反问、比喻、婉词、夸张、双关、析字、藏字、回文、借代、用典等。
四、译者主体性在《金陵判词》四种英译里的体现
《金陵判词》的谶语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修辞手段的运用而实现的,而这些修辞手段无疑增强了作品的审美内涵和文化意蕴。它们在给译者带来困难的同时,也为译者主体性的发挥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因为“审美信息、文化内涵越丰富的作品,其翻译难度就越大,就越需要发挥译者的创造性。”[7](P22)
(一)英语中有对应修辞格的翻译
通过文本细读比较,我们发现,即便是英汉语言中最常用且都存在的修辞格,如比喻、反问、婉词、夸张等,四个译本里也表现出了不同的取舍。囿于篇幅,我们仅以比喻和反问为例来探讨各位译者的主体性。在描写迎春的判词“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一句中,曹雪芹以“花柳”来暗喻她的“娇弱,经不起摧残”[8](P57)。杨译紧扣原文,仍以暗喻“Fair bloom, sweet willow in a golden bower”译出,但可能是担心译文读者无法了解此暗喻的含义,创造性地为“bloom”和“willow”加上了“fair”和“sweet”两个形容词,帮助译文读者可以迅速地将其与此诗中的美貌、娇弱的女主人公联系起来。霍译则采用了意译,完全省略了比喻,出于对诗歌音韵美的追求,把诗文译为“To cruelty not used,your gentle heart”,与下一句“Shall,in a twelvemonth only,break apart”押尾韵。邦译中同样略去了比喻,译为“A daughter from the women’s apartments of a nobleman’s house”,着重对“金闺”一词语义的表达。而乔译中此句的译文为“Though fair thy form like flowers or willows in the golden room”,把原文中的暗喻转换成了明喻。
再以反问为例,李纨判词中的“到头谁似一盆兰”一句。此处“兰”暗指李纨的儿子“贾兰”,在贾家家道中落之后,贾兰考中举人,李纨母以子贵。此句意为“到头来谁能比得上她那一盆兰”[9](P39)。杨译“Who can bloom like the orchid at last?”和邦译“When it comes to a head, who is like a bowl of orchid?”虽都以疑问句形式译出,但似乎失却了反诘的意味;霍译却采取了意译,用肯定句“Yet, when all’s done, her Orchid was the best.”译出;而邦译也对此句作了灵活变动,译文“Who ever can like a pot of the olea be winsome!”除了将原文中的反问改译为感叹句,还把“兰”改译成了“olea”(在乔译中此词多用来翻译“桂”),此举颇令人费解,因为原作中“兰”字大有深意,此处兴许是乔氏的误译。
(二)基于汉语语言形式的修辞格的翻译
那些基于汉英两种语言的差异,借助汉语特有的语法、语音、内部符号等反映汉语特色的修辞手段,如双关、析字、藏字、回文等对于译者来说更是困难非常。冯庆华曾从翻译的角度将修辞格划分为三类:可译,难译,不能译。他认为,排比、比喻、反问、婉词等可译;双关、借代等难译;析字、藏字、回文等不能译。[10]因此,为了在译文中将这些难译甚至不能译的修辞手段呈现出来,尽量再现出原作的风姿,译者的能动性、审美创造性又有了用武之地。当然,面对如此的难题,译者不可能每次都想出绝妙的译文来应对,如黛玉、宝钗判词中的“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句,“玉带林”的回文、“林”和“雪”的双关就是难以攻克的难关。四个译本均采用照字面直译的方法,保留了原文的字面意思,舍弃了原作的双关之美。 但是,在翻译实践中也不乏神来之笔。譬如,晴雯判词中的“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一句,曹雪芹采用了衍义析字的手法,用“霁”(雨后新晴)演化出“晴”字,用“彩云”暗寓“雯”字。杨译“a clear moon”“bright clouds”,邦译“the moon in a clear sky”“the brilliantly coloured clouds”,乔译“a cloudless moon”“pretty clouds”在无可奈何之下,都选择了照字面直译的方法,原作的弦外之音消失殆尽。而霍译将这两句译成“Seldom the moon shines in a cloudless sky,/ And days of brightness all too soon pass by”。因霍氏将“晴雯”之名译为“Skybright”,通过译文字面上的“sky”和“brightness”向译文读者暗示了判词与晴雯的关系,给他们留下了联想的空间,传神地将原文中的析字修辞在译文中再现出来。无独有偶,因为霍氏按相关的汉语意思创造性地对丫鬟的名字进行了英译,如袭人是“Aroma”、香菱是“Caltrop”,细心的译文读者便不难发现判词中“the rich perfume”与袭人、“lotus”与香菱的关系。较之于杨译、邦译、乔译中单一的汉语拼音译名,霍译中丫鬟的命名方式在翻译双关、析字等修辞手法时显然更具优势。
译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以王熙凤判词中“一从二令三人木”一句为例。脂批仅仅给出了“拆字法”提示,对如何拆法,却没多做解释。因此,红学家们对于此句有着各种猜测。较为普遍的是将其解释为王熙凤和贾琏关系的三个阶段:第一,从,是指顺从;第二,令,是指使令;第三,休,是指休弃。[11]当然,也有学者认为“二令”是指“冷”字,“三人木”指“来”或者“秦”字等等。而在译文中各位译者的理解也各不相同。杨译舍弃了析字的形式,以“First she complies, then commands, then is dismissed”总结出王熙凤先顺从,继而掌握荣国府大权,对丈夫颐指气使,最终被丈夫休弃的命运。霍译“‘Two’ makes my riddle with a man and tree”回译成汉语可以是“‘二’与人同树构成了我的谜题”,或是“‘二’令得人同树成为我的谜题”,虽部分保留了析字的形式,但在语义上损失不小。邦译“Ever since the second order and the thrice repeated divorce”(自从第二道命令和三次反复的休离)、乔译“For first to yield she kens, then to control, and third genial to be”(开始的时候屈从,接着掌控,随后变得和蔼可亲),虽与原文的意思似有出入,但无疑反映出邦氏或乔氏对原作的主观理解。
(三)带有明显民族文化特征的修辞的翻译
对于那些由于东西方历史文化的不同而带有明显民族文化特征的修辞手法,如借代、典故等,译者往往会因为不同的翻译目的和翻译观而做出不同的选择。以惜春判词中的“缁衣顿改昔年妆”一句为例,此处“缁衣”指出家人穿着的黑衣,是“僧尼的代称”[9](P36)。基于向英语读者介绍我国文化的目的[12],杨译以忠实为原则,立足本国文化,紧扣原作,采用异化的手段来处理这一借代修辞,把“缁衣”译为“dark Buddhist robes”。霍译则偏向于译文读者的阅读习惯,注重译文的可读性,采用归化策略,将其译成西方修女所着的长袍“a nun’s black habit”,在某种程度上淡化了该词的文化内涵。邦译中也同样略去了此词与佛教的关系,译为“black silk robes”。而乔译“a Taoist dress”似乎是由于译者对中国文化的误解或了解不够深入,而混淆了道教和佛教的误译。
各位译者在典故的翻译中也表现出了类似的倾向。如黛玉判词中“堪怜咏絮才”一句。“咏絮才”这一典故出自《世说新语·言语》,说的是晋代女诗人谢道韫把纷纷大雪比作随风而起的柳絮的故事,赞赏她的诗才卓越。这里用来指黛玉与她的才华智慧旗鼓相当。杨译“her wit to sing of willow-down”、乔译“the gift the willow fluff to sing”、邦译“catkin poetry talents”均采用异化的手法,照字面意思直译,保留了原文中“柳絮”的意象,但因为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难免会引起译文读者理解上的困难。而霍译“a wit who made other wits seem slow”则采用归化手法,规避了典故,注重意义的传达。
五、结语
査明建和田雨提出,所谓译者主体性就是“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其基本特征是翻译主体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和文化、审美创造性。”[7](P22)从以上《金陵判词》的四种译文对修辞手段的翻译比较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译者们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文学素养、价值判断、语言水平、翻译观等等而做出的不同选择。通过对这些译文的得失对比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在今后古典诗歌的修辞翻译实践中,在翻译方法和技巧上做出更为恰当的选择,更好地处理客观现实与主观创造性的关系。
(本文为江苏大学重点教改项目[项目编号:2011JGZD030]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Yang H.-Y. & G.Yang.A Dream of Red Mansions[M].Beijing:Foreign Languages Press,1994.
[2]Hawkes,D.The Story of the Stone[M].Harmondsworth:Penguin Group,1973.
[3]Bonsall,B.S.The Red Chamber Dream(trans.).Manuscript,Hong Kong University Libraries,late 1950s.Available at: http//lib.hku.hk/bonsall/hongloumeng/index1.html.
[4]Joly,H.B.Hung lou meng:or,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A Chinese Novel[M].Hong Kong:Kelly and Walsh,1892.
[5]屠国元,朱献珑.译者主体性:阐释学的阐释[J].中国翻译,2003,(6):9.
[6]马风华.从译者角度谈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107~109.
[7]查明建,田雨.论译者主体性——从译者文化地位的边缘化谈起[J].中国翻译,2003,(1): 22.
[8]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M].北京:中华书局,2004:57.
[9]王士超.红楼梦诗词鉴赏[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36~39.
[10]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增订本)[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11]张亮.“一从二令三人木”小议[J].红楼梦学刊,2007,(1):333~345.
[12]刘迎姣.《红楼梦》英全译本译者主体性对比研究[J].外国语文,2012,(2):111~115.
(马风华 江苏镇江 江苏大学外国语学院 212013)
关键词:古典诗歌 《金陵判词》 修辞翻译 译者主体性
一、引言
修辞格是组成诗歌的重要部分。在古典诗歌中,诗人为了使语言鲜活或曲折达意,经常使用各种修辞手段。如何在古诗英译中形神兼备地将这些修辞传达出来,是对译者的一大挑战。作为小说的谶语,《红楼梦》中的《金陵判词》通过多种修辞格的运用,隐晦地对小说人物的未来命运做了总结性的预叙,其翻译难度更是非同寻常。本文将以杨宪益、戴乃迭夫妇(以下简称“杨译”)[1]、英国汉学家大卫·霍克思(David Hawkes)、约翰·闵福德(John Minford)翁婿(以下简称“霍译”)[2]、邦索尔神父(B. Seaton Bonsall)(以下简称“邦译”)[3]和英国驻澳门领事馆副领事乔利(H. Bencraft Joly)(以下简称“乔译”)[4]的判词英译为研究对象,就各位译者在修辞翻译中主体性的表现展开探讨。
二、译者主体性的定义
长期以来,学术界对译者的身份一直存在争论。译者到底是“隐形人”还是“有形人”,学者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20世纪70到80年代,随着翻译研究的“文化转向”,“译者主体性”成为译学研究的一大重要命题。屠国元和朱献珑把“译者主体性”定义为:“译者在受到边缘主体或外部环境及自身视域的影响制约下,为满足译入语文化需要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一种主观能动性,它具有自主性、能动性、目的性、创造性等特点。”[5](P9)我们也认为,在文学翻译中,译者身兼双重身份:原作的读者和译作的创造者。首先,译者对原作的理解或多或少会受到本人价值评判标准、语言水平、文化修养、生活阅历和审美情趣等因素的影响,从而形成一种对原作主观的、历史性的理解;其次,译者在按照此种理解进行翻译的过程中又可能会受到自身翻译观和翻译目标的左右。[6]
三、《金陵判词》的修辞特征
《红楼梦》第五回中,宝玉在景幻仙姑陪同下梦游太虚幻境,看到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共十四首附有插画的判词,但不懂它们究竟意为何指。而根据曹雪芹的创作意图,这些判词是对小说中至关重要的十五位女性人物的性格特征和命运结局的暗示性预叙。通过多种修辞手法的巧妙运用,作者含蓄地向读者表述了关于小说情节发展走向的总体构思。据笔者粗略统计,十四首诗中约有修辞手法10余种、40余处,包括反问、比喻、婉词、夸张、双关、析字、藏字、回文、借代、用典等。
四、译者主体性在《金陵判词》四种英译里的体现
《金陵判词》的谶语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是借助修辞手段的运用而实现的,而这些修辞手段无疑增强了作品的审美内涵和文化意蕴。它们在给译者带来困难的同时,也为译者主体性的发挥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因为“审美信息、文化内涵越丰富的作品,其翻译难度就越大,就越需要发挥译者的创造性。”[7](P22)
(一)英语中有对应修辞格的翻译
通过文本细读比较,我们发现,即便是英汉语言中最常用且都存在的修辞格,如比喻、反问、婉词、夸张等,四个译本里也表现出了不同的取舍。囿于篇幅,我们仅以比喻和反问为例来探讨各位译者的主体性。在描写迎春的判词“金闺花柳质,一载赴黄粱”一句中,曹雪芹以“花柳”来暗喻她的“娇弱,经不起摧残”[8](P57)。杨译紧扣原文,仍以暗喻“Fair bloom, sweet willow in a golden bower”译出,但可能是担心译文读者无法了解此暗喻的含义,创造性地为“bloom”和“willow”加上了“fair”和“sweet”两个形容词,帮助译文读者可以迅速地将其与此诗中的美貌、娇弱的女主人公联系起来。霍译则采用了意译,完全省略了比喻,出于对诗歌音韵美的追求,把诗文译为“To cruelty not used,your gentle heart”,与下一句“Shall,in a twelvemonth only,break apart”押尾韵。邦译中同样略去了比喻,译为“A daughter from the women’s apartments of a nobleman’s house”,着重对“金闺”一词语义的表达。而乔译中此句的译文为“Though fair thy form like flowers or willows in the golden room”,把原文中的暗喻转换成了明喻。
再以反问为例,李纨判词中的“到头谁似一盆兰”一句。此处“兰”暗指李纨的儿子“贾兰”,在贾家家道中落之后,贾兰考中举人,李纨母以子贵。此句意为“到头来谁能比得上她那一盆兰”[9](P39)。杨译“Who can bloom like the orchid at last?”和邦译“When it comes to a head, who is like a bowl of orchid?”虽都以疑问句形式译出,但似乎失却了反诘的意味;霍译却采取了意译,用肯定句“Yet, when all’s done, her Orchid was the best.”译出;而邦译也对此句作了灵活变动,译文“Who ever can like a pot of the olea be winsome!”除了将原文中的反问改译为感叹句,还把“兰”改译成了“olea”(在乔译中此词多用来翻译“桂”),此举颇令人费解,因为原作中“兰”字大有深意,此处兴许是乔氏的误译。
(二)基于汉语语言形式的修辞格的翻译
那些基于汉英两种语言的差异,借助汉语特有的语法、语音、内部符号等反映汉语特色的修辞手段,如双关、析字、藏字、回文等对于译者来说更是困难非常。冯庆华曾从翻译的角度将修辞格划分为三类:可译,难译,不能译。他认为,排比、比喻、反问、婉词等可译;双关、借代等难译;析字、藏字、回文等不能译。[10]因此,为了在译文中将这些难译甚至不能译的修辞手段呈现出来,尽量再现出原作的风姿,译者的能动性、审美创造性又有了用武之地。当然,面对如此的难题,译者不可能每次都想出绝妙的译文来应对,如黛玉、宝钗判词中的“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一句,“玉带林”的回文、“林”和“雪”的双关就是难以攻克的难关。四个译本均采用照字面直译的方法,保留了原文的字面意思,舍弃了原作的双关之美。 但是,在翻译实践中也不乏神来之笔。譬如,晴雯判词中的“霁月难逢,彩云易散”一句,曹雪芹采用了衍义析字的手法,用“霁”(雨后新晴)演化出“晴”字,用“彩云”暗寓“雯”字。杨译“a clear moon”“bright clouds”,邦译“the moon in a clear sky”“the brilliantly coloured clouds”,乔译“a cloudless moon”“pretty clouds”在无可奈何之下,都选择了照字面直译的方法,原作的弦外之音消失殆尽。而霍译将这两句译成“Seldom the moon shines in a cloudless sky,/ And days of brightness all too soon pass by”。因霍氏将“晴雯”之名译为“Skybright”,通过译文字面上的“sky”和“brightness”向译文读者暗示了判词与晴雯的关系,给他们留下了联想的空间,传神地将原文中的析字修辞在译文中再现出来。无独有偶,因为霍氏按相关的汉语意思创造性地对丫鬟的名字进行了英译,如袭人是“Aroma”、香菱是“Caltrop”,细心的译文读者便不难发现判词中“the rich perfume”与袭人、“lotus”与香菱的关系。较之于杨译、邦译、乔译中单一的汉语拼音译名,霍译中丫鬟的命名方式在翻译双关、析字等修辞手法时显然更具优势。
译者对原文的理解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译者主体性的发挥。以王熙凤判词中“一从二令三人木”一句为例。脂批仅仅给出了“拆字法”提示,对如何拆法,却没多做解释。因此,红学家们对于此句有着各种猜测。较为普遍的是将其解释为王熙凤和贾琏关系的三个阶段:第一,从,是指顺从;第二,令,是指使令;第三,休,是指休弃。[11]当然,也有学者认为“二令”是指“冷”字,“三人木”指“来”或者“秦”字等等。而在译文中各位译者的理解也各不相同。杨译舍弃了析字的形式,以“First she complies, then commands, then is dismissed”总结出王熙凤先顺从,继而掌握荣国府大权,对丈夫颐指气使,最终被丈夫休弃的命运。霍译“‘Two’ makes my riddle with a man and tree”回译成汉语可以是“‘二’与人同树构成了我的谜题”,或是“‘二’令得人同树成为我的谜题”,虽部分保留了析字的形式,但在语义上损失不小。邦译“Ever since the second order and the thrice repeated divorce”(自从第二道命令和三次反复的休离)、乔译“For first to yield she kens, then to control, and third genial to be”(开始的时候屈从,接着掌控,随后变得和蔼可亲),虽与原文的意思似有出入,但无疑反映出邦氏或乔氏对原作的主观理解。
(三)带有明显民族文化特征的修辞的翻译
对于那些由于东西方历史文化的不同而带有明显民族文化特征的修辞手法,如借代、典故等,译者往往会因为不同的翻译目的和翻译观而做出不同的选择。以惜春判词中的“缁衣顿改昔年妆”一句为例,此处“缁衣”指出家人穿着的黑衣,是“僧尼的代称”[9](P36)。基于向英语读者介绍我国文化的目的[12],杨译以忠实为原则,立足本国文化,紧扣原作,采用异化的手段来处理这一借代修辞,把“缁衣”译为“dark Buddhist robes”。霍译则偏向于译文读者的阅读习惯,注重译文的可读性,采用归化策略,将其译成西方修女所着的长袍“a nun’s black habit”,在某种程度上淡化了该词的文化内涵。邦译中也同样略去了此词与佛教的关系,译为“black silk robes”。而乔译“a Taoist dress”似乎是由于译者对中国文化的误解或了解不够深入,而混淆了道教和佛教的误译。
各位译者在典故的翻译中也表现出了类似的倾向。如黛玉判词中“堪怜咏絮才”一句。“咏絮才”这一典故出自《世说新语·言语》,说的是晋代女诗人谢道韫把纷纷大雪比作随风而起的柳絮的故事,赞赏她的诗才卓越。这里用来指黛玉与她的才华智慧旗鼓相当。杨译“her wit to sing of willow-down”、乔译“the gift the willow fluff to sing”、邦译“catkin poetry talents”均采用异化的手法,照字面意思直译,保留了原文中“柳絮”的意象,但因为没有作进一步的解释,难免会引起译文读者理解上的困难。而霍译“a wit who made other wits seem slow”则采用归化手法,规避了典故,注重意义的传达。
五、结语
査明建和田雨提出,所谓译者主体性就是“作为翻译主体的译者在尊重翻译对象的前提下,为实现翻译目的而在翻译活动中表现出的主观能动性,其基本特征是翻译主体自觉的文化意识、人文品格和文化、审美创造性。”[7](P22)从以上《金陵判词》的四种译文对修辞手段的翻译比较中,我们可以明显地感受到译者们在尊重原作的基础上,基于各自的文学素养、价值判断、语言水平、翻译观等等而做出的不同选择。通过对这些译文的得失对比分析,可以帮助我们在今后古典诗歌的修辞翻译实践中,在翻译方法和技巧上做出更为恰当的选择,更好地处理客观现实与主观创造性的关系。
(本文为江苏大学重点教改项目[项目编号:2011JGZD030]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Yang H.-Y. & G.Yang.A Dream of Red Mansions[M].Beijing:Foreign Languages Press,1994.
[2]Hawkes,D.The Story of the Stone[M].Harmondsworth:Penguin Group,1973.
[3]Bonsall,B.S.The Red Chamber Dream(trans.).Manuscript,Hong Kong University Libraries,late 1950s.Available at: http//lib.hku.hk/bonsall/hongloumeng/index1.html.
[4]Joly,H.B.Hung lou meng:or,The Dream of the Red Chamber:A Chinese Novel[M].Hong Kong:Kelly and Walsh,1892.
[5]屠国元,朱献珑.译者主体性:阐释学的阐释[J].中国翻译,2003,(6):9.
[6]马风华.从译者角度谈文学翻译中的创造性叛逆[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3):107~109.
[7]查明建,田雨.论译者主体性——从译者文化地位的边缘化谈起[J].中国翻译,2003,(1): 22.
[8]蔡义江.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M].北京:中华书局,2004:57.
[9]王士超.红楼梦诗词鉴赏[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4:36~39.
[10]冯庆华.实用翻译教程(增订本)[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2.
[11]张亮.“一从二令三人木”小议[J].红楼梦学刊,2007,(1):333~345.
[12]刘迎姣.《红楼梦》英全译本译者主体性对比研究[J].外国语文,2012,(2):111~115.
(马风华 江苏镇江 江苏大学外国语学院 21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