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索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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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索格》(Herzog,1964)是索尔·贝娄中期的代表作。其采用了意识流手法,描述了美国犹太裔中产阶级知识分子赫索格的困惑。从赫索格身上,人们不仅能看到犹太人流浪的经验,还能够看到赫索格所代表的现代人悬挂(dangling)的生存状态。深厚的犹太文化背景在索尔·贝娄的作品中成为一座桥梁。贝娄将古老的犹太历史同现代人生存连接在一起,从而使单一的犹太流浪历史经验上升到整个人类的生存经验。
  犹太知识分子摩西·埃尔凯纳·赫索格是一位大学教授,他虽然学识渊博,但与现实格格不入。他结过两次婚,有一儿一女。小说从第二次离婚后写起。他的第二位妻子马德琳与他的好友瓦伦丁私通,把他赶出家门。他内心异常痛苦,不停地给各种人写信,在信中同死者、生者讨论问题,尽管这些信件不曾寄出。他回到芝加哥童年的故居,拿走了父亲遗留的手枪,想杀死马德琳与瓦伦丁。但是,看到瓦伦丁耐心地为他的小女儿洗澡后,他打消了杀人的念头。最后,他回到了马萨诸塞州路德村的乡村古屋中。
  初看《赫索格》比较杂乱无章,涉及了多种视角、主观与客观的变化。小说现实的时间只有五天左右,但是信件内容和头脑中的意识占据了大量篇幅。时空顺序即纽约——芝加哥——路德村,过往经历和情感轨迹主要通过书信和头脑中的意识流来展现。小说围绕着与马德琳的纠纷牵扯出了他以前的生活和现在的生存。除了现实的时空轨迹,情感线索也是其中比较明显的一条线。其中涉及了他历任情人和妻子,以第一任妻子戴西、第二任妻子马德琳、情人园子、情人雷蒙娜为主。
  关于《赫索格》有很多的分析角度,如女性主义、存在主义或者身份认同等。本文主要从《赫索格》所显露的犹太流浪历史同当代人的生存入手。
  贝娄明确表示他不愿意被称作美国犹太作家,他从来没有为犹太人写作,但是他深厚的犹太文化渊源的确深刻影响了他的创作。他的小说中的主人公仍有明显的犹太背景特征。而作为一个生活在美国的犹太人,和同是犹太作家的辛格等比起来,贝娄在适应美国社会方面比较迅速。他选择了用英语写作以及不再固守在犹太生活的创作范围中。他通过塑造的挂起来的人的形象(Dangling man)而达到对犹太传统的超越。
  米兰·昆德拉在《被背叛的遗嘱》中谈到了人们执意把作家拉回到小民族的背景中会曲解作家的美学意图。因为对于一个作家来讲,“在一个小民族的大家庭中,艺术家被多种多样的方式,被多种多样的细线束缚住了手脚。”
  昆德拉认为正是因为这种做法才妨碍了小民族的艺术得到承认。一个作者的作品可能置于一个现代性的大背景中才能够被理解,冒昧地拉回民族性的背景只会造成对作者的误读。索尔·贝娄拒绝将自己称为美国犹太作家,并表示从来没有为犹太人写作。也许正是基于这一原因,对于索尔·贝娄来说,人们不仅要看到他作品中的犹太性,更要看到他作品中体现的现代性因素。
  在《走向文化诗学——美国犹太小说研究》一书中有这样一段论述:“由于犹太移民对居住地主体文化的适应及对异质文化的某种融合,非族语犹太文学在以种种方式呈现了犹太属性的同时,也呈现了超越犹太的属性……犹太人的遭遇浓缩了人类的共同命运,犹太作家往往把犹太人作为人类的代表或象征,在犹太因素与非犹太因素的结合中表现形而上的世界性问题。罗斯、贝娄等拒绝承认自己仅仅是犹太作家,并不意味着是对自己犹太属性的否认,而主要意味着他们不仅是犹太的,更是超越犹太的。”
  贝娄小说主人公拥有犹太背景及其深厚的文化内涵,利用这种背景作为一种线索同现代人类生活建立内在的联系,从而显示出更为深刻和普遍的文化内涵。主人公赫索格成为了一个中介:犹太流浪历史和现代人生存命运的中介。《赫索格》是一部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流浪史,在主人公赫索格身上既可以窥探到犹太人的流浪,也能看到现代人生存的悬挂。它塑造了一个挂起来的人,探究了现代人悬挂的生存状态。
  一、流浪的赫索格
  主人公赫索格的流浪实际上是身体和精神的双重流浪。本文从小说中体现的空间流浪、情感流浪、意识流浪乃至小说叙述手法上体现“流浪”等角度来对其进行分析。
  (一)空间流浪
  在书里赫索格经历了从纽约到芝加哥,最终回到了乡村路德村的空间移动顺序。如果加上他的回忆,人们能够看到这样一条空间移动轨迹:路德村(马德林辞去了体面的工作,买了马萨诸塞州路德村的房子)——芝加哥(马德林需要在芝加哥学习,同时要求赫索格给瓦伦丁找一份工作)——纽约(被赶出家门)——芝加哥(回去探望女儿琼妮;拿手枪想杀死瓦伦丁)——路德村。赫索格在路德村乡村自然本真中暂时得到宁静。在这里他感到把马德琳从他的肉里拔出了,并且决定一个字都不再写了。《赫索格》中有这样的描写“他觉得这很好,比较安静,树林里的宁静照拂着他,还有那美好的气候。”“既听不到繁杂的世事,也见不到遥远的未来。每日的光华,行走在这里,在上帝的虚空之中。”他打扫干净屋子等待着雷蒙娜到来。
  (二)情感流浪
  犹太人十分重視家庭生活,家庭不仅给孩子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同样也给予了他们归属感。每个犹太人都要组建家庭,摩西十诫中也强调了婚姻关系的重要性。他们不鼓励离婚,认为夫妻双方应该互相关怀、体贴。赫索格的父母遵循了犹太人重视家庭的传统,母亲莎拉没有因为父亲的失败而责备他,而是一心照顾家庭,帮助丈夫渡过难关。相对于第一代移民来说,第二代犹太人显然不大遵循犹太传统。赫索格作为一个在美国社会成长的犹太人,传统的犹太价值取向不再是他的归宿,这一点可以从他选择的女性来窥探一二。在小说中出现的四个主要女性角色个性特征都大不相同,女性成为他内心欲望的象征符号,他的情感在一个个不同的女性当中游荡。
  第一任妻子戴西是相当传统的犹太女子,赫索格也说“她是个比较冷静、比较规矩的旧式犹太女子。”对任何事情都可以安排得井井有条。“我把全副精力都投进思想史里去了,虽然也是杂乱无章的。赫索格说他忙得不可开交,没有空,她也就信了他的话,当然既为人妻,就有责任竭力支持自己的丈夫。”尽管她处处以丈夫为中心,但是婚姻以赫索格出轨结束。   第二任妻子马德琳是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新式现代女性。马德琳的家庭是传统的犹太家庭,但是她十分厌恶父亲的大男子主义,以及母亲为了丈夫和家庭失去自我的行为。母亲丹妮受尽了父亲的欺凌,但是离婚后还为了前夫的艺术事业而牺牲自己,并且始终保持着对丈夫的忠贞。马德琳不想成为一个传统犹太女人,不想整日围绕在家庭事务中,不想过传统犹太生活。在书中,她对赫索格说:“你要的那种环境,你一辈子也别想有,那种环境十二世纪有过,你一天到晚嚷着要你的那种老家,说什么厨房的桌子上盖着油布,还放着你的拉丁文书。”所以,她有一段时间改信了天主教,她不甘于平庸,所以想学习课程拿到博士学位。她关心物质享受,购买孕妇服就花掉了500美金,但是赫索格对她的行为十分不满,并且讽刺她:“你要生个路易十四出来吗?”赫索格不能够理解马德琳的需求和痛苦,他扎进书堆里,对马德琳的情感不闻不问,并且处处限制她的生活。随着自我意识的高涨,马德琳毅然决然地同赫索格离了婚。赫索格对马德琳的心态又爱又憎。一方面对于马德琳的能力大加赞赏,另一方面,书中利用马德琳情感表达的空缺,赫索格将马德琳妖魔化,塑造成一个贪婪虚荣、一无是处的女人。
  情人园子是一个日本女人,她如同神秘、缥缈的东方。她为赫索格准备明虾、生鱼片、为赫索格沐浴更衣。她处处为赫索格着想,不求回报,不需要赫索格为她提供金钱,只是想赫索格能够经常陪伴她,甚至赫索格抛弃园子,选择马德琳之后,她虽然难过,但仍提醒赫索格小心马德琳。赫索格一直对园子恋恋不舍。虽然最后分手了,但是赫索格始终回忆着她。
  雷蒙娜同上述三个女性不同的是,她不再是单一的犹太、美国或者东方的。正如书中描写的,蕾蒙娜的“身世经历具有国际性:西班牙、法国、俄国、波兰和犹太”。雷蒙娜在纽约有一家花店,经济上并不依附于赫索格,同时体贴又有趣。赫索格不满足于完全归顺于他的犹太妻子,对于马德琳这样的新式女性又无法掌控。最后,雷蒙娜似乎是他情感的归宿,赫索格在路德村等待着雷蒙娜的到来。
  (三)意识流浪
  小说中,意识流的创作手法展现了赫索格心理上的流浪。赫索格不停地给生者、死者写信。在信中,他讨论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没有固定的主题和内容,思想意识杂乱无章地袒露在信件中。同时,贝娄频繁地使用回忆的手法,在现在同过去的时间轴上滑动,通过追忆的手法而期望在过往岁月中重新找到真与美。
  在坐出租车的时候,赫索格联想到小时候去度假的场景。“不管怎样,度假应该以坐火车开始。他小时候在蒙特利尔就是这样。他们一家大小乘有轨电车先到大树杆火车站。随身带去一只用木片编成的篮子,篮子里装着父亲乔纳·赫索格从雷切尔市场买来的廉价梨子,上面满是黄蜂咬过的斑点,熟透得快烂了,但奇香扑鼻。赫索格的父亲坐在火车车厢陈旧的绿色粗毛垫上,用他那把俄国制的珍珠镶柄小刀削着梨子。他削得薄,旋得快,切得匀,真是欧洲人的手艺。”
  在中央火车站拥挤的人群里,赫索格又想起母亲,想起当时她怎样用唾液沾湿手帕给他擦脸。那年夏天,在加拿大那个空荡荡的火车站里,母亲手帕上唾液的味道充满了他的脑海。在《小说的艺术》中,昆德拉说:“小说探索时间:马塞尔·普鲁斯特探索无法抓住的过去的瞬间;詹姆斯·乔伊斯探索无法抓住的现在的瞬间。”现实时间稍縱即逝,从不停留,想象力也无法重新构建被遗忘的瞬间。回望过去的时间,记忆也无法准确地抓住它,只能够描摹出大致轮廓。面对令人崩溃的现实,回忆是一种暂时的跳脱,是一种暂时的安慰。而过去的种种已经成为过去,无法再次占有。回忆变成了模糊的轮廓,现在的生活则无法控制,赫索格在心理上成为一个无家可归的人。
  (四)小说的叙述
  小说叙述采用了复合视角。例如:“我非做赫索格不可。除我之外,再没有人可做赫索格。哭过之后,他还是得回复‘故我’,把‘故我’应做的事做完。你竟有这么一个妙主意——第三位赫索格夫人!”
  这里使用了三种视角。“我”是主要人物赫索格第一人称显身叙述,“你”是第二人称显身叙述,“他”是第三人称隐身叙述。视角之间跳跃转换,形成了一种网状的复合视角。这种视角的跳动同赫索格的流浪状态形成一种有趣的对应关系。
  二、流浪的犹太人
  赫索格全名是摩西·埃尔凯纳·赫索格。关于赫索格名字的来历,学者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但是说起摩西,大部分人想到的仍是圣经中带领以色列人出走埃及的英雄。圣经中摩西经历了许多磨难。他在芦苇中被法老的女儿救起,之后应耶和华的要求带以色列人出走埃及。出走埃及的路上,由于旷日持久的艰辛,以色列人对上帝缺乏信心,在西奈旷野流浪了四十年,才到达应许之地。
  两个摩西有很多异同。圣经中的摩西是一个拯救者,而赫索格是无法应付现实的人。相似之处有两个人都受了女性的帮助以及两个人都经历了漫长艰苦的流浪。小说中有很多细节也提示了两个人之间隐隐约约的联系。例如,和雷蒙娜共进晚餐时,赫索格听着埃及音乐,这使他想到“我过去的岁月,年湮日秒,真像比埃及的历史还要久远”。吹奏双簧管:“小客厅里很闷热,空气坏透了,由于赫索格和他吹奏的双簧管(reed),那圣歌中吸入了一股犹太人的哀伤。”这种情景让人联想起藏于芦苇(reed)中的婴儿摩西。
  摩西作为犹太人的英雄,他的流浪就是犹太人的流浪。历史上犹太人有多种称谓:希伯来人、以色列人、犹大人、犹太人。由于历史上犹太人分布在世界各地,固有无根的犹太人之称。整理犹太人历史上的大事件,人们会发现犹太人一直在寻找他们的应许之地。公元前约1700年:犹太民族的祖先亚伯拉罕在迦南地定居。后因饥荒古以色列人迁徙到埃及;公元前约1350年,摩西带领古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在西奈山接受“摩西十戒”,犹太教诞生。公元前1300-公元前1250年,古以色列人返回迦南地,并在此地定居;后来,犹太人虽然建国,但是后被别国消灭;132年古代犹太历史终结,进入流散时期。
  犹太人离开迦南地区以后,其足迹几乎遍及欧洲各国。伴随着犹太人的到来,欧洲各国的排犹运动产生,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欧洲犹太人遭到纳粹的大屠杀。《圣经·创世纪》中,上帝对亚伯拉罕说:“你要离开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这里本指的是希伯来人越过幼发拉底河到迦南地去,但是这一历史经验成为希伯来人恒定的生存经验。不停寻找适宜栖身之所成为犹太人的终身事业。   诺贝尔奖对贝娄的获奖陈述是:“他的作品中融合了对人性的理解和对当代文化的精湛分析。”犹太人、非犹太人都可以在赫索格中找到共鸣。通过赫索格这个人物,犹太人历史经验同现代相遇了,转世再生的古老神话转化成为一种小说技巧。其流浪史升华为一种现代全人类的生存状态。贝娄的第一部小说的名字Dangling Man很好地描述了现代人的状态,即一种晃来晃去、没有支点的悬挂状态。
  三、悬挂的现代人
  在《小说的艺术》中,昆德拉说:“世界是价值(源于中世纪的价值)贬值的进程,这一进程绵延现代的四个世纪是现代的本质。”当上帝死了,价值需要重估,人还能以什么为依靠。
  在许多现代作家那里,人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现代人面对价值贬值的状态。在卡夫卡那里,人们看到强大的外界对人的压迫(《审判》),看到人对外部世界的无能为力以及人被抛来抛去的命运(《美国》),普鲁斯特那里是无法抓住的过去(《追忆似水年华》),在乔伊斯那里是无法抓住的现在(《尤利西斯》)。对于现代人与其所处世界的可能性,犹太作家似乎更为敏感。犹太民族经历了上千年的流浪,从一开始就是被命令到另一个地方去,这种历史经验伴随了犹太人两千年。例如,卡夫卡作为一个犹太作家,其作品犹太因素已经比较少了,但是他本人及其作品也呈现了一种生存的可能性,一种无归宿的悬挂的可能性。這种可能性不仅适用于犹太人,同样几乎永恒地伴随着人类。其小说主人公也面临着和卡夫卡一样的困惑:《城堡》主人公K是想方设法进入城堡而不得的土地丈量员;《美国》卡尔·罗斯曼迷失在陌生的陆地上,无法到达心中的目的地。W.H.奥登说过:卡夫卡的困境就是现代人的困境。贝娄的小说《晃来晃去的人》(Dangling Man),这个名称很好地概括了以卡夫卡为代表的现代人类命运,即像一个被悬挂的小球一样,晃来晃去,没有支点,没有归宿。
  犹太人深厚的文化背景在索尔·贝娄的作品中起着连接的作用。赫索格成为了一个桥梁,从他身上,人们不仅可以窥探到往昔犹太历史,同时也能看到现代人的生存。索尔·贝娄将古老的犹太历史同现代人生存连接在一起,从而使单一的犹太流浪历史经验上升到整个人类的生存经验。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作者简介:李京(1992-),女,河北保定人,文学硕士,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研究方向:比较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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