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书六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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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这件事,自古都是需要成本的。古人结婚讲究“三书六礼”,看起来是程序,其实,还是成本。
  “三书六礼”主要就是“六礼”。“三书”相当于附带的文字证明,是“六礼”过程中必须的聘书、礼书和迎书。在“六礼”的六个程序中,捎带着就办了。“六礼”具体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和亲迎。把大象放冰箱里也就分三步,乘以二,才能把女人娶回家。


  没有纳采问名的婚姻等于耍流氓
  纳采等于求婚,“六礼”中第一礼,自然隆重,绝不能空着手去。之前,媒人已经提亲,经得女方家长同意,才能纳采。“纳”这个字很有意思,既有送的意思,也有收的意思,对男方来说是缴纳,对女方来说是笑纳。
  纳采的礼最初是雁。《仪礼·士昏礼》上写道:“昏礼,下达纳采。用雁。” 男方派委托人提溜着大雁到女方家去,女方家在正房的西屋备筵,筵席以西为上。男方委托人来了,门口有人通报女方家长,通报内容很细致,包括来者穿什么衣服,女方家长也换上相同的衣服,确定必撞衫无疑后,出门迎接,拜两次,来者不用拜,俩人拱着手进门,谦让着登堂入室,女方家长面朝西,男方委托人面朝东,女方家长向北两拜,男方委托人正式把雁交给女方家长,男方委托人走后,女方家长把雁交给管家,红烧或者清炖,不得而知。
  由于雁不易活捉,所以后来也用别的东西代替,比如羔羊、合欢、嘉禾、胶漆等,都有寓意,稍微加俩字就是一个可以表达祝福的成语。当然,大家都有攀比心态,礼物自然也越送越多。你们家送银我们家就送金,你们家送母猪我们家就送珍珠。为面子,也为实惠。唐代的杜佑在《通典》里记载了三十种纳采的礼品,净奇珍异兽,哪一种都价值不菲。所以,为限制奢靡之风,清代规定,庶民纳采,首饰不能超过四件;四品以上官员,绸缎和首饰不能超过八件;五品以下不能超过六件。但事实上,虽然有限纳令,还是很难完全制止,因为规定是活的,人总是要结婚的。
  别看纳采送了这么多礼,男方还不知道要娶的这位媳妇叫啥。问名是“六礼”的第二项,纳采之后,才能问名。由媒人问女方的名字,出生年月和时辰,拿回来合计,看是不是姓何的嫁给姓郑的——郑何氏(正合适)。这种方式虽像查户口,却还是最简单的,后来也越问越复杂,包括女方生母的姓氏,以辨嫡庶。再后来扩展到门第、职位、财产以至于容貌、健康等等,正儿八经让女方填张表,男方也填一张,一个格一个格地对,跟玩“连连看”差不多,对上了,才是门当户对,高分通关,对不上,就GAME OVER,纳采的雁就白送了。补充一点,问名也要用雁,也只好白送,白送的大雁就成了大家心里“愤怒的小鸟”。
  问名失败是可悲的,没有人问名更是可怜的。《聊斋志异》上写过一个梅女的故事,说有一个姑娘“貌极端好”,但智力有问题,经常把舌头伸到嘴巴外面,像狗喘气一样,因此“年十六岁,无问名者”,都怕被咬。
  不管怎样,如没有经过纳采问名,就把女儿嫁了出去,女方家长是要受谴责的。唐代有个叫许敬东的才子,他死后,众大臣在商量给他追加谥号时,有人建议为“缪”,原因之一就是他的女儿没有经过纳采问名。所以说,没有纳采问名的婚姻都太荒缪,相当于耍流氓。


  纳吉纳征后生米才放进了电饭煲
  《易经蒙引》对纳吉的解释是:“纳吉者,得吉卜而纳之也。” 简单地说,纳吉就是男方把问名的结果派人去女方家里汇报。该结果的判定人主要是算命先生,类似于王林大师那种,上知天文,下知“生理”,判定的过程有一定潜规则,因为判定人有主观倾向。
  举一个例子,来自《汉书》:权倾朝野的王莽当初为了巩固自己的权利,想立女儿为皇后,但以王莽自立前的性格,表面上一直温良恭俭让,自个儿想做皇帝岳父的心思是不能明说的。所以,他先上书汉平帝,称皇帝即位三年,皇后的位置还空缺,嫔妃数也不够,这事不合古法,请以《五经》为参考,娶十二名女子,这十二名女子绝不能出身寒门,要从长安的商周皇室后代及孔子世家列侯中找,必须嫡长女。
  接着,围绕汉平帝,长安就展开了一次超级大选秀,王莽看了看报名的名单,发现有一排排的“王”字,因为王氏家族当时实在太显赫,王莽就对自己的姑妈——王太后表态,说我觉得咱们老王家掺和这事不好,我女儿就坚决不参加。王太后被王莽感动了,立刻下诏,让所有和自己有亲戚的王姓姑娘都退出,董小姐可以,王小姐就算了。
  别的王小姐退出没事,王莽的女儿不参加,就引发了很多人的关注。于是,每天有一千多人守在宫门口要上谏,这些人都是大V,还有特大V——公卿大臣,直接上朝觐见,说王莽功勋卓著,选后怎么能漏了他的女儿?我们都建议要王小姐当皇后,什么董小姐之类的野马,还是远去吧,我们的宫里没有草原。
  王莽依然谦虚,说不能再上书进谏了,停,不要,不要停,他越这么说,进谏的人越多,王太后无奈,只好批准先让王莽的女儿入宫。入宫之后,一大堆人组团为王小姐占卜,用各种方法反复论证,结果都一样:“卜得金水相生的吉兆,卦象天下于地,是得以配享之卦,正所谓‘康强’之占,‘逢吉’之天命啊。”
  所以说,纳吉里的潜规则蛮多。纳征就比较直接了,就是送彩礼,送大礼。比起纳征,以前送的都是小意思。在“礼不在多,有雁则灵”时,纳征就要送成本更高的帛和鹿皮了。帛一度是通货,当货币流通,纳征要送黑、红两色的帛,至少五匹,汉代一匹帛差不多是一名县级官员俩月的工资,加上两张鹿皮,几乎就是县级官员的全部年薪,女方收了这份大礼,就绝不能再反悔,当然,男方反悔的话,礼金肯定收不回,就这样,生米才总算放进了电饭煲。
  请期亲迎洞房花烛夜
  很快,男方又要派人提溜着雁到女方家请期了,请女家确定迎娶的吉日。为什么要让女家确定呢?因为这个日子不光要是黄历上良的辰吉日,还必须要避开新娘的经期,光靠专业人士定不了,只有新娘和护舒宝知道,没法侧漏。


  新娘月经期结婚被认为不吉利,但并非出于对女人身体的保护,而是认为会对男方家造成危害,所谓“红马上床,家败人亡”。另外,还会适当避开新娘的排卵期,因为据说新婚之夜就怀孕也不吉利。所以,得尽量避开这两个生理阶段,才能腾出好日子,让新郎亲迎。
  迎娶之日,等天色黄昏,新郎穿上专门迎亲的服装——爵弁服,坐着一辆黑车出门。黑车就是墨车,没有花纹修饰,显庄重。随从也要两辆车,车本身没有大灯,前面还要有人照明。打着灯笼,去找打着灯笼也难找的媳妇。
  新娘也备好了车,与新郎的车相同,多了车帷。新郎进新娘家的门时,也要拿雁,行一系列礼,拜堂,领着新娘走,亲自驾车接回家,再一步步走程序,直到最后洞房花烛夜,才消停。
  礼毕。长喘一口气。
  其实,“三书六礼”一直在逐步简化。宋朝的时候,官宦贵族仍依“六礼”,民间则省去问名和请期,分别归于纳采和纳征,成了“四礼”。《朱子家礼》中省了纳吉,仅取“三礼”,三礼也成为明代的定制。清代仅重纳采、亲迎二礼,中间加女家铺房一礼。再往后就越来越简单了。不过说起来,完整的“三书六礼”程序之所以如此繁琐,成本之所以这么高,也不是没有意义的。能让人切身体会到婚姻的不易,因为这种不易而稳定,我们说闪婚闪离,越是闪婚,越容易闪离,闪来闪去,婚姻成了一场游戏一场梦。
  回头再看“六礼”,几乎每一次“礼”都用到雁。通常说法为雁是候鸟,“顺阴阳往来”。其实,还有一个说法:大雁感情专一,一旦配偶死去,绝不再改嫁或续弦,甚至还会殉情。南宋时期,有一名山西少年,在金国的汾水河畔看到猎人用网捕了一只雁,雁死后,和它同飞的伙伴哀鸣一声,从长空坠地而死。于是,这名山西少年写下:“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生死相许。”
  他叫元好问,彼时十五岁,或许正是情窦初开。事实上,不明白情为何物的是人,真正做到生死相许的是雁。和雁比起来,被认为痴情的鸳鸯生活并不检点,只在配偶期才形影不离,一旦开始产卵,雄鸳鸯就什么事也不管了。即使有一方死亡,另一方也不会守节,很快就会另寻新欢。所以说,爱情这东西,从鸟到人都很具备欺骗性。
  元好问遇上的那名捕雁猎人,也许就是要把猎物卖给准备“六礼”的男方吧。从这个角度去想,雁过虽然没有留名,但还真成全了多少人“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婚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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