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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失业登记开始突破户籍限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文,要求各地放宽失业登记条件,允许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在常住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等为由不予受理。人社部修改了2007年发布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修改后的规定将在今年2月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