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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诉讼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原本属于劳动法领域的重要研究内容,但长期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传统的研究观点已经陷入了诸多瓶颈,不能有效认识规范说的通说地位,盲目推崇举证责任倒置,忽视劳动争议中广泛存在的证据未形成现象。未来我国应当以规范说作为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的一般学说,同时借助证明妨碍和降低证明标准来减轻劳动者的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