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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整体组织协调工作的核心,其工作做的好与坏对现场的整体工程目标都会造成直接影响,包括是否能够按照计划完成各个目标,本文主要针对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工作及在过程中起到的协调作用进行论述。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管理;协调
施工现场的监理部和监理人员的共同目标是科学高效的实现既定的建设工程监理目标,而对于完成上述目标而言,一个首要的条件就是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必须能够实现有效的组织协调目标,才能确保整体管理目标能够的顺利实现,能够保证全部参建单位的之间形成有机的配合状态,使得相关各方协调一致,能够以最高效效率实现预定的目标,可见,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于一个施工项目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完成项目的关键,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做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各个目标的实现,因此,监理工程师就必须要在施工项目施行过程中,给予高度的重视,监理工程师要把协调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始终将做好协调工作的思想贯穿在整个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
1、监理工程师开展现场协调工作的目标
监理工程师在服务的工程项目中需要对不同的参建单位及相关的人员进行不同的关系进行疏导;要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干扰和障碍进行有效合理的排除;要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的进行分析和化解;对在现场存在的争端进行处理,保证工程项目能够在实施过程中达到高效科学有序的状态;使各种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优化配置,确保工程项目实现高质量、将投资额降低、减少有效工期,最终实现预期的质量和工期目标,这是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的最终目标和最佳状态。
2、监理工程师需要完成与建设单位的协调目标
2.1充分理解建设单位的工程总目标和分目标,以及对不同目标的要求;要认真理解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授权;进而得到授权后,要理性理解工作,多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主观能动性;业主的授权是有其工作范围和时间范围的,需要做到既不擅自越权也不畏首畏尾,监理工程师多做建议,但要把决策权交给业主;对问题和发展动向必须第一时间向业主报告;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要更多的得到建设单位的支持和理解;尊重建设单位的意见,但不能盲目的听从业主要求,对于建设单位的不合理的要求,应该与建设单位充分的沟通,对于较为棘手的问题,就要选择适当时机和恰当的方式方法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原则上是化解矛盾而不激化矛盾,争取到建设单位的理解与其达成共识,如果问题是原则性的,不能一味的迁就建设单位,采取书面的正式的函件明确的向建设单位说明情况,并讲明利害关系及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必要的解决方法、途径,提醒业主,并保护自己,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2.2协助建设单位与其他参建单位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提高沟通效率,促成各方面的意见、共同对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对于建设单位不同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妥善的从工程出发,建立和完善两个单位的人际关系,共同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按照单位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要求,来共同促进双方工作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3、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现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作用
3.1确定两个单位的位置关系
雖然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并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的便利,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和管理内容,并做出相应的管理和整改。
3.2按照严格要求和热情服务的原则工作
作为现场的管理者,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程序、标准组织施工;同时还要站在施工单位的立场上,从工程实际出发将施工状况、施工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建设单位报告。
3.3提高工作的协调能力和工作方法
协调的工作不是简单的沟通和说明,因此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既要有原则性,也要注意灵活、合理和可行;在进行协调工作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艺术性,既要明确的说明问题所在,还要将问题的化解加入一定的感情的融合度;以朋友的态度,合作方的立场,来共同面对问题和矛盾。双方既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双方,也是共同处理问题的合作伙伴。
4、监理工程师要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应该通过建设单位积极主动的做好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工作,以保证工程保质保量保进度的完成。
5、监理工程师必要的管理方法和协调方式方法
5.1交谈协调法
利用面谈和电话交谈的方式,及时沟通信息、了解情况、缓解矛盾、寻求共识以及下达指令等。
5.2会议协调法
利用各种会议进行交流信息,处理和协调有关问题,协调争议,处理索赔和纠纷,落实今后的工作等。
6、监理工程师完成协调工作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完成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必须要考虑到监理单位的自身工作的完整性,要确保本监理单位和监理部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监理工程师的协调工作要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以理服人,以德服人”的原则下进行;工作不能死板,一定要既有原则性,还要灵活操作,明确监理工作是管理工作与服务工作的结合。要将所监理的现场打造出良好、和谐的现场氛围,积极引导参见各方主动参与到现场的管理工作。共同面对问题、一起解决矛盾,共同推进项目的建设。
6.1监理单位的协调工作的原则是“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要坚持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尊重设计文件;尊重所有参建单位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尊重建设单位的合法合理要求。
6.2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现场参建单位都会从自身出发,提出各种不同的合法合理的要求,作为现场的总体管理单位,就要确保自己处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得到更多参建单位、管理者的共识。
结语:
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在协调过程中应站在多方面的角度考虑问题,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尽量做到公正,科学,合理和合情,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
参考文献:
[1] 宋建文.建筑工程项目中监理工作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科技展望,2016.12.
[2]刘斌.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探究[J].江西建材,2016.22.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施工现场;管理;协调
施工现场的监理部和监理人员的共同目标是科学高效的实现既定的建设工程监理目标,而对于完成上述目标而言,一个首要的条件就是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现场的监理工程师必须能够实现有效的组织协调目标,才能确保整体管理目标能够的顺利实现,能够保证全部参建单位的之间形成有机的配合状态,使得相关各方协调一致,能够以最高效效率实现预定的目标,可见,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协调工作对于一个施工项目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完成项目的关键,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做的好与坏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各个目标的实现,因此,监理工程师就必须要在施工项目施行过程中,给予高度的重视,监理工程师要把协调工作作为工作的重点,始终将做好协调工作的思想贯穿在整个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
1、监理工程师开展现场协调工作的目标
监理工程师在服务的工程项目中需要对不同的参建单位及相关的人员进行不同的关系进行疏导;要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干扰和障碍进行有效合理的排除;要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的进行分析和化解;对在现场存在的争端进行处理,保证工程项目能够在实施过程中达到高效科学有序的状态;使各种资源得到有效合理的优化配置,确保工程项目实现高质量、将投资额降低、减少有效工期,最终实现预期的质量和工期目标,这是监理工程师在施工现场组织协调的最终目标和最佳状态。
2、监理工程师需要完成与建设单位的协调目标
2.1充分理解建设单位的工程总目标和分目标,以及对不同目标的要求;要认真理解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要求及授权;进而得到授权后,要理性理解工作,多发挥监理工程师的主观能动性;业主的授权是有其工作范围和时间范围的,需要做到既不擅自越权也不畏首畏尾,监理工程师多做建议,但要把决策权交给业主;对问题和发展动向必须第一时间向业主报告;监理工程师的工作要更多的得到建设单位的支持和理解;尊重建设单位的意见,但不能盲目的听从业主要求,对于建设单位的不合理的要求,应该与建设单位充分的沟通,对于较为棘手的问题,就要选择适当时机和恰当的方式方法与建设单位进行沟通,原则上是化解矛盾而不激化矛盾,争取到建设单位的理解与其达成共识,如果问题是原则性的,不能一味的迁就建设单位,采取书面的正式的函件明确的向建设单位说明情况,并讲明利害关系及可能出现的结果,以及必要的解决方法、途径,提醒业主,并保护自己,使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2.2协助建设单位与其他参建单位及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提高沟通效率,促成各方面的意见、共同对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3对于建设单位不同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妥善的从工程出发,建立和完善两个单位的人际关系,共同建立和谐的工作关系,按照单位的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的要求,来共同促进双方工作的一致性和协调性。
3、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现场与施工单位的协调作用
3.1确定两个单位的位置关系
雖然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施工单位在施工时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检查监督,并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提供相关的便利,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工作和管理内容,并做出相应的管理和整改。
3.2按照严格要求和热情服务的原则工作
作为现场的管理者,必须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规范、程序、标准组织施工;同时还要站在施工单位的立场上,从工程实际出发将施工状况、施工结果和遇到的困难和意见向建设单位报告。
3.3提高工作的协调能力和工作方法
协调的工作不是简单的沟通和说明,因此要求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既要有原则性,也要注意灵活、合理和可行;在进行协调工作时,要有一定的前瞻性和艺术性,既要明确的说明问题所在,还要将问题的化解加入一定的感情的融合度;以朋友的态度,合作方的立场,来共同面对问题和矛盾。双方既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双方,也是共同处理问题的合作伙伴。
4、监理工程师要处理好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监理单位应该通过建设单位积极主动的做好与设计单位的沟通工作,以保证工程保质保量保进度的完成。
5、监理工程师必要的管理方法和协调方式方法
5.1交谈协调法
利用面谈和电话交谈的方式,及时沟通信息、了解情况、缓解矛盾、寻求共识以及下达指令等。
5.2会议协调法
利用各种会议进行交流信息,处理和协调有关问题,协调争议,处理索赔和纠纷,落实今后的工作等。
6、监理工程师完成协调工作的原则
监理工程师完成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必须要考虑到监理单位的自身工作的完整性,要确保本监理单位和监理部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监理工程师的协调工作要在“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以理服人,以德服人”的原则下进行;工作不能死板,一定要既有原则性,还要灵活操作,明确监理工作是管理工作与服务工作的结合。要将所监理的现场打造出良好、和谐的现场氛围,积极引导参见各方主动参与到现场的管理工作。共同面对问题、一起解决矛盾,共同推进项目的建设。
6.1监理单位的协调工作的原则是“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要坚持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执行相关标准规范;按照设计方案施工,尊重设计文件;尊重所有参建单位提出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尊重建设单位的合法合理要求。
6.2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德服人”
现场参建单位都会从自身出发,提出各种不同的合法合理的要求,作为现场的总体管理单位,就要确保自己处在公正,公平的立场上,得到更多参建单位、管理者的共识。
结语:
组织协调是一种管理艺术和技巧,在协调过程中应站在多方面的角度考虑问题,充分考虑到各方的利益,尽量做到公正,科学,合理和合情,只有这样,监理工程师才能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
参考文献:
[1] 宋建文.建筑工程项目中监理工作的问题及应对策略[J].科技展望,2016.12.
[2]刘斌.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的问题及对策探究[J].江西建材,201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