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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猎狗
我走在大街上。
迎面来了只吉娃娃。皮毛油亮地往玲珑身段上一熨,尽显紧致风华。柳腰之下那娇巧玲珑的小腿子,丁丁冬冬的人行道上,像肖邦的手指吻着钢琴的键盘。两只大而媚的黑眸子,掠过我的腿,抛出嘲笑,动作潇洒。而后他抬头,向人类露出天真的幼容。
迎面来了匹马,凹凸有致的肌身,浑圆完熟的腱,一收,四条颀长优雅的行千里之腿,再扣上铁蹄,那踏地之音将启聋者之耳。想像那奔腾,那跳跃,点开千里快哉风!他的主人正指着他流苏般的毛发,对朋友兴奋地说这匹马。
我折道返回。我为我的罗圈腿害臊。
我窝在家里,听吉娃娃的丁丁冬冬,听千里马的脆蹄叩地,听一切一切优美步伐的声响。这声响蚕食我的自尊,噬尽后狞笑着奏响更甚之乐,企图煽起我那刚探出头的嫉妒和仇视。
我再也不愿出门,我不愿行走。
若干年后,人们发现一只死于角落的小猎狗。死因是:肌肉萎缩,丧失行走能力,以致于去叼来些粮食的路也无法走。
傀儡线
上帝系了条无形的线在小猎狗的腿上。每当小猎狗提起脚,上帝的手指就打着弯儿,所以猎狗那步子也打圈。上帝觉得有趣极了。
铁达尼号出海前,各大报纸动辄叫嚣“连上帝也无法让其沉没”。上帝冷笑了一下,打开冰箱随便拿出个小冰块扔进太平洋。上帝觉得有趣极了。
傀儡线为这个世界布上经纬,傀儡线的轨迹叫“命运”。
其实傀儡线根本没有什么神通广大,更无所谓无所不能。但它的确注定了些东西,比如小猎狗的罗圈腿。
神跑手
细细绵绵一根傀儡线,吓倒了不少人。人的意志有时是如此薄脆,会在一根线前下跪。
阿甘没有,虽然他知道自己智商75。
珍妮叫他快跑,他就屁股着火似的疯跑,跑开了脚上的残障;队长叫他装置步枪,他就中了毒似的拼命装,装上了战场;战场上要冲锋陷阵,他就双眼定定地去打敌人救战友,荣获了勋章……
上帝在阿甘的智商上做了个大大的减法。他觉得有趣极了。但阿甘从幼时同伴的打骂讥诮和鄙夷眼光中跑开,跑出了荣誉勋章,跑上了杂志封面,跑回了爱情,世界在他单纯的哼哧哼哧中变得美妙无比。
阿甘阅读能力极差,但我想他是懂法国歌唱家皮埃尔的这两句话的:“好的,我欣然接受。坏的,我坦然面对。”
他比谁都懂。
尸骨袋
如果说阿甘甘苦罔顾的跑能改变结局,那么那些去改变永远无法改变的结局的人呢?
夸父并不只存在于神话里。我们天天念叨着孔老夫子,就是这么一个挽狂澜于既倒,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人物。如果阿甘是墨子式的苦行侠人格,那么孔子就颇接近于夸父式的悲剧型人格。而这种悲剧精神,与天地同久。
其实孔子是知道结局的。越是周游颠沛,结局就越明晰。郁郁乎文哉的周王朝文化已是死灰,无复燃之冀了。果然如此。最后他呼喊着:“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其萎!”只是证明了结局之不可颠覆性。简直就像缚在俄底浦斯王身上的一个命运之咒。
可这种悲剧精神,已然接近永恒。永恒是个精神概念,只能以精神近之。再巨大的财富再统摄四方的权力,也只是浮象,有时甚至只是场花团锦簇的阉割。人在活着时展现出的精神,才是人类美丽的原因。
有时傀儡线太紧太密,织成了尸骨袋,等着尸骨自投罗网。但当上帝看见孔子之流那西西弗斯式的勇气时,还是会认输。
哪怕是只尸骨袋,也可以有承载千年的分量。
小猎狗
上帝在我的腿上缠了根傀儡线。每当我提起脚,他的手指就打着弯儿玩,所以我的步子也打圈。上帝觉得有趣极了。
上帝在阿甘的智商上做了个大大的减法,上帝觉得有趣极了。
上帝和他手中的傀儡线啊,我并不尝试去改变你,因为你并没什么大不了以至于我动筋伤骨去改变。
我还是走在大街上,罗圈腿。
迎来了吉娃娃的嘲弄,我无视。小猎狗得有小猎狗的精神。
迎来了千里马的完美,我不动。小猎狗有小猎狗的舞姿。
既然我无法剪断腿上的傀儡线,我就剪掉我的害臊——这种没道理的耻辱感。阿甘没有因为他的先天智障而脸红,则我也无需。这并不是我的过失。我更好的方式也许是把它视为我独一无二的风姿,坦坦荡荡地面对。
我健康地成长,还有罗圈腿。
我听到了,我可爱的舞姿激起的气流的回响,比丁丁冬冬或脆蹄叩地更唯美。
(马静摘自《萌芽》)
我走在大街上。
迎面来了只吉娃娃。皮毛油亮地往玲珑身段上一熨,尽显紧致风华。柳腰之下那娇巧玲珑的小腿子,丁丁冬冬的人行道上,像肖邦的手指吻着钢琴的键盘。两只大而媚的黑眸子,掠过我的腿,抛出嘲笑,动作潇洒。而后他抬头,向人类露出天真的幼容。
迎面来了匹马,凹凸有致的肌身,浑圆完熟的腱,一收,四条颀长优雅的行千里之腿,再扣上铁蹄,那踏地之音将启聋者之耳。想像那奔腾,那跳跃,点开千里快哉风!他的主人正指着他流苏般的毛发,对朋友兴奋地说这匹马。
我折道返回。我为我的罗圈腿害臊。
我窝在家里,听吉娃娃的丁丁冬冬,听千里马的脆蹄叩地,听一切一切优美步伐的声响。这声响蚕食我的自尊,噬尽后狞笑着奏响更甚之乐,企图煽起我那刚探出头的嫉妒和仇视。
我再也不愿出门,我不愿行走。
若干年后,人们发现一只死于角落的小猎狗。死因是:肌肉萎缩,丧失行走能力,以致于去叼来些粮食的路也无法走。
傀儡线
上帝系了条无形的线在小猎狗的腿上。每当小猎狗提起脚,上帝的手指就打着弯儿,所以猎狗那步子也打圈。上帝觉得有趣极了。
铁达尼号出海前,各大报纸动辄叫嚣“连上帝也无法让其沉没”。上帝冷笑了一下,打开冰箱随便拿出个小冰块扔进太平洋。上帝觉得有趣极了。
傀儡线为这个世界布上经纬,傀儡线的轨迹叫“命运”。
其实傀儡线根本没有什么神通广大,更无所谓无所不能。但它的确注定了些东西,比如小猎狗的罗圈腿。
神跑手
细细绵绵一根傀儡线,吓倒了不少人。人的意志有时是如此薄脆,会在一根线前下跪。
阿甘没有,虽然他知道自己智商75。
珍妮叫他快跑,他就屁股着火似的疯跑,跑开了脚上的残障;队长叫他装置步枪,他就中了毒似的拼命装,装上了战场;战场上要冲锋陷阵,他就双眼定定地去打敌人救战友,荣获了勋章……
上帝在阿甘的智商上做了个大大的减法。他觉得有趣极了。但阿甘从幼时同伴的打骂讥诮和鄙夷眼光中跑开,跑出了荣誉勋章,跑上了杂志封面,跑回了爱情,世界在他单纯的哼哧哼哧中变得美妙无比。
阿甘阅读能力极差,但我想他是懂法国歌唱家皮埃尔的这两句话的:“好的,我欣然接受。坏的,我坦然面对。”
他比谁都懂。
尸骨袋
如果说阿甘甘苦罔顾的跑能改变结局,那么那些去改变永远无法改变的结局的人呢?
夸父并不只存在于神话里。我们天天念叨着孔老夫子,就是这么一个挽狂澜于既倒,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人物。如果阿甘是墨子式的苦行侠人格,那么孔子就颇接近于夸父式的悲剧型人格。而这种悲剧精神,与天地同久。
其实孔子是知道结局的。越是周游颠沛,结局就越明晰。郁郁乎文哉的周王朝文化已是死灰,无复燃之冀了。果然如此。最后他呼喊着:“太山坏乎!梁柱摧乎!哲人其萎!”只是证明了结局之不可颠覆性。简直就像缚在俄底浦斯王身上的一个命运之咒。
可这种悲剧精神,已然接近永恒。永恒是个精神概念,只能以精神近之。再巨大的财富再统摄四方的权力,也只是浮象,有时甚至只是场花团锦簇的阉割。人在活着时展现出的精神,才是人类美丽的原因。
有时傀儡线太紧太密,织成了尸骨袋,等着尸骨自投罗网。但当上帝看见孔子之流那西西弗斯式的勇气时,还是会认输。
哪怕是只尸骨袋,也可以有承载千年的分量。
小猎狗
上帝在我的腿上缠了根傀儡线。每当我提起脚,他的手指就打着弯儿玩,所以我的步子也打圈。上帝觉得有趣极了。
上帝在阿甘的智商上做了个大大的减法,上帝觉得有趣极了。
上帝和他手中的傀儡线啊,我并不尝试去改变你,因为你并没什么大不了以至于我动筋伤骨去改变。
我还是走在大街上,罗圈腿。
迎来了吉娃娃的嘲弄,我无视。小猎狗得有小猎狗的精神。
迎来了千里马的完美,我不动。小猎狗有小猎狗的舞姿。
既然我无法剪断腿上的傀儡线,我就剪掉我的害臊——这种没道理的耻辱感。阿甘没有因为他的先天智障而脸红,则我也无需。这并不是我的过失。我更好的方式也许是把它视为我独一无二的风姿,坦坦荡荡地面对。
我健康地成长,还有罗圈腿。
我听到了,我可爱的舞姿激起的气流的回响,比丁丁冬冬或脆蹄叩地更唯美。
(马静摘自《萌芽》)